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1-18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31日至9月29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农委党组进行了巡视。10月26日,省委第八巡视组正式向省农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省农委党组诚恳接受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周密制定整改方案,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有力有序推进巡视意见的整改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总体情况

省农委党组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8条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为29个具体问题,针对性提出了115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路径、时限和责任。通过巡视整改,委党组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强化了项目管理、规范了内部管理、加强了机关党建,推动了产业富民工作向靠前指挥明显转变、农业项目向精准施策明显转变、直属单位向强化公共服务明显转变、管党治党向从实从严明显转变。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10月26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省农业委员会党组情况反馈会议后,委党组立即印发省纪委副书记、省委巡视办主任黄继鹏和省委第八巡视组组长陈照煌讲话以及省农委党组书记吴沛良的表态发言,要求所有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认真领会和准确把握反馈意见及整改工作要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巡视办和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上来,形成全委齐心合力抓整改促落实的工作氛围。反馈会后,委党组随即于27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抓紧出台整改方案,做到早启动、早整改、早见效。大家一致认为:巡视工作是对我委党组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起到了“刮骨疗毒”的作用;整改是维护巡视工作权威和影响力的重要保证,是巡视工作成果运用的关键环节,整改的过程就是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就是促进省农委和全省农经农业系统作风持续转变的过程,就是推动全省现代农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的过程。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委党组把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作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化、实践化,把“四个意识”落实到具体整改行动中,切实做到压实“三个责任”:压实领导责任。成立由委党组书记、主任吴沛良任组长,相关委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和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吴沛良同志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照职责分工,主动牵头认领问题,逐条明确巡视反馈问题的领导责任和处室(单位)责任。压实分工责任。建立组织协调机制,抽调5名同志组成专门的整改工作班子,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问题牵头处室、责任处室,明确牵头委领导、具体措施和时限要求。压实过程责任。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听取一次整改进展汇报,围绕重点整改事项进行专题督办,重要事情专事专会。对整改工作实行周报制,牵头处室每周汇总整改进展情况,抓好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周密细致部署,明确整改要求。经充分征求意见和研究讨论,10月30日省农委党组印发了《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两个见底,三个不放过,四个明确,五个到位”的总体要求,做到问题见底,清理彻底;问题没有查清的不放过,责任没有落实的不放过,整改没有到位的不放过;明确整改问题、整改措施、制度清单、整改时间表;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自查自纠到位、审计排查到位、整改验收到位、追责处理到位。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委党组从中列出8项整改重点问题进行挂牌督办,采取集中攻坚的方式,带动面上整改推进。围绕整改方案,抓清单管理,制定形成政策文件清单、制度清单、专题活动清单,实行挂图作战、按图索骥,扎实抓好全面整改。

(四)走实工作步骤,务求整改实效。委党组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在手上,先后召开16次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主任专题办公会、整改工作推进会,部署整改、研究方案、落实责任、督查进度,确保反馈意见条条整改到位、件件落地结果。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的基础上,11月19日委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政治巡视的部署要求、《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党组书记、主任吴沛良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逐一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认领问题和责任,从严从实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定期汇报、督查推进、分项总结、统一验收的整改制度,29个具体问题分专项建立措施落实、文件制度、重要活动等整改档案,确保整改留痕、查验有据,重点问题形成专项报告。12月5日,委领导专门赴省委巡视办就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沟通汇报,省委巡视办有关领导对省农委整改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予以肯定。

二、已整改落实的问题和事项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全面不深入,未能把富民和扶贫提升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政治高度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10月27日和12月26日两次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传达、研讨学习十九大精神,委党组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先后发放《十九大报告》、《新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等学习资料,制作专题宣传展板,邀请十九大代表来“三农”大讲堂作专题讲座。二是研究把握新时代江苏“三农”工作发展新定位,谋划新思路、新举措,组织开展“开创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局面”专题调研;聚焦8个方面重点问题,实行委党组挂牌督办整改。三是修订《省农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管理办法》,年初制定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月学习不少于1次,全面深入学习领会。四是在全委重点工作以及2018年全省农经农业系统效能评价中突出富民和扶贫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吴沛良任组长的省重点帮扶县农业产业富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农业产业富民工作。五是建立工作协同推进机制,推动党组班子成员谈心交流活动经常化,党组书记每年至少1次与班子成员谈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试行)》,出台《重点事项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机制。

2、针对“推动‘放管服’改革的力度不够,群众的‘获得感’还不强”问题。一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三定”规定,从部门职责、对应权力事项、职责边界、追责情形、免责事项等五个方面完成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并经委党组会审定通过。二是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权力委托下放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情况,严格落实肥料登记管理、饲料生产许可证审批等规定,出台《关于做好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委托实施衔接工作的通知》,指导设区市农业部门做好下放委托事项的承接工作。三是落实工作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印发《省农委推进江苏政务服务网建设责任分解表》,协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四是梳理上报涉及我委的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项(第二批),研究部署第二批针对企业的不再审批事项工作,梳理出我委37个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实现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目标,12345在线满意率在省级部门中连续数月位居第一。

3、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较好发挥作用的比例不高”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合作社示范社的服务、示范、带动作用,印发《关于深化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的意见》,重点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社联创制度,县级以上示范社比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二是聚焦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完善农业基本现代化进程监测指标体系中“农民合作社发展规范化率”。召开全省农民合作社综合社试点推进会,举办第十一届江苏省农民合作社产品展销会,特设农业产业富民省重点帮扶县展销专区。三是优化合作社项目扶持资金的支持内容和环节,强化绩效评价,加强项目培训,提升扶持资金使用绩效。

4、针对“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对农业发展的支撑不足”问题。一是强化农业科技需求导向,发布包括稻麦周年绿色高效及全程机械化生产集成技术、特色粮经作物新品种选育及多功能开发技术在内的20项农业重大科技需求,建立年度全省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发布制度,推进集成创新研究。二是启动农技推广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宣传贯彻今年制定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每两年轮训一遍全省农技人员,稳定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三是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建立水稻、蔬菜等14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贯通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加工、营销各环节;加快建设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启动实施江苏省农业重大新品种创制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四是每周五开播农业科技专家在线讲座和诊断视频,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农技耘APP”,组织416位专家提供“全天候、保姆式”线上农技指导与服务。五是推进农业科技供需对接,落实12月1日至2日承办的中国江苏·现代农业科技大会成果,落实项目合作及人才引进。组织全省37家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开展科技成果供给与推广应用意向调查,开展各县(市、区)本地科技需求调查;开通中国江苏•现代农业科技大会农业科技“供需对接”平台,强化科技与农业产业对接,深化农业产学研合作。

5、针对“牵头推动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部署开展全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调查统计,具体到村名。全省涉农行政村(居)17567个,应确权村数14303个,因列入用地规划即将被征用而暂缓确权的村964个。二是建立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月报制度,每月10日前组织各市填报进展情况,配套开发省级管理平台,并与各设区市互联互通,全面掌握各地农村土地承包现状。三是排查今年以来登记办理的农村土地信访事项,形成《关于今年全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信访反映主要情况的通报》下发各地,指导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四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调解制度,规范纠纷案件的受理、调解、仲裁等环节,举办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骨干师资培训班,全省90多人参训。五是印发《关于对列入地方用地规划而暂缓确权行政村开展专项清理的通知》,11月中旬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清理工作,指导各地对暂缓确权的964个行政村逐一排查、分类处置。11月下旬组织开展全省确权登记颁证验收检查,督促各地完成扫尾工作。

6、针对“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步伐不快”问题。    一是放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放款要求,进一步完善“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加快贷款进度”等条款,截止2017年11月底,4家合作银行已累计发放贷款94.34亿元,在贷余额合计56.28亿元。二是加快推进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我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农担公司已在4个市、县(市)建立了分支机构,在保余额突破5亿元。三是发挥金融工具在农业生产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在丹阳、兴化两市开展“大灾保险+险资直投”融资模式创新试点,探索无担保无抵押支农融资新路径。四是推动农业保险工作更好地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发函商请省农险办对五大种植业保险条款费率重新评估并及时调整,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创新农业大灾保险服务机制,先后举办一期农业保险服务创新培训班、两期农业保险村级协保员培训班,提高相关人员农业保险知识和技能。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7、针对“党建与业务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推动和指导机关党建工作缺乏创新,‘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缺乏刚性和严肃性”问题。一是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印发《关于建立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把机关党建作为党组重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年初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年底听取机关党委工作专题汇报。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明确机关各级党组织的责任。印发《关于省农委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分工的通知》,加强机关党委会对支部工作的指导。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委领导每人每年到联系支部了解情况、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给基层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各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上1次党课,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支部会前,支部书记带领党员在党旗下重温入党誓词,切实强化党员意识。三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细化量化考核内容,把支部组织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群团活动开展情况等纳入绩效考评创建文明处室活动,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党委分三批完成对全委42个支部在制度落实、资料台账等方面的互查,并针对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四是利用远程教育设施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坚持每月集中学习,组织党员集中收看党建专题片。发挥处室(单位)信息平台的作用,开展“党员有话说”交流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以“榜样的力量”为主题,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组织开展党建知识竞赛。在党支部试点设立离退休干部党小组,在全委退休干部中开展“五个一”活动。

8、针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满足于规定动作”问题。一是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明确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 “两聚一高”为农服务先锋行动。转发《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两聚一高”先锋行动的意见>的通知》,组织各支部开展亮牌示范、岗位建功、志愿服务、立规正风、争先晋位“五项行动”。组织民主推荐3个支部,参加省级机关工委组织的“两聚一高”先锋行动队评选。二是坚持常态督查、集中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由机关党委牵头,办公室、人事处、机关纪委等共同协作,定期派员参加支部活动,开展督导检查,并将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纳入支部书记年终述职考核内容,针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

9、针对“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欠缺”问题。一是提高党性修养,切实增强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自觉性。委党组书记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党员委领导分别以普通党员身份到所在支部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定期到分管支部(单位)听取工作汇报,加强工作指导。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11月19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委领导班子成员会前做到“六个必谈”,会上逐一作对照检查发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进团结、推进整改的目的。。

10、针对“少数党务工作者对党务工作缺乏热情和主动性,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一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在延安举办委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班,采取专家授课、现场讲学、实地体验、重温誓词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先后邀请省级机关工委有关领导和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为支部书记、支部组织委员开展专题培训。选好配强支部书记,落实“一岗双责”,年底组织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述职述廉。二是建立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双向交流”机制,提高党务干部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党务工作的能力,已交流1名年轻处级干部到机关党委工作,选派1名年轻党务干部到基层挂职。对极个别缺乏工作主动性的支部委员,将通过组织程序及时进行调整。

11、针对“执行选人用人有关规定不够严格”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干部的年龄、专业结构,统筹考虑干部培养使用及轮岗交流。二是进一步改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方法,加强选任风气监督和全程纪实,将干部选拔任用列入权力事项风险防控内容,列出干部选拔的每个程序和风险点,细化防范措施,强化制约监督,严明组织纪律。

12、针对“有的处级干部交流过于频繁,科级干部交流不畅”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关于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的若干规定》,实现干部交流制度化、规范化。梳理处级干部任职情况,对正处职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或关键岗位任职满5年的,进行交流或转岗。二是开展科级干部任职时间专项检查,印发《关于统计同一岗位任职超过十年科级干部的通知》,对同一职位工作满10年的科级干部,原则上在单位内部转岗或只担任专业技术岗职务。三是注重加强干部多岗位锻炼,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管理制度,杜绝试用期间岗位调整现象,防止交流过于频繁。

13、针对“存在混编混岗,多数行政处室借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有的处室‘将多兵少’”问题。一是11月8日印发《关于开展借用人员混岗问题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各行政处室借用人员情况进行摸底统计。二是11月29日印发《关于加强借用人员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开展行政事业混岗问题整改的通知》,行政与事业混岗人员原则上全部退回原单位工作。对确需短期借用的,严格审批手续和管理,履行借用手续,明确借用期限。三是根据省编办核定我委“三定”方案及事业职能,在坚持人岗相适、工作相当的原则下,综合专业特长、工作经历、岗位工作量等,科学进行人员配置,优化处室干部结构。

14、针对“干部档案管理基础工作不够完善,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组织开展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回头看”,认真核对材料内容和有关信息,对审核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研究解决措施和意见。对核查出的干部档案不完整、不规范的,已按相关要求及时补齐相关材料;对干部档案中《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不规范的,已重新规范填写。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印发《省农委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推进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根据有关规定,对处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随机抽查结果进行核实。对于漏报或瞒报的,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15、针对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缺少有效平台,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不合理问题。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成长平台建设,用好“333工程”、“六大人才高峰”等人才培养项目,支持专技人员申报“三新”工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岗位专家,今年推荐2位同志申报专技二级岗位。二是优化新进人员专业结构,紧扣事业发展需要,在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中增加国际贸易、信息化、环境科学等专业。今后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新型专业岗位招聘比例。三是制定有利于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政策规定,稳步提升年轻干部比例,注重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年轻干部,今年选派6名年轻干部参加省委组织部科技镇长团,其中4名同志任团长、挂职副县(区)长;选派1位科级干部到经济薄弱村任第一书记;选派1名年轻处级干部参加省公务员局组织的脱产培训。另外,我委还有6位同志通过援藏、援疆、参加扶贫工作队等方式在基层或艰苦地区锻炼。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6、针对“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认识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加强对新常态的学习领会,组织各支部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工作报告;在全委党员干部中开展党规党纪测试;邀请省纪委案件审理室领导同志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清正廉洁写在党员干部队伍旗帜上”专题讲座;组织部分纪检干部赴大别山参加红色教育培训;及时转发各类违法违纪案件通报,重要节假日发送廉政提醒短信。二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签订《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和处室(单位)、宁外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压实责任。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召开宁外直属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座谈会;每半年与驻委纪检组会商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始终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头,落到行动。年底前,在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会述职的同时开展述廉,对各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17、针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够”问题。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项目管理的意见》、《省农委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9月份以来,共对20余次农业项目评审、30多场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处理政府采购投诉2起。二是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网络,印发《关于明确委机关纪委委员联系处室(单位)的通知》,机关纪委委员对处室(单位)实现挂钩全覆盖。在各处室(单位)设立党风廉政监督员,组织召开党风廉政监督员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培训。三是加大监督力度,设立委机关纪委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对纳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的权力事项随时做好电子监察。四是狠抓专项治理整改落实,对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各单位认真组织自查,委内组织抽查,立行立改,按时报告整改结果。

18、针对“综合派驻改革前监督执纪问责震慑警示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综合派驻改革后主动发现问题渠道不宽”问题。一是强化监督,严格执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进一步畅通发现问题线索渠道,认真核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二是对于巡视组移交的26件信访件和巡视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调查处置。运用好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红脸出汗,拉衣扯袖,抓早抓小,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三是印发《关于加强省重点帮扶县农业产业富民推进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召开全省农业系统派驻纪检组长座谈会,部署农业产业富民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四是督促省农委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围绕农业项目资金管理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会同农业、财政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体制机制。五是加强作风建设,开展违规吃喝“回头看”专项督查,向被督查单位反馈督查情况,印发《关于对部分单位公务督查情况的通报与监督意见》,对照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19、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够细致深入,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尚未建立”问题。一是委党组印发了《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暂行办法》,从总体要求、风险排查等8个方面,对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工作进行全程规范。确定了委党组主抓的行政处室公务接待、在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等10个防范重点,确定了驻委纪检组主抓的省农委1项重点事项。二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织排查各处室(单位)风险点,着眼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每个处室研究确定了3个以上廉政防范重点权力事项,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画出权力运行流程图。目前,45个处室(单位)共梳理权力事项140项,排查廉政风险点307个,制定防范措施707条,完成权力运行流程图142张,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135项。三是督促委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省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及《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对应公开招标而未招标的,费用一律不予报支;明确事业单位所属社团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参照执行。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规定,加强对三所高职院校招聘财政供养人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0、针对“‘抓行业就要抓行风’的意识树立不牢,制度笼子未能有效扎紧”问题。一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省、市、县、乡工作职责,排查锁定“三资”管理五大主要风险点,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行动”试点等八大治理措施。联合省委农工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督查,形成督查通报印发全省。二是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行动”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县(市、区),全省37%的村开展了“阳光行动”试点,让农民随时随地了解集体“三资”情况。三是贯彻落实《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范围全覆盖、市场交易全流程、社会监督全方位。指导各地结合清产核资工作,开展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合同清理,组织产权市场“零交易”巡查,确保“应进必进”。推动全省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实现县域全覆盖,80%以上的行政村进场交易。四是印发《关于开展村务卡试点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村级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试点,全省4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了“村务卡”试点,苏州、宿迁、武进区、洪泽区、盐都区等地已全面推行非现金结算。五是召开加强农业项目管理视频培训会,就加强农业项目管理、农业项目绩效评价、预防农业项目领域职务犯罪三个方面,对各市、县(市、区)农经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项目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科室)负责人两千余人开展专题培训。

21、针对“对下属事业单位及关联企业和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缺失”问题。一是省农委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于专项治理和巡视中发现的事业单位所属关联企业和挂靠社团内部人财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逐项整改,逐项落实。二是印发《关于加强在宁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和挂靠社会团体用工用人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委事业单位所属出资企业关联企业和挂靠社团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事业单位对所属企业、社团用工用人、财务规范、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决策、日常监管、责任追究等管理职责。三是督促和指导事业单位对照原有内部管理制度,查漏补缺。委属事业单位共制定、修订完善单位本身及所属企业(关联企业)、社团“三重一大”、内部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95项。

三、已形成制度、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和事项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贯彻‘富民33条’出台政策意见统货多、干货少,增加农民收入的渠道不宽问题。一是增加富民政策干货实招,起草的《关于加强政策体系建设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由省委、省政府“两办”出台,明确了财政支持、税费优惠、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服务、人才科技支撑、拓展营销市场等一揽子扶持政策,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是深挖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指导每个县重点发展1-2个有影响力、有知名度的特色产业,启动农业结构调整示范县、农业特色小镇、一村一品一店三项示范创建,拓展农业增值和农民增收的空间。三是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给农民成员。2018年上半年全面布署启动改革工作,督促指导6个县(市、区)落实国家级改革试点任务。选择睢宁、新沂等13个县(市、区)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提升普通农户农业经营效益。四是针对不同层次区域和群体采取差别化措施,深入推进省重点帮扶县农业产业富民工作,加强农民增收工作调研和形势研判,委领导分别带队赴有关市县进行实地调研,形成促进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专题调研报告,提出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定期召开全省农民增收形势分析座谈会,组织13个县开展农民收入监测。

2、针对“农业项目落地富民成效不显著,基层承接积极性不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问题。一是优化省级农业项目政策制定,派出13个调研组赴各地开展省级农业项目政策调研,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优化调整支持内容、支持主体、支持条件,并将更多的资金安排权和项目选择权交由地方,使财政支持政策更接地气、更有操作性。二是围绕提高农业项目富民成效,主动与省财政厅衔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重点帮扶县(区)农业产业富民工作。三是组织开展省级农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将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反馈各地,督促各地认真组织问题整改,全面促进管理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双提升。四是先后部署开展2014年及以前年度省级项目清理处理和2015年以来省级农业项目加快实施工作,要求各市县2014年及以前年度省级农业项目在2018年2月底清理处理完毕;对2015年、2016年农业项目加快执行,原则上在2018年6月前均要实施到位并完成验收。五是加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组织全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培训,进一步提高项目规范化管理水平。

3、针对推动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工作沟通协调不主动,对口帮扶措施不精准问题。一是出台《关于加强省重点帮扶县农业产业富民推进工作的意见》,全面建立“四挂钩两清单”工作机制,省农委12位委领导挂钩12个省重点帮扶县、24位处级干部挂钩24个农业特色小镇、10名年轻干部挂钩10个经济薄弱村,并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实行月度报告、季度督查、专项督办,按月汇总工作进展和挂钩纪实,推动靠前指挥。二是落实项目清单和政策清单,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两级政策加大向重点帮扶县的倾斜力度。会同省财政厅印发文件,下拨1.02亿元省重点帮扶县农业产业富民专项资金,支持省重点帮扶县发展有一定产业基础、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地方特色主导产业、“一村一品一店”特色村等增收脱贫效果好的项目。目前,已形成23项帮扶政策,12个省重点帮扶县已落实76个农业产业富民项目,预计可带动2000多户低收入户和40多个经济薄弱村增收。三是召开全省重点帮扶县农业产业富民推进工作会议,分专题召开了省重点帮扶县(区)与批发市场、龙头企业、农业科研院所、苏南农业农经部门等系列对接会、省委派驻帮扶工作队队长座谈会等,先后举办丰县果品、泗阳生猪、灌云蔬菜等专题培训班,开展省重点农产品出口企业“响水行”等系列活动,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富民。四是组建省农业产业富民规划专家团队,为重点帮扶地区提供农业规划、项目策划、农村经济发展、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咨询,深入分析扶贫需求。总结推广农业产业扶贫成功模式,编报省重点帮扶县农业产业富民推进工作专辑简报,宣传推介典型经验。五是出台《关于完善精准帮扶机制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富民工作的意见》,把带动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增收作为产业富民项目立项、考核、验收的主要依据,重点引导建立和加强产业富民项目与低收入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4、针对“以制度创新聚集创新资源的‘源动力’不足,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的新思路新办法不多、科学性不够”问题。一是加快完善政策创设,先后以省委省政府和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下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已报省委省政府;配合省人大进一步加快《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立法;发函建议省政府法制办将《江苏省种子条例》列入2018年立法计划。二是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会商省统计局修订省农业基本现代化进程监测指标体系,突出农业绿色发展方向,强化农业一二三产融合。三是推动创新资源集聚,11月9-12日承办首届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简称“双新双创”博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并讲话,各类参展企业达到1038个,参展省份31个,共吸引5.6万人次参观。四是将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农产品品牌建设、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农业前沿科技等创新举措作为2018年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的重点内容;以农业绿色发展为导向,制定全省“三品”目标任务及发展措施。

5、针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没有形成主动牵头、相互协作、统筹推进的良好机制,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不高”问题。一是强化领导,统筹推进,成立委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商会,加强协同推进机制。全面强化市、县三产融合、新产业、新业态等结构调整进度监测,筛选、表彰、推广一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典型。二是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制定《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全省种植业结构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加快推进种养结构调整。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广绿色生态高效生产技术,发展“美丽牧场”,着力提高生产效益和综合竞争力。三是大力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认定第二批省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出台《江苏省农业特色小镇培育发展情况评估指标(试行)》,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四是打造一批产业发展平台,重点建设19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创建锡山、泗阳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中央一二三产融合试点项目建设,使之成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产业、新业态的孵化平台。五是实施农业品牌强省战略,制定《江苏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公布2017“江苏省农产品品牌目录”,扶持打造一批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

6、针对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理念贯彻不坚决,农业生产超负荷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依然突出问题。一是起草《关于加快推进江苏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代拟稿)》报送省委省政府,进一步优化农业主体功能和空间布局,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健全创新驱动与约束激励机制。积极推动江淮生态区打造成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徐州、泰州两市被农业部等8部委列为第一批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暨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二是建立完善科学施肥和病虫防治技术体系,强化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发布17项耕地质量建设与新型肥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科技成果信息,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创建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创建工作。建立健全病虫智能化监测预警体系、植物疫情阻截体系、病虫抗药性监测体系和农药使用强度监测体系,推广绿色防控新模式,推进农药统一配供新模式试点,大力培育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三是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召开全省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座谈会,开展秋季秸秆收储利用情况督察,完善秸秆收储利用体系;推进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县、中央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及区域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建设,推广应用秸秆多种形式利用典型模式。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江苏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起草《江苏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推动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以奖代补进行扶持;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督查,通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情况。四是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和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检查,完成全省3000个省级产地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点布设任务,在全省布设17个土壤安全利用及修复试点示范区,探索安全利用、修复技术模式与方法。

7、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视不够,对下要求不严,不善于运用新媒体主动设置议题引导舆论”问题。一是成立委意识形态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宣传舆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委内“两刊一网”、“两微一端”和《走进新农村》电视栏目的质量和影响力。借助农产品境内外展示展销活动,加强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与16家中央驻苏及省内媒体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提供宣传选题和信息。二是12月4日,印发《省农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党组、党组书记、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各自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委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1次,结合实际至少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抓好对宁外高职院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三是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推进绩效管理建设文明处室、班子成员以及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定期组织专门检查。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8、针对“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扎实开展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教育引导干部按照好干部“20字标准衡量自己、检视自己,增强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建立健全《省农委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深化全员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实行月度工作记实、季度审核评鉴、年度考核应用,树立正确的约束激励导向,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三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更加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工作积极性。认真执行《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推动干部担当作为防治为官不为的办法(试行)》,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格问责追责。

虽然我委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落实成效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距离省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小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突出常态长效,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一是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党的建设结合起来,持续强化政治领导责任。把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强化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省农委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省农委党组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试行)》,建立重点事项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坚持把巡视整改与从严治党结合起来,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以此次巡视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扎紧制度笼子,推动重点权力事项的制度建设,加强廉政风险点日常监管。发挥好驻委纪检组的“哨兵”和“探头”作用,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加大对事业单位及关联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狠抓行业行风建设。三是坚持把巡视整改与能力建设结合起来,持续强化领导核心作用。以系统谋划、富民优先、制度创设、项目管理、党员干部等为重点,更加注重系统谋划,把“三农”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思考谋划;更加注重产业富民,坚持靠前指挥,推动力量下沉、现场指导、南北挂钩、共建项目等,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更加注重政策创新,强化工作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三农”发展政策支持保障体系;更加注重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约束激励导向。四是坚持把巡视整改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持续强化服务“三农”政治站位。把整改过程作为推动“三农”工作迈上新台阶的重要契机,以巡视整改强化责任担当、促进发展改革,增强“三农”发展的“源动力”。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创新,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5-86263410;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邮编:210036;电子邮箱:jsnyxc@163.com。

 

中共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党组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