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1-18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31日至9月28日,省委第三巡视组于对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进行了巡视“回头看”。 10月25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巡视“回头看”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1.高度重视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集团党委对巡视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及时于10月26日召开党委会,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进行了专门学习和研究,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对于集团党委查找差距,改进工作,推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巡视发现的问题,集团党委切实增强全面落实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并于11月22日召开巡视“回头看”整改推进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此后,又分别召开五次党委会,研究整改中的难点问题,推进整改工作。通过层层宣贯、压力传导、广泛教育,推动了全集团整改落实工作的深入开展。

2.切实担负整改落实的责任。为加强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的领导,集团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强化在整改工作中集团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制定下发了《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3个方面10项问题,按照“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制定了3个方面10类78项整改任务,按照两年整改到位的目标,逐一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牵头(责任)部门、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菜单式、项目化管理,并定期督促责任部门(单位)、责任人按照时间节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所有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3.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效。两个多月以来,集团党委始终将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作为全面推进集团改革发展、全面加强国企党建的重要契机,坚持将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相结合,与规划实施集团“十三五”发展战略目标相结合,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担当,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促进了集团各项工作的提升,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突出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推进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到位

对照巡视反馈问题,集团党委认真进行梳理,并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确保所有整改任务原则上在两年内全部整改到位。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习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从集团党委中心组、集团中层干部和基层支部委员、全体党员三个层面扎实推进学习贯彻工作。集团党委制定下发《海企集团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的工作方案》,对集团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进行全面部署;集团党委中心组分别于10月23日、10月27日集中对十九大精神进行了学习,各党委委员分别交流了学习体会;12月5日,集团党委召开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会,邀请党的十九大代表、省委宣讲团成员、江苏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夏平同志作专题辅导;辅导报告结束后,黄宏亮同志带领与会人员对习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了再学习;12月15日,集团党委组织召开中层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座谈会,13家成员企业的班子成员代表,结合十九大精神学习,围绕“国有企业如何加强党建,如何加快主业聚焦、发展转型”的主题作了交流发言;集团各基层党组织制定并上报了学习方案,召开各单位中层干部研讨会、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等,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均参加了联系单位的学习研讨。

(2)认真谋划、推进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意见的举措。集团成立混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推进所属海企仓储公司和丽天码头的混改工作。11月10日,省国资委产权处、省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处来集团就混改工作进行调研。11月11日,集团邀请省国资委产权处负责人等就国有企业混改相关政策及要求进行了现场辅导,探讨海企仓储公司和丽天码头混改的初步方案。11月17日,集团邀请国金证券、外部董事等专题研究了海企仓储公司和丽天码头的上市工作,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南京钟腾化工和常州钟海塑业公司转型升级。常州钟海塑业公司积极与同行企业进行资源整合。

(3)集团领导牵头与主要贸易类成员企业进行多次研讨,经集团专题办公会研究通过并于2017年11月印发《关于梳理集团贸易类成员企业主营业务主营商品的指导意见》,推动成员企业着力打造和提升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

(4)全面落实省国资委《省属企业风险管理应用指引》要求,强化对成员企业经营风险的监管和防范。自省国资委于2017年6月印发《省属企业风险管理应用指引》以来,集团通过召开专门会议、下发专门通知、组织专项检查、举办专题培训,督促、指导集团本部和各成员企业加强对《应用指引》的学习与理解,结合实际,依据《应用指引》查找风险防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措施,抓紧整改,建立健全本单位风险管理体系;7月份召开集团各部门及分公司内控建设与风险管理专项工作推进会,对《应用指引》内容进行系统学习和对照检查,并按照部门职能,分解明确了《应用指引》中相关经营投资管理活动风险管理制度(流程)建设的任务与责任;10月下旬,集团印发专门通知进行了跟踪落实,目前集团本部已经完成部分完善风险管理相关制度(流程)的讨论稿;7月28日,集团审计事务部依据《应用指引》要求,针对集团现状,就集团如何进一步落实《应用指引》、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提出了八点工作建议;8月16日,结合集团前阶段的风险管理工作的推进情况,审计事务部汇总整理了各单位上报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资料,向省国资委报送了近年来《海企集团关于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集团明确了分管风险管理的集团领导,并明确了审计事务部为风险管理的职能归口部门;集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正在起草中,12月底完成讨论稿。

(5)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公布省属企业主业的通知》要求,聚焦主业,打造核心竞争力。在贸易主业方面:集团于2017年4月按照省国资相关文件要求,下发关于贯彻《省国资委关于严格防范融资性贸易业务风险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围绕集团三大主业,推动各成员企业梳理、明确本单位主业和主营品种,对金融资源占用大的贸易业务进行重点排查分析,大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前景的国际贸易业务。不断调整优化业务结构,严控融资性贸易,其中集团所属外贸公司自2016年4月开展平行汽车代理业务以来,执行过程中最高垫款达5500万人民币,在集团的监管和推动下,外贸公司主动压缩该项业务规模,加大欠款的催收力度,在安全执行完所签合同后不再新开展该项业务。今年1-11月,集团所属5家主要贸易类成员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2.50%。在化工产品仓储物流主业方面:集团两个化工码头扎实推进各项安全环保整改工作,不断加大市场拓展和技术改造力度,加强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保持了安全生产的稳定态势,今年1-11月,两个化工码头累计完成周转量480万吨,同比增长35.98%;实现营收1.45亿元,同比增长10.56%;实现利润总额3000万元,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在钟山公司投资及投融资服务主业方面:为进一步发挥好钟山公司的特殊作用,今年上半年钟山公司引进了金融行业的专业团队,全面打造钟山公司的金融服务平台。今年前三季度,钟山金控顺利推进了两个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共7000万港币。钟山公司还与南京、无锡等地积极探讨创设产融合作发展基金,充分利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助力苏港企业产业升级转型和共同走出去。

(6)在投资板块方面,集团目前正在加快两个码头的整合,成立专项小组推进该项工作;对《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2017年全年集团未发生非主业新增投资项目。在贸易板块方面,集团启动了贸易类企业同质业务的整合工作,撤销进出口分公司编制,探索将进口化工业务整合重组,改组原海企伊朗公司成专业化的海企石化公司。

(7)全力解决集团所属丽天新材料公司历史遗留问题。江苏丽天新材料公司顺利停产,积极稳妥进行了人员分流安置,109名员工(不含高管),目前留用20名,其余均已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剩余人员中大部分转至辽宁丽天新材料公司工作,部分人员正在从事设备拆除及为今后辽宁丽天扩产做准备。11月底,江苏丽天新材料公司已与张家港保税区企管局签订了补偿协议。积极推进设备资源整合,江苏丽天新材料公司停产后,将闲置设备运至辽宁丽天新材料公司,投入生产运营。加强对辽宁丽天新材料公司班子配备和日常经营的动态监管,尽快帮助其走上良性发展道路。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集团党委任命了辽宁丽天新材料公司新一届班子成员,并委派财务总监进行专业指导。确定了辽宁丽天新材料公司的经营业绩总体考核办法,并明确了2018年公司的盈利目标。辽宁丽天新材料公司通过引进新技术加强技术创新、降本增效,已于11月签署了新技术引进合作合同,相关工作正有序进行。通过对生产经营盈亏平衡详细分析,制定了利用江苏丽天新材料公司停产闲置的6台反应釜实现产能转移方案,该方案已经集团党委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目前反应釜拆除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今年12月,经集团的党委研究,成立了责任追究小组,启动对丽天新材料公司涉及因盲目投资、经营不善、管理混乱等违规行为导致资产损失的责任追究工作。

2.关于对“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问题的整改情况。

(1)集团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集团公司章程,突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地位,牢牢把握“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职责。新修订的章程于2017年10月获得省国资委批复,并已经工商变更确认。

(2)严格执行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凡是经集团董事会、总裁办公会等研究讨论的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都事先由集团党委会进行前置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实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3)集团党委支持经理层独立开展工作,注重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职能,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坚持党对群众工作的领导,支持工会、共青团等工作开展,汇聚各方力量助推企业发展。集团纪委按照规定参加、列席集团“三重一大”决策会议,重点对决策程序是否规范进行监督,确保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确保党的领导在全集团真正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贯穿生产经营各环节。

(4)集团党委不断规范议事规则和程序,启用《党委会意见表决单》,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未再发生一事多议、议而不决的现象。明年初省国资委修订省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后,集团将及时按照省国资委的要求修订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及相关议事规则。

(5)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集团按照省国资委下发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记录本》关于会议记录的《注意事项》,进一步规范了党委会、董事会会议记录,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要求,实事求是完整记录每位参会党委委员、董事的发言及意见表决,会后由会议主持人对会议记录进行审核签字。

(6)集团于2017年度上半年在对各贸易类成员企业薪酬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贸易类成员企业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并督促各贸易类成员企业在此基础上出台细则。2018年上半年将就此项工作开展专门的调研反馈,规范各企业薪酬兑现办法。

(7)为更好的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公司效益增加和竞争力的提升,体现公司鼓励发展、防范经营风险、兼顾公平的薪酬制度导向,同时,按照集团对贸易型企业的工资薪酬指导意见,集团所属外贸公司制定出台了《工资薪酬管理暂行规定》,在规定中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工资薪酬结构和绩效分配规则进行了明确。

(8)集团党委结合集团及外贸公司薪酬管理有关规定和外贸公司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对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底领导班子薪酬待遇进行了重新审核确定,对超发的薪酬责令扣回,对个别分管部门存在风险事项的班子成员作出了扣减相应绩效薪酬的决定。

(9)集团督促成员企业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以及配套议事规则。截至目前,集团已对主要成员企业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行了审核批复,各成员企业根据集团批复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对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并于12月中旬上报集团备案。

(10)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部署要求,促进依法规范科学民主决策,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11月29日至12月8日,集团纪委牵头组成检查组,对所属8家主要成员企业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成员企业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设、决策行为实施等方面存在问题一一进行书面反馈,并提出限时整改要求。

(1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集团党委会研究决策事项时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充分研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正确集中意见,作出决策。

3.关于对“团结协作,以上率下氛围不浓” 问题的整改情况。

(1)集团党委对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兼职严格管理并按规范要求向上级组织部门报批或报备,严格落实并严格检查“兼职不取酬”的相关政策要求执行情况。今年9月,集团党委向省国资委上报了集团领导人员兼职情况;12月4日,向省国资委党委上报了关于副总裁闫国伦、王先正兼任职务的请示,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于12月14日进行了口头批复;集团党委分别于12月15日、12月24日两次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了省国资委《关于对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违规兼职进行专项清理的电话通知》精神,对集团领导人员兼职情况进行了梳理自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兼职进行了清退整改。

(2)加快推进集团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集团的集中管理和监控、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集团管控。按照集团董事会确定的工作方案,分阶段完成集成办公、贸易管理、财务管理等各平台的建设,并从试点企业到全集团逐步实施。2017年集团信息化工作需要完成集团0A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财务系统主要模块的研发并上线运行。10月底,集团OA系统已在本部、进出口分公司、外经公司试点运行,2018年起将在集团推广。此外,信息化建设工作组已启动贸易管理ERP系统研发工作。

(3)集团党委于11月27日召开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进行对照检查,认领整改任务,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共同营造勇于担当作为的干事创业氛围。

(4)严格落实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12月12日,党委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集团党委委员、成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提交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报告。

(5)集团纪委加大同级监督力度,加强对集团党委班子成员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

(6)完善了集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设。2017年12月,经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强化集团战略引领、风险管控、财务和投资管理职能。

(7)对集团本部更名、新增或独立设置的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了重新规定明确,对所有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数进行了核定,使各部门职能和人员配备更加科学、合理、高效。

(8)制定了《海企集团委派董事、监事考核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对集团委派董事、监事的考核管理,激励委派董事、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和相关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对“强党建、抓党建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7年2月,集团党委对2016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人情况进行考核,并反馈考核结果。在此基础上,集团制定出台了《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办法》。春节前,集团党委将按照《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和《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规定,组织开展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的述职评议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

(2)集团党委制定出台并严格执行《集团党委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增强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

(3)集团党委办公室于12月12日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各相关基层党组织将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基层组织生活会相关记录报集团党委办公室备案,目前相关会议记录已上报。集团党委将严格落实党委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参加所在基层支部的组织生活,集团纪委做好监督检查。

(4)集团党委于11月27日召开了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和责任。民主生活会上,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围绕加强党性、资源整合、内部管控、改革发展、执纪问责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共提出25条批评意见,为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集团党委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认真组织并开好2017年年度民主生活会,按照“红脸出汗”的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2.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依然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1)集团党委要求,设党总支的成员企业或党员人数超过30人的成员企业必须配备1名专职党总支副书记和1名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其他成员企业党组织须配备1名支部副书记、1名专(兼)职党务人员,以上要求2018年6月底前人员配备到位。从2018年起,集团党委每年对成员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副书记和专(兼)职党务工作者的培训不少于2次。

(2)集团党委于12月15日组织集团中层干部,集团党委组织召开中层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座谈会,13家成员企业班子成员代表,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国有企业如何加强党建,如何加快主业聚焦、发展转型”的主题作了交流发言。

(3)集团党委办公室、监察室于11月底、12月初,联合对8家成员企业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及党总支(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将经集团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反馈给各单位,对工作不到位的支部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后续将抓好问题整改工作。从明年起,党委办公室、监察室每年至少两次开展检查工作。

(4)集团党委办公室对集团现有境外党员进行摸排,了解有关单位驻外党员情况;于12月12日下发通知,责成相关企业党组织对驻外党员加强经常性教育,同时要做好相关台账整理工作;对驻外党员建立微信群,动态掌握党员学习情况。

3.关于对“执行选人用人相关程序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集团党委认真执行集团《中层干部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和考核管理办法》,人力资源部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流程落实完成选聘任用手续,并整理好台账资料,做到过程留痕。

(2)认真贯彻省委组织部《关于实施“789”青年干部培养计划的意见》,加强集团干部队伍梯队建设,注重选拔培养优秀青年干部。制定出台了《海企集团关于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优秀年轻干部培养目标,同时对年轻干部的选拔方式、培养方式及跟踪管理等规定进行了细化,确保方案在各个环节具备可操作性。

(3)持续落实集团“323人才培养计划”,同时公开选拔引进一批专业化、成熟型的业务、管理类骨干人才,充实集团本部及各成员企业中层干部人才队伍。按照《海企集团国际化复合型人才梯队培养实施方案》和《海企集团“323人才”培训工作方案》要求,集团举办了“一带一路”战略下投资与贸易法律风险防控专题培训、财务风险培训、法务培训等专题培训。截止目前,集团“323人才培养计划”共培训1100余人次。集团本部组织开展成熟人才市场化招聘工作,通过社会化招聘,公开选拔引进了三名人员,于12月1日已经全部入职,充实了集团本部的人才队伍。

(4)加强对成员企业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制定出台《集团中层经营管理人员约谈实施办法》,今年以来约谈了进出口贸易板块、境内生产实体板块共7家成员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指出了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在巡视、审计、监事会监督、集团公司日常监管发现问题整改以及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约谈及时解决集团中层经营管理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5)集团对深化员工持股正在进行调研,将于2018年6月底前,出台集团员工持股深化改革指导意见,修订完善各成员企业员工持股管理规定,建立股份进入和退出机制,真正发挥持股对企业发展的正向激励作用。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监督合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集团党委于11月27日印发了《海企集团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促进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党委成员既要抓履行主体责任的部署,更要抓落实和检查考核。

(2)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报告制度,集团党委、纪委于年底前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

(3)严格执行《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暂行办法》,明年初,集团党委进一步督促各成员企业结合本企业实际层层签订有针对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春节前,结合集团中层经营管理人员年度考评工作,开展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4)集团党委办公室于12月12日下发通知,要求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和成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将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交至集团党委办公室。集团纪委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针对问题及时作出提醒。

(5)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结合集团党委换届工作,酝酿产生了新一届纪委委员候选人,为配齐配强纪委班子奠定基础。制定实施《关于海企集团纪委向所属成员企业派驻纪检机构的实施方案(试行)》,向集团进出口贸易、境内生产实体、现代服务业3大业务板块的3家主要成员企业试点派驻了纪检组。今年以来,派驻纪检组按照相关规定列席驻在单位党组织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相关会议,对信访举报等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取得了积极成效。明年上半年将实现对主要成员企业派驻纪检组的全覆盖。

(6)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今年以来,集团纪委两次召开全委(扩大)会,组织集团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观看警示教育片,并邀请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相关处室负责人作题为《新时期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如何履职尽责》的培训讲座。通过“集团纪委办公群”和“集团纪检监察群”两个内部微信群,定期推送转载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新要求精神以及监督执纪业务知识。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集团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

(7)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敢于动真碰硬。根据《江苏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试行办法》,集团纪委牵头制定了《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并于7月份正式发布。12月2日,集团党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对集团有关成员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造成损失进行责任追究的实施方案》,决定全面启动责任追究工作,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副书记和相关纪委委员为副组长的责任追究小组,就省委巡视、审计厅审计、监事会监督检查、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以及有关信访举报中发现的相关成员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造成损失的8项问题开展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小组于12月4日召开了第一次组长会议,对具体工作开展进行了研究部署,目前责任追究工作正按《实施方案》要求有序推进。

(8)集团纪委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认真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标准和流程,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方式进行处置。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对经核查反映不实的了结后向被反映人反馈澄清,体现党对干部的信任;存在违纪问题的,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给予纪律处分。

2.关于对“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集团根据《省属企业风险管理应用指引》,制定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初稿,目前正在讨论修改中。2017年集团无重大投资工程项目。

(2)深入开展集团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再深化再排查再落实工作。今年7月,根据省国资委的统一部署与安排,集团党委制定下发《关于开展集团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再深化再排查再落实的通知》,要求各成员企业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认真梳理经营管理各关键环节,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五个方面,全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洁风险点。经排查,各成员企业累计查找出廉洁风险点66项。在此基础上,集团纪委紧盯“重点人”和“重点事”,着重从思想道德、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产权转让、投资并购、企业改制、风险管理以及权力运行使用等8个方面排查出关键廉洁风险点12项,并且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为进一步深化廉洁风险防范工作,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奠定了基础。下一步,集团纪委将按照具体工作要求,加强对成员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快工作进度,全面推进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

(3)集团所属外贸公司针对前期出现的潜亏与或有损失,依据不同情况已分别启动协商追索、财产保全、民事诉讼以及在集团帮助下努力促成刑事立案侦查等手段,力求尽力挽回损失。与吉驰公司的民事诉讼二审将在2018年1月上旬开庭,公司将重点针对“《解除担保责任协议》无效”据理力争,维护合法权益。外贸公司对浆纸及再生原料部、原化工一部的外审工作、木材事业部的专项调查已结束。木材事业部于2014-2015年间代理南京泰唐进口原木,剩余原木货物因为码头装卸、场地转换及长时间风化导致腐朽严重,同时也产生大额堆存费用,为进一步减少货值损失和仓储费用,拟通过竞价销售的方式处置,部分用于支付仓储费,部分用于弥补代理项下的损失。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争取年底前完成。

(4)今年12月,经集团党委研究,成立了责任追究小组,启动对外贸公司原化工一部、浆纸及再生原料部、木材事业部违规放货导致亏损的责任追究工作。

(5)集团要求进出口分公司负责人增加个人房产作为抵押物,确保全面覆盖亏损风险。集团与进出口分公司相关当事人确定了具体抵押房产金额,并办理了抵押手续。

(6)研究制定进出口分公司业务人员整合方案。2017年12月,经集团党委会研究决定,对集团进出口分公司管理体制和业务经营进行全面调整。经过前期调研摸底和磋商对接,进出口分公司出口业务板块已明确整体划转进入外贸公司;对化工业务板块,经集团董事会讨论研究形成了调整转型专业化发展的方案,目前方案正在实施中。

(7)加强印章管理。集团所属外贸公司已对合同审批权限进行了梳理和修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合同生效条款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外贸公司各职能部门用印严格按照该通知要求执行,部门在用印前填写完整信息的《印章使用审批表》,并根据文件类型、合同金额及分管权限,由分管领导逐级审批,经办人员在文件或合同每页的右下角签注经办人姓名。审批结束后,部门经办人员携带需盖章资料和《印章审批表》至办公室盖章并在盖章登记簿中再次登记。用印人员在盖章时对合同金额、审批人、经办人是否与《印章审批表》登记信息一致进行复核,一致的予以用印,不一致的退回重新审批。为了监督用印过程无违规违纪行为,外贸公司办公室新添置并安装了两台视频监控仪,对用印的过程及内容进行实时监控,盖章结束后用印人员将每份盖章资料进行扫描并存档。盖章人员在暂时离开座位时均会及时将印章锁至办公柜中。外贸公司修订完善了相关合同档案管理办法,已对公司资产开展清查工作,并修订完善了资产管理制度。

3.关于对“‘四风’问题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修订出台了集团《商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从今年11月起按月度进行酒水分摊。

(2)集团资产财务部已于2016年7月印发《关于集团“营改增”相关事项的通知》,于今年6月印发《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关事项的提示》等书面通知,均已要求集团各职能部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取得、使用发票。今年11月27日,集团资产财务部再次印发《关于规范发票相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经办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上述通知及有关发票管理办法执行,资产财务部切实加强对报销凭证的审核。

(3)集团纪委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高档白酒税控发票线索核查等工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努力营造正风肃纪的氛围。

(4)严格执行集团《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集团所有登记备案人员经批准办理的因私临时出国(境)证件已全部上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

(5)集团党委正在研究制定2017年度集团中层经营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将于明年1月组织开展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较差的人员,由集团党委、纪委进行诫勉谈话,情况严重的给予免职处理。集团纪委严格执行集团《纪委书记约谈制度》,对不作为慢作为、遇事推诿扯皮的中层干部及时进行警示提醒或诫勉纠正,提高教育针对性,实现监督关口前移。

4.关于对“集团对巡视反馈意见、审计整改意见、监事会监督检查意见整改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省国资委党委关于《整合力量形成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闭环的实施办法》,集团纪委对省委巡视、审计厅审计、监事会监督检查以及集团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等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于10月11日分别组织召开三场联席会议,对上述“四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逐一梳理、挂图作战,确保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对账消号;针对整改有难度的10项问题,集团党委会分别两次进行了专题研究,其中3项问题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其他正在有序推进之中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2)集团进一步压缩担保规模和超股权比例担保金额。截至2017年11月,集团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比年初减少1.86亿元(比2015年底减少1.51亿元),超比例担保金额也比年初减少0.85亿元(比2015年底减少5.94亿元)。集团不断加强管控体系建设,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督促对高风险、资源占用大的贸易业务进行分析、梳理与整合,集中管理优势,加快同质业务的板块整合,提高财务资源使用效率,进而降低对财务资源的依赖性需求。集团正在优化担保收费管理,引导成员企业主动压缩集团担保规模。

(3)修订了集团《投资管理办法》,2017年集团无非主业新增投资项目,未来新投资项目将严格按照集团《投资管理办法》执行,从源头上把控集团的新项目投资方向。

(4)根据省国资委《省属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制定了集团《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境外投资项目的方向、项目论证、决策流程和程序等。2017年集团无境外新增投资项目,未来境外新投资项目将严格按照集团《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执行,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境外已投项目的监管。

(5)针对基本未正常经营、投资未取得预期收益的7个项目,集团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整改措施,审议通过了对该7个项目处置方案,并要求集团今后的投资项目要进一步聚焦主业,加强投资项目的前期论证,严控非主业的投资。

(6)根据审计厅审计、监事会监督检查、巡视“回头看”以及集团专项审计发现的关于丽天房地产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线索,经集团党委研究,成立责任追究小组,在深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7)加大案件处理力度,重点关注重大案件的进展情况,与代理律师通力合作,努力使在手未决、未执行到位的案件得到有效解决,力求最大限度挽回或减少资产损失。对集团本部和主要成员企业的在手未决法律纠纷案件进行了汇总分析,根据集团相关案件管理办法落实责任,集团法律事务部跟踪了解重点案件动态处理情况,12月初形成了书面情况报告,同时报送监事会;对集团法律事务部牵头承办的几起重点案件(新加坡申请承认与执行案、普华公司海运提单纠纷案、省纺代理合同纠纷等),与代理律师保持密切沟通,一案一策,共同推进案件有序、有效解决。

(8)进一步落实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报备制度,严格做好报备工作。对集团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诉讼、仲裁或者可能引起诉讼、仲裁)的,凡涉案标的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涉及出资人和省属企业重大权益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均及时将包括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法律意见书、主要案情、分析预测、处理方案内容的专项报告经由集团总法律顾问审核签字、主要负责人签发后,报省国资委备案;企业涉案标的超过200万元,做到自法律纠纷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集团报告;成员企业全年发生的法律纠纷案件情况,做到次年2月底报集团法律事务部备案,所有需报备的案件同时报送监事会;各成员企业在手案件也在解决推进中。

(9)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总结反思工作,分析原因,吸取教训,严防新的风险事项发生。严格执行集团案件管理制度,对当期发生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对于已结案件,案发单位均及时报送结案报告,并对其发案原因、发案趋势、应对策略、处理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吸取教训,完善案件发生的防范措施,对产生资产损失的责任人员严肃追责。

(10)结合对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总结反思和原因分析,着重加强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各环节的全流程管控,防范交易风险。12月上旬集团对8家主要成员企业开展了合同管理专项检查,近期将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问题整改到位;12月下旬举办了法务专题培训班,围绕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专题进行了培训;正在修订合同管理办法,年底前完成讨论稿,2018年1月印发。

三、完善制度、抓常抓长,巩固和提升巡视“回头看”整改成果

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巡视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整改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有的整改措施进展较快、成效明显,有的进展稍缓,还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显现成效。二是对个别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待提高。三是个别问题事关全局、牵涉面较广,特别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虽然已经启动,但仍需要通过持续深化改革、理顺体制逐步推动解决。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巡视办的领导和指导下,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坚持不懈抓好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照“五个必须”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坚持把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围绕省委提出的以“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发展要求,坚决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集团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

二是继续扎实抓好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集团党委认真履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充分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巡视“回头看”整改的组织领导,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严实作风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照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方案,继续督促各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单位)、责任人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严明整改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特别对需要长期见效的整改事项,持续用力,深整实改。对整改工作推动不力、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批评、限期整改、追究责任。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坚持即知即改和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将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是坚持从严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持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推进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在日常、严在平常。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准则》和《条例》,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集团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驰而不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集团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履行好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为集团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4795808;电子邮箱:zz @joc.cn。

 

中共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