中共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1-18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三巡视组于2017年7月31日至9月28日对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党委进行巡视。10月26日,巡视组向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守责任担当,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

  1、统一思想,及时部署。为做好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10月27日集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有关工作,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集团党委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董事长张乐夫为“第一责任人”,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11月16日,根据省委巡视办公室的有关要求,集团党委召开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联系班子和个人实际深入查摆问题,主动认领问题和责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问题根源讲透彻、把整改措施讲具体、把自身存在的问题讲清楚,不遮遮掩掩、泛泛而谈,为巡视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在逐条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的基础上,集团党委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将巡视反馈意见梳理归并为44项整改任务。集团党委印发了《关于成立集团公司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的通知》、《集团公司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方案》、《集团公司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牵头(责任)部门、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及时将《集团公司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各党支部、各部门、各分(子)公司,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迅速整改、务求实效。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围绕整改任务中负责牵头的整改项目,分别召开会议做出部署安排,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

  3、加强督查,保证效果。在整改过程中,集团党委及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质量和整改进度。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乐夫亲自研究部署,定期不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督查整改进度,协调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各责任领导通过集中会办、下点调研等方式,逐项推进整改。巡视工作小组对各部门、各单位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任务落实。

  4、分类统筹,综合整治。在推进整改工作过程中,只要发现问题,不管是否列入整改清单,一并整改,做到即知即改;凡是近期能够整改的,迅速整改到位;短时间内难以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限,分期整改到位;集团领导班子和本部各部门带头整改,带动分公司、子公司共同整改;坚持整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着力解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深入。结合企业实际贯彻中央和省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企党建工作等重大部署的主动性不够强的问题。

  组织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分批参加省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集中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讲话、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等,印发《集团公司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新修订的《党章》,遵守“六大纪律”,强化“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不折不扣执行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下一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集团公司2018年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集团公司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党建考核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2、着力解决落实国家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方针和省里对企业的功能定位有偏差,政策性导向不鲜明、再担保主业不突出的问题一度比较明显,近几年经营思路有积极调整但突出主业的力度仍不够大,企业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大力推进“风险分担”业务,签约落地16个合作方案,涉及21家合作银行、29家担保机构。积极推进“融保通”业务,为22家担保机构授信30.9亿元,实现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和时间成本“双降”。强化体系培训,在国内外知名高校举办3期“再担保体系创新与发展研修班”,提升体系机构风险防范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动态分类管理,体系合作机构数量和规模覆盖率稳步增加。提升服务内涵,完善“小微金融服务网”和“政银担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再担保业务信息系统。下一步,将继续突出再担保主业主责,积极发挥增信分险、规范引领功能,着力巩固优化“风险补偿”业务,加快推进“风险分担”业务,积极推进“融保通”业务,着力构建全省统一的融资担保体系,有效扩大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规模。

  3、着力解决截至2016年末,公司担保业务责任余额合计464亿元,其中再担保159亿元,占34.3%,直接担保占65.7%,再保业务份额低于直保业务份额的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风险分担”合作模式,积极扩大“融保通”业务规模,提高再担保规模占全省担保规模的比重。截至2017年11月末,全辖再担保规模672亿元。二是侧重于服务“三农”和旅游,截止2017年11月末,集团旅游担保在保项目28个,金额39.64亿元。自2016年以来,集团累计服务“三农”项目191个,金额36亿元,目前在保项目109个,金额24亿元。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对沿海开发、江淮生态区、淮海经济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项目扶持力度,加大对外营销和项目指导。着重在尚未合作的区域加大业务拓展和产品推荐,争取早日实现全省区县的业务全覆盖。

  4、着力解决2016年公司制定的分公司绩效考评体系中,体现主业主责的再保工作业绩占30%,盈利空间较大的直保工作业绩占比55%的问题。

  突出集团政策性属性,进一步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在下一步绩效考核时,优化主业主责的再保工作业绩占比。

  5、着力解决公司各业务板块中政府平台类大额直保增信业务比重过大,2016年13家设区市分公司仅有2家完成了中小微业务指标,助推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的问题。

  建立中小微业务季度分析通报机制,不断完善集团小微业务发展。开展“分贷统保”产品的宣传、推广和管理工作,积极配合中小微产品的研发工作。修订《集团公司2017年中小微业务考核方案》,对任务指标未能完成序时进度的分公司进行现场督办。下一步将进一步做好银保合作,扩大合作渠道,引进低成本资金,增加项目来源,与更多的优质客户建立合作关系。持续加强绩效考核导向,实现公司大额直保业务和中小微业务的协同发展。

  6、着力解决在企业改革发展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制定公司“十三五”规划讨论不深入,集团化发展的总体思路不明晰,基层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理念缺少了解和认同的问题。

  修订《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通过召开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落实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交流会,进一步明确集团公司发展定位和方向,紧紧围绕“一体系、两平台”建设,按照集团“十三五”规划,不断优化“政策性属性、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集团化协同、综合化服务”的江苏再保新模式。下一步将加快研究制订集团化管控指导意见,把集团化管控纳入2018年考核目标中。

  7、着力解决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不够深入,各子公司尚未将党建工作内容写入章程的问题。

  加强督促指导各子公司抓紧修订公司章程,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章程。截止目前,12家子公司均已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工作。下一步将督促各子公司积极办理工商备案手续。

  8、着力解决推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力度不够大,董事会换届不及时,决策重大事项多以通信、传签方式进行,2014年以来20次董事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仅有2次的问题。

  已向省国资委做了关于启动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专项报告,待国资委批复同意后正式启动换届工作。

  9、着力解决监事会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通过参与公司各项重要事务决策、参加或列席公司重要会议,实现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等“三重一大”事项以及业务经营等事项进行监督。整合集团内部审计、纪检监察、法务、财务等部门力量开展监督工作,确保各监督部门在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的基础上形成协同互动。已安排一名监事会专职工作人员,加强监督力量。下一步将制定《集团公司监事会工作规程》,明确监事会工作制度和监督职责。设立监事会办公室,建立分(子)公司监事会联络员机制,进一步完善集团监事会组织架构及监督机制。

  10、着力解决公司组织架构不够清晰,一些地区交叉重叠设立分(子)公司,经营业务缺乏统筹,分公司力量普遍比较薄弱的问题。

  积极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近期组织的江苏招才月清华、北大专场活动,组织人员招聘,加强一线人员配备。下一步将加大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

  11、着力解决坚持民主集中制存在薄弱环节,少数重大事项会前酝酿沟通不够,主要负责人有时善于集中和敢于担责不够,党委会议事决策存在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现象,如公司新办公楼装修工程历经2年、8次党委会研究仍未开工的问题。

  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委会决定重大问题时,会前充分酝酿讨论、协调通气;党委会讨论时,出席会议的同志围绕议题,明确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和看法,会议原汁原味记录班子成员发言。需要形成决议的议题,在充分酝酿、基本形成共识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意见后再予上会决策。下一步将修订《集团公司党委议事决策规则》,明确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由党委会先行研究讨论的前置程序。

  12、着力解决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严,有关会议记录内容散乱缺失,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由党委会先行研究讨论的前置程序未落实,部分子公司未制定“三重一大”实施办法的问题。

  进一步落实《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严格执行党委会先行研究讨论的前置程序。严格项目评审决策规程,及时调整集团经营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截止目前,12家子公司均已完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制定工作。下一步将督促完成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审批工作。

  13、着力解决党委班子3名成员兼任下属公司董事长,管理、经营、监督角色冲突,影响职能部门发挥作用的问题。

  严格贯彻落实领导人员兼职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相关因素,适时调整存在管理、经营、监督角色冲突问题的党委班子兼职。下一步选优配强子公司领导力量。

  14、着力解决少数班子成员以分工划界,大局意识、协作意识不强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间的日常交流、密切配合。11月16日,召开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增强班子间的协作意识、大局意识。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领导班子间的沟通交流。

  15、着力解决对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公司宣传阵地内容更新不快,对有关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应对引导不力的问题。

  明确一名集团公司领导专门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制定《集团公司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将集团意识形态工作细化分解。建立重大政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负面言论信息,防止不当言论的传播、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组织召开党的十九大学习交流会、专题辅导报告会、爱国主义教育等,充分利用公司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动员职工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意识形态建设。下一步将出台《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6、着力解决党建工作面上布置多、基层落实难,下属公司党建工作未与绩效考核明确挂钩、形成硬约束。党建工作力量相对不足,缺少专职党务干部的问题。

  研究制订《集团公司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党建工作考核。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配备,补强党建工作力量。下一步加强组织实施、考核监督。

  17、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力度不大,在企业经营中的政治优势未能有效发挥,少数支部由书记唱“独角戏”,支委挂名不履职。党员发展工作不平衡,下属公司员工中的党员占比低于公司本部12个百分点的问题。

  坚持党员发展工作向基层一线倾斜,明确党员力量薄弱地区和单位同等条件优先录用党员同志,旗帜鲜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下一步将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支部班子成员整体素质,有效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18、着力解决思想政治工作相对薄弱,对培育企业精神重视不够,部分党员对“四个意识”、“两聚一高”具体内容不了解的问题。

  创新学习教育方式方法。通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党建园地宣传、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提升学习成效。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加强党建工作的考核监督。

  19、着力解决党委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传达文件多、交流讨论少,存在“以会代学”现象的问题。

  严格按照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带头贯彻、走在前面。在学习中,既强化对议题的学习,也突出讨论,每位成员都要谈体会、谈心得,做深入的思想沟通交流,达到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共同提高的效果。下一步将修订《集团公司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集中研究交流制度,加强学习和交流。

  20、着力解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查摆问题不够深入,理论学习被动应付、落实政策性属性不力、服务基层效率低等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完善党委成员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集团公司“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月初有布置,月末有检查,确保“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下一步将认真落实党支部书记述职制度,将领导干部下基层方案列入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组织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1、着力解决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辣味”不浓、一团和气,大多以工作建议代替相互批评的问题。

  一是召开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联系实际深入查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立规执纪、抓好整改。二是坚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带头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下一步将认真筹备召开集团党委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做好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

  22、着力解决基层组织“三会一课”不够正常,少数支部没有党组织活动记录。执行党费缴纳程序和标准不够规范,半年缴纳一次党费的现象比较普遍的问题。

  印发《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党费管理。按照《集团公司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要求,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完善党组织活动记录。下一步将加强对各党支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等要求。

  23、着力解决干部人事工作存在程序缺失和临时动议现象, 2015年3月提拔的8名干部没有经过个别谈话推荐的问题。

  近期,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选拔任用了6名中层正职干部。今后,将继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24、着力解决中层正职管理人员选配不及时,三分之一的内设部门和下属公司长期处于“以副代正”状态,年轻后备干部储备不足的问题。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选拔了6名中层副职人员到中层正职岗位。下一步将稳步推进集团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工作,建立公司年轻领导人才库,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计划。

  25、着力解决人才培养激励机制不够健全,轮岗交流等常态化人事制度不落实,金融专业人才和复合型管理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不大的问题。

  一是选派集团总部部门、分公司、子公司有关业务骨干参加了与美国斯坦福大学合作举办的再担保体系创新与发展高级研修班,进一步开拓视野,提升能力。二是积极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组织的江苏招才月清华、北大专场活动,突出产品创新、战略规划等岗位,进一步加强优秀人才引进力度。下一步将通过内部选调方式,组织实施总部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人员的交流工作。

  26、着力解决公司岗位层级偏多,资深主管以下有7个层级,员工晋升发展通道不畅的问题。

  认真分析目前员工职级和薪酬体系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明确下一步员工职级薪酬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形成初步工作方案。下一步将对集团员工职级和薪酬体系进行改革,压缩层级,理顺员工职级体系,形成科学合理的员工职级晋升通道。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27、着力解决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存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现象的问题。

  一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集团发展战略和总体部署,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研究,经常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单位),加强考核监督,严格落实奖惩措施。三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在今后每年年末,及时向省委报送公司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情况的报告。

  28、着力解决纪委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主动,对“四种形态”理解和运用不够到位,监督执纪失之宽和软,没有办过党纪处分案件。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内容基本雷同,对不同单位缺少针对性要求的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纪检员学习班,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总结回顾和研讨谋划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有关工作。二是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公司有关代偿项目启动定责追责程序。下一步将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有针对性地修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针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公司有关代偿项目的情况,对公司党员干部及员工存在的违纪违规、失职渎职、利益输送等问题严肃问责。

  29、着力解决领导班子成员未能带头排查廉政风险,履行“一岗双责”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的问题。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会议、交流研讨等形式,党委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亲自抓、负总责,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不良现象不掩盖、不袒护,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二是开展代偿项目责任追究工作,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严重失职渎职的干部,严肃追究责任。今后,将进一步发挥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作用,党委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党委成员的组织监督,自觉接受党委成员的相互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

  30、着力解决公司追责问责机制不健全,对重大经营失误的责任追究不力,对违规违纪问题“轻拿轻放”,存在以经济处罚、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现象的问题。

  根据《党内问责条例》,对巡视反馈移交的问题线索和有关代偿项目,正在进行核查。并将根据情况,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严肃问责。下一步将制订《集团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试行办法》、《集团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认定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责任认定,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力度

  31、着力解决公司从成立到2014年末,形成的代偿或逾期资产累计近10亿元,到今年7月仍有7.69亿元,损失超1000万元的项目有20个,领导班子无一人被追究责任的问题。

  一是成立代偿项目追责问责工作小组,开展责任追究工作。二是对公司从成立以来形成的代偿或逾期资产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目前已完成责任追究的项目1个,已完成责任认定的项目2个。针对重点项目,已开始责任认定审计工作。下一步将做好其他逾期项目的责任认定审计工作,适时开展责任追究。

  32、着力解决盐城分公司负责人违规借贷、担保,引发多起诉讼上访,历时5年仍未平息,仅给予内部警告和诫勉谈话处理的问题。

  在省纪委的指导下,进一步了解核实盐城分公司负责人违规借贷、担保等具体事实,对盐城分公司负责人加强批评教育,责成其处理好债务纠纷,理清公与私的关系,同时给予充分关注,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及时处理。

  33、着力解决融资租赁公司原负责人2011年3月至2015年初任职近4年,公司出险或涉诉资金达2.9亿元,未被追责,一走了之的问题。

  已启动逾期项目责任认定审计工作。下一步将根据责任认定情况,适时启动责任追究有关工作。

  34、着力解决公司前任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提到的13项追责建议基本没有落实的问题

  已完成13项追责建议的梳理工作。其中,已经开展责任认定或追究的事项2个。对有待进一步调查并进行责任认定的事项,将及时开展责任认定与追究工作。

  35、着力解决上轮省委巡视情况反馈指出的4方面问题1223字,在公司党委印发的通报中删减成1段434字,问题整改不全面、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在对上轮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上报省委巡视办公室和第三巡视组的基础上,又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原文进一步梳理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纳入到2017年的巡视整改内容一并整改,持续深入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下一步将对整改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梳理,对前期整改不到位的,抓紧推进落实。

  36、着力解决企业经营的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完善,一些重大项目存在尽职调查流于形式、反担保措施不到位、保后跟踪管理缺失等问题,滋生违规经营空间和廉洁风险隐患的问题。

  已完成集团在人行征信系统中关注类项目的排查工作,加强跟踪关注。通过担保业务系统,对在保项目逐个排查,持续跟踪。下一步将落实子公司风险预警报告制度,加强内控流程管理,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工作,持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

  37、着力解决江苏中显集团公司4000万元债券增信担保项目,从尽职调查到企业发债长达一年之久,调查、审核、保后各环节都存在责任缺失问题,形成重大损失的问题。

  已启动责任认定工作。待司法诉讼程序完成定损后,及时启动问责追责工作。对存在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的,将按照相关程序严肃处理。

  38、着力解决随着地方政府融资举债行为不断规范,公司的政府融资平台直保增信业务风险正迅速放大,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一是积极探索研究集团业务的转型升级,设立旅游担保事业部,组建增信担保和农业担保业务团队,为实体经济提供服务。二是印发《集团公司关于政府平台担保业务选择标准和担保方案调整的完善建议》,加强业务指导。三是召开直保业务座谈会,落实上级精神,探讨直保业务。四是创新“信用+担保”的发行方式或与其他担保机构联保、分保的方式。下一步将制定《集团公司2018年度直保业务指导意见》,加大业务指导。持续研究经济、金融环境,根据政策要求调整业务结构,探索新型抵质押方式作为反担保措施等。

  39、着力解决公司会计委派制度流于形式,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审计、法务监督不到位,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根对集团公司本部及全辖分、子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二是针对集团公司新办公大楼装修工程项目,开展跟踪审计。三是基本完成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四是推进2016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子公司年度审计、项目管理审计的整改工作。五是全面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双重法律审核制度清单,完成常年法律顾问年度考评工作。下一步将制定《集团公司分、子公司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和《集团公司财务人员委派制度》,设立集团律师事务部。推动具备条件的子公司设置独立的法务机构、配备专职法务人员。

  40、着力解决部分下属公司缺少经营决策制衡机制, 11个子公司有7个“一人当家”,廉洁隐患较大的问题。

  明确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加强子公司管控的有关工作,对集团所属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形成初步工作方案。下一步将出台规范下属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选任的有关规定,推动子公司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子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决策机制。

  41、着力解决违规发放津补贴、使用公车、购买香烟等现象依然存在,公司近三年给本部人员发放高温津贴共166515元,不符合有关发放范围规定的问题。

  已制定《2018年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履职支出预算》报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并修订《集团公司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下一步将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津补贴发放。

  42、着力解决执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政策不坚决,薪酬清退不到位的问题。

  已完成对集团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度薪酬清算兑付,规范落实各项福利性待遇清算工作。下一步将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后续工作。

  43、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调查研究工作薄弱,领导班子同下属公司研究工作比较少的问题。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大走访、“两聚一高”大落实活动有关要求,开展党员干部“三访三问三解”活动,紧紧围绕“三个带下去、三个带上来、三个解决好”的工作目标,主动服务政府平台、担保机构和中小微企业,找准融资难、融资贵的“痛点”。今后将坚持求真务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启动新一轮下基层调研,常态化、持续化开展“三访三问三解”大走访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千方百计解决基层、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让集团发展成果惠及全体职工。坚持和完善调研制度,制定发展目标、出台重大决策都要深入基层和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改进文风会风,开短会、说实话、干实事,全面提高工作效能。

  44、着力解决少数职能部门业务指导能力不强,一些管理人员把政府给予的资源当作长期“饭票”,担当作为、敢闯敢干的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召开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落实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交流会,结合贯彻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进行广泛交流和深入研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效能。下一步将继续推动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事关企业改革发展、事关群众工作生活的问题和矛盾,全面提高服务基层、服务小微、服务实体的能力。突出集团总部指导服务功能,进一步深化风险管理、产品研发、政策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能,逐步将总部打造成为集团的战略指导中心、资源整合中心、业务管控中心;对准行业标杆,做专做精子公司,围绕牌照资源提升产品创新和渠道建设能力,推动子公司成为行业标杆;做大做强分公司,整合金融服务产品,依托分公司整合各种资源,使分公司成为各种牌照的营销中心,把金融活水引向地方经济,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做到有为有位。

  三、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和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集团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集团党委在整改中深刻认识到,对照上级要求,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必须时刻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坚持不懈抓好整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集团党委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驰而不息抓整改,切实巩固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强力推进正在进行的整改事项,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有力举措、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加快集团发展的强大动力。

  1、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对集团的制度体系进行再梳理、再优化、再完善,建立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已有制度的落实和督查力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集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3、强化督促检查,弘扬新风正气。认真运用好巡视成果,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水平,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加强公司治理,发挥好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围绕中心任务,认真履职尽责,努力打造“廉洁再保集团”。加强审计工作,拓宽审计领域,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加强职工监督,不断增强各项决策的透明度,使经营管理各项工作置于广大员工监督之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3600265;邮政信箱:南京市湖南路1号凤凰广场B座29楼;电子邮箱:jubao@jscrg.com。


  中共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