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丹阳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1-18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30日至9月28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丹阳进行了巡视。10月26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丹阳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最严肃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委切实担负整改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落实政治责任,正本清源、刮骨疗伤,把巡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1.强化领导抓整改。丹阳市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意见反馈后,我市立即召开市委常委会,认真传达贯彻巡视组反馈意见,并先后召开1次常委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常委(扩大)会、5次推进会、3次书记专题会,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坚决用省委要求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方向,部署整改工作,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委专门成立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陈可可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春年和市委副书记赵志强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小组和办公室,从两办和组纪宣抽调人员办公。11月12日,市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班子成员围绕巡视反馈意见深入开展自我剖析,带头查摆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2.强化责任抓整改。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我们逐项排查、逐项对照,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制定了《中共丹阳市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把巡视反馈意见细化为5大类47个具体问题186条整改措施,每个问题都明确牵头市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各整改责任单位严格对照《方案》内容,科学制定整改细则,逐条明确责任人员、任务要求和序时进度,排出“时间表”、制定“路线图”、织密“责任网”,形成上下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3.强化制度抓整改。整改办成立综合组和3个督查组,督察组分别由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带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整改质量要求,对相关镇区和部门加强跟踪督查,推进整改工作往深里做、往实处做。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建立了例会制度、销号制度、督查制度、考核制度等,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破解问题症结,对整改进展不理想的单位和负责人进行提醒、整改不力的进行问责。

  4.举一反三抓整改。针对省委巡视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深挖根源。要求市纪委和组织部,将适合全市面上整改条目清单化,下发到全市对照整改。比如党的领导方面,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制订完善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党委(党组)工作规则;党的建设方面,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选人用人方面,科股级干部选任要召开党委(党组)会专题讨论,使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簿,对人事任免进行专门记录。

  二、坚持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从严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坚决防止走过场

  市委坚持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选人用人上认识和解决巡视反馈问题,全面深入抓好整改。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对中央、省委确定的长江经济带、扬子江城市群、宁镇扬一体化等战略布局,主动融入不够”的问题。一是开展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加强与镇江市规划局对接。二是推进S358、S240、S122、S357、镇丹高速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起草并形成《关于扶持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初稿。四是召开低碳招商大会,对6个重点园区进行专题推介,并在北京、上海等地开展多场恳谈会和专题招商活动。五是开展“大院大所江苏行”等专题活动,对接上级各类人才计划和政策。六是成立军民融合商会。

  2.关于“科技就是‘第一生产力’的意识不强,对省科技创新40条,未制订出台相关细化措施。科技创新投入不足,2016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2.41%,低于镇江和全省水平,近三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速均低于本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与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要求不相符”的问题。起草并形成《丹阳市聚力创新深化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稿》《丹阳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奖励支持办法》《丹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办法》初稿。

  3.关于“聚焦富民工作举措不实,市委没有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一把手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和‘五级书记抓扶贫’要求,群众获得感不强”的问题。一是成立市、镇、村三级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二是出台《丹阳市精准扶贫督查工作办法》《丹阳市镇(区、街道)精准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办法》《丹阳市结对帮扶部门(单位)精准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起草并形成《丹阳市扶贫工作例会制度》初稿。三是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和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型职业培训,建成“益农信息社”标准站110个、示范站50个、县级运营中心1个,实现益农信息社全覆盖。四是安排涉农项目74个,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61个,争取了30个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五是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支持农民自主创业。六是出台《丹阳市医疗救助办法》《丹阳慈善助医低保类特困对象实施方案》,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七是提高低保标准、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和分散供养标准。

  4.关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到位,去年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37件环境问题举报,有7件仍未销号,61家化工生产企业未按省化工行业专项整治要求入园”的问题。一是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完成环保设施自查,柯诺(江苏)木业有限公司积极建设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装置。二是丹阳市助剂化工厂有限公司完成VOC废气整治工作。三是江苏乐能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三个一批”环保自查评估报告。四是加快吕城镇东战备河沿岸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五是35家申报转型升级项目的涂料企业中,22家已通过市化治办审核。六是完成34家涂料企业的现场评估,分二批对27家企业的资产评估及补偿政策情况进行审核。七是全市47家涂料生产企业共签订39份停产协议、4份补贴协议、24份补偿协议。八是19家“减化”暨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已完成镇江市化联办现场验收督查。

  5.关于“城市规划布局变动频繁,一任领导一个样”的问题。一是完成《丹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编制工作,同时推进建设项目审核工作和梳理优化规委会工作。二是完成《丹阳市规化委员会章程》修订工作。三是按周对2017年所有审批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6.关于“天地石刻园项目管理团队集体腐败,数亿投资回报无望”的问题。一是聘请专业人员负责石刻园经营和管理。二是加强财务监管,将石刻园财务收归集团财务管理。三是制订出台《景区部门工作职责及员工岗位职责》《景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年度目标。四是主动招商引资,积极与常州龙控集团公司等知名企业洽谈招商事宜,实现资源整合。五是进行环境改造升级,做好石刻馆检修、监控系统修缮及夜间安保值班工作。更新升级消防系统,地毯式检修水电系统。开展地面道路修复、景区水面清理等工作。

  7.关于“练湖度假区项目前期投入巨额资金未见成效”的问题。一是启动污染及高能耗企业搬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保护区内良好生态环境。二是做好练湖项目的策划研究,统筹上下练湖协调发展。三是筹建专业招商队伍,主动对接社会资本合作伙伴。四是积极布局产业,构建产业集聚,为产业融合发展打下基础。

  8.关于“有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党组织议事规则不明,党组织书记未充分履行第一责任职责,将应当由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事项提交行政办公会讨论决策”的问题。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 “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制度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对61家党委(党组)上报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党委(党组)工作规则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

  9.关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抢抓机遇发展的意识不强,开发园区建设上未能举旗定向,在引导实体经济发展和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方面统筹谋划不够,开发园区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不明显。集中精力抓大项目少,培育特色产业工作不力,地方发展缺乏后劲,2017年省级重大项目镇江地区11项,丹阳仅1项”的问题。一是起草并形成《关于扶持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初稿。二是出台《2017年丹阳市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助推企业更好发展。三是初步梳理选择2018年省级重点项目3个,力争申报成功2个省级重大项目。

  10.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和魄力不够,‘放管服’改革措施不到位,‘以批代管’现象仍然存在,有些便民服务事项手续复杂,办理时间长,甚至需聘请中介办理,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推广“证照联动”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运用,对第一批重点单位开展证照联动督查调研,召开全市实施证照联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进会。二是探索开展“精准监管”改革。对外,建设上下联通、横向协同、指挥高效的“精准监管”监管体系。对内,建立从日常检查到事后查处全过程在线记录的执法动态监管平台。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集成服务应用,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综合集成服务,实现不见面办理。着力建设以“一层全链管审批、一张网格全覆盖、一个平台总调度、一支队伍管执法”为核心内容的改革体系,在各镇区试点放置自助终端服务设备。四是定期召开服务代办员培训班,壮大部门和镇区服务代办员队伍。选取了1至2个镇区作为试点,对所有建设类项目实行“一站式”全程帮办代办服务。

  11.关于“法治意识不强,2014年以来,全市违规违法用地81宗2266亩,开发区管委会为7家房地产企业减免或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128万元”的问题。一是为19宗违法用地通过办理审批手续,并整改到位,面积1921.04亩。二是1宗违法占地建设已拆除复耕,面积7.8亩。三是整理房地产企业减免或缓交城市基础配套费情况,并细化具体整改措施。四是逐一通知企业整改期限,目前已有一家企业缓交的费用全部交清。

  12.关于“对投融资等资金管理存在的金融风险隐患缺乏敏感性,政治站位不高,相关部门相互推诿,防控不力”的问题。一是设立企业金融风险指数,以分值、权重来确定企业所涉金融风险程度。明确监测的重点企业,定期摸清汇总贷款逾期欠息信息。建立信息报送与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问题的,启动应急处置预案。二是对重点企业成立专案组,严防企业资产转移、公司“脱壳”等行为。加大对贷款企业责任追究力度,探索追加企业实际控制人、高管个人担保。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落实悬赏、边控、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加快实现各行业信用信息与信贷征信系统的网络连接和信息交换。三是实行牵头行支持重点项目制度,建立信息互通平台,编制融资计划,监督资金使用。成立融资服务平台,推进政、银、省担保公司风险分级承担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投放力度,减少利率上浮幅度、降低收费标准。开展好联合授信,协调银行不抽贷、不压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提供差别化、个性化服务,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发展。四是成立破圈解链工作组,突出银行首防职责,化解担保圈风险。

  13.关于“政府通过融资平台为民企提供担保,其中大部分成为不良债权,加大了政府债务风险。”的问题。一是将为民企提供担保、垫资情况的整改落实纳入丹阳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二是对担保圈内企业进行分类,保护主营较好企业,安排其逐步退出担保。三是加强为民企提供担保、垫资情况的监控,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妥善处置风险事件,把损失降到最低。四是对垫资分类制订清收办法,对清收过程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隐匿转移资产等情况,及时向司法部门报案强制执行。五是各融资平台月度报送政府通过平台公司为民企担保、垫资整改落实情况表,并分解落实。六是加快平台公司名下土地整理、收储、出让步伐;整理平台名下存量资产,加快变现;积极谋划平台公司转型发展。

  14.关于“政府推动成立15个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因缺乏有效监管,金融创新变成金融‘创口’”的问题。通过网络平台监控、属地政府票据监管、规范合作社经营行为等多项有力措施,不断缩减合作社经营规模,逐步降低经营风险,目前3家合作社已处置完毕。

  15.关于“对面广量大的非法集资问题快速打击不力,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的问题。一是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统筹协作,加快案件侦办力度和进度。二是妥善处理查扣、冻结的资产,最大程度减少损失。三是坚持“以防为主,以打促防”,切实从事后打击转为事前防范,力求实现金融风险最小化、社会效益最大化。

  16.关于“统筹基层社会治理不力,重维稳轻化解,反映非法集资、村组干部违法违纪、司法不公等问题层出不穷,巡视组驻点丹阳期间接到涉法涉诉方面举报260件次,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矛盾未能从根本上予以化解”的问题。一是加强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的能力。加强信访情况通报和信访要情上报工作,及时进行化解。目前,1831件信访事项,已办结或形成办理情况报告的共155件。二是落实《关于2017年度市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安排意见》,切实做到将信访群众吸附在当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警、研判、化解机制,坚持采用定期排查、滚动排查和重点时期排查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分析研判,并交办至责任单位进行化解。四是加强现有1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专业调委会按照六个有要求,实现规范化建设标准。五是组建商事、知识产权、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相关文件于2017年11月22日正式下发。六是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集中审理涉金融案件。定期排查风险,结合办理的非法集资案件开展风险研判工作,并提出检察建议。七是每月定期督促检查各镇“民主法治村(社区)”,目前,符合申报条件的7家已报省里。积极探索村民“微自治”和村民自治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加快建设村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制度。八是组织村治保主任、人民调解员开展法治教育培训。九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11件11人,立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案件19件。十是制订出台《丹阳市人民法院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过渡期法官入额业绩考核与考评实施细则(试行)》《丹阳市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过渡期首批法官岗位设定与配置暂行办法(试行)》等文件,统筹开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各项改革工作。制订出台《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方案》,完成了人员分类管理。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制度、业务考核评价制度、惩戒制度等。十一是严格执行《长期未结案件管理办法》,加强审执限监督管理。全面贯彻《关于开展对不规范司法行为进行约谈的通知》精神,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对发现的不规范案件进行约谈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对涉法涉诉案件开展评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法干警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出台“社区矫正五步教学法”和“网监队伍六巡查”创新做法,确保无监管失职导致的重新犯罪。出台公证“一案五查”制度并扎实落实,确保公证公信力。十二是制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方案》以及年度工作安排,开展“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十三是下发《丹阳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丹阳市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开展了以案释法进村、进学校、进行业商会活动。十四是常态化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务”执行行动。加大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定期更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对恶意逃废债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快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平台的研发进度,发挥监督平台在线索发现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联络员在提供案源线索等方面的作用,有效扩展案源。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问题突出监督重点,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增强监督实效。十五是召开全市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推进暨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化提升会,贯彻落实镇江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推进我市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建设。开展镇(区、街道)、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年度综治平安建设书面述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十六是制订下发《关于成立丹阳市“雪亮工程”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和《丹阳市“雪亮工程”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工程实施方案》。十七是在各镇(区、街道)成立平安志愿者工作站、各村(社区)平安志愿者服务队,完善了平安志愿者服务体系。下发《丹阳市平安志愿者管理办法》,发挥党员志愿者先锋模范作用。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7.关于“政治学习浮于表面,针对性、有效性不强,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伟岸既定计划推进,有的领导干部学习体会直接从网上下载复制。访谈70名领导干部,50人不能答对应知应会党建基本知识”的问题。一是成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市委宣讲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讲24场。二是组织集中收看十九大开幕式和中央宣讲团宣讲视频,承办镇江市委宣传团来丹宣讲。三是开展年度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学活动,测评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四是编印《领导干部党建基本知识手册》,加强党建基本知识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五是在新提拔任职领导干部和党校主体班次学员中开展党建基本知识闭卷测试,形成制度长期执行。六是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订好每年专题学习计划。

  18.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流于形式,市科协、水利局等单位开展的不深不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正常,未能真正做到深入基层调研、剖析党建短板、解决具体问题”的问题。一是对市科协、水利局等被通报的单位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回头看”,目前相关单位整改报告已全部上报,相关整改措施已经落实到位。二是组织党员市领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月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三是组建“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督查组,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19.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相互批评现象,市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参会人员不全部发言,查摆问题不深不细,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实就虚,没有真正‘红红脸、出出汗’。水利局、商务局、广电集团等党组(党委),2017年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整段文字照抄2016年”的问题。一是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个人对照检查和互相批评,共提出批评意见56条,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的效果。二是组织水利局、商务局、广电集团等党组(党委)召开专题党组(党委)会议,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下一步打算,各项材料已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0.关于“党组书记‘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意识不强,有的单位党委(党组)日常多以党政联席会或行政办公会代替党委(党组)会议。市委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担当不够,未能理直气壮挺纪在前、全面从严。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到位,不少干部认为经济建设是硬指标、党建是软任务,少数部门和乡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全面从严治党存在错误认识。从市委到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存在上紧下松、层层递减现象,责任和压力未能有效转到至‘神经末梢’,管党治党力度偏软”的问题。一是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镇(区、街道)“书记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对未完全落实到位的“书记项目”进行了督促提醒。二是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基层党(工)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书记项目”总结评选工作的通知》,将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一把手”述职重要内容,开展“书记项目”总结。

  21.关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不完善,有的党务工作者不懂党务,有的没有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的问题。一是召开全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下发《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实施“红色闪耀”主题行动的通知》,持续推进“两新”组织“两个覆盖”,配齐“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二是举办全市“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杭州)示范培训班,组织基层党(工)委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三是组织基层党(工)委对“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配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将情况纳入年底党建工作考核,强化督查推进。四是围绕产业园区“党建园”等,制订详细工作计划,纳入2018年党建工作思路。

  22.关于“村一级党组织建设薄弱,战斗堡垒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目前全市还有7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少数村书记宗旨意识不强,小矛盾积累成大信访,个别人甚至蜕变为‘村霸’,违法经营,与民争利,社会和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一是下发《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对7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摸排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强化整改推进。目前,7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强村干部管理考核的相关文件,对个别违纪村书记进行了立案调查。

  23.关于“管理‘流动党员’手段缺失。基层党员队伍管理松散,有些村(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处于放任自流、失控失管状态。在村党员存在不参加党组织活动、不交党费现象,有的党员不给‘补贴’不参加党员大会,在群众中造成负面影响”的问题。一是开展全市“流动党员”摸排,出台《丹阳市“流动党员”管理指导意见》,下发流动党员登记证,将流动党员纳入长效管理。二是深化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对接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对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动态考核。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24. 关于“党委对市纪委支持不够,机关部门(单位)纪检组长没有根据任职先后排名,始终排在班子末位。市纪委‘三转’未能落实到位,市纪委书记仍担任市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有的部门纪检组长仍从事纪检以外业务工作”的问题。一是根据《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精神,撤销25个纪检监察机构。新设立12个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按照机构设置、职务序列分别对纪委内部机关、派驻纪检组、巡察机构进行了排名。二是根据《中共江苏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县(市、区)、乡(镇)纪委进一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意见》的要求,对市纪委2015年以后新加入12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整顿,目前市纪委保留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还有17个,不再负责并牵头开展纪检之外的一些工作。三是结合“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项行动,对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的分工进行审核。重点对乡镇纪委书记的分工开展回头看,并对乡镇纪委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专门清理,11月份,将此项工作列入市委巡察重点内容,持续深入推进乡镇纪委“三转”工作。四是12个派驻纪检组明确了职责权限、工作关系、管理保障等相关事项。各派驻机构人员到位后,纪检组长已经不再分管驻在单位除了纪检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专司执纪监督问责职责。

  25.关于“对党员明显失范行为和不良风气纠正不力,党员赌博、酒驾醉驾等问题易发多发,2014年以来,126名党员涉赌被处理,2017年以来,22名党员因酒驾、醉驾被处分。2014年1月—2017年7月,问责履职不力的10个党政机关和108名党员干部,没有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2017年嫖娼的某派出所所长等没有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的问题。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规范基层组织党员教育制度。二是结合党员冬训工作安排,针对党的六大纪律起草讲稿,引导坚守合格党员标准。三是督促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明确党员酒驾、醉驾行为属于违法犯罪,从严重性、危害性角度进行阐述。

  26.关于“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偏软,执纪审查力度不大,2016年查处有影响的案件仅3件,今年1至7月没有查办1件有影响的案件”的问题。一是贯彻落实“1+N配套制度”,查找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25项,建立问题线索综合分析、自办案件立案前会商、谈话函询等9项制度。二是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强纪检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举办4期“我的业务我来讲”业务讲堂。三是严格执行执纪审查请示报告制度和审批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四是抽调多名同志参与中纪委、省纪委和镇江市纪委案件审查工作,提升执纪审查能力。五是建立健全涉案信息查询绿色通道机制,2017年累计核查党员基础信息15000余条、查询房产信息20人次、查询银行信息30人次。六是出台规范各成员单位之间问题线索相互移送机制,对各成员单位移送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及时作出相应的党纪处理。

  27.关于“派驻纪检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2016年至今,25个派驻纪检组中17个纪检组没有立案查处任何案件”的问题。一是初步制订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工作职责(试行)、执纪工作暂行办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市级机关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制度(试行)等7项制度。二是制订派驻纪检组考核办法、举办派驻机构干部业务培训班,并组织第一轮跟班轮训,让派驻纪检组部分人员分组办理省委巡视组移交信访件,提升办案能力。

  28.关于“对党员干部慢作为、不作为的‘新衙门作风’和部门‘中梗阻’问题动真碰硬不够,为官不为现象有所滋长”的问题。一是召开全市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成立市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立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观察员队伍并进行培训。同时,制订《丹阳市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运行机制》和《丹阳市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观察员”管理办法》。二是根据《关于建立干部“四色卡”预警监督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因慢作为、不作为导致非法上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因工作失职导致重大损失的5名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和诫勉。三是制订《关于关心关爱干部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大组织上对干部关心关爱力度。

  29.关于“缺乏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狠劲和韧劲,有的单位和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的问题。一是将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市委第二轮巡察和2017年度责任制检查的重点。二是点名道姓通报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对17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同时公务接待、公款旅游以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方面的问题线索进行自查整改。三是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用好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时刻牢记党的宗旨。编印《丹阳家规家训》,大力弘扬好家风好家训。

  30.关于“2014-2016年,市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均增长7.4%,其中2016年增长44.26%”的问题。一是加强因公出国(境)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团组一律取消出访。二是严格执行《丹阳市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加强因公出国(境)团组经费的前期预报及经费核销管理,保证因公出国(境)经费资料齐全,确保财务报销手续规范化。三是对因公出国(境)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出国单位每半年向同级财政、外事部门报送因公出国(境)经费使用情况。四是对每一批次因公出国(境)人员以及团组进行行前外事、财经纪律教育。

  31.关于“个别镇违规开支”问题。一是向该镇党委下发了检查建议书,要求镇党委于12月31日前书面反馈落实整改情况。二是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针对7条问题线索下发3份督办函,目前问题线索已经全部核查结束,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针对梳理出的130个存在问题已向相关单位下发30份整改建议书。

  32.关于“违规发放加班费和超范围发放慰问金”等问题,已启动调查程序。

  33.关于“个别镇违规建设派出所大楼,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一是对照相关规定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开展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二是向全市各镇(区、街道)下发了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方案。

  34.关于“未能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近年环保、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的典型案例,面上通报、警示震慑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丹阳纪检监察网”、“丹阳纪委”微信公众号建设,及时对环保、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的典型违纪案例和群众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及时查处并通报“微腐败”典型案例。二是梳理2016年以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典型案例,将28件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分为8大类别进行梳理汇编,形成警示教育手册,在全市层面进行通报。三是将镇(区、街道)案件查处通报列入纪检监察组织年度模块化考核内容,对全年群众身边“微腐败”案例零查处和零通报的单位将予以严肃问责。四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下发警示教育片,结合群众身边腐败案例加强学习讨论,切实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教育作用。

  35.关于“对招投标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未能动真碰硬进行查处,导致问题易发多发。工程变更多,结算价普遍超合同价,2014、2015年完成的184个政府投资的竣工结算项目中,无合同价的6个,超合同价的86个,超出50%的13个,廉洁风险较大”的问题。一是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其招投标合法行为。做好建筑行业招投标管理的全流程监管,完善行政处罚、信用评价等措施,真正做到动真碰硬。二是出台《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审核监督暂行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实施的工程变更,实施责任追究,并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随机抽查进行复审监督。

  36.关于“有些重点热点岗位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时间较长,部分人员近10年未轮岗交流”的问题。对全市党政“一把手”任期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目前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任职近10年,下一步的干部调整中将有计划的进行交流。

  37.关于“农村基层‘微腐败’问题突出,基层党员干部腐败案件居高不下,近三年,涉及村组干部的信访举报占信访总量的36.9%,查处的农村基层‘微腐败’案件55件81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56名”的问题。一是督促基层党组织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村组干部的监管,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发挥镇村两级纪检监察干部的作用。二是把专项治理纳入2017年考核重点,加大对村组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年底通报零查处、零通报的乡镇。三是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开展“三治理一挂牌”专项整治。

  (四)在意识形态方面

  38.关于“市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市委常委会2016年度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纳入2017年度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问题。一是建立市委常委会专题讨论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根据市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明确市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讨论意识形态工作。同时,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性文件。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讲座论坛备案管理制度,细化和明确了39家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对35个基层党委开始履行备案管理要求。

  39.关于“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意识不强,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13名市委常委中12人未按规定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对照检查重要内容。未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依据”的问题。一是对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成员进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业务培训,同时对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解和认知。二是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发言。结合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继续把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发言提纲重要内容。三是制订《关于做好2017年度乡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责述廉、述职、述学、述法、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到年底考核,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新制订的《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中,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干部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

  40.关于“应对意识形态阵地和队伍管理新形势新挑战的创新手段不多”的问题。积极筹建网信办,11月27日,成立“市委网信办”机构的请示报告已报送至镇江市编委。

  41.关于“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传播阵地条件及硬件设施较为落后,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的问题。一是安排专职人员进驻中北学院建设项目工程指挥部,建立每周联络(对接)协商机制,健全每月工程进展登记制度。二是已完成文化馆党支部换届工作,着手进行博物馆联合党支部党员梳理工作,上报成立总前委旧址纪念馆党支部请示。三是新编现代丹剧《丹凤朝阳》原创剧本。

  42.关于“市委党校部分场地对外出租,商业气息过浓,周边环境与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的地位不相匹配”的问题。一是召集校内各租赁户负责人集中开会,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各商业经营性场所合同到期后将不再续租。同时,起草制订《党校场所长效化管理制度》。二是拟订改善党校周边环境的建议方案。对周边党校新校区建设进行考察,综合考虑党校新校区的总体规模和建筑布局。邀请专业建筑规划设计单位对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

  43.关于“对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用结合统筹不足,对属地商业性网络平台缺少‘硬性’管理手段”的问题。一是成立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相关管理制度。二是修订《丹阳市新媒体和网络社会组织联盟章程》,规范化召开站长工作例会,制订例会制度,留存会议记录。三是常态化开展网站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组织《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四是对实名制工作体系进行改进,组织开展属地网站实名制落实情况普查。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44.关于“市委执行选人用人有关规定不严,2013年以来,选拔任用的乡镇党政正职均未按照规定征求市委全委会委员的意见,超人数提拔、破格提拔等未按规定报告”的问题。一是在12月初的干部调整中严格执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相关规定。二是修订完善市委全会对镇(区、街道)党政正职拟任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制订市委委员民主征求意见表,并在12月初干部调整中严格按要求征求了市委委员意见。

  45.关于“干部选任工作不规范,有的干部任期公示少于五个工作日;少数单位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时,没有执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少数干部选任过程违反程序,2013年以来,共4批次120名市管干部提拔没有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程序缺失。2015年以来,云阳街道先后7批次研究干部任免事项均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工委会议进行。开发区、访仙镇等单位在会议票决干部任免事项时,让非党(工)委委员参与票决,且意见计入票决结果”的问题。一是初步拟定《关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纠错机制的暂行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点环节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时发现问题不足。二是初步拟定《关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工作的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的暂行办法》《关于市管乡局级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的暂行办法》等干部工作制度系列文件,提升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三是初步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党政机关科(股)级干部管理的意见》,对中层干部的任职资格、编制职数管理、选拔任用程序、日常管理与监督等作出具体明确规定。四是对8个镇(区、街道)组织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督促发现问题的相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做好整改工作。

  46.关于“‘三超两乱’问题整改不彻底,少数单位违规设置机构和职务。违规实行干部‘退二线’政策,且对‘退二线’干部缺乏管理,有的长期不上班。部分领导干部仍违规在企业或社会团体兼职取酬。个别人员由人事代理性质到事业人员再到公务员,档案资料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初步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党政机关科(股)级干部管理的意见》,突出从严管理、遵循问题导向,对退出中层岗位干部的日常管理作出进一步明确。二是开展领导干部在企业或社团兼职情况“回头看”、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和干部选拔任用专项检查工作,发现并梳理汇总了领导干部在企业或社团兼职存在的问题。

  47.关于“市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人事的记录被人为裁减”的问题。严格按照市委常委会保密规定,做好讨论事项记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好存档。

  三、保持政治定力、持续深化整改,推动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果

  丹阳市委将认真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的要求,继续坚持对号入座抓整改与举一反三促整改相结合、思想整改与行动整改相结合、落实当下改的举措与完善长久立的机制相结合,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工作,持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1.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和边改边犯,通过定期“复诊”,确保实现“痊愈”。

  2.稳步推进后续整改。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强化过程管理,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制订阶段性整改措施,细化要求和成效,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合并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3.更加突出“标本兼治”。针对具体问题,狠抓常、长二字,深入分析问题的产生原因,尽快研究制订一系列可行管用的制度,力争通过建立常态化的机制,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6502762;电子邮箱:dyswxszgb@163.com。


中共丹阳市委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