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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量身定制”纪律处分条例培训,让纪检监察干部“取得真经”

发布日期:2018-11-07信息来源:镇江市纪委市监委字号:[ ]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施行当月,就能够参加这次培训,听到多位大师级学者的专业解读,真是一场‘及时雨’,非常‘解渴’!”10月29日,镇江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袁晓光在结束一周脱产培训,离京返程途中感慨道。

为切实掌握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内涵实质,全面提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10月23日至29日,镇江市纪委监委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培训班,来自全市纪检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镇江市属企事业单位、辖市区纪委监委近百名纪检监察业务骨干参加了此次培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黄利民,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周奇恒,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市委巡察办主任聂美红专程赴京,为本期培训开班致辞并聆听专家授课。

此次培训充分借助首都丰富的师资力量,邀请了中纪委、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中央党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名校周旺生、姜明安、余凌云、马皑等8名大师级专家教授,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与运用、监察工作中的监督调查与处置、监察案件的调查与审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证据规则与非法证据排除、谈话取证的策略与方法等内容,从理论的高度与实践的深度开展专业课程解读。参训学员在享受精神“大餐”与理论“盛宴”的同时,通过开展深层次、广范围的小组讨论、研讨交流,加强了对知识点的理解与掌握,提升了培训质量与效果。“这次的课程安排,我们注重靶向性、精细化,以问题为导向,以实务运用为目的,希望通过与名校的对接培训,帮助我市纪检监察干部强化业务学习,提升能力储备,实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镇江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朱海生在介绍培训内容设置时说。

 “培训不是我们的目的,希望大家带着满满的精神食粮回归工作岗位后,将培训内容实现有效有力转化,将纪检、监察、巡察、派驻“四位一体”的监督格局运用准确到位,为我市政治生态建设作出应有贡献。”培训结业时,镇江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周奇恒对全体参训学员作了这样的要求与鼓励。(毛秀芳 樊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