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五巡视组于2017年8月1日至9月28日对省科技厅党组进行了集中巡视,并于10月2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迅速落实反馈意见整改
厅党组对巡视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厅党组会,成立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学习和传达贯彻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要求,将巡视反馈问题逐条进一步细分为50个具体问题,制定126项整改任务和101项整改目标,全面部署和切实推进整改各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听取反馈意见当天晚上,厅党组随即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抓住“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根本,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整改的政治自觉。会议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突出精准发力,突出督查落实,把整改过程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过程,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厅党组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准确理解巡视组指出问题的严肃性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把整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通过整改工作的落实,确保科技厅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做到思想上讲自觉、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按照省委第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迅速成立省科技厅巡视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王秦任组长,夏冰、张姬雯同志任副组长,段雄、支苏平、蒋洪、景茂、张晓兵等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近忠、罗扬、徐浩、陈洪强、王道发、赵志强、夏太寿、李敏、孙斌、李太生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整改期间,厅党组书记王秦与全部党组成员及厅领导进行了多次谈心谈话,共商整改工作,并从落实“一岗双责”、严守党章党规、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厅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等方面进行了谈话提醒。厅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牵头负责的整改工作,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靠前站位,按照责任分工,细化整改举措,落实整改任务。
三是明确“三个清单”,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厅党组研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组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苏科党组〔2017〕71号),将巡视组反馈的三个大方面的问题细化为50个具体问题,每一个问题均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制定了整改任务清单、目标清单、责任清单,细化了整改举措,明确了时间节点。针对这些问题细化了集中整改措施和长效机制建设清单,制定了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每周工作进度计划表。同时,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省纪委派驻省科技厅纪检组工作建议,在直属单位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改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直属单位巡视反馈问题集中整改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苏科党组〔2017〕70号),将涉及直属单位的单位细化为三个方面共17个问题,确保全厅系统整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监督、同落实。
四是突出问题导向,组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是认真研究制定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根据《江苏省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志在巡视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在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之后,厅党组立即研究制定了《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前,领导班子成员多次集体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三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党组书记王秦与领导班子每名成员分别谈心、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谈心,有针对性地交流思想、剖析问题,加强团结,形成共识,营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氛围。四是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根据巡视反馈问题清单,厅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把自已摆进去,对反馈的问题逐一分析,对问题清单查漏补缺、修改完善,深入查摆剖析,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初步意见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五是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1月17日,我厅召开了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大家对号入座,主动认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在互相批评环节,大家态度真诚,指出了问题和不足,相互批评单刀直入、诚恳尖锐,提出的意见准确、深刻、有辣味。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人列席了专题民主生活会。
五是立知立改,确保整改见实见效。一是认真查摆,迅速行动。坚持以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集中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双管齐下,明确整改工作和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强化全过程管理,注重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组织推进和督促检查。整改期间,先后召开5次厅党组(扩大)会,集体研究涉及整改的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召开4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部署推进、督促检查整改工作。机关纪委实行周周督查,全程了解整改工作进度,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三是立足长远长效,突出整改重点,实现台账、机制“全覆盖”。对巡视期间中已经启动的整改问题,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巡视反馈的问题中能立即整改的,坚决即知即改;对长期性、顽固性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着手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目前,已先行研究制定了加强党的建设、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加强科技计划管理、严格办公经费使用、加强直属单位管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等16个长效机制文件,确保整改落实长效化、制度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 关于“厅党组发挥省级机关的功能不够,抓工作存在事务性倾向,对全省科技创新的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明显。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两聚一高”方面,整体谋划和深度研究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按照省委统一部署,今年10月,省科技厅承担了“提升创新型省份建设水平”调研任务,集中近一个月时间,专程赴安徽合肥以及省内6个设区市开展了专题调研,认真听取了17个县(市、区)科技创新工作汇报,实地走访了56家高校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区以及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等,召开了12场座谈会,整理汇总各方面意见建议170多条,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提升创新型省份建设水平调研报告(初稿)”,并于11月上旬报送省政府。二是坚持系统化思维,强化整体谋划和统筹协调,根据调研成果,对照国家《创新型省份建设工作指引》要求,认真梳理《江苏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江苏“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等重大部署,进一步听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基层科技部门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成立专门起草小组,研究起草了《创新型省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初稿)》,正式上报省政府办公厅。
2. 关于“落实‘科技创新40条’,跨部门协调不到位,企业科技研发财政奖励、高新院所科技人员激励等配套不健全,税费优惠等政策难以细化落地”问题的整改。一是对“科技创新40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截止11月底,省有关部门就贯彻落实“科技创新40条”出台配套文件或措施116个;“科技创新40条”涉及的140个政策点中,已经落实的有136个,处于进展中的有4个,包括在苏南自创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及高层次人才出入境便利、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等,需国家有关部委批准或授权,目前省有关部门正积极向上争取。二是11月3日和12月14日在南京举办两场专题培训会,邀请财政、人社、教育、税务等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辅导,参会人员约270人,进一步提高高校院所科技政策专员、企业科技政策辅导员的政策服务水平。三是编印“科技创新40条”实务操作手册(高校篇、企业篇、科研院所篇),向全省高校院所、企业园区、众创空间等载体平台的科技人员发放近1.5万册。四是配合省政府督察室开展“科技创新40条”专项督查,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目前已完成督查报告代拟稿报送省政府督查室。五是积极配合财政厅印发《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苏财教〔2017〕93号),对6313家企业下达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的奖励资金近11亿元,并协助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六是会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下发了《转发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苏科政发〔2017〕325号)。
3.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刀刃向内’自我改革的勇气和担当不足,对触及深层次矛盾、涉及自身利益调整的改革攻坚存在畏难情绪”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与省审改办的沟通协调,按照落实不见面审批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梳理了《省科学技术厅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在涉及我厅的8个审批(服务)事项中,有法定依据支持见面审批的“江苏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审批”、“省科学技术奖励”、“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等3个事项不计入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其他5个事项均可以在省政务服务网不见面审批(服务),按照省政务办统计方式,我厅已实现了100%不见面审批(服务)。二是推进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出台《省科技计划(资金)项目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苏科办函〔2017〕484号),自2018年起下放省基础研究计划、重点研发计划、创新能力计划及政策引导类计划部分管理权限至在宁部省属本科高校,逐步赋予高等院校更大的科研项目管理自主权;下放高新企业培育资金、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部分管理权限至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推进项目属地化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绩效;改革苏北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式,采用因素分配法将专项资金直接分配到县(市、区),由地方统筹用于苏北农业特色产业科技创新,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指导和支持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研究制定了2018年深化改革工作计划。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中设专章对产业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设立、任务以及鼓励扶持政策提出要求,将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改革探索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规定。
4. 关于“科技金融服务手段不完善”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结合工作实际,会同省财政厅修订印发了《江苏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苏财规〔2017〕18号)和《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苏财规〔2017〕19号)。二是进一步完善信贷融资服务手段。新增兴化市等8个“苏科贷”合作地区,实现苏南、苏中全覆盖,截止11月底,全省累计发放“苏科贷”贷款达356亿元;不断扩大省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备选企业库规模,入库企业超21800家;推动银行加快科技信贷产品创新,新增中国银行“中银转化贷”、江苏银行“科技创业贷”等5个科技金融产品。三是进一步完善股权融资服务手段。根据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启动2017年度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天使投资机构入库工作;加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与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举办“科技创新板联合挂牌”仪式。扩大省科技保险合作保险机构范围,新增太平洋财险为省科技保险合作机构。四是推动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会同省证监局组织开展科技企业上市培育专题培训活动,重点围绕科技创新40条政策、科技企业上市培育政策、企业发行上市等内容进行宣讲;依托省天使投资联盟,举办2017年第二届金陵天使会A轮项目路演暨推介会,有效促进资本市场对科技企业的支持;指导地方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开展科技型企业融资路演活动10场,提高了科技型企业获取贷款的效率。通过组织融资路演和上市培育专题活动,累计服务科技企业510家。
5. 关于“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培育滞后,未能充分考虑基层人员业务能力不足等实际情况,导致科技管理放管衔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快建设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发挥其龙头骨干作用。启动实施行业、地方技术交易分中心建设工作,对拟建的行业和地方分中心组织考察,目前已在全省建设12家地方分中心、8家行业分中心。加强对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业务能力的实践培训,进行了技术经理人征集工作,组织开展分中心负责人和技术经理人的业务培训工作,已培训技术经理人349人。二是提出贯彻《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建设方案》初步意见和措施。及时成立了“江苏省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实施方案”起草班子,明确成员单位责任;以座谈研讨、现场调研等方式召集相关专家学者座谈讨论,对江苏省科技服务机构、技术转移机构开展调研,全面掌握相关情况;形成了“江苏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初稿),正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下发《关于对“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苏科条发〔2017〕328号),对全省各设区市和省有关部门进行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在各地、各部门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自查的基础上,以座谈、现场走访等方式对全省科技服务机构发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形成了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督查报告(初稿)。四是在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及申报工作中,进一步明确加大对联合中介机构骗取科技资金行为查处力度,一经发现,取消项目评审资格,已立项的撤销项目并追回项目资金,相关主体记入不良信用“黑名单”。
6. 关于“科技项目‘重立项、轻管理、轻服务’,存在人情项目、空壳项目、多头申报等问题”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项目管理。面向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聚焦计划(资金)项目申报、立项、实施和验收及经费使用等重点环节,就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对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及科研人员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在立项管理方面,适应计划项目管理改革需求,修订印发《江苏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操作规程》(苏科办函〔2017〕504号),就项目指南编制、评审方案拟定、立项条件确定、拟立项目公示、立项档案归集等环节进一步予以规范。在中期检查方面,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原则上应对本地区、本单位所有在研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重点项目和分年度拨款项目一般应进行实地检查,实现在研项目全覆盖。专项计划主管处室进一步加强对项目主管部门检查结果的抽查。在经费监管方面,依托省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或委托第三方会计中介机构,自2018年起通过财务抽查、专项审计等方式,切实强化对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在信用管理方面,加强对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全过程的科研信用记录,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加大对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项目实施中瞒报或谎报重大事项、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合同、缓拨截留专项经费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省科技计划(资金)项目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苏科办函〔2017〕484号),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进指南形成机制,启动2018年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及申报通知编制工作,通过召开专家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积极邀请产业界、高校院所等方面的高层次专家参与,广泛听取一线科研人员及基层部门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编制开放度。选择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面上项目开展试点,将以往对验收材料的纸质审核改为网上审核,切实让信息“多跑路”,科研人员“少跑腿”。提升科技经费使用的服务水平,指导省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制订科技经费使用管理培训计划,计划在2018年加大公益性培训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建立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允许科研财务助理所需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资金中的劳务费或间接费用中列支。三是强化审核把关。修订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操作规程,完善评审专家随机抽取、轮换、回避和保密等制度,在2018年项目评审中,对适合网络评审方式的项目一律实行网络评审,实现管理人员、评审专家、项目申报人的“三不见面”。试运行新一代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了项目智能查重、前置提醒及自动否决等功能,开发增加了各级管理部门在项目申报审核、评审、立项、中期检查和验收等业务流程中的操作“留痕”记录功能,实现了项目关键考核指标在合同签订、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后续管理环节中的自动带入和智能比对。强化基层主管部门的项目申报审核责任,要求地方对申报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真实有效进行审核把关,对项目申报单位的经营状况、承担能力等进行核实。
7. 关于“有的科技项目前瞻性、引导性不强,存在‘锦上添花’、‘天女散花’现象。2016年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39.45亿元,科技项目3017个,平均每个项目仅130多万元”问题的整改。一是提高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的前瞻性和引导性。印发《关于加强2018年度省科技计划(资金)项目指南及申报通知编制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87号),把面向全社会征集技术需求、广泛征求意见、召开专家座谈会等作为项目指南编制工作的重要流程,切实增强工作指南的前瞻性和引导性。启动2018年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及申报通知编制工作,通过召开专家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积极邀请产业界、高校院所、专业协会等方面的专家参与,广泛听取一线科研人员及基层部门的意见建议。目前,各类计划项目指南及申报通知起草工作已初步完成。二是提高计划项目组织的针对性。在2018年度省科技计划(资金)项目组织中,明确对前瞻性和原创性较强、技术水平较高、亟需资金扶持的科技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以培育科技型小微创业企业为导向,完成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工作,依托省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计划,对服务能力强、孵化绩效好、毕业企业多的68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予以重点支持。着眼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依托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2018年择优支持一批从未获得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青年科技人才,以“科研第一桶金”助推青年科研人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迈好科研第一步。三是提高计划项目的支持强度。出台《省科技计划(资金)项目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苏科办函〔2017〕484号),要求自2018年起进一步压缩立项项目数量,逐步提高各类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支持强度,对产业带动性强、能形成重大应用示范的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等进一步加大支持强度,确保重点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平均支持强度超过200万元。
8. 关于“科技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效率接受社会监督不够,有的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未能充分发挥作用”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科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公示公开。推进省科技专项资金预决算信息公示,完成2017年度省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立项情况在厅门户网站的公开工作,开展2018年度省科技专项资金预算和立项情况公开工作。严格实行拟立项项目公示制度,计划下达前将拟立项项目类别、名称及承担单位等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二是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推进科研资金使用方式改革,建立类别化支持机制,在成果转化面上项目、农业品种培育项目、科技平台建设、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等方面,积极探索后补助支持方式,对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奖励补助、苏北科技专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资金,积极探索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确保采用后补助、因素分配法使用的资金占科技专项资金年度总额的1/3以上。目前,已完成2017年度企业研发费用普惠补助资金下达工作,安排专项资金近11亿元,对6300多家企业进行奖补,切实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完成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分配工作,采用因素分配法下达培育资金1.6亿元,引导地方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是深化科技项目执行结果公开。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严格执行科技报告制度,新验收项目必须撰写、呈交科技报告,并在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开,推动科技资源集中收藏、规范管理和共享使用。截止12月15日,江苏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累计收集科技报告6000多份,文摘阅读量突破6万条次,有效促进了科技资源的持续积累和开放共享。
9. 关于“2015年6月应该完成的2390万元‘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升服务后补助资金’,至2017年1月才下发第一批资金147.4万元”问题的整改。一是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审查企业后补助申请。督促省企业研发机构促进会于2017年11月14日在其官网发布《关于“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升服务后补助”项目终止的公告》,通知相关企业提交后补助申请。对照《关于开展“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能力建设后补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已完成研发管理体系贯标服务、提交后补助申请的企业,按程序进行审查。二是公示拟后补助企业名单,发放第三批后补助。审核确认省企业研发机构促进会提交的《关于第三批申请“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能力建设后补助”审核情况的汇报》,督促省企业研发机构促进会于2017年11月23日发布《关于公示第三批拟获得“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能力建设后补助”企业的通知》,对拟获得后补助的44家次企业进行公示;于2017年11月30日发布《关于下达第三批“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能力建设后补助”资金的通知》,为第三批44家次企业发放后补助398.8万元。三是完成项目总结结题,剩余项目经费退回省财政。承担单位委托江苏中天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对“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升服务后补助”项目(BM2014049)进行财务验收审计,并于2017年12月13日出具《关于“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升服务后补助”项目(BM2014049)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督促省企业研发机构促进会将所有企业的申请材料、后补助公示和下达通知、资金发放给企业的银行凭证等装订成册,形成完整的工作台账并存档。按有关程序和要求,省科技厅已批复该项目总结结题,并将剩余省拨款1567.65万元于12月19日退回省财政账户。
10. 关于“科技扶贫与实际需求结合度不高,扶贫绩效有待优化提升”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科技帮扶项目实施情况调研。11月15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科技帮扶项目实施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苏科农函〔2017〕434号),对2015-2016年组织实施的61项科技帮扶项目进行检查调研,逐项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管理情况,并形成了《关于2015-2016年度苏北地区科技帮扶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12月8日赴泗阳县进行了科技帮扶项目实施情况实地调研。二是扎实做好项目技术需求征集工作。11月22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做好苏北地区科技帮扶项目技术需求征集工作的函》(苏科农函〔2017〕443号),重点开展先进适用新成果和产业技术难题两方面的技术需求征集工作,收集整理21家企业和1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技术需求50项。三是强化科技帮扶项目组织与服务。在《2018年苏北科技专项组织工作通知》中明确,进一步改进科技帮扶项目的组织方式,强化项目对接服务,要求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切实加强调研,摸清地方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需求,主动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明年1-2月份组织开展高校院所技术需求对接活动,确保科技帮扶精准高效。四是建立完善科技帮扶长效机制。明年上半年将制定科技帮扶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强化帮扶项目的绩效管理和实施成效考核,规范经费使用管理,保障科技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11. 关于“厅党组会议事规则不完善,有的重大事项未纳入党组议事范围。党组会决策,有的事项存在临时动议、会前酝酿不充分和会议记录不详实、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一是在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突出厅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方面的核心作用,进一步排查我厅需纳入党组议事规则的重大事项清单,将厅直属单位重大对外投资事项、年度支持经费1000万元以上的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年度出国计划等纳入厅党组议事规则目录清单。二是规范党组议事工作流程,明确厅党组会会前准备和会前充分酝酿的具体要求,做到酝酿不充分不开会,特殊情况需临时召开党组会的,尽可能以电话、短信或微信等方式提前通知议题。三是强化厅党组会议的基础性工作,专门印制了厅党组会专用文件袋,便于会前提前分送各位厅领导阅研;印制了党组会专用记录本、干部人事工作专用记录本,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格式;同时还实行了专人记录、专人管理、专人归档等全过程管理,确保厅党组会议全程记录规范,会议记录详尽准确,会议材料成册可查,年度资料归档及时。
12.关于“厅党组对直属及代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重视不够,对直属单位的管理机制不健全,对班子中存在的问题未及时解决”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直属单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的问题,厅巡视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讨论研究,成立了省科技厅直属单位巡视问题集中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推进小组,10月31日印发了《开展直属单位巡视问题集中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将直属单位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二是各直属单位立即成立了整改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工作班子,针对巡视组反馈意见、省纪委派驻纪检组核查问题以及厅党组工作要求,举一反三,查摆问题,在厅党组部署后的一周时间内,全部提出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清单、整改任务和具体目标要求。三是压实厅分管领导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责任,人事处、机关纪委进行全过程督促检查,指导直属单位结合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修订完成了加强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措施、党委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职权责。四是结合年度直属单位党委民主生活会要求,研究明确了分管厅领导、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指导直属单位年度民主生活会,帮助解决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重视和加强直属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发展工作,明确每年初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直属单位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结合直属单位年度考核、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对领导班子建设、单位内部管理等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对直属单位提请厅党组决策的事项,及时研究处理。五是推动代管单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厅领导作为省产研院党委委员参与省产研院党建工作,厅党组专题调研了省技术市场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指导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成立党支部。
13. 关于“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淡漠,未严格执行集体决策、请示汇报等制度,对代管单位的监督指导缺失”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各直属单位党委和机关各支部开展党纪党规专题学习,并将其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计划。截止12月15日,各直属单位党委和机关各支部全部进行了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讲规矩守纪律,增强党性意识”为主题的专题学习会和组织生活会。各党员干部对照个人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守纪律讲规矩变为落实工作的自觉行动。二是各直属单位党委和机关各支部进一步建立完善了重大工作报告机制,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和请示汇报制度。凡属集体研究重大事项,做到有专人将形成的集体决策过程记录存档在案备查;凡是涉及重要工作、上级临时交办的重大事项、遇到突发性重大问题等,做到及时向主管领导、厅领导或厅党组报告。情况紧急必须临机处置的,事后立即报告。加强了对代管单位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和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督指导,省纪委派驻纪检组在省产研院设立办公点,固定场所建设等各项重大事项均及时向派驻组汇报;明确省技术市场对外出资等重大事项的报告制度。
14. 关于“设立下属企业审批不严,管理制度粗放,人员管理和财务管理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一是指导督促3家厅直属事业单位对参股或兴办的企业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核查企业设立是否合法合规严格执行投资决策程序、是否履行报批手续等情况,各直属单位针对排除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了整改措施,并逐一进行了整改。二是省生产力中心制定出台了《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下属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下属企业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科信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章程》、《江苏省科信认证咨询事务所章程》。三是省情报所成立整改工作小组积极开展清理整治。盛情园饭店计划彻底关停注销;博大公司拟保留并加强运营管理,修改完善博大公司章程,改选公司董事会等组织机构,调整完善业务范围,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印刷厂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成立印刷厂工作管理小组,保证特殊时期印刷厂生产、人员稳定,召开印刷厂工作专题会议,对印刷厂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业务、资金、人员等管理,按照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和公益性服务方向定位,妥善做好印刷厂工作人员安置工作。四是省创业中心对参股企业投资设立审批情况、经营状况、收益情况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等方面进行摸底梳理,形成了《省创业中心关于投资企业梳理情况的报告》;制定出台《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对外投资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等制度;经深入研究讨论,形成省创业中心直接投资企业初步处理意见,初步决定保留企业2家、拟保留企业10家、待考核后确定企业8家、拟清理企业6家、清理企业4家。目前,省创业中心已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投资企业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正根据对外投资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对各企业绩效进行全面评价,考评结果经党委会审定后,及时形成《省创业中心投资企业考评结果和处理方案》上报科技厅,下一步将对照方案着手逐个予以落实。
15. 关于“有的基层党组织在重大决策中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党的领导机制未能有效嵌入单位治理结构之中,有的单位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未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问题的整改。指导各直属单位修订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在“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决策过程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建立全程留痕机制,进一步强化直属单位党委在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方面的政治核心作用。
16. 关于“厅党组对上一轮巡视反馈指出的违规兼职问题整改不到位,下属单位党委长期未换届问题未及时整改”问题的整改。一是对厅系统有关领导干部的兼职情况进行“回头看”,重新梳理排查,逐人逐件进行审查核对,全部清理了违规兼职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重新确认厅系统领导干部兼职类别和兼职数量,建立了厅系统领导干部兼职情况数据库,并在科技厅外网上予以公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经多轮征求意见,出台了《关于规范做好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科党组〔2017〕82号),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兼职数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加强兼职管理等4个方面,对厅系统领导兼职的问题进一步从严规范和从严管理。三是2017年10月前已全面完成厅各直属事业单位党委的换届工作,同时完成纪委建立工作。四是按照《关于对十二届省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对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进行重新梳理,逐条查漏补缺,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17. 关于“厅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意识形态”倾向。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力度偏弱,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12月13日,以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名义印发《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王秦厅长任组长、夏冰副厅长任副组长,刘波、朱近忠、陈洪强、卓辉、夏太寿、李敏、李太生等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进一步明确将意识形态领域的有关文件作为2018年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基本要求。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8年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厅机关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研究和责任分解,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支部书记年终述职的一项内容。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式,通过开办“科技讲坛”以及运用“科纪林”、“江苏科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做好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筑牢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对意识形态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纠正,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18.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有待加强,方式方法创新乏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厅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意见》(苏科党组〔2017〕86号),围绕省科技厅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二是制定出台《省科技厅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苏科党组〔2017〕87号),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抓好新闻宣传及舆论引导、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等五个方面,对2018年省科技厅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厅网站及时发布科技创新相关的政策法规解读文稿,加强舆论主阵地建设,规范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范围和流程,建立信息发布逐级审批机制,确保敏感、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不敏感。加强技术防护手段,健全安全防范体系,严格日常巡检监测和数据定期备份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公安、保密、网络监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确保网站安全高效运行。
19. 针对“意识形态干部队伍建设水平不高,专业人才较为欠缺”问题的整改。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明确科技厅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检查考核情况。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教育,增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三是12月12日,举办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会,专门邀请省委宣传部有关领导为省科技厅系统党员干部授课,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省知识产权局、各直属单位、省产研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书记等近120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厅系统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20. 关于“厅党组民主生活会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不充分,谈业务工作多,触及思想实际少,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够,存在好人主义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厅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省委印发的《江苏省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等文件,学习党章党规和党内创新理论以及有关文件资料,进一步领会民主生活会程序和要求,模范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二是修订完善了《中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了会前准备、会议召开、会后整改的具体要求,突出了相互批评时要讲党性、讲原则,打破情面,克服好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做到坦诚相见,畅所欲言。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问题、只讲集体不讲个人、只谈自己不谈别人的现象,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三是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志在巡视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我厅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际,11月17日厅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为重点,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梳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推动省科技厅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21.关于“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正常,有的基层支部未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问题的整改。结合省级机关工委党建工作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年的整改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专题活动的通知》(苏科直党〔2017〕44号),厅机关各支部和各直属单位支部12月15日前全部召开了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讲规矩守纪律,增强党性意识”为主题的专题学习会和双重组织生活会,厅领导班子成员和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22. 关于“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力,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青年干部谈心交流缺乏”问题的整改。一是在《中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实施办法》中,进一步落实厅系统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同分管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之间,开展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有针对性地交流思想、相互提醒、剖析问题、化解矛盾,加强团结,形成共识。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深入党员和群众中,倾听党员干部的倾诉,了解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上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搭建起领导与普通党员干部、青年间的感情桥梁,真正帮助解决各类影响工作和生活的困难,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真正解开心结,放下思想包袱,增进团结和谐,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高的标准干事创业。11月17日前,厅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间进行了一次普遍的谈心谈话,分管厅领导与处室、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也进行了谈心谈话。12月15日前,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与所在部门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开展了谈心谈话。三是12月19日,厅党组召开“80后”青年干部座谈会,厅领导与青年干部面对面交流思想,倾听青年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厅领导们就青年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以及做新时期合格的共产党人等话题,畅谈了个人心得和体会。
23. 关于“厅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指导不力,党建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不到位,存在‘上紧下松’、‘上热下冷’、‘时紧时松’的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厅党组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组织研究制定党建工作2017年1号文件。严格落实厅党组2017年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督促机关各支部提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思想。厅主要领导亲自抓整改落实,增强了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处室领导的“一岗双责”责任意识,切实把党建摆上重要位置,高标准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好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厅党组将专题听取督促检查机关各支部年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机关党委每年将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任务落实督查。二是2017年11月起,各处室和直属单位都把党建工作列入每月工作内容并汇总上报,并加强监督落实。三是认真组织学习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研究起草2018年党组1号文件,全面部署安排2018年厅系统党建工作。同时,定期召开处室支部书记会,年底专题听取各支部党建工作汇报和支部书记书面专题述职。
24. 关于“机关党委抓党建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部分下属单位党委长期未换届,有的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纪检机构建设还存在空白点,党务和纪检干部配备不足、经验缺乏、培训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9月15日前,按照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指导各直属单位党委开展换届工作,均已完成换届工作。对换届后的直属单位党委建设工作进行了指导和监督,各直属单位都已选举成立了直属单位纪委。二是下发了《关于在厅系统基层党支部增选纪检委的通知》,厅机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各支部均已增选了纪检委员,年底前,各直属单位按照要求,全面完成党委、纪委的工作机构建设与人员配备。三是针对直属单位党务和纪检干部配备不足、经验缺乏、培训不够的现状,选配具备专业特长或有从事政工、党建和纪检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厅系统党务和纪检干部队伍。
25. 关于“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度不高,党员学习教育和管理重形式、轻实效”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各支部对“创新业务工作都是党建工作”的认识,发挥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政治核心保障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各支部已全部把党建与业务工作纳入每月的工作安排之中进行统筹安排,真正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2017年底,结合年度考核总结对部署落实情况按规定进行检查考核。二是创新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方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9月11日赴革命老区井冈山开展“不忘初心”理想教育和“大走访”等活动,活跃支部生活,提高学习教育实效,鼓励支持基层支部抓党建促业务的特色支部创建。目前已安排厅机关各支部党支部专项活动经费5000元,指导直属单位党委按要求制定相应的基层党支部专项活动经费安排,保障各支部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三是大力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特色支部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基层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下发了《关于评选推荐省级机关争创“‘两聚一高’先锋队”党支部的通知》,完成了厅系统2个“两聚一高 ”先锋队党支部推荐上报。
26. 关于“一些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开展不正常,台账不规范,有的支部活动记录存在内容空洞、应付检查的现象。部分基层支部活动形式单一,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本宣科’,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不强,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结合厅系统年度党建工作的督查,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组织生活制度,印制《基层支部活动记录本》,规范做好台账记录,加强对基层党支部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提高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指导督促各支部加强党建工作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支部活动,制定2018年度党支部党建活动计划。
27. 关于“有的党员党性意识薄弱,长期未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不主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一是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了组织生活不正常、缴纳党费不及时不主动的现象排查,对学习不主动、组织生活会不积极的个别党员,由各支部书记开展了谈心谈话。12月机关党委按规定时限完成厅系统所有支部的党费缴纳,及时上缴省级机关工委组织部。二是结合印发的《中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持续抓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活动,加强党员的学习和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加强对基层支部和党员的管理,结合新年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厅系统各支部开展“学党章、用党章”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认真履行党员职责,不断增进党员主动参加支部活动、及时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和落实支部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
28. 关于“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违规制定‘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任职不实行任前公示制’、‘离岗待退’等选人用人‘土政策’”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任职不实行任前公示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经广泛征求意见,重新修订《省科技厅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苏科党组〔2017〕81号),并下发全厅系统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省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二是省生产力中心原有“离岗待退”办法已经废止。中心与涉及“离岗待退”的两名同志分别进行了沟通,详细解释了政策变化,两位同志已返岗工作,目前省生产力中心在职在编人员均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
29. 针对“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缺失、全程纪实不详实,部分研究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资料缺失,有的干部‘三龄两历’、个人重大事项填报不实,审核把关不严。有的干部选派考察不全面、推荐不慎重。有的直属单位、机关处室负责人调整配备不及时,有的岗位长期未交流”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的实施意见》,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记实,全面启用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干部全程纪实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选拔任用干部的重点环节和基本流程,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台账。二是切实加强对外派干部的推荐把关,严格考察程序。修订《省科技厅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苏科党组〔2017〕81号),加强对考察环节的审核把关,突出对外派干部的考察以及对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审查核实,坚决做到“四凡四必”。三是按《省科技厅党组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通知》精神,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外派、挂职干部管理的通知》(苏科党组〔2017〕84号),严格落实对外派、挂职干部实施双重管理。
30. 关于“人才和青年干部培养缺乏中长期规划,选人用人视野不开阔,干部人才结构和梯队建设不够合理,干部年龄老化现象比较突出。机关处级干部平均年龄49.1岁,正处职平均年龄50.6岁,副处职平均年龄46.8岁;处级干部中,‘70后’15人、占31%,‘80后’3人,占6%”问题的整改。一是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实施“789”青年干部培养计划的意见》,深入实施《省科技厅“789”青年干部培养实施方案》,加大推进落实力度,建立和健全青年干部培养培训、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等长效化机制。二是召开厅机关青年干部座谈会,加强厅领导班子成员与青年干部的沟通交流,广泛听取青年干部意见建议,了解青年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三是针对干部年龄老化现象,厅党组加大两个方面的工作力度,一方面加大选拔培养年轻干部工作力度,有计划、分步骤选拔任用一批优秀青年干部担任处级领导职务,选派优秀青年干部外派挂职,选调青年干部承担重大任务、重要工作,注重年轻在实践中锻炼成长;另一方面加大青年干部选进机关工作力度,通过从基层遴选、清华北大选调、军转干部安置等方式,实现干部年龄结构、学历专业不断优化,切实解决机关干部年龄老化问题,仅2017年新进厅机关11人,其中博士学历2人、硕士学历7人、本科学历2人,平均年龄30.7岁。
31.关于“干部使用存在‘用多管少’现象,对干部的培训滞后。关心干部业务文化生活、身体健康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按照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做好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科党组〔2017〕82号)、《关于加强外派、挂职干部管理的通知》(苏科党组〔2017〕84号)、《厅机关借用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苏科党组〔2017〕85号)等一系列文件,加强对干部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努力做到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无死角无盲区、管理工作科学规范。二是统筹协调机关党员培训、公务员培训、业务培训等,集成党校培训、科技大讲堂、处室工作培训等资源,进行分类施策,分类管理,把理论培训与业务培训有机结合,着力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密切联系干部职工作用,选优配强工会干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深入年轻干部、机关各处室进行调研,针对不同人群,结合谈心谈话,了解机关干部的文化体育生活需求,组织开展了每周二中午的合唱排练、每周三和周五中午的瑜珈练习以及周末的乒乓队、篮球队活动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进一步提升厅系统干部凝聚力、向心力。此外,在每年的干部年度体检中,增加重大疾病的筛查项目,邀请医院专家集中解读体检报告,切实关心干部身心健康。通过“月月送”以及重大节假日看望、重大疾病慰问等,关心关爱困难党员职工,2017年工会按规定及时发放慰问费近4万元。
32. 关于“厅机关向直属单位借用人员较多,时间过长”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对厅机关借用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全面掌握借用人员数量、借用期限、承担的任务等情况,对借用时间较长或借用人员较多的情况,责成相关借用处室立即清退了3名借用人员。二是制定出台《厅机关借用人员管理规定》(苏科党组〔2017〕85号),明确借用手续、借用人员数量、借用时间等,加强厅机关借用人员管理,规范机关工作秩序,推进业务建设与人才培养有机融合,同时加强对借用人员的规范管理,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管理延伸到借用人员,确保厅机关、直属单位对干部管理的规范性、统一性。
33. 针对“直属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临时用工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一是指导督促各直属单位对现有编外用工、临时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查找存在,掌握编外用工、临时用工具体情况。各直属单位于2017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了对现有编外用工、临时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二是按照“分步到位、稳妥处置”的原则,各直属单位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管理,完善编外人员考核机制,对编外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年度考核,给予评定意见,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编外人员,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解聘。三是各直属单位认真研究和归纳梳理单位战略发展定位、业务发展方向,提出人才队伍建设总体思路,以严控职数、精简效能为原则,研究解决编外用工、临时用工过多问题,积极探索工勤服务岗位外包机制,严格控制编外用工、临时工总量。四是省生产力中心制定印发了《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临时劳务用工暂行办法》,强化临时用工管理,严格控制编外用人。省情报所对现有编外用工、临时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编制了编外用工、临时用工情况表,完善编外用工及临时工信息台账,建立编外用工动态管理机制,修订了《情报所非在编(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形成科学合理的编外用工申请、审批、管理、考核等工作流程,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分类施策,妥善处理,进一步规范编外用工和临时用工。省创业中心在全面梳理排查编外人员情况后,系统考虑人才队伍建设总体思路和编外用工、临时用工问题解决方案,11月20日起暂停编外人员的招聘,严格控制编外用工、临时工总量;进一步加强对工勤服务岗位人员的管理,修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积极探索工勤服务岗位外包机制,按照“分步到位、稳妥处置”的原则,不断优化改善人员结构;完善编外人员考核机制,明确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编外人员,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34. 关于“直属事业单位9名在职处以上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直属事业单位10名在职处以上干部兼任22个社团职务未按规定报批,1名退休副厅级干部违规在厅代管单位兼职取酬”问题的整改。一是出台了《关于规范做好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领导干部兼职审批流程和工作规范,建立领导干部兼职情况动态管理机制。 二是对3家厅直属单位全部处以上干部兼职情况进行排查整改,履行报批、请辞、转任、工商变更等手续。目前,厅直属单位兼职情况,已由8月份的9人共兼职27家企业、10人共兼职31家社团,整改为6人共兼任6家企业、10人共兼职20家社团,全部符合领导干部兼职规范要求。三是对涉及违规兼职的退休副厅级干部,已由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诫勉谈话,作出书面检查,并按规定退回违规获得的薪酬,辞任所兼职的职务。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35.关于“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廉政谈话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强化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带头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研究起草了《江苏省科技厅开展谈话函询工作操作办法(试行)》(待发文),厅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坚决落实好廉政谈话制度,按廉政谈话操作办法开展廉政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及时预防、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
36. 关于“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一是按照从严管理干部的各项规定,排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盲区,分析问题的根源,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做好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外派、挂职干部管理的通知》、《厅机关借用工作人员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二是组织厅系统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厅党组有关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文件规定,进一步掌握从严管理干部的具体要求和规范,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切实提高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外派挂职干部的联系和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日常情况,经常性的进行谈心谈话,做好重要节假日的廉洁提醒和外出登记备案,关心干部成长和身心健康,切实提高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37. 关于“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重视不足,信访处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厅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并对写给厅主要领导的信访件亲自拆阅、签批和审核回复内容。对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11月27日前已对厅机关收办的人民来信、省长信箱等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了排查,逐件进行审查核对,全面清查信访有无处置不规范情况。对其中2件信访件处置不规范的现象于11月30日分别向有关办理单位发出督办通知,要求立即进行纠正。二是结合我厅的工作实际和以往信访件办理情况,制定出台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信访工作实施办法》(苏科办发〔2017〕375号),规范从厅领导到各处室工作人员逐级负责的办理流程和工作机制。同时,省科技厅正在抓紧建设信访接待专用场所。
38.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基层单位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委书记和机关支部书记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12月20日前订购下发《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文件汇编》,每位党员领导干部人手一本,持续深入强化党纪党规学习,增强履责意识,提高履责能力。加强基层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监督机制建设,增强直属单位党委和机关党支部履行“两个责任”的能力,提高履行“一岗双责”的水平。二是深入排查有关违规违纪现象,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已组织厅系统各支部通过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学习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了基层党委书记和支部书记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三是2017年底前,根据基层党支部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述责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调研,对反映和排查出的有关违规违纪党员干部,利用“四种形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加强以案释纪教育,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环境。
39. 关于“驻纪检工作贴近科技工作实际研究不深,对科技项目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追责问责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全省科技系统纪检机关协同机制建设。12月初发文,完成所有市县综合派驻科技系统纪检组人员的摸底,形成基础数据库,基本完成与机关纪委、市县派驻机构建立协同机制,探索建构“全省三级科技计划项目与资金大数据库”和实现全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和科技政务一张网建设的方法途径。二是12月19-20日举办全省科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培训班,通报2014年来全省科技系统违法违纪案件情况,以及省级科技系统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启动全省联动工作机制和科技廉政风险群防群控工作。三是依托权力运行链条和科技项目资金走向加强监督。制定下发了《关于报送省科技厅廉政风险白皮书的通知》,进一步梳理科技厅系统权力运行流程与责任链条,强化风险排查成果运用。督促省科技厅组织开展全省廉政风险排查,突出科技项目资金管理风险的全程一体化监管和风险管控层级力度。四是强化效能督查。研究联合组织开展全省科技资金绩效和对“两聚一高”贡献率专项督查常态化工作。
40. 关于“对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剖析不够,未能充分发挥‘以案释纪、以案示警’的作用”问题的整改。一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净化科技系统政治生态。加大了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先后立案查处了一名副处职领导干部和一名事业单位直属企业负责人的违法违纪案件,对副处职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处理,企业负责人已移交检察院立案并提起公诉。在对信访和问题线索的处置中,先后对16名干部进行了诫勉或提醒谈话。联合省纪委派驻纪检组制定对全省科技项目监管问题实现“一案双查”和“追责问责”暂行办法并加以实施,与省纪委派驻纪检组共同召开半年廉政分析会。二是对身边的典型案例加强剖析,“以案释纪、以案示警”,为推进科技富民强省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派驻纪检组通过对2014至2017年上半年全省科技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研究分析,形成《江苏省科技系统2014-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通报》,剖析全省系列案件反映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行政管理中行业性、系统性风险,深入查找问题根源,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为全省科技系统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扎紧扎密务实管用的制度笼子。坚持不懈反对“四风”,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和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保驾护航。三是加紧查办省委巡视移交线索和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运用责成违纪人员个人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违纪案件通报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纪,发挥执纪震慑作用。
41. 关于“厅党组管行业、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措施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强化厅党组管行业、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积极加强对全省科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和推动,研究印发了《关于建立厅领导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苏科办发〔2017〕353号),建立厅领导管行业、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设区市挂钩联系制度,明确厅领导每人1-2个设区市作为工作联系点,结合“百千万大走访”活动,深入高校院所、企业、园区、县市区科技部门等,通过走访、个别访谈、座谈会、意见信箱等,广泛征求党员、科技工作者以及服务联系对象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科技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指导。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待发文),在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部署和要求。
42. 关于“行业制度建设存在漏洞,省、市、县三级科技部门在科技项目管理方面,存在责任压实不力和监管盲区,依托任务流程和项目资金流向进行监管的责任衔接不畅,风险管控力度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一是压实省、市、县三级科技部门管理责任。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进一步压实省、市、县各级科技部门及项目承担单位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省科技厅专项计划主管处室的管理责任,明确相关处室对各专项计划总体定位、执行情况和实施绩效负总责。强化基层项目主管部门的申报审核和实施管理责任,要求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项目申报的审核和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强化项目承担单位的法人责任和实施主体责任,要求承担单位建立健全内部风险防控和监管体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负主体责任。二是完善省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监控功能。加强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开发,针对重复申报、一题多报等问题,完善了项目智能查重、前置提醒及自动否决等功能;对照项目管理全流程和资金流向,开发增加了各级管理部门在项目申报审核、评审、立项、中期检查和验收等业务流程中的操作“留痕”记录功能,目前,开发的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已上线试运行,项目申报关键考核指标在合同签订、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后续管理环节中已能够进行自动带入和智能比对,实现可查询、可追溯、可问责。三是强化项目监管和风险防控。制定印发《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明确项目主管部门每年对本地区、本单位所有在研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重点项目和分年度拨款项目原则上应进行实地检查。严格执行项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对项目主要研究目标和内容变动、项目负责人变更、实施期限延长等重大事项的审核把关。依托省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或委托第三方会计中介机构,自2018年起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抽查和专项审计。
43. 关于“有的科技项目立项审核把关及后续管理不严,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索要好处费赞助费、甚至截留侵占等腐败行为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立项审核把关及后续管理。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聚焦计划(资金)项目申报、立项、实施和验收及经费使用等环节修订了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申报项目受理和形式审查工作,并就强化立项审核把关和后续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对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提出要求。完成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的自动否决和关键指标带入等功能开发,在2018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时,对明确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项目在系统填报时予以自动否决,将项目申报书的关键指标在合同签订、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后续管理环节中进行自动带入和智能比对。强化合同管理,由签订项目合同各方对合同中的研发目标、投入预算、配套条件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二是强化对基层管理部门的监督。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建立健全省科技计划管理问责与倒查制度,对发现存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索要好处费赞助费、甚至截留侵占等问题的,倒查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强化科研信用管理,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8年将进一步加大对缓拨截留科技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存在上述失信行为的地区予以公开通报,并记入科技信用记录。三是严格执行《江苏省科技管理系统“八个严禁”》,强化对基层主管部门的风险防控和项目监管工作。加强对缓拨、截留科技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出现缓拨截留的地方进行全省公开通报,并记入科技信用记录。建立科技计划管理问责与倒查制度,针对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索要好处费赞助费、甚至截留侵占等问题,倒查市、县地方科技部门等各责任主体及相关人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经查实存在问题的,交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四是进一步加强职能监督,严把立项关,紧盯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环节,及时查处举报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提醒,案例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江苏省科技管理系统“八个严禁”》和《江苏省科技厅“六项承诺”》,持续加强对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全程跟踪监管,做实防控工作。
44. 关于“全省科技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呈逐年小幅上升趋势,近三年来全省科技系统发生各类案件82起,有的基层科技部门出现塌方式腐败。海门市科技局7人近三年利用科技项目及高新企业申报受贿86.3万元,向9家企业索要赞助金56万元”问题的整改。一是厅党组全面加强对全省科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每年召开全省科技系统廉政工作视频会议,推动全省科技系统进一步完善廉政防控制度建设。二是在2018年各类科技计划指南中增加对主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推进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相结合,要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强化风险防控意识、责任担当意识,把风险排查工作推向市县区,并在项目合同中增加廉政条款。三是启动制定省科技厅廉政风险防控白皮书,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四是运用全省科技系统行政管理工作诚信体系,加强对违规违纪单位和个人的惩戒。五是会同省纪委派驻省科技厅纪检组编印全省科技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面向全省科技系统开展警示教育。
45.关于“直属及代管单位专家评审费、劳务费、咨询费发放不规范,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厅直属单位专家咨询(评审)等费用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科办发〔2017〕335号),要求各单位对2015年以来发生的专家咨询(评审)费、劳务费进行全面核查,认真查找问题,对发现的违规发放行为立即整改。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国家、省和科技厅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本单位的专家咨询(评审)费、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专家咨询(评审)费、劳务费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和审批流程。二是省生产力中心对三年来发生的专家评审费、劳务费、咨询费进行了逐笔排查和梳理,赴省环科院、南理工大学、省计生所等高校院所开展调研学习,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十项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专家评审费、劳务费、咨询费报销流程及支出渠道。三是省情报所针对排查出的少数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研究制订了《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专家咨询费、讲课费暂行管理办法》、《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劳务费暂行管理办法》,严格发放标准和申请、审批、报销等流程,并建立定期核查,建立长效、动态监管机制,所纪委每半年对全所专家评审费、劳务费、咨询费发放进行监督审查。四是省创业中心研究出台了《关于聘请专家有关费用支出标准的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专家咨询(评审)费的发放标准及要求和详细信息,按照制度规定组织会议和发放专家咨询费。同时,对今年4月份以来参加会议、培训等发生的差旅费进行了梳理,经梳理,发现不符合省财政差旅费管理办法的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报销共4笔,相关人员已将款项退还至创业中心。五是省知识产权局对近三年来发生的专家评审费、咨询费等进行了逐笔排查和梳理,制定出台了《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机关公用经费管理若干规定》(苏知发〔2016〕182号),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项目立项、现场验收、专题论证咨询专家评审费发放标准、支出渠道及报销流程;制定出台了《关于调整讲课费和评审费支付标准的通知》(局内部发文),进一步规范了专家讲课费、评审费的发放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支付专家费用。六是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对专家评审费、咨询费,特别是项目经理的工作经费进行了梳理和排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制定出台了《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专家劳务费报销制度(试行)》(苏研院〔2017〕52号),明确了专家劳务费范围、发放标准、发放要求和详细信息,严格费用预算审批和报销。
46. 关于“所属企业对外投资运营管理不严、制度缺失,特别是中信金桥公司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和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指导督促各直属单位对所属企业进行逐个梳理,包括对外投资、资金往来、人员、业务开展等,查找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是省生产力中心完善中心下属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下属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下属企业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科信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章程》、《江苏省科信认证咨询事务所章程》。制定了中信金桥公司撤销方案,明确了决定注销该公司及相关工作程序。召开了中信金桥公司股东会,已停止中信金桥公司对外开展业务,撤出在相关参股企业所占的股份。成立中信金桥公司资产清算核查小组,委托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资产审计,按程序和要求抓紧推进办理公司注销和相关清退合作等工作。三是省情报所对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突出查找企业在对外投资运营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研究制订了《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范企业对外投资行为。四是省创业中心在党委会多次研究讨论、征询律师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对外投资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发放了对投资企业进行绩效考评的通知,收集了企业的股东结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章程及管理制度、财务数据、用工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情况、诉讼情况等相关材料,对各企业绩效进行全面评价,制定《省创业中心投资企业考核结果和处理方案》。
47. 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财务支出制度执行不严。有的在下属单位企业违规列支个人费用,有的违规接受基层单位宴请”问题的整改。一是对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及我厅出台的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11月30日前对近二年厅机关公务接待工作进行梳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部纠正。同时,进一步完善厅机关公务接待、财务支出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把公务接待审批和财务报销关,建立有效考核管理机制。二是在直属各单位整改的基础上,12月6日,厅办公室会同机关党委对各直属单位进行巡视整改情况检查,同时对发现的其他个别违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各单位并要求整改到位。三是对直属单位存在的违规问题线索,已由相关纪检部门调查核实,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8. 关于“有的直属单位公务出国管理混乱,费用列支不符合规定,有的借出国考察培训之机,组织公款旅游”问题的整改。一是省生产力中心制定了《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出国(境)商务组团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人员临时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制定组团计划、审批流程、执行相关纪律等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商务组团业务统一由跨国技术转移中心归口管理,组团严格按年度计划任务执行。特别强调不得在行程中组织安排旅游性质的活动,不得变更团组在境外活动的时间、路线和内容。对组团出访期间涉及安排景点游览的团组,逐人逐件进行了审查,研究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形成了出国组团情况的专项整改报告。已责成中心2013年以来涉及出访期间参与旅游项目的8个团组中10名相关人员退出景点门票费用,并做了书面检查;涉及的党员和部门负责人在党支部会议上已进行了检讨;中心相关领导在中心党委会上已做了检讨。二是省情报所认真梳理了2013年以来所人员出国培训共有七批10人次的具体情况,责成负责组团的单位负责人,就有关组团出访考察中存在违规行程安排,在所党委会上做出检讨;责成违反规定的两位同志在所属党支部,就出国学习考察中参加付费参观活动存在的违规行为做出检讨,退还门票费用。研究制定并施行《江苏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工作人员临时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制订本所人员出国(境)学习培训年度计划,严格人员出国学习培训审批程序,严格审核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必要性、人员结构与行程安排的合理性,并及时公示出国人员培训内容、经费及来源、行程安排等信息。三是省创业中心在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由党委书记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强调因公出国的程序和经费使用要符合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并根据相关规定修订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49. 关于“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文山会海’仍较突出。深入基层尤其是到苏北欠发达地区调研指导工作少,对基层情况和需求了解不深,联系群众主动性不强,基层群众感觉‘冷漠’”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文山会海”问题,由厅办公室牵头负责,对各处室经办的文件严格把关,除上级文件转发,上级会议精神落实外,压缩一切不必要的会议和文件。二是针对工作中依然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由机关党委牵头负责,深入开展“百千万大走访”活动和“找补改提”活动,改进转变机关作风,深入群众一线,倾听群众呼声,特别是走进苏北欠发达地区开展深入调研,切实了解群众的难点、痛点,逐项分析研究,拿出实实在在的整改措施,不拖延、不回避,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对较为复杂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撰写调研成果报告,提出有价值的整改建议,并将制定《江苏省科技厅强化作风建设的意见》。三是组织机关处室支部,通过组织生活会认真对2017年科技厅“四风”问题等工作作风进行梳理,有关处室及时进行了整改,提出2018年进一步改进科技厅机关工作作风的相关措施,切实减少会议、文件,增加下基层尤其是到苏北欠发达地区的调研指导工作的次数。
50. 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工作方式简单、态度急躁,群众观念淡漠。有的干部工作不作为,缺乏担当精神”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方式,督促加强厅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行为,自觉加强自身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放下架子带着感情,帮助基层科技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真心体察民情,真心倾听群众呼声,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进一步增强厅系统党员干部的担当意识,守住纪律底线,鼓励开拓进取,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培养优良的作风。在对机关公务员进行年度考核考评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敢于动真碰硬,树立奖优惩劣的鲜明导向,用好表彰奖励手段,积极营造勇于担当干事创业廉洁廉政的良好氛围。
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和事项
1. 关于第19条中的“意识形态干部队伍建设水平不高,专业人才较为欠缺”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
已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科技宣传办公室统筹协调和抓总厅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明确相关处室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加强厅系统干部培训,12月12日举办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会;充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人手,在今年基层选调干部中优选一名青年干部到科宣办工作。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
一是由于过去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多处交叉分管情况,抓总协调不够,加强干部培养培训不够到位;二是由于专业性人才缺乏,相对而言意识形态干部队伍建设水平还不高。
(3)持续整改计划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对全厅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部署,发挥核心领导作用,确保全厅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二是加强科技宣传办公室的力量调配,充实人员,在组织部选调生或年度军转干部安置中选调有专业特长和背景的人才;三是加强厅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学习,2018年上半年和今后年度培训计划中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专业性、针对性的培训,不断提高意识形态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
2. 关于第29条中的“机关处室负责人调整配备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
已研究拟定有关工作计划和方案,并按干部管理程序做好前期基础性工作。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
由于原处室主要负责人今年上半年提任和7月份退休,正值巡视及集中整改工作前后,加之今年7月及12月组织了两场较高规格、较大规模的科技对接活动,为确保重点工作平稳有序,经党组研究,明确了处室主持工作负责人,未及时进行调整和配备。
(3)持续整改计划
2018年初完成机关部分处室负责人选拔任用和调配,并择机对部分空缺进行选拔任用和调配。
3. 关于第33条中的“直属单位编外用工、临时用工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
已对现有编外用工、临时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暂停所有新进编外用工、临时用工审批,严把“进口关”;研究拟定服务岗位外包机制,严格控制编外用工、临时工总量;各直属单位研究制定了临时劳务用工暂行管理办法,强化临时用工管理,严格控制人。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
由于事涉人员清理、人员安排比较敏感,事关改革发展和单位的稳定,需研究细化相关政策,稳步推进和妥善处置。
(3)持续整改计划
一是按照“严控职数、精简效能、分步到位、稳妥处置”的原则,各直属单位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管理,完善编外人员考核机制,对编外用工人员给予评定意见,严控“总量”;二是对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编外人员,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解聘,做好“减法”;三是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分类施策,妥善处理,积极探索工勤服务岗位外包机制,优化改善人员结构,做好“分流”;四是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管理,完善编外人员考核机制,编外人员合同到期后,根据考核情况分类进行处置。
4. 关于第46条中的“所属企业对外投资运营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1)完成情况
各直属单位对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摸排,逐个梳理,查找问题,根据实际制定出台了所属企业运营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根据存在问题对所属企业提出了整改方案。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
根据各直属单位对所属企业对外投资运营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方案,对清理的企业需进行清产、核资、外审、资产及人员处置,在程序上有规范要求,时间上有一定周期。
(3)下一步将对照各直属单位对所属企业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对保留的企业,建立完善管理相关制度,加强运营的管理监督;对整改的企业,按照整改意见,逐条整改,再对整改结果予以评估;对清理的企业,结合科技工作实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实施退出,妥善处置资产和人员。
四、持续深入推进,确保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下一步,省科技厅党组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巡视组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全面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立足标本兼治、注重建章立制,推动全省科技行政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走向深入,,为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是毫不松懈抓好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系统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科学体系,自觉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自觉锤炼坚强党性,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把学习成果真正转化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真本领,促进全厅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政治上更加清醒、立场上更加坚定、思路上更加清晰、举措上更加务实,为了实现伟大梦想,积极投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之中。
二是坚定不移履行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中央、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党组牵头抓总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程序,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进一步增强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的能力。切实担负起执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意识形态责任制。切实支持省纪委派驻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履行好监督责任。
三是持之以恒抓牢抓深整改,健全长效机制。从加强党的建设高度,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查缺补漏、巩固成果;对尚需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紧盯不放、跟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直至整改完毕。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统筹协调抓治本,加快健全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规矩,以整改工作推动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是善作善成运用整改成果,助推改革发展。把抓好整改落实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成效助力改革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努力推动全省科技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3600331;邮政信箱:江苏省科技厅信箱 邮编210008;电子邮箱:zwgk@jstd.gov.cn。
中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党组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