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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三督联动”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发布日期:2018-12-07信息来源:宿豫区纪委区监委字号:[ ]

  今年以来,宿迁市宿豫区实行层层督责、全程督导、动态督查“三督联动”办法,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切实扛起整改责任,聚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层层督责”,压实责任。常态落实“五方联谈”制度,依托“两个责任”记实管理平台,对联谈全程留痕,形成责任闭环。建立“每轮一约谈”机制,提醒被巡察单位联系挂钩的区领导及时跟进巡察整改进度。采取班子必谈、中层抽谈、基层随机谈相结合方式,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开展个别访谈,了解整改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对巡察整改推动不力、敷衍应付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约谈,压实整改责任。今年以来,先后联谈10名区领导、45名党组织和纪检负责人,对5个单位“一把手”进行提醒约谈,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整改不力被诫勉谈话。

  “全程督导”,对账销号。加强过程性督导,通过电话问询、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方式,实时跟踪指导被巡察单位抓好整改,帮助制订疑难问题解决方案。定期督促反馈问题和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建立整改及成果运用管理台账,列出“问题、任务、责任”三项清单,通过“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清账”方式,将整改进展与整改台账逐个“挂号”整改,“销号”落实。截至目前,共反馈问题414个,整改352个,整改率达85%;移交问题线索288件,立案20件,党纪政务处分1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动态督查”,常态长效。持续保持巡察“余温”,制定《巡察整改督查问责办法》,采取集中督查、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整改不力、整改滞后、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加强整改监管力度,确保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建立整改量化评估制度,分五项指标对巡察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赋值评分,并按照“红、黄、蓝”三个等级对整改情况进行预警,根据预警级别制定日常监督方案并计入年度考核。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整改督查5次,发现整改走过场、不到位等3方面问题12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1份。 (李阳 朱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