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1-18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31日至9月29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开展了专项巡视。10月27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对照省委第八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将巡视指出的3个方面9大类66项问题,细化分解为3个方面9大类217项长远结合、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深化学习教育。在听取巡视整改反馈意见后,厅党组即时以正式文件形式,将省委第八巡视组陈照煌组长、巡视工作办公室祁新副主任在巡视意见反馈会上的讲话和顾小平书记在会上的表态发言印发所有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统一了思想、深化了认识。11月3日上午,厅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巡视工作的精神要旨,深入学习省委巡视反馈意见。11月3日下午,召开全厅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议。11月28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刻领会省委关于将巡视工作向纵深推进的指示精神。对照反馈意见,厅领导班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扎实开展巡视整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通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厅领导工作例会等多种形式,反复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使巡视整改工作真正严起来、落到位、实下去。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抓好整改、层层压实责任,厅党组成立了由顾小平书记任组长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统筹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务求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同时要求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要集中精力抓落实、抓整改,并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真正实现压力传导、责任明晰、齐抓共管。

(三)注重周密部署。省委巡视反馈一结束,厅党组立即对反馈意见进行逐条研究梳理,逐项明确责任领导、部门,迅速下发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起草了整改方案。11月3日,厅党组会审议了巡视整改方案,明确每个问题的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立即做好整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明确整改具体时间节点,确保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需要建章立制、持续改善的,提出中长期整改措施,确保持之以恒、常抓不懈。11月4日,将整改方案上报省委巡视办,根据巡视办审定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全厅执行。

(四)狠抓督查推进。根据印发的巡视整改方案,厅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挂表作战督查,每周汇总一次各项整改措施进展情况,持续督进度、督成效、察责任、察作风,做到逐项核实、逐项销号。11月28日,厅党组会专题听取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整改进度、整改事项和整改目标,分两次向省委巡视办上报巡视整改进度报表。各处室单位自我加压、主动作为,广大党员干部以饱满的热情、端正的态度认真开展整改,并把整改和党建、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用巡视整改成效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

二、已整改落实的问题和事项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落实中央、省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针对“落实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在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一是认真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工作规则》,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厅领导班子认真认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沟通、统一思想,提高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强化厅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定期召开厅党组会议、厅常务会议、厅领导例会,厅领导之间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加大条线统筹力度,共同研究解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问题。三是由厅领导牵头,组织处室单位总结过去五年工作,谋划2018年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工作,持续推动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

(2)针对“规划的前瞻性、严肃性、强制性和公开性不够”等问题。一是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改革试点为契机,提请省政府建立了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试点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协调,指导各试点城市以“多规合一”为导向推进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改革。二是结合省政府《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实施,加强城市总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加强规划实施年度评估工作,建立完善规划修改制度。三是召开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试点联席会议,指导5个试点城市合理确定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和功能布局,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促进集约发展。四是指导试点城市搭建多层次、多方式、多渠道的公众参与平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科学决策机制,提高城市总划编制、实施、评价全过程的公开性。

(3)针对“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求,发挥省委、省政府参谋助手作用有所欠缺”等问题。一是以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总揽,以“全省人民住有所居”为遵循,全面指导住房工作。二是转发《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通知》,督促各级主管部门切实规范商品房销售市场价格行为。配合国家联合检查组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了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内容不醒目、房地产中介房源公开信息不符等问题。三是积极推动国家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召开全省房地产暨住房租赁工作座谈会,部署下一阶段我省房地产和住房租赁工作。督促指导6个住房租赁试点城市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探索住房租赁长效管理机制。联合省工商局印发《江苏省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江苏省房屋租赁居间合同》示范文本,保障房屋买卖与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针对“推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缺乏有效的政策扶持”等问题。一是结合建筑业改革综合试点省建设,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召开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二是发布《江苏建造2025》行动纲要,明确了推动江苏建造转型发展的时间表、任务书。联合东南大学成立了建筑业发展研究中心,为建筑业发展搭建智库。三是召开建筑企业进入轨道交通建设经验交流座谈会,指导省内其它有轨道交通建设的城市出台试点方案,扶持企业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培育一批具有综合实力的领军企业。四是召集主管部门及部分企业讨论资质管理改革方案,加快推进资质管理改革,扶持符合条件的省内企业跨专业承接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电等工程建设,拓展发展空间。

(5)针对“落实‘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不充分”等问题。一是召开城市管理网格化、智慧化工作会议,跟踪指导各地持续深化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作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二是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督查工作的通知》,专题拟订“停车便利化工程”6条措施,并纳入了省委省政府《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方案》。三是指导推动各地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切实解决物业矛盾。印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物业服务行业“双随机”抽查的通知》,组织开展物业行业双随机抽查活动。四是拟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共享单车管理,即将下发施行。五是印发《江苏省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规范城管执法行为;起草了《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服务标准》,目前正在论证完善中。六是编制完成《江苏省智慧城市试点验收导则》,实施全省国家智慧城市试点任务考核,加快智慧城市建设。

2、关于“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践行新发展理念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针对“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发展不充分”等问题。一是积极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11月召开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调度会,2016年以来累计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近150公里。二是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要求,严格道路开挖审批管理,积极引导推广非开挖技术,开展了2期《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宣贯活动。三是建立海绵城市联盟,推动主要技术单位与省级试点城市挂钩指导建设。印发省级海绵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情况通报和督办函,召开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交流研讨会,加快推进工作落实。四是下发《关于进一步核实完善全省易淹易涝片区相关信息的通知》,完成全省城市易淹易涝片区和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核实工作,开展《易淹易涝片区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编制工作。五是明确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县级政府主体责任,逐步扩大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县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强化动态监管,科学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不断提高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六是组织召开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调度会,推动落实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要求。印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2017年工作进展和2018年工作计划的通知》,督促各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排定2018年度工作计划。

(2)针对“绿色发展向基层推动落实不够”等问题。一是对各地绿色建筑相关从业人员开展绿色建筑政策法规培训,组织召开全省绿色生态规划编制与实施会议,对市(县、区)建设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开展绿色建筑政策法规的培训。二是严格执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规范,发布实施《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江苏省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文件。开展全省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考核检查,即时整改考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三是督促指导各地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长效管理”的技术路线完善黑臭水体治理“一河一策”方案,委托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对已完工水体开展水质抽检,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各相关部门职责,指导各地加强黑臭水体整治日常维护、监管和后评估工作,做好水质连续监测、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3)针对“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护传统村落特色风貌存在差距”等问题。一是组织各地开展传统村落补充调查,发掘有保护价值的45个传统村落,积极申报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二是组织实施《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宣传引导。三是结合全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加强村庄传统风貌塑造,传承乡村乡土文化,保护发展省级传统村落。四是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做好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结合省级奖补资金引导,指导各地严格按照保护规划进行实施。

(4)针对“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不够到位”等问题。一是优化政府投资公租房使用渠道,对因布局等问题导致实际需求不足的,指导市县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盘活转用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或双创基地用房。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督促各地提高公租房的分配使用效率。二是对审计反映因基础设施建设不健全影响交付使用的6个保障房项目,专题组织召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推进会,进行专项督促。三是推动市县提前超额完成了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四是继续对市县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进展实施年度监测,督促各地健全管理服务网络。

(5)针对“危房改造缺乏兜底政策”等问题。一是督促指导各地制定城市解危实施方案,对已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开展整治工作。二是2017年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较往年大幅度提高省级补助标准。三是督促地方加快危房改造实施进度,2017年全省59个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县(市、区)已开工建设22092户,竣工19765户。四是大力推进适宜养老住区建设试点示范。

(6)针对“部分省本级专项资金作用未能有效发挥”等问题。加快省本级专项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好资金的引导作用。目前,省本级省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奖补资金和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已全部执行完成。因受工作进度影响导致执行率偏低的其他有关资金,都已按照整改计划积极推进执行。

3、关于“弘扬勇于担当作为的精神不够,推进重大改革破解行业难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针对“推动简政放权的主动性不够”等问题。一是完成对省审改办“问需于企”调研中基层反映的8个事项的回顾梳理,形成了对群众点菜式下放意见事项梳理表,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二是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乙级资格和暂定级资格的核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核准两个事项,形成了拟下放至设区市的工作方案,待省审改办再次启动省级部门“不再审批”时及时提交。

(2)针对“对部门手中权力和相关利益‘割肉’不彻底”等问题。立即召集相关协会召开专题会议,即时取消了设计评选收费,并要求相关协会报告设计评选收费收入、费用使用情况。(3)针对“放管结合不到位,有的事项下放后缺少行业管理和服务措施”等问题。一是及时回应和指导基层解决行政权力事项取消下放后遇到的实际操作困难,进一步研究制定招投标管理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解决“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基层遇到的实际问题。二是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活动,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审查和工程招投标条件要求。发布公告,明确要求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投标活动中,不再将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江苏省监理员作为资格要求和评分因素。三是在进一步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对培训发证不规范的地方协会进行约谈,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进行了整改。发布公告,对监理人员业务培训要求、招投标管理模式进行规定和调整。

(4)针对“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等措施仍不到位”等问题。一是加快实现省级部门“不再审批”,在省政府印发的第一批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项清单中,我厅已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各1项,转变管理方式1项。目前省级部门第二批不再审批事项清单已经省领导签批,我厅下放1项、取消1项。二是推进厅内相关业务系统整合和数据互联共享,做好与省政务服务“一张网”的系统对接和数据衔接。在省级机关中首批完成了旗舰店上线发布。三是推动省级审批(服务)事项80%“不见面”审批。11月底前,经过二轮“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梳理,我厅107项审批服务事项业务当中,实现“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业务数为86项,占比80.4%,如期完成省政府提出的10月底前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达到80%的目标。四是有序推进住建领域从业人员考核电子证书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从业人员证书电子化改革。12月1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全面启用电子证书。五是完善江苏省建筑工程一站式申报系统建设,在施工许可全面实行无纸化申报、“不见面”审批和电子证书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改革完善合同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制度,清理许可和备案法定以外的前置条件。六是进一步优化调整审核流程,优化和改进厅行政权力事项业务信息系统功能,确保事项按时办结。

(5)针对“对建筑业市场安全监管不力”等问题。一是完成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督查,下发《关于采取有力措施不懈怠不松劲防事故防反弹确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紧急通知》,组织开展了全省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督查活动,强化企业、项目部、班组安全责任,有效保障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形势平稳。二是开展以“防坍塌、防坠落”、“打非治违”为重点的执法督查行动,对事故多发地区采取蹲点督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建立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建立事故企业重点监管机制。研究建立事故查处与招投标、市场准入、资质升级、扬子杯评比等紧密挂钩机制,有效巩固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成果。三是加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条线考核和业务指导力度,举办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新进安监人员、负责人培训班,提高安全监督人员业务能力。

(6)针对“厅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识不到位”等问题。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了厅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厅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制定下发《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厅党组、机关党委、基层党组织责任。三是举办党组成员和支部书记意识形态专题培训,邀请高校专家作了专题讲座。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平淡”问题的整改。

(1)针对“以整风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够有力”等问题。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修改完善《厅党组议事规则》,细化“三重一大”议事清单,凡属“三重一大”的事项均纳入厅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范围。厅党组、厅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修订《关于进一步改进学风,加强厅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规定》,认真抓好厅党组中心组学习的人员、时间、内容,以及请假、考勤制度和相关学习要求的落实。三是结合实际制定厅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2个月组织一次厅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每位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重点发言一次。

(2)针对“部分领导干部未能严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问题。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党员厅局领导参加支部活动的通知》,对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提出明确要求。结合每半年党建工作考核,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制定《厅党组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会前细致拟定党组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提纲,区分层次认真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原汁原味梳理归纳。三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程序要求,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组书记带头剖析问题、带头查找思想根源、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开展批评。

5、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弱化”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等问题。一是修改完善《厅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提高厅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中“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分值。二是按照《厅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和管理细则,建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督查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建工作专项检查。三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意识,已修订完善《厅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到期应换届的党组织全部完成换届;因党支部书记转岗、退休的基层党组织及时配备支部书记。四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支部工作规范月”活动的通知》,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按照“九个规范”的要求开展自查、整改,推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的规范和落实。五是建立行业党委QQ群、微信群,组织行业党建工作联络员培训,利用人民网行业党建视窗平台,加大对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和宣传推进。六是抓好《关于加强驻外办事处党建工作意见》的贯彻落实,先后对出省建筑业企业开展了党建工作调研,组织召开出省建筑业企业区域党委党建工作推进会,建立健全出省建筑业企业地区党委委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对企业党建工作和党员的指导管理。

(2)针对“党员教育培训缺乏针对性和系统性”等问题。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引导党员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化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二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制作党员台卡、发放党徽,组织开展现场教育、党员“亮身份、树形象”、重温入党誓词、“领导干部立家规,共产党员正家风”、支部主题党日、争创“两聚一高”先锋行动队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不断激发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发挥。三是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发了《厅直属机关党委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配发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学习资料,编发了《党员应知应会手册》《十九大精神党员学习手册》。四是加大党员培训力度,计划利用2至3年时间,对厅机关、直属单位全体党员轮训一遍。

6、关于“干部选任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1)针对“干部选任程序执行有时不严格”等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一步优化厅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二是进一步规范、细化干部选拔任用内容和程序,在干部选拔过程中,严格落实职数预审、请示报告以及全程留痕等制度,对人员遴选推荐全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相关规定,不搞变通。三是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选人用人机制,结合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组织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的要求以及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现有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四是通过选配、交流等办法,确保青年干部在同职级干部中占相当比重。在干部选拔工作中严格落实青年干部选拔配备预审制度,确保青年处级干部比例有所提升。

(2)针对“干部交流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一是坚决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加大推进干部交流力度,在对同一职位任职满一定年限的处长、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轮岗交流基础上,将轮岗范围扩大到其他处级领导干部和非领导干部,以及在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任职满一定年限的科级干部。二是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力度,结合岗位空缺和人员情况,加强对相关处室单位和人员综合分析研判,拟与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通盘考虑,一同部署。三是通过选拔任用、交流以及自然减员的办法,加速消化超职数配备的非领导职务人员。

(3)针对“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力”等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在每次申报前强化提醒,提高领导干部如实申报意识。二是严格按照《江苏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从严把关,对个别干部重要信息,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三是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要求,切实加强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管理。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及配偶、亲属经商办企业相关规定,认真核查个人有关事项,坚决防止领导干部及亲属违规办企业问题。四是加大执纪力度,对个人事项申报审核中未如实填报的,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7、关于“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监督责任偏松偏软”问题的整改。

(1)针对“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不到位”等问题。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要求,坚决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的落实,进一步修订了《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厅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将党的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三是研究起草了《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汇报制度》,明确要求基层党组织每半年向分管厅领导和机关党委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四是成立厅直属机关纪委,研究起草了《厅直属机关纪委工作职能和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汇报制度》《厅巡查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待审议后印发。在厅属党组织中均设立了纪检委员或纪检员,每年开展专题培训。五是尽快收集梳理全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例,扎实开展专题教育、警示教育、日常教育,不断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2)针对“驻厅纪检组聚焦主业精力分散”等问题。一是驻厅纪检组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履职担当。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突出对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关键部位、风险环节的监督。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建立违纪问责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加大对权力失控、工作失误的追责力度。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监督内容、范围、方式、程序以及追究方式,按照事权、责权,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监督到位。紧盯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集中开展行政权力运行专项整治。三是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违纪违规行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严格执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四是厅纪检组研究制定了《组务会议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请销假制度》和《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深入开展“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项行动。五是建立案件线索集体排查会商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案件线索集体排查会商会。认真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1+N文件要求,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六是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监督职能,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及时开展调查,对违规违纪问题抓好执纪问责。

8、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力,系统腐败易发多发”问题的整改。

(1)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尤其是招投标环节,制度设计存在缺陷、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一是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基本构筑完成以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管理为核心的“四梁八柱”,从源头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二是开展了《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集中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工程总承包招投标暂行规定及评标办法一系列重点配套制度制订工作。三是编制了全省统一的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建立了统一共享的招投标信息库,开发了全省统一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投标监管系统,会同省政务办部署开展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行动。

(2)针对“监督的广度不够,廉政风险防控没有实现全覆盖”等问题。一是坚持推动关口前移,将贯彻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情况纳入机关处室、单位负责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结合年度考核对《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执行情况和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进行督查。对新发现的廉政风险点,及时完善防控措施。在元旦春节作风督查中,将专项检查清单执行情况。二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厅管社团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驻外办事处财务管理规定》《厅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试行)》。三是完成厅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的自查和核查阶段工作。研究起草《厅巡察工作暂行办法》,已经厅党组审议,近期印发执行。制定出台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督促各直属单位严格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四是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修订完善了项目合作、服务采购、培训考察报销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五是厅领导干部每年签订《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备制度,切实建立健全利益冲突防范机制。

9、关于“执行规定存在偏差,‘四风’问题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

(1)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具体操作细则不完善”等问题。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具体办法》,结合实际细化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的具体措施。组织召开厅全体干部大会,专题部署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二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超标准接待,超配餐人数事项,一律不予报销,严肃追究处理。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已在厅内网发布通知重申,严禁无审批调用下属单位车辆。四是加强内部审计力度,对审计检查中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督促厅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三公两费”的报销规定。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和厅管社团财务的监督检查,严禁转嫁、摊派费用。五是加快推动办公用房清理,梳理各处室单位可利用空间,结合转业干部安置和公务员招录,对面积超标的处室(单位)严格执行增人不增房,确保办公用房使用符合规定。

(2)针对“社团监管存在‘盲区’”等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厅管社团财务管理规定》,召开厅管社团工作座谈会,要求各社团严格财务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二是加强财务监督检查的频率和力度,严格抓好内部审计,督促各社团完善收费制度,规范各类票据使用,建立票据台账,严格收费公示、培训费备案管理。三是全面梳理了厅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在社团兼职情况,确保兼职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报备。违规兼职取酬款和违规报销款项已全部清退。开展厅管社团年度总结工作,要求兼职人员按规定递交履职报告。四是督促各社团积极整改财务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提交书面报告。有关违规款项,已责成当事人全部退回。

三、已形成制度、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和事项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等问题。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10月,组织厅党政领导班子参观了“砥砺奋进的江苏”大型图片展,近期还将组织党员厅领导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10月18日,组织全厅干部职工全程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会求。当天下午,厅党政领导班子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开展了学习与讨论。10月27日,召开全厅传达学习大会,厅党组书记顾小平带头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11月15日,组织召开厅党组会,研究制定并印发《厅党组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方案》。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分别组织厅党组中心组、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厅团委委员和党外人士深入学习和专题研讨党的十九大精神。三是聚焦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涉及住建领域的目标任务,由厅主要领导牵头拟定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工作举措建议》,并经厅党组会议审议,提出了16个方面62条具体工作措施。

2、针对“学习领会五大发展理念不深入”等问题。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努力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二是调整优化住房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均衡发展。认真做好城市群住房联动试点,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立健全“宜居住房—宜居住区—宜居城市”评价体系并推动实施,结合城市发展方式转型,在满足人民对更美好居住环境需要的同时推动住房消费市场的品质功能升级。三是向省委组织部递交了关于举办2018年度领导干部培训班的申报计划,得到了省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

3、针对“从体制机制上推动解决系统复杂矛盾和疑难问题的政治自觉不够”等问题。一是严格贯彻《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推动干部担当作为、防治为官不为的办法》,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全国和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表彰活动。二是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两聚一高”先锋行动的意见》,组织开展“两聚一高”先锋行动,组织申报“两聚一高”先锋行动队候选单位。三是扎实开展“走建设万企、促转型发展”大走访大落实活动。编制了《“走建设万企、促转型发展”案例汇编》《“走建设万企、促转型发展”政策文件汇编》。四是拟结合推进业务工作,定期开展处长讲坛活动。

4、针对“‘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理念没有落地生根”等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厅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通过召开党建工作专题部署会、推进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和党支部书记述职,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二是组织召开了机关党委会和办公会,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谋划2018年党建工作。三是坚持每年初召开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定期召开党委会议以及党建工作部署会和推进会。11月,组织了党支部负责人培训班。四是围绕厅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争创“支部书记工作室”、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五是建立机关党委有关人员参加或列席厅重要行政工作会议制度,积极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互融互促。

5、针对“‘管行业就要管行风’意识不强”等问题。一是驻厅纪检组认真反思问题,先后赴各地住建系统调研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分析违纪违法案件主要特点及原因,着力从源头上管控违纪违规风险点。组织对设区市住建系统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二是强化“管行业就要管行风”意识,驻厅纪检组与各设区市住建系统综合监督纪检机构进行对接,建立联系机制,理顺工作关系。三是完善《行政管理事项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按部门、岗位、项目排列出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对应的防范措施,逐一明确责任人、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围绕人、财、物,着重从决策、执行、监督环节,开展全面排查。四是组织开展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明查暗访。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风险点排查不深入、跟踪监督不及时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处室单位,责令及时整改。五是把廉政风险防控纳入目标考核范畴,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内容,作为绩效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和事项

(一)关于“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统筹乏力、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全省所有设区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11月17日住建部在徐州召开的全国城市管理工作现场会暨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实地学习徐州经验,领会会议精神。二是协调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开展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调研,总结经验做法,切实推动各地加快实施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梳理我省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筹备召开省城市管理联席会议。三是建立落实重点任务周报、月报制度,推进市县机构综合设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等重点任务加快落实。目前,10项重点改革任务完成5项,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4项,尚未完成1项。

尚未完成的1项重点改革任务主要是关于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备比例标准的问题。下一步,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整改。一是充分发挥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高位协调作用,加快研究解决下一阶段城市管理机制综合设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城管执法人员编制等问题的具体对策。二是积极推动地方政府落实改革任务,按照“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的原则,成熟一项、调整一项,按时序要求推进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三是积极推动有关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立法进程,争取以省人大决定方式明晰城市管理执法范围、程序等内容,规范城市管理执法的权力和责任。

(二)关于“厅机关混岗问题比较突出,借用时间长”问题的整改。一是修订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借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重点对借用条件、借用时间、审批权限等做了严格规定。二是拟定了《关于组织编写<职位分类说明书>的通知》,优化岗位设置、规范人员管理、理顺岗位职责和人员配备关系。三是对部分机关借用人员和个别返聘退休人员已清退完毕。下一步,针对厅机关混岗问题和借用人员清理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根据《厅借用人员管理办法》,全面梳理规范机关借用人员情况,积极推进清理工作,对因工作需要确需借用的人员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控制借用时间。

(三)关于“厅管社团收费名目繁多,账面结余数额巨大”问题的整改。一是对于个别会费收取较高的社团,已形成会费标准调整方案,待会员大会召开审议通过后执行。同时,加大社团整合力度。目前,已完成建筑行业协会、省建筑工程承包商协会和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的合并,省建设会计学会和建设经济统计学会的合并等。二是加大培训费收取管理力度,各项培训收费标准经厅计财处审核后报省物价局备案执行。同时,加强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减少教育成本。三是加大财务审核力度,严格执行《厅管社团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对于社团收取的咨询服务费等涉税收入,报销时必须提供咨询服务合同,明确咨询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下一步,将继续按照整改计划,持续加强厅管社团收费和资金管理工作。一是按照既定工作方案,继续大力推进社团整合,督促各厅管社团按照省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社团收费公开工作,严格厅管社团财务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大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力度,积极推进网上培训,并控制培训收费备案标准,减少企业人员培训成本。三是结合巡视要求,加大内部审计力度,继续开展细化审计方案等工作,通过持续整改完善,进一步加大社团财务监管力度。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尤其是一些比较复杂、深层次、涉及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需要通过不断深化各领域的改革来解决。全面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深刻领会省委关于将巡视工作向纵深推进的指示精神,紧密围绕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牢固树立战胜困难的坚定信心和强大定力,以系统化思维丰富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改革发展的思路举措,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面落地生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51868823;邮寄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建设大厦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电子邮箱:jsjstbgs@126.com。

 

中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