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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做好三项加法 提升巡察监督成效

发布日期:2018-11-08信息来源:金湖县纪委县监委字号:[ ]

  巡察工作开展以来,金湖县聚焦监督重点,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深化政治巡察。截至目前,前四轮巡察已对8个县直部门、10个镇及129个村(居)党组织进行了政治生态“体检”,发现问题484个,移交问题线索284条,党政纪处理72人,问责162人。

  人员搭配“专职+兼职”。根据工作任务、内容特点等具体情况,每轮巡察前,县委巡察办从全县范围内挑选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会等多个专业类别人员充实巡察人才库,通过人才库为各巡察组配备兼职的专业人员参与阶段性巡察工作。同时针对巡察对象不同,对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搭配。常设4个巡察组、1个专项巡察组,配备5名政治过硬、工作经验丰富的组长。采取老中青、以老带新、专兼职人员结合等方法,发挥巡察队伍的最大合力。

  队伍管理“纪律+制度”。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县委巡察办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加强巡察队伍建设,严格对巡察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根据“巡察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开展到哪里”的原则,各巡察组成立临时党小组,定期组织召开党小组会议,明确各组长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组务会制度,研究讨论当天工作成果及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明巡察工作纪律作风规定,充分发挥临时党小组“火车头”的推动作用,引导全体巡察干部真正做到严格自律,始终坚持“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

  问题清单“共性+个性”。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普遍共性问题,经书记专题会议同意,县委巡察办牵头推动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已开展保证金清退、农村危房改造、秸秆禁烧补助等专项整治10个,规范涉及资金1.31亿元。同时,在注重完成“当下改”的同时,坚持“长久立”,出台全县面上规范性文件7份,努力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针对巡察中发现的个性问题,实行“清单式”销号整改。为确保真整改,县委巡察办牵头制定整改督查方案,各巡察组负责具体实施,以整改得分制的形式直观量化整改单位的整改进度和成果,做到可量化、可衡量。对于超期整改、整改不落实的情况,形成整改情况汇报,并在全县面上进行通报,推动所有反馈问题在规定期限整改完成。(朱洪卫 堵学勤 唐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