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镇江市丹徒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1-18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六巡视组于2017年7月30日至2017年9月28日对丹徒区委进行巡视,并于10月27日向丹徒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以旗帜鲜明的态度自觉抓好整改工作

区委始终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旗帜鲜明讲政治、旗帜鲜明抓整改,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1.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张映桥、区委副书记、代区长谢继步和区委副书记谈沁磊为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三个专项小组,具体负责整改问题的落实、推进和督查。区委先后召开3次常委会议、2次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6次专项小组推进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解决遇到的问题,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2.压实工作责任。为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制定下发了《中共丹徒区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将巡视组反馈问题具体细化为3个方面41项具体问题,逐一进行了分解落实,明确了3位牵头责任领导、9位相关配合领导和27家具体责任单位,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和整改举措。

3.严格督查考核。由区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通过高频率、常态化的明察暗访,实现督查工作全覆盖、无盲区。区委每周汇总一次整改工作进度,每月听取一次整改情况汇报。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交办的案件,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一竿子插到底,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承办人责任。同时,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责任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干部实绩考核、综合研判的重要依据,对推诿拖延、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抓铁有痕的决心全力推动整改销号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供给侧改革推进不力,‘263’专项整治不坚决、不彻底”问题,采取以下措施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全面落实《丹徒区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从供给生产端入手,压降落后产能比重不断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在转型升级中实现经济稳定增长。今年全区共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省级2家,市级5家,已全部淘汰到位,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二是严格落实打击“地条钢”生产企业和清理钢铁违法违规产能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13家“地条钢”生产企业,严格按照“五彻底”整治要求,迅速清理整治,彻底拆除捣毁。同时,印发了《关于严防“地条钢”生产死灰复燃建立长效管控机制的通知》,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巡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杜绝“地条钢”死灰复燃。

三是加大技改投入力度。2017年我区重点工业技改项目共16个,年度计划投资20.2亿元,预计12月完成年度计划投资。其中,镇江发电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9个项目年内实现竣工。

2.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坚定、不深入”问题,采取以下措施整改:

一是按照“3550”改革目标,依托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和市“e办事”平台,在政务服务大厅组建“帮你办”服务中心,帮助企业和群众在网上办理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不见面,网上批,快递送,区域评,帮你办”的目标。

二是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在全省率先启动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目前宜城街道、高资街道已全面开通登记服务,全区全程电子化登记已办理655家。

三是开展“不见面审批”改革。在全市率先建成了“e办事”网上服务平台,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上率先开设“丹徒政务综合服务旗舰店”,实现“不见面审批”事项线上办理。目前,15个部门已通过“e办事”平台办理事项518件。

3.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力”问题,采取以下措施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中共丹徒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中共丹徒区委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意见》两份文件要求。所有“三重一大”事项由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策,并根据提出议题的分管区领导在会前牵头做好准备工作,就提报事项进行广泛深入的决策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提出明确建议、意见或备选方案。

二是对涉及面广,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开展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民主协商、廉政查询和专项评估,重大问题先征求人大、政协意见;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严格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分管区领导汇报提交常委会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三重一大”事项表决时,区委常委会成员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会议实行区委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末位表态制。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缺失、敏感性不强”问题,采取以下措施整改:

一是严按照镇江市《2017年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细则》要求,每半年向市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12月底向镇江市委汇报2017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二是根据省市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区委全委会工作报告,在12月28日召开的十三届四次全会报告中,专门增添意识形态工作。同时,着手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区委常委会工作要点。

三是组建成立了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制定了丹徒区《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在全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上正式下发。进一步规范我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着力抓好贯彻落实。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5.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采取以下措施整改:

一是健全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机制,2017年第四季度开始严格按要求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区委直属党(工)委、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党(工)委(党组)议事内容、议事形式、议事程序,建立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管党治党机制;全面加强全区党务工作者培训,组织“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进行专题培训,全面提高党务工作者综合能力。

二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及时调整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及时召开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书记项目”、“四化”体系电视观摩推进会等各项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党要管党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制定下发《全区各领域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完善全区镇(街道、园区)、农村、城市社区、“两新”组织、机关和事业单位五大领域党建责任清单,建立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管党治党机制。

三是制定下发《2017年度丹徒区镇(园区、街道)绩效考核实施意见》,将党建考核纳入全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建立健全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考核机制,制定下发《2017年度镇(街道、园区)党(工)委组织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办法》《2017年度区委直属机关部门党(工)委、党组组织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2017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四是加强党建日常考核,采取月抽查、季督查、半年初评和年终考评等方式,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党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全面增强基层党建工作质效;通过召开基层党建工作现场观摩会、电视观摩会、专题推进会等形式推动各层各级压实责任、比学赶超。

6.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不及时,审核把关不严”问题,采取以下措施整改:

一是完善制度落实。制定《关于严格规范基层党支部换届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基层各党支部必须在2017年11月底前按要求换届到位,区级机关工委逐一排查核实,指导监督各基层党支部顺利完成换届工作。

二是迅速完成换届。组织12家未换届的党支部书记召开座谈会,就换届选举的政策规定、方法步骤进行明确,11月底前按规定完成换届改选。区级机关工委专门督促此项工作,指导支部按规定换届。截至11月30日,12家支部已全部按要求完成换届改选。

三是严格考核督查。制定下发《2017年度镇(街道、园区)党(工)委组织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办法》、《2017年度区委直属机关部门党(工)委、党组组织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2017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细则》,把党支部按期换届纳入2017年度组织工作绩效管理考核重要内容,未按期换届的党支部所在部门党(工)委、党组不得评先评优。

7.关于“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采取以下措施整改:

一是制定下发《2017年度镇(街道、园区)党(工)委组织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办法》《2017年度区委直属机关部门党(工)委、党组组织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2017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将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作为年度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事项。

二是向党员领导干部发放双重组织生活会记录本和党组织活动记录本,并认真做好记录,同时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一级对一级进行不定期抽查。规范和完善党支部活动记录,认真记录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情况。

三是区级机关工委组织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区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形成专人负责制,提前将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召开时间通知党员领导干部;在今年年底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中,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列为重要考核内容。

8.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采取以下措施整改:

一是完善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区组织、纪检、机关工委成员参加区委直属党(工)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领导和指导。

二是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派出联络员督查指导区委直属党(工)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建立会前方案审核把关、会中派员督促检查、会后整改落实制度,定期开展民主生活会记录“回头看”。

9.关于“党员日常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采取以下措施整改:

一是严格党员日常管理。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345”学习法,充分发挥“党员讲学平台”功能,深化“四亮四创”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激活党员教育多种途径。

二是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全区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审核发展党员的程序和结构,提高新发展党员质量;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区村党组织中开展“党员中心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三是严格执行党员每月向党支部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党支部每季度汇总后上交党费,区委直属党(工)委及时集中向区委组织部上交党费;各单位党费收缴与年底党建考核挂钩,党费不按标准和要求收缴的不得评先评优。12月底前补交的党费已全部补交到位。

四是规范党组织关系转接,对全区所有党员党组织关系再清理,没有转接的包括新进人员迅速进行整改,目前已经全部转接结束。

10.关于“党员教育监督不到位”问题,采取以下措施整改:

一是制定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深入开展“学习十九大,力量伴我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举办十九大精神宣讲、清华大学领导干部、苏州大学年轻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13个专题培训班次,培训各级党员干部6600多人次。

二是制定下发并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丹徒区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17年工作安排》《区委常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六个一”工作清单》等文件,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充分发挥监督执纪作用。督促基层党组织抓好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每半年统计分析村组党员干部信访和违纪违法情况,总结案件特点,向基层党组织发出监督意见书。今年已经形成村组党员干部信访分析总结半年和全年各一次,向镇党委各发出监督意见书两份。

11.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问题,采取以下措施整改:

一是制定下发《丹徒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委直属党(工)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明确区委各直属党(工)委、党组选人用人的程序、标准、条件等,并严格按规定使用配备干部。

二是加大政策业务学习培训,加强全区各级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干部政策、干部选任程序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通过区委选人用人专项巡察、干部日常考察等渠道,对区委直属党(工)委、党组的选人用人工作进行督查,先后开展了2个批次区委选人用人专项巡察、4个批次干部日常考察工作。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2.关于对“纪委深化“三转”不到位,聚焦主业不够”问题,采取以下措施整改:

一是根据省、市纪委深入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三转”的部署要求,要求基层纪(工)委对落实“三转”情况进行自查。

二是2017年11月组织开展专门检查,对基层纪(工)委书记分工进行复核确认,确保“三转”要求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对基层纪检干部业务能力的培养。通过办班培训、跟班培训、跟踪督办、审核把关等,提升基层纪检干部监督执纪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7批次。

13.关于对“对上一轮巡视反馈整改不敢动真碰硬” 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对上轮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依然有反映的问题责令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内容和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未按要求整改落实的进行问责,予以责任追究,并限期整改到位

二是开展副镇长公开荐选工作,加大科级公务员调任工作力度,规范社会化用工管理,12月21日召开全区机关作风建设暨社会各界评议机关动员会,丹徒区作风建设的6条规定已经草拟,正在征求意见,将于近期下发。

14.对“部分工程招投标违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整改:

一是对荣炳中心幼儿园工程项目,未经招标,直接发包问题,2015年9月丹徒区城建规划管理监察大队依据相关规定对镇江市丹徒区荣炳中心幼儿园进行了处罚;同时针对该幼儿园后续装修工程进行重点监督,并已告知公开招标的相关程序及所需资料。

二是严格控制直接发包项目。丹徒区住建局和区政务服务办统一要求项目实施主体必须委托正规中介机构出具合理的控制价,严格规范造价控制。同时住建局采取部门联动的方式,对照排查,及时获取在建项目违法违规信息,实现建设项目信息共享。

三是严肃查处工程招投标中的违纪问题。今年对荣炳盐资源区、区教育装备管理与服务2家单位招投标违规的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问责3人。

15.关于对“征地拆迁领域,腐败问题严重”问题,采取以下措施整改:

一是严肃查处征地拆迁领域的腐败问题。丹徒区纪委切实将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针对拆迁领域的信访件进行认真核查,相继查处了一批拆迁领域的案件。对9名党员干部因严重违纪涉嫌违法,分别被给予党纪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是丹徒区纪委对拆迁领域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剖析,及时下发监督意见书,督促案发单位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区纪委将案件查处过程制作成警示教育片《城市化浪潮中的权力拷问》,在全区警示教育大会上播放,用身边事、身边人警醒全区党员干部,实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

16.关于对“少数单位和部分党员干部顶风违纪”问题,采取以下措施整改:

一是丹徒区纪委加强对作风建设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三查一监督”工作机制,全年部署、组织协调检查活动不少于4次。

二是丹徒区纪委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针对典型案例进行认真剖析,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三是丹徒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定期公开、公示;按比例严控“三公”经费安排,规范“三公”经费使用;严格报销审核,杜绝不规开支。

四是区审计局在开展部门预算、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将对被审计对象的“三公”经费、公务费等使用情况作为审计的重点事项,并要求在报告中予以独立反映。对涉及到问题严重、符合移送条件的相关人员,及时移送至相关部门。每年对审计发现的“三公”经费、公务费等违规、违纪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注重常态长效,以标本兼治的要求充分放大整改成效

在前期整改推进的基础上,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列出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步骤,实施挂图作战,确保所有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1.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深刻认识巡视工作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准确把握政治巡视的重要定位,自觉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团结带领全体班子成员,将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旗帜鲜明讲党性、讲大局、讲原则、讲执行,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丹徒落地生根。

2.从严从实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在前期集中整改的基础上,对巡视整改工作及时开展 “回头看”。对22项已经整改销号的事项,建立相关制度、完善工作台账,确保整改全面彻底;对7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和事项,细化整改工作方案,坚持从源头上把关,定期开展督查;对12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和事项,全面梳理分析原因,列出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实行挂图作战、台账管理,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同时,我们将定期向省市委汇报整改工作,接受巡视组的检查指导;及时向社会公布巡视整改情况,让省市委放心、巡视组放心,让群众满意。

3.弛而不息转作风。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高度重视“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毫不松懈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省市委相关各项规定细则的执行,及时制定《丹徒区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确保各项刚性约束可执行、可落地。毫不松懈加强纪律建设,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所有区领导将结合本次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形成“头雁效应”,引导党员干部追求理想信念的“高线”、践行埋头苦干的“基线”、守住党纪国法的“底线”。

4.全力以赴促发展。以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为契机,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不断放大巡视工作效益,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省委“强富美高”发展方略上来,统一到“对标苏南加油干”“产业兴区”“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上来,以整改工作的新成效提升丹徒发展的新热度,真正以政治生态的不断优化、发展成果的加速显现,回应省委巡视组和镇江市委对丹徒的殷切期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8977101;邮政信箱:镇江市丹徒区委办公室(丹徒区广场路1号);电子信箱:zjdtqwb@163.com。

  

中共镇江市丹徒区委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