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一线传真

淮安市:为脱贫保“真”

发布日期:2018-10-22信息来源:《瞭望》新闻周刊字号:[ ]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大力发展小龙虾水产养殖业,让小龙虾成为富民增收、精准扶贫的特色产业 周海军摄/本刊

  73岁患脑梗的贫困户高贵芳,家住江苏淮安涟水县红窑镇河湾村。一家4口人中有3人患重病,仅有20岁的孙子在外当学徒工。然而,由于村会计把户主女儿帮助缴纳的1.2万元医疗费,作为转移性收入采集录入认定,因此高贵芳被认定为达到脱贫标准。

  淮安市纪委在排查中发现了高贵芳的情况。目前,当地已问责相关责任人,并及时纠正调整将其重新纳入建档立卡户,通过促进就业、加大土地流转分红等方式帮助高贵芳家脱贫。

  今年,淮安市纪委监委针对脱贫标准弹性大、少数群众不认可等脱贫攻坚中出现的难题,在精准识别扶贫对象、扶真贫的基础上,推动职能部门探索制定“依据全公开,量化可操作”真脱贫监督标准,数万名帮扶责任人扑下身子走村入户,初步实现了贫困户“不掉队”、资金“不流失”、干部“不能腐”。

  通过运用监管系统全程监督留痕,淮安正构建老人户、边缘户等重点群体精准脱贫长效机制,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可靠,脱贫成效群众认可,走出一条以精准扶贫脱贫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以大数据平台为支撑,阳光监管、标本兼治的扶贫新路子,取得了“看得清、贯得通、管得住、扶得实”阶段性成果,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为如期高质量完成“真脱贫”目标夯实了制度基础。

  监督全过程保障“真脱贫”

  清江浦区城南街道城南村的“贫困户”李某,在市区拥有3套住宅、2套商铺;涟水县高沟镇新农村“贫困户”王某,拥有3辆汽车、长期从事鞋子生意;淮阴区三树镇树西村“贫困户”毛某,拥有注册资本100万元的保洁公司……

  淮安运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护航“扶真贫、真扶贫”,一大批弄虚作假的贫困户现出了原形。

  为防止“数字脱贫”,淮安对照“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达标”和“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制定《关于低收入农户脱贫有关问题解释(试行)》,明确收入认定标准,将分散于各部门的制度规定“多规合一”,对收入项目进行精细分类,对认定流程明确统一规范,使脱贫认定工作能够遵循一把尺子、一个标准,守好脱贫“出口关”。

  2017年上半年,在扶贫对象精准监督方面,通过对接公安、民政等11个单位,定期比对车辆、农机等13类信息,淮安市对全市47.9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全面“体检”,发现5.2万条存疑信息,核减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户12万人,新增符合条件7.6万人。

  2018年6月,淮安市纪委监委根据认定标准运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对全市2017年脱贫的3.3万户进行两轮筛查,发现疑似脱贫边缘户506户,通过督促有关部门逐户上门核查,排查出高贵芳家未脱贫,淮安区卫计委帮扶的7户农户隐瞒收入及帮扶责任人收入数据采集错误等问题。

  此外,为了压实帮扶责任,淮安市4.49万党员干部与8.76万户结对,通过手机APP采集录入动态信息。淮安市结对走访去没去、采集信息全不全、帮扶措施实不实等问题,通过互联网具体核实,一目了然,全程记录帮扶轨迹,整治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调查发现,淮安市用事实和数据说话,杜绝帮扶责任人走马观花,把贫困户当道具的现象。一批扶贫不力的帮扶责任人被曝光、问责,真正达到小康道路上“一个不能少,一户不能落”,实现了资金使用、对象识别、责任落实、过程监管、绩效评估“五个精准”,破解了基层“微腐败”高发、扶贫领域作假蒙骗等难题。

  “将监督标准嵌入‘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对精准脱贫全流程进行监督,做到脱贫认定线下规范核查与网上动态监管上下呼应,有力推动扶真贫、真扶贫,将真脱贫落到实处。”淮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晓雷说。

  依据全公开量化可操作

  红窑镇黄锅甄村低收入户周德祥患过肺病开过刀,没法干重活,妻子小腿静脉曲张严重溃烂,走路都困难,全家靠儿子在外打工挣钱。

  周德祥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自己在村公益性岗位一年收入4000元,儿子在苏南当油漆工学徒一年挣1.5万元,加上4亩土地流转租金、粮食直补等,一家三口年收入总计在2万元以上,实现稳定脱贫。“村干部来核定收入就低不就高,去年底脱贫销账,我二话没说就签了字。”

  核定收入有依据,不仅让贫困户吃了定心丸,更是保证了脱贫质量。

  淮安市纪委开展的6轮精准脱贫专项督查发现,一些地方存在收入核算不精准、脱贫结果不认可及脱贫义务不履行等“三不”问题,既影响脱贫质量,又影响脱贫进程。

  淮安市委书记姚晓东认为,要让脱贫结果得到群众认可,关键在于坚持“依据全公开,量化可操作”原则,对低收入农户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及转移性收入等主要收入来源,分别明确和公开计算方式及标准。

  在工资性收入核算方面,淮安参考各地最低工资和平均工资标准,例如,在苏南务工认定标准为2500~3000元/月,在京沪广深认定标准为3500~4500元/月等。全年务工时间扣除农忙时节及节日,一般按8~10个月计算,年龄超过65周岁的老人,务工收入不再计入家庭收入。在经营性及财产性收入方面,当地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参考标准,例如,水稻730元/亩,旱田300~700元/亩,生猪300元/头。在项目核算转移性收入方面,全面梳理从中央到地方的现行政策性补贴标准,包括农补、教育补助、低保、五保等。

  淮安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叶蓓说,为了规范脱贫审核程序,还新增村民小组和村居两委评议环节。从建档立卡到脱贫销账全过程,依次做到识别人、农户、帮扶人、检查验收人签字确认,最终由农户签字确认同意销账。同时,所有数据及时上传“阳光扶贫”监管系统,确保全程可追溯。

  为了便于公众监督,“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将繁琐的财务表格转化为树形结构图,把每一笔扶贫资金来源、数量、路径、流向全部向社会公开。公众随时随地可通过“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查询,发现问题可在线举报。

  如今,有了“阳光扶贫”监管系统一系列数据支撑,在淮安,考量扶贫工作成效如何主要看事实和数据,改变了以往“开会听汇报、书面看成效”的情况。

  一人不能少一户不落下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调研发现,为“傍上”扶贫政策,一些农村地区出现不正常分户现象,有的为将父母列为建档立卡户,具备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部分地区“财产给儿女、债务归父母、老人交政府”问题已经出现。以淮安为例,现有低收入人口中,60岁以上的老人占三分之一。

  脱贫攻坚千头万绪、纷繁复杂,需要下一番“绣花”功夫,一针一线扎下去、透出来。淮安市委农工部部长、市扶贫办主任严继林表示,一方面,严格规范界定分户,限制将公职人员的父母纳入建档立卡户。另一方面,淮安市明确,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一般认定为有赡养能力,原则上每位子女应给每位老人不低于200元/月的赡养费或者同等价值的实物。

  为推动赡养老人的相关规定落到实处,淮安以村为单位,强化村规民约的约束力。今年6月,淮阴区刘老庄乡刘老庄村举行村民大会,在村规民约中明确,“子女应尽赡养老人义务,65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个子女每月给付赡养费不少于200元(含实物)。”

  淮阴区刘老庄村党总支书记朱林说,如果村民违约不尽赡养义务,将被列入“踩红线”名单,通报全村,年终不得参与评优评先,村里将每月垫付200元赡养费,年底在每户的土地租金分红中扣除。77岁的村民葛从义老人反映,自从修订村规民约以来,年轻人按月给老人赡养费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两个儿子每次来看望,不是给钱就是给东西,实际每月都不止200元。”

  针对一些脱贫户人均年收入虽然达到脱贫标准,但返贫风险较大的边缘户群体,定期开展跟踪督查,确保稳定脱贫。

  淮安市扶贫办副主任谢永升说,对重点核查的506户低收入农户,跟踪监管收入状况,督促镇村干部、帮扶责任人继续落实好帮扶措施,巩固脱贫成效,确保帮扶不脱钩,脱贫不返贫。同时,全市将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460元/月提高到520元/月,对于每月收入不足520元的特困群体,将由财政保障不足部分,确保按要求全部脱贫。

  目前,淮安市脱贫认定机制已在江苏省推广,为如期高质量完成“真脱贫”目标夯实了制度基础。(凌军辉 秦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