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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崇川区强化“两个责任”落实 39名领导干部被追责

发布日期:2018-01-21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字号:[ ]

  “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党组未按照区纪委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及时进行处理,对其党组书记诫勉谈话;狼山镇街道违规使用工会费,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福利,区纪委决定对狼山镇街道分管领导、原党工委副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日前,南通市崇川区在相关典型案件的通报文件中,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不留情面地进行了通报曝光,释放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据统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以来,该区坚持把该打的板子坚决打下去,39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不力被问责,12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民主评议名次靠后被约谈,1个基层党组织因处置重大问题领导不力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过会议、文件形式通报失责典型案例8起,在全区形成有力震慑。

  “和平桥街道党工委对信访稳定工作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南通市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工作细则(试行)》第六条第七项规定,决定:责令和平桥街道党工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街道政法委书记工作履责不到位,进行诫勉谈话,建议组织调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书记负有领导责任,进行提醒谈话。”2017年8月,崇川区在南通市率先完成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成立12个派驻纪检组,这是派驻第六纪检组承办的首次党内问责。

  “纪委的主要职能就是‘监督执纪问责’,我区专门出台了有关办法,详细规范了操作流程,形成闭环,在实际运用中有效指导了问责工作的开展。”该区纪委常委、派驻第六纪检组负责人说。

  据悉,为做好党内问责的“后半篇文章”,崇川区纪委还将党内问责和整改情况纳入“崇川区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系统”,系统自动对多次被问责的领导干部发出黄色和红色预警,提醒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组织部门将对照系统,把问责情况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参考。(张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