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7日至5月1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7年7月1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市委统一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市科技局党组坚决按照市委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讲政治的大局,紧紧围绕突出党的领导、抓住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整改主题,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建立整改清单,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一是迅速部署,立即整改。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和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制定下发了《市科技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将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细化为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管负责人牵头,各有关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二是分类解决,务求实效。2个月来,局党组每次党组会议、班子会议均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提醒,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或比较复杂的问题,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后,力求早日解决。
三是建章立制,注重长效。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将定期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科技创新的过程,努力促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经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对巡察指出的四大类32项问题,立行立改并整改到位的29项,对“选人用人”、违规处置公务车辆、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有关问题,正在进一步核查整改;新建和完善规章制度、工作方案等13个;7月份以来,局党组、原派驻纪检组共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6人,初步取得了巡察整改的思想成效、制度成效和工作成效。
二、逐条逐项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对照市委巡察办第五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32个突出问题,按照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方面
反馈问题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不坚决。
1.针对“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积极,打折扣,搞变通”问题。
整改情况:7月份以来,局党组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议、班子会议及中心组学习等,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大政方针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增强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的“四个意识”,通过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等,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出台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方案》,把增强执行力作为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2.针对落实“关于市直单位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的暂行规定不力;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项目资金使用问题未能有效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3月份修订、印发了《淮安市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规程》,均已将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作为项目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关于市纪委财务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财务纪律有关规定的情形,在去年市纪委检查的基础上,今年3月份,市科技局又委托专业税务事务所对局机关、直属单位2014年以来的“三公经费”支出台账进行审计。同时,根据市纪委要求,对在财务报销过程中把关不严的4名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和通报批评处理。有关违反报销规定人员,退还报销所得。
反馈问题二: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3.针对“凝聚力不强,一段时期领导班子不够团结,有搞小圈子现象;部分班子成员工作进取心不足,缺乏担当精神”。
整改情况:新一届班子高度重视团结与担当意识。局主要领导始终把抓班子带队伍放在第一位,在党组会议、班子会议以及办公会议上,多次提出班子成员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严密遵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团结一致,砥砺前行,以实干之举,再创新业绩。
反馈问题三: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力。
4.针对“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到位,仓促议事,有时有‘一言堂’现象;有时形成的决议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会前酝酿。需要上党组会、班子会议的问题,采取申报制,由处室负责人提出议题、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上会研究,避免仓促上会。二是认真学习《党组议事规则》,局主要领导在会上坚持末位发言。充分听取各领导成员、各处室和单位负责人意见后再进行决策,杜绝一言堂现象发生。三是认真开展督查。由局办公室牵头,综合派驻纪检组、“五项权力监督小组”参与,对党组会议决议进行督查催办,保证决议不折不扣执行。
5.针对“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违规决策情况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并坚决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把之前不妥之处作为前车之鉴,警示目前的班子成员,做到凡重大事项均集体研究决定。修订、印发《淮安市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规程》,将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作为项目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比如,在项目日常管理跟踪表中就有“经费到位、使用、管理情况”;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中,规定“项目经费出现严重短缺或经费使用发生较大变化”必须及时报告;在项目中期检查中,“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管理情况”被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在项目结题验收时,项目单位必须提供经费决算表,重大项目还须同时提供有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如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虚假承诺配套资金、自筹经费不到位的,验收为不合格。
反馈问题四:选人用人存在不规范现象。
6.针对“2014年以来部分处室负责人岗位变动频繁,对工作稳定性和连续性造成不利影响”。
整改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从2014年3月开始,法规处处长、知识产权处处长变动较为频繁,对工作确实造成一定的影响,但由于一定客观因素造成。下一步,严格按照《市直单位科级干部管理工作规定(试行)》(淮组通﹝2012﹞61号)要求,除达到规定年限必须要进行轮岗交流的情况以外,一般情况下不轻易变动,保持干部的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
7.针对“个别干部提拔群众认可度不高;2014、2015年有干部带病提拔、带病在岗现象”。
整改情况:局党组与提拔任用时得票较少的同志进行谈心,促其端正态度,深刻认识自己群众基础薄弱的原因,切实改变自身存在的问题。根据市纪委反馈情况看,2014年、2015年确有干部“带病提拔、带病在岗现象”。目前,经过市纪委、局党组深入调查,已有1名干部已被“双开”,移送司法机关;2名干部被诫勉谈话,15人次被提醒谈话。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直单位科级干部管理工作规定(试行)》(淮组通﹝2012﹞61号)有关规定执行,经过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任职公示和财产公示、任职谈话等程序,采取干部档案必查、个人事项必查、群众基础不高的暂缓提拔等方式,把政治素养高、个人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德能勤绩廉”式好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
(二)党的建设方面
反馈问题一: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不重视。
8.针对“党组抓党建意识不强,党建工作存在搭便车现象。部分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部分党员干部不能准确说出应知应会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6月26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反思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有关制度,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工作职责,明确局办公室作为党建工作的具体承担处室,统筹做好党建工作。二是抓好学习教育。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政治理论学习等,深入学习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党员干部宗旨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赴“德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集中观看《勇士》《建军大业》等,培养爱国爱党情操。印发《“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应知应会100问》给全体党员,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学习,确保其掌握基本知识。
9.针对“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谈心谈话不多”。
整改情况:建立谈心谈话制度,要求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六必谈”,即党员工作变动时必谈、收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党员干部退休时必谈,做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目前,局主要领导已与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局班子成员、各支部均已经将谈心谈话正常化开展。
反馈问题二: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
10.针对“有些班子成员很少参加组织活动,个别班子成员让人代写中心组学习笔记,有些退二线人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
整改情况:出台了《市科技局考勤、请销假及外出报告制度(试行)》,禁止党员干部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要求领导同志自行撰写中心组学习笔记,自行撰写有关会议讲话材料。对退二线人员也一并要求,特别是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向主要负责人请假。无故多次缺席的,党组将与其提醒谈话。
11.针对“无上级部门参加的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质量较差,批评与自我批评没有达到红脸出汗效果。‘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有关规定,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要求各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剖析自己,在民主生活会上,邀请市纪委一室同志参加,确保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局机关支部任期届满后,今年6月23日,局机关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新一届支委成立后,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进行了规范,按期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议,邀请党员领导干部为全体党员上党课,印发《党员干部应知应会100问》,提升党员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意识。
反馈问题三: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
12.针对“少数党员干部抱有‘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心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党小组学习等,不断强化宗旨意识。传达学习省关于建立容错机制的文件精神,鼓励党员干部大胆创新。二是建立月工作汇报制度。每个月初要求各处室上报前一个月的工作完成情况,并在办公例会上进行PPT汇报,特别是对列入计划但未完成的工作,要说明原因,督促干部干事创业。三是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新的领导班子成立后,拟于今年9月份至12月份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主题教育活动,目前已经召开动员会,通过三个月12场次的活动,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热情。
13.针对“多年未发展新党员,研发机构有些党员组织关系在科技局,平时疏于管理,成为口袋党员和失联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对非党员同志宣传党的光荣传统、入党的重要意义。目前,已有2名同志有意向入党,下一步将根据党员发展程序,指导并鼓励他们撰写入党申请书。二是强化党员管理。与组织关系放在科技局的3名同志进行联系,征求本人意见。其中2名同志的组织关系已转到所在机构,1名同志暂在市科技局帮助工作,目前组织关系在市科技局机关支部,积极参加支部活动。
(三)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反馈问题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14.针对“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党组落实‘第一种形态’不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抓早抓小,一些违纪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必提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印发《市科技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市科技局贯彻落实﹤淮安市委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细则﹥的实施细则》《中共淮安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五项举措》,开展财务审计、“五项权力”监督小组检查等方式,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人和事进行检查。今年以来,局党组已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20余人次,通报批评2人,诫勉谈话2人,取得了显著的震慑和警示效果。
反馈问题二: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深入。
15.针对“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缺失,执纪问责力度不大,2014、2015年存在零问责现象。主动梳理线索、排查存在问题方面不到位,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人物有效监管不够。对班子会上研究的一些违规问题,或缺乏鉴别能力,或制止力度不够。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对内部出现的严重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失察失管” 。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反思,改进方法。原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执纪监督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反思,改进工作方法,加大派驻监督力度,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加强局党组“五项重点权力”、“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加大单位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等执行情况督查。二是抓好执纪监督。2016年,在开展财政科技政策扶持资金违规违纪问题集中整治,对涉嫌违纪的1名科级干部立案审查,后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不力的1名下属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在“四风”纠查方面,对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吃请的4人员通报批评,并勒令退回违规吃喝款。三是抓好工作纪律。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工作纪律的1名同志给予诫勉谈话,2名同志通报批评。在市纪委开展《市商务等五系统产业发展和政策扶持项目资金违规违纪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局党组、原派驻纪检组先后5轮集中地进行了个别和集体的廉政提醒谈话。2017年,在廉洁自律方面提醒谈话1人、诫免谈话2人、函询5人;违反工作纪律通报4人、党政纪立案2人。
反馈问题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不坚决。
16.针对“部分党员干部接受服务对象吃请,收受服务对象礼金礼卡”。
整改情况:多次召开会议、学习,强化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局党组出台《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五项举措》,从制度、方法上促进廉洁。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形成强大震慑力,市纪委对3名县处级干部立案查处。
17.针对“机关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整改不到位”。
由于客观原因,老旧办公用房超标改造有一定的难度。根据这一情况,我局再次对办公用房逐间进行测量,对2间明显超标的,采取隔断方式,对5间超标较小的,采取人员合并的方式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18.针对“无依据发放信息稿费”。
整改情况:从2016年开始已取消发放信息稿费。
19.针对“部分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由下属单位出资以服务对象单位名义违规购置公务用车三辆,供机关长期使用。车改时违规处置公务用车。2014年、2015年局机关公车私用现象较为普遍”。
整改结果:关于超标配备公务车辆,由下属单位出资以服务对象名义违规购置公务用车问题,经过前期调查,情况较为复杂,目前市纪委正在进一步核实,待核实清楚后进一步处理。2016年1月开始,我局按照全国统一部署,进行了车改,目前我局已无公务车辆,车辆超标、公车私用现象已不存在。违规购置公务用车问题,局分管领导及原派驻纪检组长对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局监察室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函询。生产力促进中心认真组织学习车辆拍卖的程序和规定,并将车辆拍卖情况及时向市纪委报告。
20.针对“个别下属单位长期存在私车公养现象,车辆费用基本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整改结果:在市财政给予市高新技术创新中心车辆预算范围内,由财务人员购制油卡,并建立油卡使用纪录本,根据工作实际使用情况,填写加油纪录与工作纪录,直至我市事业单位公车改制出台。关于车辆费用从项目中列支的情况,根据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车辆燃油费用是可以列支,但在执行中没有严格区分普通公务用车与项目专项使用。今后将严格规范项目使用燃油制度,区分普通公务与项目使用的界限。
21.针对“违规出租、虚假拍租公有租房”。
整改结果:局分管领导及原派驻纪检组长对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函询。组织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领导班子学习《淮安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教育,提高对公有房屋拍租的认识。加强对拍租房屋的管理,明确专人跟踪租赁房屋情况,同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22.针对“公款私请、公款吃喝、同城吃喝现象仍然存在,部分人还存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招待费、出境费用现象” 。
整改结果:印发了《关于对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对有关问题、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理,其中科级干部中通报批评2人,提醒谈话5人,责令退款9029元。今年3月份,局主动邀请税务事务所,又对2014年以来的“三公”经费支出账册进行审计,查出违规吃请、报销资金全部退还。3月23日,我局出台了《关于印发市科技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通知》,从制度上杜绝了公款吃喝、同城吃请、违规报销等问题。
23.针对“3名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
整改情况:经2015年开展的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整治和审计部门审计,我局及时发现了问题,先后停止2名同志领取兼职补助费用的行为。另1名财务人员因不是党员,也没有在企业代理账务,本人已多次提出不再代理,但其代理的创新中心没有找到合适人选,依然代理账务。
24.针对“机关部分人员作风慵懒散 ,纪律松弛”。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教育。每次党组会议、班子会议、月度例会都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要求。二是建立月工作汇报制度。每个月初要求各处室上报前一个月的工作完成情况,并在办公例会上进行PPT汇报,特别是对列入计划但未完成的工作,要说明原因,督促干部干事创业。三是开展督查检查。上半年,机关办公室、监察室联合,对职工上下班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批评2人。四是拟开发手机APP,对工作人员上下班、月工作、周工作、日考勤等进行有效跟踪记录,改变纪律松弛现象,目前正在与某科技公司洽谈具体合作细节。
25.针对“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存在三公经费使用超预算;变换财务科目,将一些机关日常招待费纳入会议费核算;从项目经费中列支礼品费用以及变通报销、虚列支出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出台了《关于印发市科技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通知》(淮科〔2017〕46号),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管理。2017年上半年,聘请专业税务事务所对2014年以来的财务支出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开展“五项权力监督小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二是问责处理。对执行财经纪律把关不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提醒谈话,要求他们加强财务报销的审核、把关。
(四)关于计划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方面
反馈问题一:项目管理方面
26.针对“存在重分配、轻监管,并从中收受钱、卡、物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3月份修订、印发了《淮安市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规程》,对强化项目日常监管、规范项目管理规程等,作了更加具体、细化、明确的规定,已从制度层面最大限度堵塞廉政漏洞。二是已完成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的改版工作,使科技项目申报、评审、日常跟踪、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项目管理主要环节全部实现网上透明办理,杜绝暗箱操作。三是经常性对本处室及项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用身边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提前提醒,今年以来,未发现不廉洁现象。
27.针对“对项目实施过程缺乏有效的动态监测机制,部分项目中期监督检查流于形式,项目验收不够及时,存在大量应结未结项目”。
整改情况:一是于3月7日修订、印发了《淮安市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规程》,对科技项目日常管理、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均作了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二是加强在手科技项目管理,每年至少一次对在手项目进行清理,对应结未结项目加强督促,对违规情况加强通报和严格信用管理。三是于4月28日完成了2017年度在手项目清理工作,印发了在研项目清单和督促应结未结项目尽快结题的通知。截止8月20日,275项应结未结项目已完成结题187项。
28.针对“局机关、下属单位普遍存在挪用项目经费现象,使用项目经费支付驾驶员、工勤人员工资以及车辆使用、体检等费用”。
整改情况:修订印发《淮安市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规程》,对项目经费使用作出明确要求。关于挪用项目经费支付驾驶员工资、工勤人员工资等问题,2016年车改时,因社会稳定需要,用劳务派遣方式安置原驾驶员1名到情报所,情报所以项目服务人员方式,支付其7-12月份工资计2.7万元,2016年12月,局党组会议要求停止以项目经费发放其工资,从2017年1月份开始已停止用项目经费发放。2016年,生产力中心为了弥补办公经费不足,使用项目经费支付体检费用,已责成生产力中心向市纪委做出说明,等待进一步处理。
反馈问题二:科技经费方面
29.针对“存在重拨付、轻管理现象,违规使用项目经费现象时有发生,部分项目资金过分分散,对市级企业扶持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在项目日常监管中把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在3月份修订、印发的《淮安市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规程》中,均已将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作为项目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比如,在项目日常管理跟踪表中就有“经费到位、使用、管理情况”;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中,规定“项目经费出现严重短缺或经费使用发生较大变化”必须及时报告;在项目中期检查中,“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管理情况”被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在项目结题验收时,项目单位必须提供经费决算表,重大项目还须同时提供有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如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虚假承诺配套资金、自筹经费不到位的,验收为不合格;等等。二是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体系、科技经费使用改革,积极推行重大科技项目招标制,切实解决资金分散、扶持作用不明显问题。在2017年度市科技扶持专项资金安排方案中,进一步优化了科技计划体系,大幅度压缩了项目数量,预计2017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数将由2016年的181项压缩至100项左右。3、积极推行重大科技项目招标制,于3月7日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市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经广泛征集、专家论证,目前已遴选出拟招标项目7项。
30.针对“部分县区资金拨付不及时,个别单位挪用大额专项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在3月份修订印发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中,进一步明确将“经费到位、使用、管理情况”作为项目日常跟踪管理、中期检查等的重要内容。在8月份启动的2016年度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中,继续将“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管理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二是经常性开展资金拨付情况专项督查。已形成每年至少一次的资金拨付情况专项督查机制,近期将结合中期检查,对2016年度市拨经费到位情况进行督查。
反馈问题三:科技项目立项方面
31.针对“有的项目立项审核把关不严,存在说情打招呼、照顾等现象”。
整改情况: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规程,严格确保按制度办事,杜绝人情项目。已于3月份修订、印发了《淮安市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进一步强化咨询专家作用,最大限度减少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权。
32.针对“引进高校院所设立的研发机构运行状况良莠不齐,研发机构普遍未严格履行进驻协议”。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淮安市引进高校院所设立研发机构建设方案可行性论证评估规程(试行)》,对引进研发机构的建设方案编制、论证评估作出明确规定,通过评估确定是否招引、招引后扶持经费额度等,从2015年来先后组织了上海交大苏北研究院、淮安市新能源材料技术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化工大学苏北研发中心、青岛科技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淮安分中心等14家研发机构的建设方案进行论证评估,2015年对不适合我市产业发展的1家机构行使“否决权”,2016年对1家机构的建设方案提出完善意见;制定出台《淮安市引进高校院所设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淮政办发[2015]131号),系统研究制定研发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绩效评价不合格的机构暂缓拨付建设经费。2017年对全市19家研发机构进行绩效评价,结果为4家优秀,15家合格。二是组织财务专项检查。2017年初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对引进研发机构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某研究院在2013-2014年期间,用财政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数百万元,虽所购理财产品本金、利息全部到期入账,但这种做法违反了财政资金管理规定,2015年底,原局派驻纪检组对研究院院长进行了提醒谈话处理。江苏某研究院淮安分院无审批手续将淮安市财政补助资金240万元借款给江苏某公司用于经营活动,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对引进研发机构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该问题后多次约谈相关人员,责令其进行整改退回相关经费,并专题向纪委汇报此事,目前退款尚未有进展。三是开展各类活动。今年8月4日,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科教产业发展办公室联合召开研发机构工作汇报会,加强各研发机构与驻淮高校院所的交流与合作,通过交流,凝聚共识,整合资源,共同推动研发机构的工作开展。
三、巩固巡察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科技创新事业加快发展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下一步,我们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要求特别是巡察办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通过开展“守规矩、知敬畏、强服务、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坚持不懈抓整改,扭住问题不放松,标本兼治促发展,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全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形成长效,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贯穿到科技创新事业的全过程。
(一)始终把增强“四个意识”作为政治使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组织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促使党员干部不断强化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第一责任。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发挥以上率下的表率作用,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政治责任感和担当精神,进一步狠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让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在市科技局系统落得更深更实。坚持把巡察整改深入推进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更加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好“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坚持不懈反对“四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抓制度落实制度治党要求,在巡察整改的基础上,注重制度完善,深化制度执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党治党,按规矩办事处事。通过抓支部强化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抓好理论学习,严格组织生活,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及时总结好经验和好做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局机关内部治理体系和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始终把推动科技创新事业发展作为最重要目的。局系统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动力,推动科技创新事业取得新突破。以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为目标,坚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世界科技创新前沿,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扎实推动科技体制改革;以科技创新“六大工程”为抓手,狠抓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大幅度提升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市科技局党组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用整改实效激励全体同志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科技创新事业发展当中,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7-83678836;邮寄地址:淮安市大治西路18号市科技局办公室,邮编:223001;电子邮箱:hakjjbgs@126.com。
中共淮安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