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家港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1-18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1日至9月29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张家港市进行了巡视。10月27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张家港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以旗帜鲜明的态度抓好整改。11月9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同时,召开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对标找差,讨论形成了常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经省委巡视办审核。11月21日,市委印发《整改工作方案》及《任务分工表》。11月22日,市委召开全市整改落实专题会议,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落实整改责任,以动真碰硬的姿态狠抓落实。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3大类14条问题细化为55个具体问题181项任务,每个问题都明确牵头市领导、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明确各部门各板块的职责分工,为相关单位立起“责任书”“军令状”,各级各部门根据方案逐项剖析、逐条对照,确定整改路线图和时间表,每个问题都落实到人、每个措施都切实可行,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并同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有据可查、对账销号,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整改不收兵,落实不到位、任务不注销。成立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整改落实督查组,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三是注重成果运用,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助推发展。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巡察办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综合协调小组,形成“领导小组负总责、专项小组负专责、综合小组抓协调、板块部门抓落实”的工作合力。在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明确“长久立”的机制。特别是针对问题频现、腐败易发、风险较高的重点环节和领域,开展集中整治、严肃问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真正做到以整改为手段,不断推进完善制度建设,达到巡视整改标本兼治的目的。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对照《整改方案》中细化的55个具体问题,张家港市委认真进行梳理,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已整改落实的问题和事项

1.关于“对‘张家港精神’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不够,敢于争先的拼劲闯劲在领导干部队伍中有衰减的趋势,想干事又怕出事的矛盾心理有所抬头”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弘扬干事创业精神”“树立新标杆、勇当探索者、提振精气神、建设新苏州”大讨论,深入开展“干事创业当标杆、凝心聚力建港城”主题活动,与时俱进弘扬“团结拼搏、负重奋进、自加压力、敢于争先”的张家港精神,丰富升华时代内涵。加大先进典型培育选树和学习宣传力度,及时选树一批各行各业具有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的先进典型,建立党内先进典型资源库。

二是出台《张家港市弘扬干事创业精神工作方案》。2017年10月,研究制定《张家港市弘扬干事创业精神工作方案》,计划用三年时间,让干部队伍展现新气象、成就新作为,建成一支张家港精神特质鲜明的党员干部队伍。具体提出要弘扬“一把手抓两手”的传统,把政治责任压得更实;弘扬“想干事争作为”的劲头,把创新活力激发得更足;弘扬“抢机遇勇争先”的气魄,把担当能力塑造得更强;弘扬“说了算定了干”的作风,把实干精神发挥得更强。

三是组织党政干部集中轮训活动。2017年11月23—28日,举办张家港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共三期),市委书记、市长分别作宣讲报告,全市各区镇、各单位1300余名科级干部参加培训,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弘扬实践张家港精神相结合,不断赋予张家港精神新的时代内涵。

2.关于“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激情不高,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的现象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前谋划、先行先试,研究出台了《张家港市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设置了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没有明令禁止、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未直接造成重特大事故等6项免责前置条件,明确了8种适用情形,提出建立重大改革创新风险备案、澄清保护、职能部门协作、防错纠错和为官不为问责等5项配套机制。

二是制定印发《关于担当作为好单位、担当作为好干部的考核方案》等支持干部干事创业的系列举措,以制度设计的“组合拳”来保障“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相关精神的落地生根,给“想为、愿为、能为、善为”的干部撑腰鼓劲。2017年10月,全面启动“担当作为好单位、好干部”考核工作。通过首轮推荐、组织评审、二轮推荐、集中展示、外部评议、常委会会议票决等环节,产生20个担当作为好单位和30名担当作为好干部。

三是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完善干部健康体检、健康休养、大病慰问等制度,持续开展组织部门与领导干部约谈访谈,实施暖心行动、强化人文关怀,加强干部精神激励,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3.关于“对新发展理念的践行不够,部分领导干部知识积累有欠缺,能力水平有落差,聚力创新、聚焦富民的办法举措还不多”问题的整改。

将十九大精神学习、“旗帜鲜明讲政治”和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以及 “守纪律讲规矩、勇担当善作为”主题轮训,举办了第七期中央党校培训班、首期山东沂蒙党性教育培训班。2017年以来,紧扣“四大路径”发展需要和领导干部能力需求,围绕转型升级、科技创新、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特色小镇等主题,举办各类培训班和菜单式讲座476期,参训干部12万余人次,选派260名干部参加了36期上级调训。遴选45名优秀科级领导干部和中层正职干部举办了第20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利用近两个月时间脱产进行军事训练、党性锻炼、专题培训、基层调研,并邀请14位市四套班子领导上台讲课,有效提升了年轻干部综合素养。2017年11月,下发了《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申报表》和《2018年菜单式讲座计划申报表》,完成了干部教育在线学习中心升级改版工作,研究确定2018年度全市主体班次,并按照计划按时举办各项主体班培训。

4.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的有效办法还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完善“三去一降一补”政策措施。去产能方面,压降钢铁产能83万吨、玻璃产能330万重量箱,已提前完成年度任务;去库存方面,全市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缩减至4个月;去杠杆方面,银行不良贷款率降至1.5%;补短板方面,实施聚焦转型创新驱动“1+3”系列政策。兑现市级各项扶持资金超10亿元。全面整合优化村级工业用地,全年“腾笼换凤”土地面积超过2000亩,“三优三保”拆旧复垦突破5000亩。

二是科学谋划2018年重点任务明确新目标。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重点任务。加快淘汰低端落后产能,规划玻璃去产能670万重量箱。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落实上级各项扶持政策,主动为企业降费减负,帮助化解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制约,推动聚焦转型创新驱动“1+3”等各项政策全面见效。加大项目有效投入,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开工投产月活动,推进省、苏州和50个本市级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推行重大项目代办制、容缺审批等服务机制。加强银政企对接,深化产融合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维护区域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深化推进“三优三保”,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2017年,完成拆旧复垦5660亩。

5.关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重视不够,比如东沙化工园的环境问题由来已久,且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直到被中央环保督察、省‘263’专项行动通报整改时,才下决心限期关停。本轮巡视期间还发生了锦丰镇环境问题被苏州市通报曝光的案例”问题的整改。

一是高度重视对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将化工企业优化整治工作作为市级层面对区镇的工作专项督查重点,多次进行专项督查,10月形成绩效报告,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层层传递压力,推动整改落实。目前,东沙化工区已经实现全面关停。

二是加大相关企业巡查频次。对处于关停期间的企业加强环境指导,督促企业做好危废处置等工作,防范污染事故,杜绝次生环境灾害。截至12月28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248人次,检查企业557家次,其中夜间检查154人次,检查企业76厂次。

三是严肃问责。严格执行苏州市《加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失职问责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对苏州市通报曝光的“川港河河水发臭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大新镇副镇长、镇“263”办主任等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全市有26名领导干部因环保整治不力被问责,其中诫勉谈话5人,批评教育21人。

6.关于“环境保护重突击整治轻长效治理。生态环境历史欠账多,2017年8条黑臭河整治任务,目前只完工1条,整治进展滞后。涉及环保问题信访量居高不下,仅2017年1—8月环境信访总量3400件,仍位居苏州第一,有的反复举报,越级信访”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2017年2月,全面启动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现场调研、开展工作督导,市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对镇(区)黑臭河道治理工作进行调研检查,协调解决推进中碰到的问题,加快推进工程实施。

二是统筹推进,连片整治。坚持“既要治上游、也要治下游,不仅治支流、还要治流域”的原则,在加快推进重点骨干河道建设的同时,加强农村末梢水系的互联互通,年内共疏浚河道728条,拆坝166个、建桥165座,建设生态河道51条,通过多种方式增强水流连通和交换能力,以黑臭河道整治带动区域河道连片治理,实现水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

三是健全机制,长效管护。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工作,全市市级以上河湖29条(个)、镇级河道270条、村级河道7000多条,共落实23名市级河长、180名镇级河长、174名村级河长,实现市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全覆盖。各级河长陆续开展常规化巡河、护河和治河工作,及时履行河长职责。所有黑臭河道都明确由河长牵头推进治理,并通过网站、公示牌等形式将整治内容、整治目标、整治时限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社会参与,确保治理到位,公众满意。

四是扎实推进“263”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三大百日行动”,淘汰落后企业超150家。编制“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12个配套子方案,排定了62个重点任务,制定出台《督查工作方案》《约谈暂行制度》等,综合采用媒体曝光、专项督查、暗访督查、下发督办单等形式,推动突出环境问题解决。截至12月28日,全市共关停企业(作坊)37家;下发督办单99份,涉及问题259个,已完成整改212个,办结率为81.85%。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个批次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建设,涉及19个行业共211家企业,排查超标企业12家,均按要求落实了整改工作。积极推动挂牌督办问题整治进度,列入苏州市13件突出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以政府采购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对3家重点异味信访企业开展评估,推进整治工作。持续推进“绿盾一号”专项行动,对重点行业、敏感区域、重大信访开展拉网式排查,对环境保护“百日行动”发现查处的突出环境问题、29个突出环境信访问题实施全覆盖“后督察”,以执法监管来推动信访化解,截至12月28日,全年共计检查企业10000余厂次,立案611件,处罚346件,罚款2494.3307万元。运用《环保法》配套办法实施按日计罚4件(启动53件)、实施查封扣押36件、限产停产18件。筹建市检察院、公安局驻环保局检察官办公室、警务室, 8月起正式运行,市环保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20件, 适用行政拘留7件。截至12月28日,全市环境信访5502件,较2016年同期下降1419件(下降率20.5%),其中省级以上环境信访124件,较2016年同期下降62件(下降33.3%)。另外,2017年1—3季度,我市苏州级及以上信访总量122件,在苏州大市十个板块位居第4名(2016年同期我市167件,第3名);2017年1—11月省级以上信访累计总分在全省县市(区)排名第13位(2016年同期排名第9位)。据此,我市在环境信访总量、苏州市及以上信访总量、省级以上信访总量上均得到有效压降。截至2017年12月29日,全市共投入6500万元,2017年度8条黑臭河道治理已经全部完工,正准备迎接上级验收。2018年度黑臭河道治理任务,已经有2条开展治理。

7.关于“‘放管服’改革重试点挂牌轻主动探索,‘材料重复交、办事来回跑’的现象仍然存在,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实现从“来回跑”到“一窗办、点单办、不见面”的转变。开创“证+照”“点单办”套餐服务模式,率先推行餐饮企业套餐服务,开启“一表制申请、一窗式受理、一平台统管”的“点单办”服务,实现“不见一次面,开成一家店”,审批提速80%以上。《张家港市企业注册登记“多证合一”工作实施意见》起草完成。在不动产登记方面,改变群众来回跑6次、递交20份材料、跑3个窗口的办事方式,全市9个受理点同步实现(交易备案)、核税缴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同城通办”,全面实现4个工作日取得不动产权证,拥有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二手房买卖等部分业务实现立等可取。在银行设立登记业务受理点,精简抵押登记业务。先后推出“不收重复件”“电子申请书”“EMS证书免费邮寄服务”“微信支付”“人脸识别”等创新举措,群众办事获得感不断提增。流程优化、网络建设、业务创新不断提升,“在线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端推送、快递送达”的办理模式日趋成熟,梳理出全市1433项政务服务事项可以“不见面”审批(服务),占全市政务服务事项(1553项)的92.27%。

二是实现从“重复交”到“减少交、不再交、取消交”的转变。11月24日,市行政审批局内部成立专门项目组,率先在全市政府部门推动不再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的创新改革。2018年1月1日起,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领域全面取消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切实解决资料重复交难题。目前,张家港市大数据中心、电子证照库、电子证照库共享平台和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即“一中心一库两平台”基本建成。

三是实现从“时间长”到“容缺批、联合办、全程帮”的转变。将项目审批分为立项、网上登记、审图、住建备案等4个阶段推进,基本实现40个工作日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大胆试行“主辅材料”分离的容缺审批,深化“全程陪代办”和“联合竣工验收”等服务机制,审批平均提速40%以上。12月17日,出台《张家港市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建设项目容缺审批的指导意见》。年内,市政务办共为重要项目提供陪代办服务75次,为银河电子、沙钢集团等召开专门联审会5次,完成联合竣工验收项目32个。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上还没有完全到位,缺乏相关配套措施,理论学习宣传的实效性不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成立5个小组开展2017年度意识形态责任制督查考核,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健全完善意识形态研判、上报、通报、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通过“以查促改、以评促建”的方式,全面压实全市各区镇、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形成“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落实闭环效应。目前,各区镇、各部门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作考核、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始终把工作的主动权抓在手上。2017年12月25日,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全市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就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二是强化学习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组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市委宣讲团”,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集中宣讲活动,推动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健全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考核制度,开展年度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绩效考核,依托“民生讲堂”“理论氧吧”、基层党员干部冬训等载体,推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学习研讨、座谈交流活动,推动理论学习对象化、分众化,提升理论学习宣传实效。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发挥主流媒体宣传职能,牢记“48字”职责使命,在重大新闻宣传和政治原则问题上,守好主阵地,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市“一报两台两网”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推出《学习十九大 新风扑面来》《学习贯彻十九大 创造发展新业绩》等系列报道,聚焦我市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相关举措,着力报道我市宣讲团宣讲十九大精神各项活动,并组织开展“朗读十九大、致敬新时代”大家谈活动,多渠道加强理论学习宣传力度。

四是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着力打造九洲月星家居诚信示范街区。曝光2017年第二批280名“失信被执行人”,推动形成“诚信者海阔天空 失信者寸步难行”诚信氛围。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开展志愿者风采展示暨志愿精神弘扬活动,评选表彰志愿服务终身成就奖,印发志愿者风采汇编,有力提升了社会各界对志愿服务的支持度和参与度。大力构建多层次道德典型示范群体,开展了张家港市道德模范事迹宣传点赞活动,举办江苏省道德模范交流活动暨第四届张家港市道德模范颁奖典礼,用“鲜活的价值观”引导百姓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加大对公益广告的刊播力度,结合我市举办国际马拉松、中加艺术交流展等国际国内顶级赛事、活动契机,对全市公益广告内容进行梳理。广播新闻频率、交通频率每天各新增5—6条播放量,电视每个频道每天增加8条播放量,“张家港在线”网站在首页持续投放通栏公益广告。创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征集、创作一批公益广告精品,利用建筑围挡、广告牌、道旗、宣传栏、LED显示屏、广播等载体开展宣教,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成功承办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

9.关于“工作措施不实,网络和新闻舆论阵地等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网络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建立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明确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加强全市网信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推动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研究制定《张家港市网评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等工作规范,指导全市各区镇、部门成立网络评论员队伍,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市区镇、机关绩效考核体系,推动网络意识形态责任逐级落实。

二是构建“立体化”舆情监测网络。研究制定《互联网应急响应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舆情处置工作的意见》《网络应急值班工作管理规定》等规范文件,各区镇、各党委系统成立网络舆情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网络舆情监测体系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技术手段建设,完善违法有害信息监督举报机制,在全市主要新闻和商业网站设立“12377违法信息”“网上涉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制定本地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提高突发网络舆情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目前,各区镇和公安、教育、卫生、环保、交通等重点部门,已经建立网络舆情监测体系,相关部门积极申报社会舆情直报点,加强舆情监测软硬件设备配备,全市形成网上网下“立体式、全时段”网络舆情监测体系。

三是提高网络参与者法治意识。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震慑作用、行业协会服务协调作用、各类媒体平台舆论引导作用,持续深入开展网络“扫黄打非”行动,不断加大网络违法典型案例宣传曝光力度,着力提高网络参与者法治意识,引导各类网络媒体和网民加强自律。其中,广播“律师说法”(周一至周五每周1档)、电视“每周说法”(每周1档)邀请法律界专业人士,讲解经典案例,进行普法教育宣传。此外,电视与公安部门合作开设“港城警方”栏目(每周2—3期),持续追踪违法乱纪行为,提高相关案件曝光力度,偶俚张家港、张家港城事、张家港在线等新媒体平台先后对多起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曝光,全民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进一步巩固。

四是强化新闻采编管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媒体从业人员政治理论、业务培训学习体系,举办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网信条线专场,进一步增强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新闻网站意识,确保各级各类传播渠道都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针对市“一报两台两网”实际管理中出现的薄弱环节,强化广播、电视、报刊新闻节目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健全完善《全媒体采编发布流程及发布规定》《全媒体采前会、编前会管理规定》《张家港新闻网管理制度》《张家港日报官微审稿规范及审核流程》《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流程和加强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张家港日报编务夜班值班制度》《政务新媒体部门差错标准及奖惩规定》,认真做好新闻审听(看)、节目阅评、好稿评比、季度抽查、节目监评工作,自办新闻节目实行“三级审查”制度,坚决执行“先审后发”。

五是加强各类自媒体平台管理。对区镇所有村(社区)、各单位自媒体进行调查摸底,统计汇总,指导各区镇、各部门出台《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区镇、各村(社区)、学校的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监督管理,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各环节管理责任,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10.关于“基层力量薄弱,‘两区一园’还没有设立宣传部(办)、区镇宣传委员流动性较大”问题的整改。

市委组织部门定期对“两区一园”和各区镇开展领导班子专项调研,加强综合研判,科学统筹调配,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推动班子优结构、强功能,推动干部增压力、添活力,切实增强经济一线、发展前沿的领导力量。目前,“两区一园”均设立了宣传文明办,因机构限额规定挂在党政办,但都配备了专门的干部力量,正在积极对上争取单独设置。全市10个区镇党委宣传委员平均任职时间为3.4年,均为优秀成熟的领导干部,且每次涉及区镇宣传委员的交流调整均专门征求常委宣传部长的意见,确保区镇宣传工作力量调优配强。2017年10月,市委组织部召开行政文秘型年轻干部座谈会,近距离接触了解年轻干部,掌握思想动态、加强日常管理、发现优秀人才。注重选优配强区镇专职宣传文化干部,将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区镇宣传部门。

11.关于“有的单位违反互联网直播、新闻信息许可规定,邀请社会自媒体参与采访报道有关工作”问题的整改。

市委宣传部门科学谋划年度网信工作要点,明确组织领导、工作机制、队伍建设、行业管理、督查考核等方面重点工作,对全市网络安全工作进行谋划部署。重点强化网络安全薄弱环节建设,制定出台《党政机关直播活动规章制度》,加强直播活动前置化备案审批,将政务直播活动管理纳入全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政务直播可管可控。加强互联网直播管理,全面摸底清查社会自媒体,尤其是从事互联网直播的媒体。对社会自媒体加强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全市主要网络新闻媒体负责人参加“苏州市网络管理与舆论引导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市新媒体从业人员参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新媒体专场)”,引导各类网络媒体加强自律。开展年度网络“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对涉嫌违法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的媒体进行查处。

12.关于“有些国企党组织法定地位未能落实,企业章程中没有关于党建的内容”问题的整改。

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国资办,推动7家市属国有企业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要求各党组织要根据党章、中央有关规定和公司法,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就党组织单设一章,使党建工作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得到充分体现,写明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写明党务工作机构及人员配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等内容和要求,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企业重大问题的运行机制。12月上旬,市委组织部会同国资办对章程修改事项进行了督查,目前,全市7家国企党组织均已完成章程修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法定地位。

13.关于“‘两新’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多数为联合党组织,党员人数较少,难以正常开展活动,‘空转’现象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四个集中”行动。在“两新”组织中持续推进以“集中排查、集中覆盖、集中规范、集中保障”为核心的“四个集中”行动,以全市41个区域党建工作站为依托,以区域为单位,以区镇非公党建干事、区域专兼职党务工作者、村域党建联络员为主体,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家家到”排查,全面摸清发展状况和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符合条件的两新组织做到应建尽建。

二是成立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为切实加强对全市600余家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调整理顺协调会精神,拟成立张家港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11月6日,市民政局上报《关于成立中共张家港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请示》,提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设在市民政局,隶属市委“两新”工委领导,日常工作接受民政局党委指导,具体负责除属地管理、分级扎口管理以外的,其他与行政机关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以及没有业务指导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是总结提炼“两新”工作方法。在全市“两新”组织党组织中开展党建典型工作法征集活动,以本单位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为代表,总结提炼特色鲜明,具有较强规范性、示范性和操作性的党建工作经验做法。通过前期征集筛选,已收到各单位上报的工作法29个。

14.关于“部分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会前征求意见不够广泛;会中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够,相互批评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会后对突出问题的整改措施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通知》和《江苏省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实施上级党组织列席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市委常委带头示范,出席联系点的民主生活会,听取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情况,全程听取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并进行现场点评,区镇、机关、村社区、“两新”等各类党组织层层建立民主生活会联系点制度,以加强上级监督为抓手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

二是对问题突出的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上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联系点制度,会上点评在肯定成效的同时,更加突出指明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会前征求意见的形式和范围、会中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针对性实效性等等,会后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依托基层走访调研、听取工作汇报等形式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切实帮助解决,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党组织进行严肃问责。

15.关于“谈心谈话不够经常。部分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多以布置工作代替谈心谈话,有时为谈而谈”问题的整改。

为严格落实谈心谈话这项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市委组织部设计了《党支部工作记实手册》《党的组织生活记实手册》,《党支部工作记实手册》着眼于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将包括谈心谈话制度在内的基层党建工作的规范性要求、党支部基本情况、各类党员名册、党的组织生活记录、党支部管理等内容集于一本手册之上,用规范记录提升基层党支部各项基础工作水平。目前,《党支部工作记实手册》发放到全市所有基层党支部,2018年起统一使用。《党的组织生活记实手册》汇编了包括谈心谈话在内的党的组织生活十项基本制度,作为党员参加“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的专用笔记本。目前,已印制1000本投入试用。近期,将根据试用反馈,进一步优化设计,拟于2018年起在全市党员中统一使用。

16.关于“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有的领导未能严格按规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潜意识里将领导看成是‘特殊党员’”问题的整改。

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督查中,通过查阅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台账、访谈座谈等方式,了解掌握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情况,并落实反馈整改制度。进一步深化落实组织生活旁听制度,推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并将市委常委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情况通报至市委各直属党委,并逐级传达贯彻,一级带动一级,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同时,突出对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督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重视、不经常、不规范、不严肃、不深入等情况,并抓实反馈整改工作。

17.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党组织党建工作组织不力,抓得不紧,存在被动应付现象;部分党支部 “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细化完善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考核项目和考核内容。责任清单考核内容包括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强化党组织服务功能、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等;激励清单包括高标准完成市级十大重点党建项目及“书记项目”、培育党建品牌、选树典型、打造特色党建阵地等工作成效明显,国家级权威媒体专题报道;负面清单包括党建网络智慧平台维护更新不及时、党员干部因违反作风纪律受到处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到位等情况。

二是进一步落实党建“书记项目”。在《张家港日报》头版陆续刊发“学习贯彻十九大·书记项目进行时”系列报道。持续落实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制度,由市委常委带头、各级党组织书记参与,包挂联系一批党建“书记项目”。通过常委们的示范带动,确保各级党组织书记层层抓好责任传导,切实加强对全市各类党建项目的领衔领办和督查推进,进一步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是部署开展支部书记轮训工作。自11月起,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已经启动全市基层支部书记轮训工作,主要安排了十九大精神解读、党章学习、基层党建工作实务等课程,各级各类基层书记在市委党校开展为期2天的专项培训,目前已举办了3期示范班,共800名村(社区)书记、机关单位书记、“两新”组织书记参加了培训。

18.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够,学习培训偏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召开各镇(区)党(工)委组织委员会议,听取基层对于开展主题教育的建议。根据苏州要求,开展了主题教育前期问卷调研,共回收问卷105份。12月9日、11月14日,市委书记、组织部分管领导分别参加了中组部、苏州市委组织部召开的调研座谈会并作了交流发言。

二是12月安排组织部工作人员深入各区镇,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访谈等形式,了解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四大行动”落实开展情况,完成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四大行动”项目阶段评估工作,继续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督查检查,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取得实效。

19.关于“有些干部对党建工作的基本知识不够熟悉,在组织2016年以来新任党内职务的市管干部履职考试中不合格率17%”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党务干部履职资格考试制度。截止目前,市委组织部已组织2批次104人次市管干部参加了党务工作者履职资格考试。同时,建设了考试题库,开发考试系统,下发《关于建立党务工作者履职资格认证制度的通知》《关于做好基层党务工作者履职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对全面实施党务工作者履职资格认证制度作了部署,分批次组织党(工)委书记等7类人员参加履职资格考试。11月以来,各党(工)委集中组织6批次考试,参加考试人员240人。

二是健全基层党建“联述联评联考”机制。12月8日,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基层党建“联述联评联考”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本年度“联述联评联考”工作,文件进一步规范了述职内容、点评测评要求以及整改规范,要求将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全市在12月底开展了“联述联评联考”工作。

20.关于“执行选人用人相关规定不严格。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不够规范;个别干部存在‘低职高配’问题;2016年个别干部经竞争性选拔,后未经民主推荐和考察程序予以提拔任用”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制定配套措施,相继研究制订了综合研判办法、考察对象“双报告”制度、民主推荐实施细则、考察工作实施细则、任前公示制实施细则、动议工作办法、规范干部任免程序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涵盖了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推荐、考察、酝酿、任职等各个环节,实现了“全流程”规范,为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建设打牢了基础。2017年,修订了《干部职务名称表》,出台了《规范市管领导干部任免程序的通知》,编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汇编》,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党组织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11月,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流程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详细记录常委会会议讨论干部任免情况。12月,对“低职高配”干部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唯一存在的“低职高配”干部进行了职务调整,实现了彻底整改。

21.关于“对年轻干部配备重视程度不够,选拔任用力度与上级要求有差距,重要岗位年轻干部数量偏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省委“789”青年干部培养计划,立足打基础、谋长远,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使用优秀年轻干部。2017年以来,共提拔“80后”领导干部29人,其中“80后”正科职干部5人,“82后”副科职干部14人。目前,全市共有“80后”正科职干部7人,“82后”副科职干部37人,完成了苏州“四级梯队建设”计划要求。加强“90后”股职干部选拔力度,拿出30个中层岗位面向全市“90年”左右年轻干部实施竞争性选拔,并选派5名“90年”左右中层正职干部挂任副科职领导职务,通过试岗锻炼加快“90后”年轻干部成长成才。

二是加强年轻后备干部培养。10月,开展了全市科级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分层分类建立了426名科级后备干部和95名“90后”青年预备队人才信息库,不断夯实干部队伍后备力量。建立了年轻干部双月座谈制度,并召开了首期年轻干部座谈会。11月,发布了《张家港市2017年公开选聘高校优秀毕业生简章》,启动全国招聘工作,并赴全国重点高校进行专场宣传推介。

22.关于“干部考察工作不够深入,准确考察识别干部的方法不够多,2013年以来多名干部提拔后被处分,甚至个别干部提拔后被连续处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干部多元考察机制。经常性、近距离地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研考察,6—10月,对33家市级机关部门开展了走访调研,并注重在推进“263”专项整治、文明城市创建、十九大安保维稳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考准考实班子运转情况和干部现实表现。

二是从严从紧抓好干部队伍管理监督,建立了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组织、纪委、公检法、编办、人社、审计、信访、卫计委、市场监管等成员单位各尽其责、沟通协作,每季度整理汇总干部管理监督信息,每年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情况、研究问题、部署工作,切实增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合力。研究出台了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办法,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2017年以来,共对57人进行提醒、59人进行函询。全面实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抽查核实工作,共对534名干部填报的个人重大事项进行抽查核实。严格开展审计监督,共对3个单位主要领导开展了“三责联审”,对34个单位主要领导开展了离任交接,对9个单位主要领导实施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23.关于“干部交流轮岗执行不到位。经查,科级领导干部中,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有18人,涉及交通局、审计局、安监局等关键岗位。少数本地干部不愿意到外地任职,个别市外任职的本籍干部想方设法回来工作,存在‘恋家’‘回流’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有序推进干部交流,在考准考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基础上,加强综合研判,制定调整预案,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推动干部轮岗交流,尤其是对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干部有计划地进行交流。2017年以来,共对17名在同一岗位任职满8年的干部进行了岗位交流。

二是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学习,教育广大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从意识和奉献意识,服从组织统筹安排。4月中旬,分两期举办了全市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勇担当善作为”专题轮训,共培训干部738人。

24.关于“党委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够,存在‘上面热、下面冷’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与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区镇党(工)委、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围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反对‘四风’情况;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定期进行廉政谈话,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12月7日,板块书记双月座谈会结束后,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与各镇区、沙洲职业工学院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12月12日,市委常委会结束后,市委书记与常委会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25.关于“部分党组织经常性研究部署、指导督察不够。有的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意识不强,主动性、自觉性不够,‘挂帅多出征少’。班子成员履行第一种形态不够,‘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对分管领域内苗头、小节等问题关注不够,提醒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践行“四种形态”,深入实施“第一种形态”暂行办法,并实行月报制度。截至目前,已督促引导各级党组织实施“第一种形态”366次,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推动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研究出台《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明确组织设置、支部职能、书记职责、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教育管理、支部阵地建设等工作规范,并以此为标准,联合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加大基础性规范性党建工作的检查力度。目前,《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已形成初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之中。

26.关于“村一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管党治党措施不力,如有的村化解矛盾不实导致群众越级上访”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推进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根据“一网格一支部”的原则,全市网格党组织已基本建立完毕。将适时召开“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现场推进会,全面实施党建网格与综治、民政、安监等网格多网融合,并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强化党建引领、党群联动、干群联动,形成“网格覆盖、实事支撑、党员引领、基层自治”的农村党建新局面,让党的领导体现在基层社会治理的最末梢。

二是完成基层信访件办理结果审核机制。已经建立了基层信访件办理结果提级审核相关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27.关于“原市委常委黄尧案件发生后,市委只在常委会上作了案情通报,未按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剖析、反思”问题的整改。

建立完善了重大典型案件通报机制,明确了通报的主体、对象和范围,通报的层次、方式及内容,通报的审批程序、时限和要求,切实发挥重大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筑牢纪律防线和道德底线,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重大典型案件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形成通报材料,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审定后予以通报,并按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剖析、反思。2017年12月,苏州市纪委对我市一名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作出党纪立案审查决定后,市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进行了通报,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28.关于“纪委聚焦主责主业‘三转’不到位。有的纪委负责人存在兼职或分管纪委职责以外的多项工作”问题的整改。

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在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组织开展全市乡镇纪委班子配备情况专题调研,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整改方案。9月14日,经十一届市委第28次常委会研究同意,一次性调整10个区镇纪(工)委的配备模式,实现纪(工)书记、副书记专职化管理。同时,指导基层纪检组织清理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75个,有力促进基层纪检组织更加聚焦主责主业,一心一意抓监督执纪问责。2017年以来,各区镇纪(工)委提供成案线索及自办案件数量同比增长41%。

29.关于“纪委查办案件数量虽多,但有影响的案件偏少。‘一案双查’、‘系统查、查系统’做得不够到位。2013年以来共问责40人次,问责数量偏少、力度有待加强、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2017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规案件383件,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5件,涉及乡科级干部11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始终保持执纪办案的高压态势,遏制“四风”、惩治腐败取得明显成效。积极运用“系统查,查系统”的方法,在线索排查中获取线索,10月以来,对巡察发现的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线索进行全方位梳理排查,严肃查处4名科级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在全市形成有力震慑。强化问责追责,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紧盯“四风”问题、生态文明、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突出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重点工作,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着力推动问责常态化。2017年以来,已累计问责处理60名责任人,用动真碰硬警醒督促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各级党组织把责任扛在肩上。

30.关于“敢于动真碰硬、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挺纪于前、抓早抓小的机制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

制定《实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暂行办法》,明确适用第一种形态的14种方式、情形以及责任,为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提供制度指引。文件下发后,市委主要领导带头运用,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12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市纪委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依托信息化平台及时进行提醒,实施月报制度,每月梳理汇总各单位实施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定期下发情况通报,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把“第一种形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真正落到日常管理监督之中,切实做到抓早抓小,管住大多数。全年实施第一种形态近400人次。

31.关于“市委开展巡察过多专注经济、财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党的领导弱化、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问题巡察还不到位,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巡察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聚焦巡察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巡察工作部署,在2017年11月组织开展十一届市委第四轮巡察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巡察工作任务和重点,坚持将“关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重点问题”贯彻巡察工作始终,加强对被巡察单位党的领导、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等方面情况的巡察监督,发挥利剑和探头作用。

二是强化巡察业务培训。积极选派骨干参加全省巡察干部培训班,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组织开展对巡察干部的业务培训。11月以来,市委巡察机构共开展业务培训2次,参加人员38人次。通过培训,更加注重强化巡察工作的政治性,提高巡察干部政治站位,在巡察过程中避免过多关注于经济、财务方面的问题,透过业务看政治,抓住问题的关键,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完善巡察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初步制订了《中共张家港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中共张家港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作规则》和《中共张家港市委巡察组工作规则》,为市委巡察工作提供规范和指导。

32.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存在直接发包、以党委会决定代替招投标、以三方协议代替招投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等问题。本轮巡视发现有的项目6个工程,均以领导批示代替招投标,直接发包给同一个公司,合同总额达2500余万元;有的部门零星工程100多项,合同总额达1100万元,普遍存在直接发包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建章立制。重新梳理招投标流程,规范招投标交易过程,制订相关规章制度,从制度、流程方面入手规范招投标工作。完善开评标现场管理制度,对开标、评标、监控、评委抽取、语音询标等开评标的重要环节现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做到按章办事,以规管人,规范现场秩序,强化现场的管理,保障每个项目规范运转。完善工程项目开评标情况登记制度。通过梳理现有开评标工作,将工程开评标的全过程进行分解,并针对各个环节轻重缓急编制记录事宜,做到事事有留迹,件件可追溯。完善工程开评标工作流程,以提升服务、提升效率为准则,再次修正工程开评标的流程,并根据开评标流程设置管理节点,实现以流程来规范工作,以制度来规范人员。

二是升级软件系统。全面升级软件配套设施,加强评标的独立性、保密性、科学科和规范性建设,进一步提高招投标工作的电子化程度,加强开评标监督与管理的能力。完善网上答疑、支付投标保证金、下载招标文件、资格后审等功能的应用,确保围标串标难以准确找到操作对象;完善标书相似度分析系统,提升发现串围标线索能力;完善电脑自动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语音通知、短信确认系统,实现专家信息和评标内容的双向保密;完善现场评标语音变声询标系统,减少人为因素对评标的影响。

三是强化现场监管。加大现场巡察力度,进一步提升对开评标现场的监督管理,严防开评标过程中出现围标串标行为。建立评委独立通道,确保工作通道与评标通道相对独立,有效阻断评委与供应商的接触;实行评委、工作人员、监管人员挂牌上岗,强化评标区域的现场管理力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开评标区域;实行手机定点存放管理,有效隔断评委与外界的联系;强化开评标监控管理,实现整个交易场所均能通过电子见证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监控,每个开评标项目全程电子监控存档。坚决杜绝以“时间紧、任务重”为由对上请示后直接发包。对本轮巡视发现的直接发包的100多项零星工程进行审查备案,以此推动零星工程采购项目管理的阳光化、规范化、制度化。

33.关于“工程项目监管存在漏洞。有的平台公司自筹资金项目没有监管部门。有的建设项目合同付款条款违反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有的镇农村生活污水工程仅凭该镇个别领导签字就增加工程量614万,超预算123%。抽查2013年以来四个部门承建的工程项目,竣工应审计项目374个,及时决算审计占比仅为4%。有的工程存在超付工程款”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造价和变更控制。组织召开区镇实施主体和造价跟踪单位专题会议,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督促区镇规范方案变更流程,对引起造价变动内容,建立各区镇建管、市财政、市农水办、水利、所属行政村以及设计、施工、监理、造价跟踪等单位的会商制度;督促造价跟踪单位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时提供造价跟踪动态分析报告和各类报表。

二是强化工程结算审计。召开专题会议,落实结算审计工作。对结算资料已经全部报全的项目,督促审计部门抓紧安排审计;结算资料未全项目,督促施工单位抓紧整理结算资料,及时报送给造价跟踪单位,并要求造价跟踪单位限时进行初审;造价跟踪单位完成初审后,及时送审,并全力配合审计部门,解答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工程中各专业结算审计完成后,及时进行财务资料的整理并准备竣工决算资料,及时报财政申请最终竣工决算,并定期催促财政部门抓紧决算。

三是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抽调10人组成审计组,自2017年10月17日至11月28日,对塘桥镇、乐余镇、凤凰镇、南丰镇、大新镇的2016年度开工建设的政府工程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场审计,指出各镇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并在体制、机制上提出了审计建议、意见,并向相关部门出具两份移送处理书。

34.关于“房地产市场开放度不高。截至目前,张家港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共计56个,面积1138万平方米,其中2012年6月前开发项目46个,占比82%,面积864万平方米,占比76%,全部由本市5家公司开发建设”问题的整改。

一是多渠道招商,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继续发挥网络平台线上招商作用。通过中国土地推介网、第一地产网、土拍网、好地网等网络平台,发布我市城市概况、规划建设及推介地块简介,加强线上推介作用;在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网站、张家港门户网站、江苏土地市场网、张家港日报公布地块出让信息及成交信息,增加土地出让的透明度,真正做到土地信息的公开化;主动对接知名房企,邀请位列全国前五十强的实力房企来我市实地考察,并将招商相关推介资料、优质地块的出让文件寄给全国知名房企及曾来咨询土地的开发商,为地块作进一步推介及交流;适时召开土地推介会。集中推介成熟地块,邀请全国知名开发企业参加,全方位介绍、多棱面展示和现场互动沟通全力推介经营性地块。对初步合作意向者可继续点对点上门推介。

二是推动土地出让“阳光交易”。2017年起,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从线下走到网上。从信息发布、申请、竞价、成交结果等都按设定程序通过网络自动辨读,网上交易相关数据信息全部在互联网公开,任何人都可以在土地网上交易系统查阅出让地块相关资料,实时观看网上交易实况;实行电子数据保留制度,对交易中产生的各种数据及上网操作过程进行记录和备份保存,确保事后监督有据可查;引进公证机制,由公证机构对交易全过程进行信息证据保全。最大限度地促进国土资源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是进一步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态势。牢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不断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保持住房价格平稳发展。同时结合棚户区改造,发展租赁住房等完善多渠道、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稳妥推动我市房地产健康发展,保持城市的“性价比”优势。2013年以来,为进一步提升房地产市场开放度,我们通过举办土地推介会、参加土地展、点对点推介、线上招商等多种形式,加大土地招商力度,现已有世茂、朗诗、香港鼎盛、碧桂园、保利、中梁、恒大、中南、正荣、青禾、港中旅等24家知名房企进驻我市。共出让商住用地8471亩,其中外地房企拿地5756亩,占比67.95%。

35.关于“农村‘三资’管理问题较多,资产家底不清晰、资产运营不透明、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管力度不到位。2013年以来被查处的各类干部中,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共有141名,占比47.1%”问题的整改。

一是启动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2017年在塘桥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试点,并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全面审计和资产测绘,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在试点基础上,下发全市清产核资操作规程。已明确2018年启动全市其他区镇清产核资工作(开发区杨舍镇已提前开展),计划2018年底全面完成。

二是实行公开交易、透明资产运营。2017年7月和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现联网运作。2017年9月,建成了市、镇两级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并和苏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联网运作,市、镇两级都配备了专门的场所和人员。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截止12月28日,全市已经完成进场公开市场化交易2593笔,成交金额2.7亿元。公开的市场交易,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提高了运营效益。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提升监管能力。2017年9月底,全市各区镇全面实行了村级财务社会中介机构第三方代理记账并增加第三方审核环节。塘桥镇、乐余镇在2017年6月底开通“有线电视专频道”公开村务;2017年8月底,全市村村开通“e阳光”微信公众号;并继续实行网上公开和村务公开栏公开。2017年7月出台了市非现金结算办法,全面实行银行转账和“村务卡”非现金资金结算方式,全市各村已办理“村务卡”735张,覆盖率100%。在制度建设方面,各区镇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锦丰镇、南丰镇已出台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审计监督方面,全市各区镇已完成85个村的离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离任审计率100%,乐余镇、塘桥镇、杨舍镇还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36.关于“三公经费审批不严。有的部门大部分公务活动支出直接由旅行社开具大额票据,无原始发票,无法反映公务活动真实情况;组织外出学习考察主题不明确,无考察方案和考察报告”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点加强对违规外出考察调研的事前控制管理。市级外出考察调研的,需拟定书面考察方案,列出考察必要性、考察主题、考察具体内容、考察线路等,经所在单位派驻纪检组审核,再报市分管领导批准同意。每次考察活动结束以后,须出具考察报告。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公务外出考察管理参照前述执行。凡未经批准的外出考察调研,一律不得出行;擅自外出考察调研以及虽经批准但未提供考察报告的,单位财务一律不得报销,费用由个人自理。通过加强考察调研的事前控制管理,改变事后财务报销处理时的被动局面,纠正原有监管方式上的漏洞。

二是开展财会人员业务辅导。11月中旬,组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40多名新上岗财务人员进行财政支付业务操作知识培训;以“东财在线”会计教育平台为载体,继续对550多名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进行视频业务培训;11月底政府采购管理办对200多名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进行网上商城采购业务培训。

三是加强对日常国库集中支付异常出单业务的审核。对单位给付旅行社的大额发票、外出调研考察经费等支付业务,单位在网上提交支付申请后,还要求单位将发票、凭证等资料拿到财政收付中心进行现场查验,对无考察方案、考察报告的,采取缓拨、拒拨等措施。12月以来共现场查验 6 笔给付旅行社大额发票、3笔外出考察调研经费资料。

四是全面上线运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11月,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中全面上线运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对各单位资金支付是否符合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是否符合功能经济分类、现金及银行卡支付是否规范、收款人账号是否准确、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敏感词如“烟酒、招待、礼品”等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违纪行为。

37.关于“张家港保税区出国境审批、备案手续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因公出国(境)审批与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严格落实了“三公”经费使用的审批和报支等手续,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旅行社签订了《政府单位机票采购合作协议》,对领导干部出国公务机票采购事宜进行统一规范。

二是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张家港保税区(金港镇)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将国资企业负责人、村(社区)书记、主任等纳入管理对象,严格备案等手续,进一步加强因私护照等证件管理。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出国(境)预算和经费报支监管,在年度审计中进一步加强对区(镇)各直属企业的因公出国(境)经费的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费用一律不予报支,对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

38.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11月30日以来,编写《规范津贴补贴简报》下发给各区镇、各部门进行学习,内容涉及津贴补贴审批规程、津贴补贴发放纪律要求、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警示案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及解读等,通过主题集中、针对性强的宣传方式,收到较好的学习教育效果。市纪委12月14日通报了全市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用身边人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并结合十九大精神深入分析,对各级党组织提出作风建设要求。

二是健全审批制度。完善了《工资、津贴补贴审批规程》,11月份已下发给各单位,要求严格按规程报批津贴补贴,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的,不得兑现,业务科室严把审批关口;开展主要审批业务检查,11月底到12月中旬,人社局工资科对本年度57名违法违纪受处理人员和千名职务(岗位)变动人员的工资审批材料进行复查,对少数提交材料不齐的单位,及时通知单位补齐,严格按上级规定和标准执行;加强对各单位津贴补贴审批业务进行指导。

三是执行监督检查。市审计局加大延伸审计力度,审计触角向下延伸。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落实贯穿到财政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程审计全过程,重点关注津补贴发放问题,注意对被审计单位的下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延伸审计,消除监督盲区,其中:下属单位不超过5个的一般单位,延伸审计实现全覆盖,下属单位超过5个的重点部门,延伸审计面不低于30%。11月—12月,完成了保税区、冶金工业园、城管局、水利局等单位5名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出具审计决定书两份,向市纪委移送线索1条。财政局开展日常财经纪律检查,规范财政票据行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积极试行非税收入电子化缴费,从源头上杜绝产生“小金库”的可能。2017年秋季,实行学校收费电子化,规范学校非税缴费方式,杜绝截留、缓交、挪用非税收入等现象;加强对单位网上支付业务的审核,对于少数涉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支付业务一律予以退回,拒绝支付;12月份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270多个单位账户进行自查,发放津贴补贴均以银行卡形式发放,未发放现金。各区镇对照津贴补贴发放规定及纪律要求,近期集中开展了政策学习,并进行了自查自纠。元旦前夕,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全市“四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对津贴补贴、福利发放情况进行了督查。

目前,相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全部清退到位,有关账外私设“小金库”已作为问题线索,正在由市纪委初核之中,相关责任人员待问题线索查实后一并处理。

39.关于“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干部违规接受宴请并收受购物卡。个别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子女婚宴,多达100多桌,邀请企业老板和管理对象参加,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的整改。

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现和查处力度,多轮次、高密度开展“清风行动”,注重督查对象、督查范围、督查内容的“三个延伸”,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有力震慑各类违规违纪行为。2017年以来,累计派出督查组、暗访组54个,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婚宴、收受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行为,分5批对14起16人典型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通报曝光。12月22日,市委专题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四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部署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市的贯彻落实。巡视发现有的干部违规接受宴请并收受购物卡的相关问题正由市纪委初核中。个别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子女婚宴的问题,市纪委已严肃查处,并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降级处分,职务层次从主任科员降为副主任科员。

三、已形成制度、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和事项

1.关于“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实践的案例不多,务实管用的措施少,正面引导效应不强。问卷调查显示超过40%的受访者评价张家港干部队伍‘担当精神不够’‘争先意识减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细化完善制度。在出台《张家港市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固化程序措施,细化流程步骤,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同步发力,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二是注重典型引导。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明确“弘扬创业者、支持改革者、鞭挞空谈者、惩治腐败者、激励开拓者”的用人方略,鼓励机关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敢闯敢试,勇于担当。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容错纠错事项层层审核把关机制,确保其在正轨上运行。建立容错纠错办法运用考核检查机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兑现奖惩,保障落实。坚决纠正该实施不实施、不该实施乱实施的行为。

2.关于“产业结构偏重。2016年传统产业产值占比达到55.3%,工业增加值率19.8%,基础产品比重大,高端、高附加值产品不多。冶金、化工等行业的能耗占全市的80%,能源消耗占全省1/10。2013年以来张家港保税区59个投资超亿元工业项目中,基础化工项目占较高比例”问题的整改。

一是逐步优化产业布局。认真落实“一特三提升”要求,稳步推进“多规合一”工作,整合“三优三保”“腾笼换凤”政策措施,以“263”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意见》,统筹推进“退二还一”“退二优二”“退二进三”,调整完善城镇建设用地布局,盘活建设用地向区镇产业集聚区集中;年内完成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制订。各区镇产业定位更加清晰,土地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率、智能制造普及率进一步提高。保税区重点发展新材料、重型装备等优势产业,经开区重点打造智能装备、再制造、绿色能源、电力电子等新兴产业,高新区做强半导体、智能制造等特色主导产业,冶金园做优冶金物流、机械装备、医疗器械等高端产业,各镇(区)重点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经开区再次成功入围中国产业园区百强榜,高新区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二是提升工业经济质效。深入实施“先进制造业产业领跑”计划,强化政策宣传,健全服务机制,主动对接优势传统产业,深入重点骨干企业,制定契合企业需求的“一厂一策”,确保先进制造产业领跑计划落实到企、实施到位。全面摸排项目,将总投资158.2亿元的78个项目纳入2017年度第一批先进制造产业重点技改项目,目前已有67个项目开工;第二批60个项目计划已下发各镇(区)。加强督查督办,全力加快项目进度。到2017年底,工业增加值率预计达到20.6%,比2016年增长0.8个百分点。

三是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前三季度,高技术产业、“两新一高”新兴产业较快增长,分别增长20.3%、16.1%,预计全年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分别达到22.5%、45.9%,较去年提高2.5、1.2个百分点。50个市级重大项目中,30个“两新一高”项目1—10月完成投资61亿元,占工业项目投资比重超2/3,康得新、天鹏电源、银河电子等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行业龙头加快崛起,对全市经济发展产生强大的拉动作用。到2017年底,传统产业产值占比达到54.14%,比2016年下降1.16个百分点。

四是绿色发展成效明显。钢铁去产能任务得到落实,关停沙钢75吨电炉设备、压减粗钢产能83万吨,“地条钢”及违法违规钢铁产能完成清理。实施7项“减煤清单”,牵头完成“263”专项行动“减煤”任务,减少燃煤企业38家。以冶金、化工、纺织等行业为重点,大力推进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全市能源消耗大幅度下降,到2017年底,单位GDP能耗预计比2016年下降4.2%。

3.关于“新兴产业对经济发展支撑度不够。2015年全市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比重42.9%,落后于苏州市平均水平。新增大项目少,项目储备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引进先进企业。全市冶金、化工、纺织等传统产业占工业经济比重较大,通过多年的引进培育,新兴产业比重逐年上升,从2010年新兴产业占规上比重22.1%提高到2016年新兴产业占规上比重44.7%。2014年—2016年间,全市新兴产业规上企业数由2014年初366家,发展到2016年底的413家,一批如扬子江石化、协鑫集成、华灿光电、富淼科技等技术先进、产值贡献大的新兴产业企业新增入库,壮大完善了全市新兴产业企业规模(2017年上半年我市新增新兴产业入库企业19家,第二批入库工作于2017年10月份开始,共有天合汽车等10家企业申报入库);全市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与苏州的平均占比差距由2014年6.3个百分点缩小到2016年的5.1个百分点,2017年预计新兴产业占比为45.9%,与苏州占比差距继续缩小到4.6个百分点。争取2019年新兴产业占规上比重达48.7%,与苏州占比差距缩小至4个百分点之内。

二是积极培育新兴产业新的增长点,加快推进康得新“两园一城”重大项目建设。2017年11月2日,康得新与张家港成功签订《“两园一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共同打造“先进高分子材料产业园”“航空复合材料产业园”和“康得新未来城”的“两园一城”项目。项目总投资1800亿元,计划分期实施,通过8年时间到2025年全部达成,届时年产值将达3000亿元,将为我市加快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注入了强劲动力,带动全市整条产业链发展,促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

4.关于“发展瓶颈凸显。土地开发强度已达33.24%,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不足,智能制造水平不高,领军型人才尤其新兴产业高端人才总量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重大科技平台建设。我市以平台建设为抓手,加快释放信息化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对转型升级的“红利”。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产学研信息平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启动“张家港市产学研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依托该平台,重点解决企业需求与高校、科研院所成果项目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打通校地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渠道,目前平台已进入联调测试阶段。

二是全力推进企业实施智能制造。分别于3月和10月下达了两批先进制造产业智能制造项目93个,每月跟踪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政策引导,以智能制造为主要方向,落实先进制造产业技改专项资金4093万元。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帮助企业获得省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1396万元,申报省级智能示范车间5家,获批2家。

三是立足问题导向开展育才引才工作。新增万人计划专家4人,自主培育千人(万人)计划总数达18人,省“双创计划”、苏州“姑苏计划”人才入围数居苏州县市第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考核列全国县市第一。通过聚焦产业引才、推动与社会机构合作引才、联合孵化育才等方式,积极拓展人才工作新思路、开辟新渠道。12月9日,开展了本年度第四批领军人才项目评审活动,年内有80个以上人才项目列入市领军人才资助计划。12月上旬,成功举办2017年松禾资本价值同盟年会,共吸引投资界、知名上市公司、松禾资本投资企业负责人近400多人参加,会议期间进行了投资环境及人才政策专题推介并与松禾资本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推荐引导人才企业落户、资本要素向我市集聚、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方面深化合作。与京沪深地区留创园、孵化器联合孵化合作协议已修订完善,并制定《张家港市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联合服务管理办法》,抓紧做好推进落实,加快吸引高端人才项目引进集聚。

5.关于“港口战略地位下降。在全省港口布局的新一轮调整中,从‘枢纽港’降格为‘地主港’。港产城融合度不够,吞吐‘粗放式’物资占比达64%,对产业链的延伸、腹地范围的拓展贡献还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2017年12月上旬,市相关部门专程赴省交通运输厅进行咨询和汇报,了解当前全省港口发展新趋势和新要求。张家港立足自身产业优势,从实际出发,优化港口资源的整合利用,全力做好港产城融合发展的文章。港口特色货种方面,张家港保税区在化工市场正积极拓展苏交网“易交割”“链交割”业务,截至当前累计易交割7单,累计交割量1700吨,累计结算金额1147.52万元。链交割累计32单,累计交割量8.60万吨,累计结算金额6.16亿元。扬子江物产正在积极调研与中物联共同筹备“张家港市智慧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张家港现代供应链科创研发中心”“张家港大宗商品跨境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和“张家港大宗商品大数据中心”的建设内容。12月15日,福南水道12.5米进港航道治理工程正式开工,预计2018年上半年福南水道12.5米深水航道将建成开通。福南水道12.5米深水航道建成后,将充分释放临港20个5万吨级以上泊位的靠泊能力,进一步降低船舶运输成本,提高张家港核心港区综合竞争力。12月15日,召开张家港港产城融合发展战略研讨会,会议听取了课题研究单位关于《研究》主要成果的汇报,为港产城融合提供相关操作依据。

6.关于“未批先用、边报边用等违规违法用地现象还在发生,2013年以来违法用地共41宗,671亩”问题的整改。

一是思想加压,切实增强整改的政治责任感。市国土局多次召开工作例会、党组会,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果敢的作风迅速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的要求,形成整改措施2条。明确专门科室、专职人员持续跟踪进度,定期汇总上报。先后召开涉及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工作会议4次。对最新土地卫片数据进行了梳理汇总,并及时上报苏州国土局。

二是行动加码,不折不扣完成存量整改任务。结合省厅开展的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对2013年以来发生的41宗671亩违法用地,进行逐宗梳理,对于尚未消除违法状态的地块,仔细分析整改路径,对于涉及民生实事项目,确立了以完善用地手续为主的思路。根据省国土厅的整改标准、时限,明确整改的最后期限,截止目前拆除复垦到位10宗40.25亩,已经获批28宗574.2亩,报送省国土厅待批3宗57.4亩。在加强对违法违规用地进行处罚的同时,对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处分。市国土局与经开区、交通局、东城公司等部门加强协调,着力解决土地指标、用地规划、资金落实等方面事宜。针对海关路北延、新丰东路、新泾路三条道路整改进度缓慢,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按时做好组卷报批工作。截止目前,2条路已经获批,1条路报省政府待批。

三是措施加力,着力构建用地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强化区镇属地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法院、财政、国资、供水、供电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有分工有协作、有责任有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增强土地同管同责合力,提升违法用地整改处置实效。进一步织密土地巡查网络,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执行视频监管系统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不断完善“慧眼守土”国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土地监管效率和水平,尽可能将违法用地遏制在萌芽状态。12月12日启动国土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增强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主动性。加强改革创新,积极探索相对集中综合处罚权试点,提高拆除整改实效。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强化教育警示,提高土地执法的威慑力。

7.关于“民生项目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发展。一些民生项目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意识不够强,贪大求洋、贪多求全,存在塑“盆景”的现象。有的CBD项目等,财政资金未能发挥应有效益。2013年以来拆迁21742户,未安置4740户,其中3~4年未安置2275户;已安置的48710套安置房中,尚有19998套未办证。安置社区社会管理滞后,提供的公共服务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改革创新民生项目形成机制,2017年着手建立民生实事项目库,开拓征集渠道,着力“问需于民”。2018年民生实事项目规划遵循实效为先,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重在落地落实,纳入规划的项目必须具备实施条件。2018年我市计划启动民生实事项目评估机制,邀请专家对项目的效果进行评价,邀请群众为实事项目打分。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着眼解决民生痛点、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2018年民生实事项目规划》开始对外公示。为短平快解决居民群众小事、急事、难事与社区办事资金少、用钱难之间的矛盾,办好民生微实事,我市将民生微实事以子项目形式纳入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规划,10月15日拟定《张家港市实施民生微实事的意见》和《张家港市民生微实事项目工作指引》两份文件,春节后实施第一批民生微实事项目。

二是督促国资公司提高资产保值增值水平。修订绩效考核办法,将资产保值增值成绩纳入考核指标。与国资公司干部职工的薪酬水平挂钩,引入激励机制,努力提高国资公司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对于国资国企投资的CBD项目,想方设法督促国有企业提高CBD项目运营能力,加快推进CBD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为顺利进行招商引资打下良好的基础,力争早日发挥财政资金应有效益。

三是加快推进安置进度。2017年计划竣工安置房62.53万平方米(4020套),实际竣工140.4万平方米(8781套),超过年度计划77.87万平方米(4761套)。2017年计划安置过渡户3000户,全市实际完成安置过渡户3273户,超过年度计划273户,任务完成量较年度计划增加9.1%。

四是做好安置社区社区协商工作。2017年5月市委办出台了《张家港市关于深化村民自治工作的指导意见》,6月制定下发了《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引》。全市选取37个实验区试点及22个村民自治试点,因地制宜创新探索以村居民议事会为主要形式的社区协商,建立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进村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和实施细则,以及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的制定工作。目前选取的49个村均已完成村民大会召开及《村居民自治章程》制定工作,各试点村(社区)搜集议题1126件,解决977件。适用于多村合并村的“善港模式”、适用于一居多小区的“大新模式”以及适用于超大型村转社区的“永联模式”,都已相对较成熟,近期南丰镇永合社区居民楼道议事和永联村经济合作社议事并行的方式,都进一步丰富了自治形式,为各类型的社区提供了协商模板。

8.关于“在经济发展中,部分党组织就如何处理好党建这一‘最大政绩’与‘中心工作’相互关系的认识上有偏差,考核机制还不够完善,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建考核。11月30日,拟定《关于在绩效考核中加强党建工作考核力度的建议方案》,提出对市级机关(单位)和区镇党建工作的考核比重提升至10%,并明确操作方式,由市绩效办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在市级机关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设置“党的建设”指标,将“廉洁履职、组织建设、宣传思想工作”等指标整合优化,由市委党建办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按分工建立考核监测细则,落实考核监测职责。在区镇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设置“党的建设”指标,将“组织建设保障、宣传思想保证、反腐倡廉建设”等指标整合进来,由市委党建办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按分工建立考核监测细则,落实考核监测职责,通过加强考核,引导各级党组织立足自身实际,找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的结合点,筑牢“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的工作理念。

二是细化党建实施标准。研究出台《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明确支部建设的组织设置、支部职能、书记职责、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教育管理、支部阵地建设等工作规范,并以此为标准,联合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加强基础性规范性党建工作的检查力度。进一步落实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抓党建促发展”理念,把党建工作打造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强力引擎。

9.关于“国企党建重视不够,有的国企党委书记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只挂帅不出征’,抓班子带队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存在基础不扎实、工作不落实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订制度。11月27日,市委组织部印发《张家港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细化国有企业党组织6项工作职责,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具体负责本企业党的建设,加强对企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

二是开展“锋领”行动。积极推进国企党建“锋领行动”,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细化11项工作职责,定期召开党建专题会议;下属企业党组织书记就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专项述职评议,保证党组织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加强党建工作力量配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等。

三是明确党建责任。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履行企业党的建设第一责任,细化五项工作职责,包括全面负责企业党的建设、带头加强理论学习、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推进包挂“书记项目”等内容;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履行企业党的建设直接责任及国有企业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每年开展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与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相衔接,与企业领导人员的任免、薪酬、奖惩挂钩。

四是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度,企业党组织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应当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对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未能严格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严肃追究责任。

10.关于“村级党组织存在‘老、大、难’问题。农村60岁以上党员占比49%,年龄偏‘老’;村级党组织工作面偏‘大’,支部活动难以开展,少数农村基层党组织靠发放误工补贴或生活用品来提高支部活动参与率;村级党组织书记选优配强‘难’,少数企业老板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精力不够集中。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群众工作能力比较欠缺,办法不够管用,后继乏人”问题的整改。

一是探索镇级企业组织下放村级属地管理。目前,凤凰镇试点工作已全面完成,将所有镇级企业组织关系下放到村级实施属地管理,建立企业联合支部,选派大学生村官党员兼任企业联合党支部书记,优化农村党员队伍年龄结构,提升农村支部活动实效。

二是进一步合理划分党支部。从集中居住、方便联系、易于开展活动、便于发挥作用的角度,指导村(社区)合理划分党支部、党小组,把支部建到网格上。目前,全市已基本实现“一网格一支部”,形成了“村(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埭组(楼栋)党小组”网格党建组织架构,有效缓解村级党组织工作面过大问题。

三是加大村级年轻干部培养。为切实提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拓宽来源渠道,我市建立了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讲坛制度,根据年初制定的方案,2017年已举办点单式讲坛5场,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党校、农工办和民政局等部门开展分组式考察培训4次,累计参与培训学习的村(社区)书记超过1500人次。持续举办村级中青年干部后备人才培训班,遴选全市46名优秀村级中青年干部强化锻炼提升,办班至今已提拔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9人,提拔担任区(镇)机关中层正职3人,10名学员实现多岗位任职。督促各区镇加大镇、村干部交流力度,并在选拔任用、培训学习、待遇落实、保障激励等方面持续做好村(社区)书记队伍建设工作。

11.关于“少数党员形象不佳,张家港保税区2015年以来受党纪处分党员累计143人,多数因酒驾、赌博、嫖娼被行政处罚受到党纪处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党员分类管理及积分考核。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对全市2017年1—10月份新发展党员的培养期档案进行了集中审查,在324份材料中随机抽查了216份,审查结果下发了面上情况通报,并点对点反馈了问题清单。2017年底明年初,将适时组织2017年11—12月份新发展党员的培养期档案集中审查,实现全覆盖,从严把好党员“入口”关,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党员的产生。同时,督促各级基层党组织全面推行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对未全面实施党员积分考核工作的党(工)委进行考核问责。

二是设计制作了《党员证》,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重新设计完善,并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员“体检”。

三是结合党员档案普查工作,组织各级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基本信息普查、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回头看,认真排摸“失联党员”“空挂党员”“隐性党员”。结合2017年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排摸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做好处置工作。

四是加大对酒驾、赌博和嫖娼等问题的打击整治力度,对其中涉及的党员依纪依法作出严肃处理,形成有力震慑。11月以来继续深入开展交通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多次开展案情通报等警示教育活动。

四、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和事项

1.关于“港口资源利用率比较低。存在货主码头多,港口设施配套差,空间窄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目前办理情况:张家港港口2017年完成货物吞吐量2.87亿吨。张家港19家货主码头的利用效率为1.06万吨/米,高于全省沿江港口0.66万吨/米。加快推进服务港口重点配套工程建设,2017年11月下旬完成口岸集装箱查验中心项目土地清场,建设用地已发布挂牌出让公告。港口综合保障基地于2017年12月建成。福南水道12.5米进港航道治理工程于12月15日开工建设(预计工期5.5个月)。

未整改到位原因:港口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客观上需要一定时间,加之相关设施需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期有的长达一年,故竣工验收正式投入使用的周期较长。

持续整改计划:持续推进港口配套设施建设,沙钢海力码头6#码头结构加固改造和修复工作将于2018年3月底交工;永钢盛泰码头改造工程将于2018年2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奔辉码头开放验收工作将于2018年6月底完成(2017年12月27日通过对外开放省级验收);永嘉码头于2017年12月底完成土地摘牌,预计2018年底完成口岸关检查验中心建设。福南水道12.5米进港航道治理工程将于2018年6月完成,2019年6月正式投入使用。

2.关于“安全隐患大。港区危化企业、危货泊位、危货储罐存在布点散、监管难、隐患大等问题”的整改。

目前办理情况:督促30家相关企业签署了安全管理承诺书,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危化品储罐“一罐一证”,港口危险货物动态监管系统于12月13日通过验收正式投入运行,可实时掌握储罐使用状况、存放货种与数量等多维度动态信息;港区全部11家危化品仓储企业(532个储罐)加装储罐高低液位报警及紧急切断装置;《张家港市沿江港口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通过有关部门和专家组验收。待指标批准后,配强港口监管力量。

未整改到位原因:监管力量配备不足,主要是受人员编制限制。

持续整改计划:计划于2018年6月份前取得关于增加人员编制的批复,2019年8月前完成人员招录工作。

3.关于“资产安全存在风险隐患,化解政府债务难度大,政府债务和平台融资余额大,融资平台管控不力,为民营企业担保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问题的整改。

目前办理情况:张家港市地方债务化解方案已于2017年10月底上报省财政厅。2017年11月已与各民营企业沟通确定了还款和解除担保的时间节点,并明确专门人员定期走访企业,及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截止2017年12月15日已收回借款1.25亿元,解除担保3.14亿元。

未整改到位原因:一是债务存量较大,短期内难以解决。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抓紧落实近期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债[2017]62号),拟定政府全口径债务化解方案,确保通过几年努力,将债务风险控制到合理水平(省厅下发的地方债务化解计划表实际为10年)。二是被担保债务的债权人均为金融机构或债券持有人,目前被担保债务、对外借款尚未到期,到期将予整改。

持续整改计划:一是成立市政府性债务化解领导小组,研究化债措施,落实债务化债方案,强化化债工作考核。化债领导小组成立后,正式开始起草化债方案,拟于2018年年初召开座谈会进行研讨分析,设想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的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和政府性基金财力用于化解债务;按照土地出让收入的一定比例,统筹部分资金设立偿债周转金,防范债务风险。预计2018年上半年完成方案。二是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模式,坚持“谁使用、谁偿还”原则,分级制订化债方案,分级落实化债责任。2018年下半年开始,全面着手开始化债工作,根据省厅下发的地方债务化解计划表按序实施。三是针对现有存量中的民营企业借款和担保,已逐户落实还款和解除担保,明确专门人员定期走访企业,及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对于剩余的借款和担保责任,根据整改计划和企业承诺合同,至2020年末全部收回和解除。四是对公有制企业的借款和担保,限期压缩。根据融资需要,公有制企业内部互保的,严格按照举债计划,按照规定办法审批。五是对已经造成损失和风险的,通过法律手段等途径,尽力追索,减少风险及损失。对代偿损失,积极落实破产债权申报,从破产清偿剩余财产中收回部分资金;对借款和投资损失,通过起诉或协商,向其母公司或关联公司追索。六是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了金融创新,推动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各类资本与区镇产业的协同发展。

4.关于“在资本运作、重大交易、收购兼并、对外投资等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目前办理情况:认真梳理了历年来国企(含国企下属企业)40余个境外投资(含境外机构)项目,涉及中方协议投资额4.07亿美元,目前尚未发现违规审批行为。市财政等部门围绕对外投资等相关内容开过数次研讨会,对投资办法已有了初步意向。

未整改到位原因:上级国资委相关具体投资办法尚未出台,我市需要以上级办法为依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再修订完善本级国资公司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持续整改计划:我市国资办将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属国资公司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对国资公司投资风险管控力度,进一步规范投资决策程序,及时与上级国资委沟通,修订完善国资公司对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预计2018年完成办法的修订,督促相关公司加强法律、财务等风险防控,完善境外安全保障措施。一是督促国有企业将“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融入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内控体系建设的各个领域。对执行“三重一大”政策制度不到位的企业,由市国资办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形式予以纠正。二是督促企业规范境外投资经营行为,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境外合规经营风险审查、管控和决策体系。并通过“鼓励发展+负面清单”模式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向。

5.关于上一轮巡视未整改完成的问题(细化为4个问题,其中2个已整改完成,2个尚未全部整改到位)

(1)关于“城市建设发展不平衡”问题的整改(已整改到位)。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对市区24个城中村进行摸底调查,整体采用集中统一改造的方式,优先选择民意支持大、资金平衡难度小的区域,积极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2017年已完成4个城中村改造。对全市2084个自然村庄进行科学规划,确定650个重点村、74个特色村、1360个一般村。

下一步工作:一是根据入户调查意愿启动旧城改造,计划2018年3月进行铜盆新村(面积73亩,各类房屋508户)整体改造。二是扎实做好被撤并镇整治提升工作。2016-2017年已启动南沙、港口、合兴、鹿苑等四个办事处,2018年启动后塍、妙桥等7个办事处的整治提升,实现我市被撤并镇整治提升工作的全覆盖。三是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较大修改,促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均衡配置。四是开展办事处更新规划,提升城乡环境面貌,待2018年总规较大修改通过论证后,组织各镇启动规划编制。五是制定张家港市城市双修工作方案,梳理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项目。改善产业区与生活区、老城区与新城区等发展不平衡问题。

(2)关于“城乡一体化工作缺乏全盘科学论证”问题的整改(已整改到位)。

初步完成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多规合一”的编制工作。规划落实教育、医疗等各专项规划要求,进一步了优化各类设施布局和规模,促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均衡配置,满足居民使用需求。制定张家港市城市双修工作方案,梳理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项目,改善产业区与生活区、老城区与新城区等发展不平衡问题。鼓励节约集约利用后腾出的建设用地的置换盘活,探索置换指标有偿流转机制,缓解拆迁资金压力。优化城乡资源要素配置,统筹规划和考虑城镇空间布局,科学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防止重复建设。10月23日,我市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特色田园乡村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10月24日,召开全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动员会,明确全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发展方向,提出了十三五期间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目标。即在全市规划建设10个左右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示范点,分两个批次推进,每个批次5个左右,2017—2018年为第一批次,2019—2020为第二批次。11月3日,我市下发了张家港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目前,金港等5个镇区正在开展规划方案设计工作。另外,我市杨舍镇善港村船坞里、凤凰镇双塘桥村肖家巷两个村庄已入选苏州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12月7日通过了苏州市田园办对初步规划方案的评审。

(3)关于“江苏沙钢集团收购公司行为,引发相关公司职工股权回报纠纷”问题的整改(未全部整改到位)。

目前办理情况:相关部门加强相关沟通协调工作,引导争议各方相互理解、包容,鼓励相互协商,自行化解矛盾纠纷;在争议各方无法达成和解的情况下,引导其理性寻求司法救济,依法依规维护各自的权益。

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是:争议双方就股权金额尚未真正达成一致,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  

持续整改计划:我市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建立沟通平台,加强与沙钢集团、维权职工群体等各方的沟通联系,坚持依法分类处置,引导依法理性维权,推进公司职工股权纠纷尽快得到有效解决。根据2017年9月我市处置方案讨论会部署,沙钢争议股权的处置由市委分管常委牵头,冶金工业园等单位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4)关于“拆迁户安置慢、过渡时间长”问题的整改(未全部整改到位)。

目前办理情况: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2015年以来,共安置过渡户18703户,约73215人。至2017年上半年,2014年前的2.3万拆迁户已安置2.12万户。

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前几年城乡一体化建设步子大,拆迁规模大,安置房建设周期长,导致安置缓慢、过渡时间长。

持续整改计划:一方面,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进度。一是运用信息系统,高效推进。利用房屋征收管理系统,对全市安置房建设情况进行排查,具体细化到每个小区,实时监测推进进度,促进在建工程顺利。二是把握工作重点,强化推进。重点监测金港、杨舍、锦丰等安置任务中的区域,紧盯竣工难、推进速度慢的项目,确保项目顺利竣工,12月份,全市最大的安置小区香山花苑76万平方米(4699套)竣工。2017年计划竣工安置房62.53万平方米(4020套),到2017年底,全市安置房实际可竣工140.4万平方米(8781套),超过年度计划77.87万平方米(4761套),任务完成量较年度计划增加值分别达到了124.5%和117.8%。另一方面,扎实做好过渡户安置工作。一是统筹安排现有房源,着力化解矛盾。安置过程中“多层安置房源存在缺口”、“中心城区地段房源紧俏”、“大中小户型需求不一”等问题,深入细致做好安置房的宣传、解释等工作,统筹现有房源,加快安置进度。二是促进已竣工项目的分房,推进安置进度。提前做好年内计划安置房分房项目的工作部署,完善和优化安置方案,有选择有重点优先安排过渡期长的过渡户,确保最大程度最早时间让长时间过渡户分得安置房。2017年计划安置过渡户3000户,预计到2017年年底,实际完成安置过渡户3273户,超过年度计划273户,任务完成量较年度计划增加值为9.1%。同时,加快安置进度,确保长期过渡户于2018年底前全部安置到位。

目前,整改工作仍在深入推进之中。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对之前工作认真进行“回头看”。对于已完成整改的问题,保持常态化推进,切实巩固整改成果,突出常态长效,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不断巩固放大整改成果。

对于已形成制度、需长期坚持的问题,持续开展整改,按照已明确的整改步骤,加快推进,尽快完成整改任务。对于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求各责任部门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对照问题清单,严格按照整改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工作。特别是对于一些长期累积的历史遗留问题,要下大力气解决,决不允许强调客观、虚以应对。对于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整改成效不明显的,要严肃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58179132 ,电子邮箱:zjgxcb@126.com。

 

                             中共张家港市委员会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