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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多措并举为执纪队伍“蓄能充电”

发布日期:2018-10-18信息来源:高邮市纪委市监委字号:[ ]

“2016年5月,高邮市送桥镇某村以集体决策的名义,未办理合法用地审批手续占用集体农用地建设红豆杉道路管护工程,违法占地总面积10533平方米……当时,相关的党员干部受到纪律处分。今年10月1日以后,同样案例将参照新修订《条例》70条新增第四项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的,这起违纪失职案件的定性将更加合理、准确......”在学习交流会上,高邮市纪检监察干部根据新修《条例》,结合近年来办结的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解例。

自新《条例》正式启用以来,高邮市纪委监委狠抓新《条例》学习贯彻,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教育、案例研讨与感悟认识相结合,创新载体,多渠道、多方位、多视角学习新《条例》,把新《条例》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使监督执纪更精准、更有效。

把学习融入贯穿到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工作中,利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漫画和视频,用抬头可见、伸手可触的全方位、多视角模式促进新《条例》的学习贯彻。高邮市纪委监委还建立健全学习考评机制,定期组织理论考试,成绩作为个人和科室评先评优的依据。截至目前,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考试3场,补考7人。同时把新《条例》与当前“乡村振兴战略”、“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在工作中学习,在工作中践悟,全面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10月份以来,高邮市纪委监委根据新《条例》修改处和新增项,梳理近年来市纪委办结30起典型案件,组织8场新《条例》学习研讨会,逐条逐项谈体会、讲认识,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提出监督执纪中防范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方法和措施,形成心得体会270余篇,调研论文2篇,真正把新《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使监督执纪更精准、更有效。

另外,围绕《条例》修订变化重点,编印新《条例》学习手册1500份,划重点、定范围,系统性、针对性学习新《条例》内容。并依托清风讲坛、周末课堂邀请专家教授解读新《条例》,特别是对家风建设、政治纪律等《条例》新增内容进行重点讲解,让新《条例》内容入心、入脑、入行,进一步提升纪检干部的监督执纪水平,为更精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供保障。(赵文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