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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曰退还礼金,实为掩人耳目

发布日期:2018-10-19信息来源:仪征市纪委市监委字号:[ ]

  “有人反映你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请你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今年8月份,按照领导要求,由周主任和我组成调查组,找来被举报人吴某,开门见山地抛出问题。

  “我一向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家里的婚丧喜庆事宜也都是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2017年我儿子结婚,我事前向组织进行了报备审核,也没有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对一些不请自来的服务对象、同事等赠送的礼品礼金,我当场实在无法拒绝,事后也逐一退还了,你们可以去了解核实。”面对调查组的发问,吴某振振有词地讲述着自己严守纪律的模范行为。

  如果真如他所说的那样,吴某还是有一些纪律规矩意识的,难道针对他的举报内容失实?我和周主任对视了下眼神,内心都有少许疑惑,但纪律审查者绝不能先入为主、主观臆断,我们继续按照审查工作要求深入调查。

  对吴某的解释,周主任没有表现出一丝地认可,用质疑且坚定地语气说道:“你刚才所说的情况,我们肯定会去调查核实,但你即便严格执行了婚丧喜庆事宜的操办规定,也不能证明你没有其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行为。我们今天找你来谈话,绝不是无缘无故的,请你正视自己的问题,主动向组织交代清楚。”

  周主任的一番话后,我观察到,吴某的脸上露出局促不安的神色,失去了原先“信誓旦旦”的底气。

  我顺势将举报信中的一句话读了出来:“2018年春节前,腊月廿四晚上8点,我打电话给吴某,约好在他家楼下见面……”

  在精准的举报信息面前,吴某低下了头,神情变得紧张,轻轻地叹了口气:“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原以为,我‘光明正大’地把服务对象、同事的份子礼金退还了,大家都会认为我是个清正廉洁的人,不会怀疑到我有收受礼品礼金的违纪行为。”

  随后,在组织的劝导教育和事实证据面前,吴某主动交代了所有违规违纪收受礼品礼金的行为,也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本来想借“公开”退还礼金,给别人以廉洁自律的假象,事实上是自欺欺人。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是一个浅显明了的道理,但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仍有人置理想信念和党纪法规于不顾,心存侥幸,甚至自以为是的做些掩人耳目的“装饰”,把手伸向不义财物,企图蒙混过关。事实证明,这一切都是徒劳。(王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