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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五措”并举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发布日期:2018-11-22信息来源:吴中区纪委区监委字号:[ ]

  今年以来,苏州市吴中区纪委区监委着眼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紧盯作风建设呈现出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完善制度机制,突出重点环节,强化检查监督,注重标本兼治,全力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加强制度规范。区纪委区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重申作风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提出严格执行接待管理、学习考察有关规定等作风建设“八个严格”的要求,督促各地各单位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完善常态管理机制,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变异反弹回潮。督促出台《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苏州市吴中区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确保全面启动全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参改单位公务用车支出只减不增。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清风行动”中,进一步优化检查成员单位配置,同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贴身”监督优势,让派驻组全面参与到“清风行动”中来,对检查、整改等关键环节进行“再监督”,推动形成多重监督的良性局面。

  筑牢第一防线。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实现双向交流、征求意见、沟通思想、提醒帮助,充分运用函询等方式,及时咬耳扯袖,让有问题的地方、单位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今年以来共发函54件次,让“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政纪处分的行为,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截至目前,对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在全区范围内点名通报4批15人。

  严肃问题查纠。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环节,持续组织开展“清风行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期间组成20个督查组,对31个区级机关、镇(街道)、村(社区)和24家具有代表性的商场、餐饮、旅游、电商企业进行检查,累计检查车辆节日停驶封存单位57家涉及公务车辆269辆。针对2017年“四风”查处过程中发现的个别公款旅游“披上”党员活动、工会活动“隐形衣”和个别学校经费管理不规范等情况,成立公款旅游专项督查组和教育系统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对倾向性问题开展重点督查,坚决防止反弹变异回潮。今年以来,共给予30名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对67名党员干部实施诫勉谈话、提醒谈话。

  用好督查利器。协助区委出台《关于在全区开展“四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制定《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禁止饮酒相关事项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督促全区78家单位强化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完成自查自纠工作。9月中旬,针对公务商务接待、办公用房、通信费用、会议费用等问题,开展全区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共发现问题21个,制定整改措施24项。与此同时,组建8个督查小组对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中暴露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40个,提出整改意见44条。

  聚焦“群腐”发力。整合区委巡察、信访举报、政风行风热线、“寒山闻钟”论坛等资源,认真受理和处置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反映,有针对性的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关注农村“三资”管理、扶贫资金发放、惠农补贴发放、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违纪行为,加大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纠力度,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依纪依规严格问责。今年以来,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0起,问责32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在全区通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2批6件10人。(朱佳 杨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