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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三看法”确保巡察整改“严、细、实”

发布日期:2018-02-14信息来源:江都区纪委字号:[ ]

一是严明纪律,看反馈严不严。把握政治巡察方向,按照“三大问题”和“六大纪律”精准划分问题,归类汇总,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巡察报告。巡察组组长负责对巡察报告的问题是否全面、佐证材料是否充分、定义描述是否准确等严格把关,修改完善后的巡察报告报巡察领导小组,巡察领导小组对巡察报告的每条问题逐一过堂讨论,最终确定的巡察报告再报区委“五人小组”审定,确保巡察反馈客观公正严肃。

二是严格审定,看方案细不细。严格对照巡察报告和发现问题清单,仔细审查被巡察单位制定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与《巡察整改落实分工方案》,逐项对照排查,要求每一项整改工作明确负责领导、整改要求、责任人、完成时限,查看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对存在问题是否主动认领、整改责任是否明确、整改责任人是否“对号入座”、整改时限是否科学合理、整改措施是否细致到位,坚决防止问题悬空,确保整改工作精准有效。

三是跟踪问效,看整改实不实。要求被巡察单位在接收到巡察反馈意见10个工作日内报送巡察整改方案,并且规定每15天报送一次整改工作台帐,确保2个月内整改到位。各巡察组坚持挂图作战,每15天对照被巡察单位报送的整改工作台帐,进行销号管理,对整改不力或者正在整改的工作,实行菜单式跟踪管理、项目化推进督查,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督查,通过座谈交流、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和掌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回音,项项都落实。(顾文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