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巡视巡察

扬州市:把创新引领贯穿乡镇巡察始终

发布日期:2018-01-19信息来源:扬州市委巡察办字号:[ ]

  截止2017年12月底,扬州市全面完成对67个乡镇的巡察任务,如期实现全覆盖。在乡镇巡察过程中,市及各县(市、区)坚持把创新引领贯穿始终,积极探索新办法、新举措,有利保障了乡镇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实行“1+N”联动,聚合力。通过巡察办这个“1”,将纪检、组织、人社、财政、审计和信访等“N”个单位联动起来,建立各单位间信息共享、优先办理、联席会议、纪律保障等机制,畅通巡察协作渠道。如,针对农村危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通过财务审查摸清项目资金来龙去脉,抓住项目管理风险点,针对发现的疑点,逐一入户调查。针对编外人员管理使用,与人社、编制等部门沟通,听取专业意见,掌握政策依据,了解关键点。

  实行“三清单”,明责任。对每个乡镇巡察结束后,分别开列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三清单”。问题清单按“六大纪律”分类问题,逐条说明巡察组了解的情况及交办对象。问题清单报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要求,形成任务清单。任务清单交办给被巡察乡镇党委后,由被巡察乡镇党委据此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形成责任清单。

  采取“双跟踪”,保整改。“双跟踪”既由巡察办与巡察组各依职责,跟踪问题的整改落实。巡察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批后,针对被巡察乡镇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形成反馈意见,交办问题,要求整改。对发现的共性问题,交办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职能部门开展面上治理。巡察办建立台账,巡察组指定专人会同巡察办负责的督办、催办,促进整改落实。适时召开巡察汇报会,现场点评、询问被巡察乡镇党委的整改落实情况。

  此外,各县(市、区)还采取了巡察工作全程记实、打造移动互联举报平台等方法,记录巡察全过程数据,确保信息全面准确;方便群众快捷登录举报平台,随时随地反映问题,进一步推动巡察工作开展。(葛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