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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交通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3-01信息来源:淮安市纪委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10日至9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党委及6个直属基层党组织进行了巡察。10月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及时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部署。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充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市委第二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局党委会,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整改领导小组,明确整改分工和要求,细化整改内容和举措。整改期间,先后召开4次党委会、6次专题会议,就整改任务、组织领导、工作推进、整改措施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局巡察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制定《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研究梳理巡视反馈的3方面10大类问题及4方面建议,细化分解为47项整改措施。市直交通各单位均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清单,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目前,47个整改项目已完成整改42项,3项涉及人事关系、人员编制等问题将于2018年上半年整改到位,借道旅游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相关责任人追责等2项将根据市纪委安排进行处理。

  三是突出从严要求,抓好问题整改。持续加大巡察整改工作的督查指导,局党委书记多次召开市直交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分析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对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提出了具体的处理意见和工作措施,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对于整改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责。组织开展市直交通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综合督查,不断提高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注重建章立制,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局党委已出台、修订完善各类制度16项,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有针对性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巡察治本作用。

  二、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自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对巡察期间指出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市委第二巡察组意见正式反馈后,全面加大整改力度,按照巡察整改方案,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把整改措施抓紧抓实抓到位。

  (一)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部分领导干部‘四个意识’不强,不善于从‘旗帜鲜明讲政治’高度去谋划推进工作;部分基层党组织不能严格执行局党委决议;有的党员干部对巡察认识不到位,漏报相关资料”的问题。一是坚持并完善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至少召开1次局党委(扩大)会、组织1次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年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引导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二是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强化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学习讨论活动的通知》,在全系统开展专题讨论,教育市直交通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四个意识”自觉性、坚定性。三是印发《淮安市交通运输局重要工作交办督查制度》,成立交办督查领导小组,重点督办不落实的事和不落实的人,对消极怠工慢作为、敷衍塞责不作为、欺上瞒下乱作为的干部职工将坚决进行追责。四是坚持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季度办公例会、局务会、重点工作督查会、年度述职考评会议制度,会上局党委成员汇报交流目标完成情况,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促进广大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协调配合、凝聚共识。五是对巡察反馈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根据市纪委、市委巡察办要求进一步进行处理。

  2.针对“一些重大民生交通工程,民情舆论应对引导不够及时有效”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淮安交通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工作预案》,通过“淮安交通”微信公众号、“淮安交通”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交通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将淮水安澜、淮安网等网络论坛、畅交通、无线淮安等手机客户端建成交通新闻宣传和沟通信息的重要阵地。二是策划开展“交通有担当”专题宣传,邀请市主流媒体深入交通重点工程现场,以及交通服务窗口、行政执法一线开展专题报道,引导广大市民关心交通、了解交通、支持交通。

  3.针对“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不能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的高度去推进落实”的问题。一是认真谋划交通发展工作思路,将交通重点工作分解成若干项具体任务,建立交通运输重点工作周通报制度;在季度办公例会、局务会上对相关单位工作力度不大、推进速度不快、工作效果不佳等问题进行严肃批评。二是大力践行“四个交通”发展理念,主动对接省委“1+3”功能区战略,大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运输服务能力、绿色智慧交通、行业治理能力、平安和谐交通、干部队伍作风等建设,积极服务好江淮生态经济区建设,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在交通运输系统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三是深入谋划淮安交通发展,编制淮安市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修编淮安港口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各种运输方式,更好发挥局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4.针对“个别直属单位打击‘三无’船舶、超限船舶不力;有的直属单位对‘黑车’、驾培监管不到位,对群众反映的‘驾培乱象’漠视”的问题。一是加大“三无”船舶打击力度,开展船舶超载运输专项整治,配合水利、公安、渔政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加大对通航水域非法运砂船舶航行安全监督管理和违法行为查处,全力配合采砂船拆解工作。开展“三无”船舶摸底调查,符合条件和技术要求的,给予办理相关证件。二是加大非法运营车辆整治。成立联合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开通“淮涟专线公交”、“淮洪专线公交”,挤压“黑车”生存空间。对群众反映较多的主城区“黑车”集中拉客区域实行“驻点式”严看严守;开展市县区联网联动稽查,进一步提升整治的效果。加大正面宣传引导,邀请市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主城区“黑车”整治情况,争取社会支持。三是强化市场监督,规范驾培管理。全面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主体责任,加强与公安车管部门沟通协调,推进驾考制度改革,引导驾校开展预约培训、计时收费、先培后付新模式。推进交通部门的培训系统与公安部门的考试系统对接,强化信息共享,加大培训学时、培训质量的监管力度。开展“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学校开展文明交通‘五个一’活动”。强化对驾培市场服务质量投诉举报的处理,对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伪造培训学时的培训机构给予处罚。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

  5.针对“党委议事不够规范,党委会事前酝酿、事中讨论不充分,有的议定事项执行不够到位,有的直属单位党委会参会列席人员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修订印发《中共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议事规则》,凡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最后一个表态发言;进一步规范党委(党支部)会议参加人员、列席人员等事项,严肃党委(党支部)委员表决权的要求。二是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的重要事项,分管领导和主办部门(单位)事前要充分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对条件不成熟、意见不明确的事项不上会研究。三是建立与派驻局纪检组工作联系机制,提前将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等内容通报派驻纪检组,着力提高会议的规范化水平和议事决策效率。四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市直单位科级干部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等干部政策文件规定,坚持做到干部工作制度制定和干部的选拔任用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

  6.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备案制度和‘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印发新修订的《“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列为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市纪委派驻局纪检组跟踪督察。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额标准以下项目招投标程序的意见》,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限额标准以下项目招投标进行规范。三是开展“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制度自查自纠,对不合规情况及时整改,调整部分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分工。

  (二)党的建设方面

  7.针对“党建工作缺乏系统性谋划,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力度不够,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少,基层党组织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坚持党的建设与交通运输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推进、同考核,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党组织工作的若干意见》,局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工,定期到分管单位(部门)调查研究、指导党建工作。二是调整局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领导小组季度会议制度,每年召开党建工作会议,研究交通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重点突破和有效解决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三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回头看”,对部分基层党组织未按期换届进行全面整改,配齐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

  8.针对“‘三会一课’内容、方式比较单一,次数不足,有的党员干部对党建工作知之甚少,党委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部分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履责纪实手册记录不规范,部分党支部未正常开展组织生活会、部分党小组未开展活动”的问题。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意见》,严格规范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建立每月10日为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二是鼓励采用讲座、观看电视片、参观爱国主义基地等形式,以及开展“联系点过党日”“船头讲党课”“机关党员进社区”等活动,推进“三会一课”形式多样化、内容丰富化。三是对部分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重新调整设置,坚持党内组织生活考勤制度,认真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证,做好党内活动记录,推动各项组织生活落实到位。四是加强党建知识宣传,组织开展学习党的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基本知识活动,印发了党的建设应知应会知识要点,组织开展党员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通过淮安交通微信公众号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党建业务能力。

  9.针对“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够,讲党课次数不足”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等步骤进行,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民主生活会之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每位成员发言提纲进行把关,对辣味不够及时提醒或退回补充,着力强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广度、深度和辣度。会上明确要求自我批评要直指问题,深挖根源,触及灵魂,把问题讲清楚、讲透彻;相互批评要开诚布公、较真碰硬。三是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经常化上好党课的若干规定》,局党委成员和市直交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带头上党课,将讲党课纳入年度党建目标考核。

  10.针对“党费收缴不及时、不足额”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按规定的基数和比例及时、足额收缴党费。二是党支部根据党员收入情况每半年编发一次党费应缴数额表,并予以公示,对长期低于标准缴纳党费或不缴纳党费的人员按《党章》规定给予处理。三是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每年向党员公开一次,并向局党委写专题报告。

  11.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存在补台账现象”的问题。一是编制《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党小组会会议记录》《党课记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记录》等式样标本,指导市直交通各级党组织扎实抓好党建基础工作,规范党建工作资料收集,完善党建工作台帐,做到党建台账资料真实、齐全。二是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范公文审核流程,加强公文管理;对后补台账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1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存在‘重机关、轻基层’‘重使用、轻管理’,后备干部储备不足,个别直属单位中层正职出现年龄断层、有的岗位出现“断档”,中层干部存在“板结化”现象”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选拔任用条件,以选拔政治过硬、能够驾驭全局,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敢抓善管、实绩突出,各方面起表率作用的干部为重点,综合考虑机关与基层、专业干部与党务干部的均衡,正确处理干部培养、选拔与管理使用之间的关系。二是建立健全年轻后备干部数据库,将每3年按程序在各单位择优推荐一批年轻后备干部。探索后备干部培养机制,定期或不定期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到重点工程、信访、扶贫、纪检等岗位挂职锻炼,让年轻干部在不同岗位、不同环境得到锻炼,拓宽年轻干部实践锻炼和教育培养渠道,确保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的常态部署和有序推进。三是结合交通系统中层干部队伍实际,和即将开始的交通事业单位改革,制定轮岗交流实施方案,将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作为轮岗交流重点,每年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科级干部进行横向和纵向交流轮岗,把干部交流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效结合,提升干部交流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13.针对“混岗混编较为普遍,编外用工不规范,有的直属单位辅助人员多为内部招聘,有的单位与行业协会脱钩不力,有的单位长期从利益相关企业借用工作人员”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和岗位管理规定,规范编外用工行为,结合交通事业单位改革,目前停止招聘辅助人员。今后如有需要,将一律实行公开招聘或人事派遣。二是召开市汽车维修驾培行业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改选,并按照规定程序到市民政部门办理各项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实现行业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的脱钩。三是加强现有借用人员规范管理,逐步做好借用协会人员和相关利益企业人员清退处理工作。探索推进交通部门有关职能向协会转移或向协会购买公共服务。

  14.针对“人事编制管理不规范,存在‘岗位变动、工资不转移’‘在编不在岗、工资福利照发’,个别职工编制和身份存在争议”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展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专项督查。二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精神,严格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强化考勤结果运用,加强制度监督执行,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和有关规定发放相关待遇。三是根据劳动仲裁结果以及相关流程做好有关人员编制处理工作;统筹谋划干部调整方案,适时理顺相关人员人事、工资关系。

  15.针对“意识形态方面对市委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传达不及时、落实不到位,部分党组织意识形态文件存在后补现象”的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印发〈淮安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方案〉的通知》,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系统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申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在思想建设方面的具体措施。二是严格执行公文管理各项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6.针对“对中心组的考核缺乏硬性指标,未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干部考核和纪检监察范围”的问题。一是切实抓好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的落实,坚持围绕思想建党,抓好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教育,每月集中学习至少一次。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适时对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其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年度述学述绩工作考核内容,与领导干部年度学分制考核相结合,促进班子成员政治思想理论水平不断提高。

  17.针对“新闻宣传和新媒体运用能力不足,关注回应民情民意不够主动”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明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输服务能力建设、绿色智慧交通建设、行业治理能力建设、平安和谐交通建设、队伍作风建设等六大宣传重点,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加强新闻宣传的组织策划、提升新媒体的宣传管理水平三个方面的措施,着力提升新闻宣传工作水平。二是在淮水安澜、淮安网等网络论坛,淮安交通微信微博,畅交通、今日头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发布交通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三是进一步落实交通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工作预案,通过梳理搜集社会关注热点,及时研判,主动引导处置;将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

  18.针对“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层层递减,部分基层单位成为责任落实薄弱环节;有的工程建设管理临时机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明、项目建设追责时责任不清;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成立“市交通运输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局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专职负责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督查、调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基层得到落实。二是印发《关于开展交通工程建设临时机构清理排查工作的通知》,对已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机构及时申请取消,对未完成的项目提醒有关单位待项目完成后及时取消临时机构。督促交通重点工程建设临时机构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抓好重点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三是落实《中共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五项举措》,建立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制度,按季度下发“季度工单”。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分管单位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加强对分管单位党的建设指导督促工作。

  19.针对“个别直属单位纪委‘三转’不到位,存在老好人思想;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不够主动,留痕不够”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淮安市交通运输局作风建设“负面积分”扣分细则》,加强“负面积分”运用,推动问责带动肃风正纪、教育干部职工的目的。坚持挺纪于前,正确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注重第一种形态常态化运用,防止小错酿成大祸。二是完善监督机制,结合市纪检派驻体制改革,设立局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办公室,进一步厘清职责权限,明确分工职责,加大督查力度,构建组织人事、作风建设、政务服务、财务管理、工程管理等多方位的监管体制。三是督促市直交通各单位纪检监察落实“三转”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约谈有关责任人员;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增强系统内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补充更新业务知识,更好地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四是实行监督问责事先报备制度,认真分析排查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切实做到统一扎口、统一把关,解决组织处理、问责代替纪律处分现象。

  20.针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存在侥幸、观望心理,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具体办法》,定期学习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增强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自律意识,切实推进作风转变,坚决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通知》,要求市直交通各单位(含交通工程建设成立的临时机构)除工资外项目立即停止发放。三是按照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坚决制止违反规定发放各种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的通知》文件精神,对2014年以来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奖金进行清退。四是拟根据市纪委、市委巡察办要求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问责和党政纪处理。

  21.针对“系统内公务接待不规范,手续不健全;个别直属单位食堂承包不规范,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的问题。一是规范公务接待,制定《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公务用餐管理办法》,对公务接待标准、审批程序、报销手续等环节进行细化。二是加大日常监督问责力度,强化公务接待扎口管理和监督问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三是该单位食堂已改作内部食堂,不对外经营。

  22.针对“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普遍存在超预算、挤占项目经费现象”的问题。一是严格控制行政开支,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强对办公、差旅、交通和招待等费用管理,严格控制会议、出国境考察、装修、公务用车费用,延长办公设备使用年限。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逐步提高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适当降低项目经费预算比例,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三是加强会计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加大培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确保规范管理项目资金使用。

  23.针对“个别直属单位赴外省培训较多较滥,存在变相借道旅游、工作及财经纪律执行不力”的问题。一是严肃干部外出和学习培训纪律,出台《关于严格执行干部外出报告制度》,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对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组织、纪律、经费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二是责成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就此问题作深刻反思,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分别作自我批评,并清退违规报销费用,拟根据市纪委、市委巡察办要求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党政纪处分等不同形式的处理。

  24.针对“工程建设和招投标领域呈现‘封闭化’运行现象,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大部分是系统内部人员”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招标评标委员会专家评审制度,坚持从省厅专家库中抽取,提请省交通运输厅和省政务办吸纳系统外人员进入评标专家库,积极推荐系统外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专家,在评标中增加外地评标专家的比例。二是招投标方面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的监督,重点项目请其参与招投标开评标活动,同时积极接受纪委的监督。

  25.针对“个别工程项目招标程序不完善,有的建设项目管理人员随意变更,个别标段建材质量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对工程规模达到招投标标准的,一律按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额标准以下项目招投标程序的意见》,对标的额限额以下的项目进行发文规范。对2014年以来应招标而未按规定招标的行为进行排查,对个别项目违反招投标程序的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严格人员变更程序,对特殊情况确需进行人员变更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等规定督促有关单位进行变更申报,变更后人员资质不低于合同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人员符合性检查,在季度履约考核中进一步严格人员变更,对违规行为坚决给予处罚,提高参建单位履约意识。三是完善交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开展工程建设质量专项排查,严格源头考察,加强源头控制,执行材料进场审批制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不定期、不间断地进行飞行、突击检查。对排查出来的相关问题,各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不合格材料施工单位已清除出场。

  26.针对“工程款拨付不规范,付多付少、谁先谁后,没有规范性具体操作规定,自由裁量权较大”的问题。一是出台了《淮安市交通工程建设处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淮安市淮河出海航道整治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淮安市盐河航道整治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淮安市京杭运河淮海路大桥改建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结算管理、工程款拨付,严格控制资金的安排与使用。将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明确市级补助资金范围、补助标准、使用程序等,通过建立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二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加强工程款支付规范性、合理性和及时性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资金拨付的公正、公平、公开和规范。

  27.针对“专项经费申报管理不严格,有的项目缺乏初审、评审、复核、监管等基础材料”的问题。一是出台《淮安市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项目申报管理实施意见》。二是对纳入全国低碳试点城市建设的项目,在全国公开招标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对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区域性项目完成情况全面核查,出具第三方审核报告,经省交通运输厅组织预验收合格后,核定节能量、确定补贴额。

  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巡察是政治体检,为市交通运输局党委把脉治病、打气撑腰,巡察给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带来的心灵震撼,已成为全系统抓党建、抓发展的强大思想动力。两个月的全面整改期限内,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基本完成了整改任务。下一阶段,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在后续整改、严明纪律和完善制度上下功夫,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执行《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委(总支)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党组织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推进计划,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建设“交通强国”论述,指导淮安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从党和国家的大局出发想问题、办事情、抓落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加强党委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强化市直交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以《中共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议事规则》《淮安市交通运输局重要工作交办督查制度》为抓手,充分发挥局党委政治核心和保障监督作用。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意见》,在选好支部书记上下功夫,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上下功夫,大力践行“有为交通、科学交通、精致交通、和谐交通”发展理念,把推进淮安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同淮安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目标和未来方向紧密联系在一起,积极为广大群众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坚持不懈反对“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具体办法》,坚持不懈反对“四风”,把持续整改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以开展“十大最美交通人”评选为契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凝聚力,努力打造干部职工爱岗敬业、甘愿付出、品德高尚、清正廉洁的交通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市直交通运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系统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四)全力推进淮安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充分运用巡察整改的成果和效能,贯彻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贯彻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落实淮安市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为重点,结合深化交通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围绕工程建设、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不断完善、补充各项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政治巡察带来的积极效应,强化规矩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凝心聚力,推动“两聚一高、两大目标”顺利实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3669365;电子邮箱:183811342@qq.com。

  中共淮安市交通局委员会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