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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专项巡察助推脱贫攻坚 “把脉问诊”阳光扶贫

发布日期:2018-12-13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字号:[ ]

“市委部署开展‘阳光扶贫’专项巡察,是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从这次巡察情况来看,各辖市区在扶贫领域还是有不少问题。”10月16日,在江苏省常州市“阳光扶贫”专项巡察工作通报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春福向各辖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通报巡察情况,提出明确整改要求。

2018年7月至9月,常州市委利用两个月时间,对全市6个辖市区开展“阳光扶贫”专项巡察,发现各类问题97个,问题线索5条,提出意见建议23条。巡察利剑揭开经济发达地区的扶贫硬伤、短板,促进政策落实到位。

同向借力 带着“档案”巡

对“阳光扶贫”工作进行专项巡察,是常州市委在今年年初就制定的巡察方案。2017年底,常州市第四轮扶贫开发工作结束,市委市政府确立了到2019年实现全面脱贫的目标,今年是实现这个目标的关键一年。

接到巡察任务后,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屠怀明深感责任重大。为了政策补课和收集问题,他做了两件事——一是向市纪委要来“问题档案”,二是向十余个涉农、涉及扶贫工作的部门要来“政策文件档案”。

去年底,常州市“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成投入使用,实现了人社、公安、房管等17个部门及机构的大数据共享,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名下住房、车辆、金融资产、企业工商登记等27个大项的数据进行比对,通过核查建档立卡户的家庭资产等情况,全市共清退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576户、1293人,共发现问题线索182个。

常州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累计开展“阳光扶贫”专项督查27次,问责建档立卡中工作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82名,党纪政务处分9人。

“通过市纪委监委党风室、案管室、监督检查室等部门,掌握了我市‘阳光扶贫’工作情况,形成了‘问题档案’,有利于巡察进驻后精准发现问题。”屠怀明说。

“政策文件档案”则从培训中来。巡察组函请市农工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12家部门单位的扶贫业务骨干,对巡察干部集中进行扶贫政策解读、业务知识和巡察业务培训及考核。巡察组向这些单位收集了全市69个扶贫相关政策文件、辅导材料,汇编成2本近600页的专项巡察工作手册。

“这个手册就是我们的‘政策文件档案’。通过培训,‘知己知彼’,而‘政策文件档案’既是巡察依据,又是巡察对象。有的问题,在培训过程中就已经初现端倪。”

屠怀明翻开《常州市“阳光扶贫”专项巡察工作手册(下册)》指向目录栏,在“济困资金”条目下有12个项目20多个文件,有的项目有多个文件规定,“在之后的巡察过程中我们发现,像这样的‘一助一文件’方便自己管理,但不利于基层准确把握,导致扶贫济困工作‘应助尽助’‘应扶尽扶’政策落实有疏漏。”

为此,市委巡察机构立即形成巡察建议,市民政局、教育局根据建议立即对现有文件开展集成整合,增强扶贫政策的一致性、可操作性、共享性。

靶向发力 奔着问题巡

“张大姐,最近身体好吗?今年村里有人带你去体检吗?政府发的济困金拿到了吗?”8月,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孙文洁走访了溧阳市某镇79岁建档立卡户张阿娣家。按照巡察要求,孙文洁带来了“六问一看”进村入户调查表,因张阿娣年事已高,孙文洁对每一个问题细细询问,帮助填写。

进屋前,孙文洁就注意到张阿娣的住房十分破败,对话得知,张阿娣自己的房屋倒塌,现在借住邻居的危旧房。孙文洁在“六问一看”调查表中“居住的房屋是否是危房”一栏划下着重符号,走访结束后,孙文洁立即与住建部门联系,要求迅速整改,确保住房安全。

“扶贫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再分配,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在分配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分配标准合理吗?有效吗?如何消除不均,化解不安,实现脱贫——这是这次巡察重点了解的内容。”屠怀明表示。

此次专项巡察,紧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政治保障”这个中心,重点聚焦贯彻中央关于扶贫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不力,整改各项扶贫督查检查发现问题不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及查处不力“三大问题”,靶向发力,起底问题线索。

巡察干部兵分三路,一路对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及重点人员进行访谈,一路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及“阳光扶贫”监管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路对村居建档立卡户入户调查。巡察干部将重心下移下沉到一线,以镇街为轴心查找问题线索。

此次巡察查阅了7716个建档立卡户、91个经济薄弱村、42个扶贫开发项目的工作台账资料,实地走访了解48个镇(街道)、162个村(居)、39个扶贫开发项目的相关工作及建设情况,对建档立卡244户开展了“六问一看”入户调查,走访察看敬老院、学校6家,对455人进行了个别访谈,起底找出贫困户识别不精准、行业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扶贫项目聚焦精准扶贫不够、扶贫资金监管不严等共性问题。

共性问题之外,各组巡察干部通过深入了解各辖市区“阳光扶贫”工作的具体情况,对各辖市区的个性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摸排。如茅山革命老区政策供给不足,“一村一策”把脉分析不深不透,扶贫龙头产业带动作用不强,帮扶资金未能全额到位,资金监管不严,项目实施效率不高等问题。

个性问题找准挖透,共性问题互联齐抓,确保巡察工作无遗漏。巡察组还建立了实时业务互动微信群,各小组、各成员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促成合力 为了整改巡

推动问题解决是巡察工作落脚点。常州市做深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成果体现在整改责任的落实上。

在对金坛区某经济薄弱村的扶贫资金账目进行排查时,巡察干部发现某农机库建设项目有两个合同,同样的内容和甲乙方,金额却不一致,一份为21.5万元,一份为43.68万元。经查,常州市的扶贫开发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财政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该项目中标价为21.5万元,增量施工后,实际工程造价32.49万元,该村为了多领补贴资金,与施工单位虚制一份总价为43.68万元的中标协议进行申报。巡察组立即将此问题线索移交金坛区纪委监委,该区纪委及时对该村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

巡察组与市和辖市区两级纪委监委、扶贫工作相关部门密切联系,相互合作,构建边巡察边整改、边巡察边移交、边巡察边问责、边巡察边督查的工作机制,推动巡察成果全面转化运用。

在向各辖市区反馈前,市委巡察机构先后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汇报工作。在整改中紧紧抓住各辖市区党委书记这个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明确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与纪委书记在巡察反馈意见上共同签字背书,通过压实整改责任,真正形成问题整改工作“一盘棋”。

时隔月余,各辖市区已陆续递交整改方案。为避免巡察整改不到位、整改过程走过场,市委巡察办积极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落实,并协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审计部门建立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与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审计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定期会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形成纪检监察、组织、审计、巡察“四方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问题个个都整改、线索件件有着落。

同时,用足巡察成果,让与专项巡察工作紧密相关的市级机关党组织对照进行一次“自我体检”,市农工办、民政局、教育局等单位均根据巡察建议进行自查自纠,实现了“一人得病、全家体检”的效果。(皇甫冰 蒋英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