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10日至9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农委党委进行了巡察。10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农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农委党委高度重视,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市农委党委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力推进巡察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巡察意见反馈后,农委党委于10月23日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党委班子保持政治清醒,强化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旗帜鲜明讲政治,以上率下抓整改,把巡察反馈整改工作贯穿于增强“四个意识”、强化从严治党、加强队伍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全过程。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农委成立以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委其他处级干部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制定印发《淮安市农委党委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淮农办发〔2017〕61号),研究梳理巡察反馈的四大方面、十四个问题及四点整改意见,细化分解为46个具体问题,分别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逐个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负责人,要求一件一件抓好落实。
(三)深查细照,扎实整改。农委党委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党委会和民主生活会,思想认识再提高,整改责任再落实,自觉对照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分工和个人思想实际,认真分析问题,深刻剖解根源,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对标,具体问题、即知即改,面上问题、限期整改,管理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逐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两个多月来,市农委系统对照反馈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边查边改,做到举一反三,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强问题
1、关于贯彻“三农”方针政策不到位,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供给侧改革、农业精准扶贫等工作推进不力,一些考核指标,如农业信息化率、农产品出口指数等在全省排名一直靠后问题。
一是切实贯彻落实“三农”方针政策。农委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和国家各项涉农方针政策,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农”方针政策自觉性、主动性;加大对“三农”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突出2017年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八个方面、31条,编发“口袋书”、明白纸,深入田间地头,营造贯彻落实“三农”方针政策的良好氛围;围绕十九大提出的“生态建设”、“乡村振兴计划”战略,落实“五句话、二十字”要求,初步提出2018年农业促进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农民富裕的10条举措设想,并力争进入市委工作报告、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十九大精神中关于“三农”工作新要求早贯彻、早落实。
二是持续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紧扣国家和省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意见,制订全市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指导办法,从市级层面推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从良种、良方和良田入手,调优、调精生产结构,提高产出效益;围绕市委、市政府“4+1”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意见目标,坚持连年调整调顺农业产业结构,持续做大做强农业主导产业,以洪泽湖、白马湖沿线为核心区域,打造省级优质稻米示范区,到2020年面积达100万亩,引导推动优质稻米产业发展;聚焦“5151”高效园艺主方向、主模式,启动设施园艺质效提升行动,打造一批园艺作物标准园、农业结构调整示范县和农业特色小镇;严格执行畜禽禁养限养规定,加速中小养殖户退出步伐,普及温氏、正大等“农户代养”方式,逐年提升畜禽规模养殖比重;新改扩建标准化渔塘,在稳定虾蟹面积基础上,创新攻关特色水产品种选育和技术推广,总结提炼“稻渔综合种养”模式经验;编制全市休闲创意农业规划,挂图上表作战,推动休闲农业扩点串线成面;将“4+1”产业发展列入农业农村年度考核,推动农林牧渔融合协调发展。
三是稳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稳定粮食产能,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确保“淮安碗里装的多是淮安粮”,夯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础;坚定不移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实施“一控两减三基本”战略,深化巩固“263”专项行动;坚定不移实施“标准化+”战略,制订“4+1”产业相关行业标准,组织开展“淮安大米团体标准试点”;坚定不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七大专项整治,严格控肥、控药、控投入品,掐住生产和市场“两头”抓监管;坚定不移发挥龙头企业优势,重点扶持18家农业龙头企业做大体量规模;坚定不移打响创优“淮字头”农产品品牌,将产业优势有效转为品牌优势,每年在上海、南京组织两次农展,扩大“淮字头”农产品在市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坚定不移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既定目标任务。
四是加快推进农业产业扶贫工作。印发《关于加强市扶贫示范村农业产业富民推进工作的意见》,建立“四挂钩两清单一规划”工作机制,组织17名技术专家分赴挂钩扶贫示范村,实地调研现有产业基础及拟发展项目等;找准推进产业扶贫发展方向,规划建设古淮河沿线、淮涟结合部两个特色产业带,目前部分规划初稿已完成,正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夯实农业产业发展基础,帮助三个重点县区争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突出项目带动在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升科技兴农富农支撑水平,加强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向中高端升级、向特色挖潜、向新模式新业态拓展,三个重点县区将集中力量分别打造2个科技综合示范基地,实施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
五是开展村企对接和技术培训。召开农业龙头企业与经济薄弱村对接会,由三个县区介绍县域资源状况、项目需求和拟合作项目清单,现场安排省、市农业龙头企业与经济薄弱村进行对接,对带动经济薄弱村集体增收和低收入农户就业的龙头企业优先给予项目支持;督促三个重点县区邀请省农委、省农科院、南农大专家教授现场指导产业发展,手把手教授实用技术;分类型、分层次加大对低收入农户的培育力度,结合当地生产实际,重点开展先进种养技术培训。组织部分经济薄弱村支部书记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产业脱贫成功经验,取长补短,推动经济薄弱村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富民步伐。
六是着力改变有关工作后进局面。针对农业信息化、农产品出口、种植业(渔业)“三品”比重、林木覆盖率、高效设施农(渔)业等重点考核指标相关工作,重点研究分析,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市政府。建立相关推进机制,细化达标、进度、冲刺和突破“四大”指标,通过挨个实现,促进总体进位。今年已将相关指标列入全市农业农村考核,当前正在打分评估。争取2018年在保住考核指标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薄弱指标的考核分值占比,激发重点重抓的动力与主动性。力争省有关考核指标“争进位、赶周边”,尽快改变后进局面。
2、关于党委政治领导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委议事规则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长期存在党委会与办公会、工作例会混开等现象,且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少、布置事务性工作多,党委会议事有时调研沟通不够,分管领导对分管事项发言较多,其他领导附议较多,有时没有议深议透就表决通过问题。
一是明确党委议事规则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严格执行《市农委党委会议事规则》,突出党委会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政治责任;制订《市农委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挥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排、具体落实的功能,聚焦重点工作,完善决策机制,规范会议制度。
二是严格规范会议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上会内容会前充分酝酿,逐项把关,着力提高会议的规范化水平和议事决策效率;党委会按照“确定议题、准备预案、提前通知、充分酝酿、民主讨论、会议表决、形成决议、决策实施”八个步骤进行;并主动接受市纪委驻农委纪检组、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群众监督。
三是加强调研论证和讨论决定。相关处室、单位及分管领导,在会前进行调查研究和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使决策有扎实的群众基础,在充分考虑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修正完善预案。强化会议讨论决定,班子成员积极发表意见,议深议透议题,确保党委会议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通过整改,党委议事规则得到认真执行。
四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半年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年终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检查。
3、关于党委领导班子活力不足,干事创业的氛围有待提升,党委班子战斗力凝聚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
一是不断激发党委领导班子活力。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展望 “两个一百年”美好前景,实现淮安“两聚一高”、推进“两大目标”,坚定谱写中国梦淮安篇章的自信心,增强发展淮安现代农业的原动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不断激发农委党委领导班子的整体活力。
二是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加强领导班子成员思想教育,坚持中心组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宗旨意识、岗位意识和敬业精神,在其位必须谋其政,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不断提升班子成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和为农服务的积极性,在农委系统开展比学赶帮超和技术大比武等各项活动,大力营造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三是努力增强党委班子战斗力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委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敢于喊出“向我看齐”口号,以上率下,冲锋在前,班长带着班子干,干部做给群众看;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做好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的调研沟通,建设一个既科学决策、又雷厉风行,既明确分工、又密切协作,有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班子。
(二)在重大事项上把关不严问题
4、关于党委对抓农业工作指导把关作用不显著,工作视野不够开阔,缺少总体规划,对于工作短板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一是发挥党委对农业工作指导作用。强化党委自身建设,通过加强中心组学习,把握十九大关于“乡村振兴计划”的战略要义,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三农”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委对农业工作的指导作用。
二是扩宽发展现代农业工作视野。准确把握市农委职能定位,进一步提高观大势、掌全局、议大事、抓大事的能力,加强对系统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和谋划,完善“4+1”产业发展规划;切实重视有关工作短板问题,正视不足,力补短板,确保不拖全市建成小康社会后退。
5、关于党委对重大事项监督管理不到位,如渔业园区在前期建设中存在多处违规操作,党委对此没有履行好监管责任,导致后期出现各种矛盾问题,出现拖欠工程款工人上门讨薪和工程无法验收等问题。
一是党委加强对重大事项监督管理。针对渔业园区前期建设中的存在问题,由农委党委分管负责人牵头处理,责成市水产站成立工程建设小组。建设小组不定期组织学习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建筑专业知识,不断提升工程建设方面的专业素养,对能够纠正的问题进行纠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杜绝任何理由的工程建设方面的违规操作现象再次出现。
二是督促园区妥处有关矛盾问题。党委分管负责人督促加大原园区拆迁补偿款追讨力度,加快在手财政建设项目的验收进度,多方筹备工程款,2018年1月底前,完成已验收项目工程款按合同进度支付工作;协调国家农业园区及淮阴区码头镇人民政府履行合同,尽快完成渔业园区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办理;进一步完善已建工程的工程档案收集、归档工作;限期解决遗留问题,2018年年底前完成园区竣工验收工作。
6、关于农业园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不到位,示范推广带动作用不明显,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社会经济效益,对此党委没有较好的对策解决办法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园区长效管理机制。包括创新运营管理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完善责任落实、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并依据园区发展方向和目标定位,引进优质社会资本,创新机制,共建园区。
二是强化示范推广带动作用。每年建立示范点3个,对接新型经营主体5个;加强技术培训、现场观摩活动,每年组织培训、接待观摩1000人次以上。
三是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及时了解最新的科技动态,汲纳最新的科技成果,并选择性地进行转化应用,每年引进、示范、展示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20个以上。
四是创新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并鼓励农技人员承包经营。
7、关于对全市林业资源保护和管理不到位,近年来杨树被大量砍伐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栽植补种,林业资源总量滑坡,其中金湖县、淮安区等3个县区林木覆盖率已低于全面小康建设规定指标问题。
一是严把林木采伐审批关。申报采伐审批材料须符合《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林木采伐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林政[2005]1号)规定,并提供采伐迹地更新造林承诺书;同时在年底前下发《淮安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林木采伐(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采伐更新审批范围、审批权限、限额管理、报批材料、监督管理等规定。
二是加强伐后迹地更新检查。责成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采伐更新工作的监督管理,对采伐更新面积和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核发更新验收合格证;农委每年将组织1-2次伐后迹地更新情况抽查。对上一年度伐后未能更新造林或者更新造林验收不合格的,次年责成县级林业部门不再发放采伐许可证。属于市农委审核报省审批的采伐材料,不再审核上报。
三是倡导循序渐进逐年采伐杨树。按照“先城镇后农村”、“先居民集中区后人口稀少区”、“先低产低效林后长势正常林”、“先成熟过熟林后中龄林”的原则,逐年落实更新任务,不搞一哄而上,大面积砍伐杨树;同时全面挖掘造林潜力。主要在道路两侧、集镇周边、水系旁边等区域增加造林总量。
四是抓好示范带动和科技服务。培育珍贵用材树种培育示范片、示范村和示范单位;增强科技支撑服务,开展林木良种选育、栽培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控等研究;严格林业执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现象,与市检察院联合在盱眙开展林业生态司法保护推进工作。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和目标考核。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资源,加强宣传引导;统筹使用好国家、省有关造林绿化资金,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将杨树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纳入市农委对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通过考核推动,力争林木覆盖率稳定在24%以上,2020年达到省2013版全面小康指标体系规定指标。
(三)党委班子担当意识不强问题
8、关于对农业系统在项目申报、资金管理从严从紧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对措施不够、办法不多,存在“不敢为、不想为”现象。在农业项目资金争取上,因为近两年市检察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农业项目的监管追责,在有效震慑农口部门职务犯罪的同时也造成项目资金从“唐僧肉”变成“烫手山芋”,很多项目下不去、无人申报,导致向上争取项目力度减弱,如省级产业化项目资金,2014年争取金额为3242万元2015年为1800万元2016年下降至1563万元,在不断下降的情况下每年资金仍有结余,其中2016年结余高达500多万元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淮安市农业委员会农业项目管理办法》,从制度上防范化解项目管理风险,从根本上保护农业干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公开公示制度,让想申报项目的主体能够知晓项目申报事项,调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项目。
三是建立农业项目库,提前了解企业项目情况,主动培育一批未来项目申报主体。
四是加强对职工进行担当意识教育,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制定“两为”整治具体措施,对不敢为、不愿为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进行问责。
9、关于工作担当不够,对于上级有明确规定要求的仍然在党委会研究讨论决定,担当精神不强,对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工作有推诿扯皮现象问题。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增强干部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解决推诿扯皮、不敢担当问题。
二是加大考核力度,将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履行岗位职责、发挥职能作用,以及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让不为者受到惩戒,时刻都不敢懈怠、不敢失职。
三是领导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勇于担当,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转变工作作风。
10、关于解决遗留问题力度不够,部分农委合并时期的历史遗留问题悬而未决问题。
一是对2名参公性质人员一直承担行政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职责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协调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已解决1名同志任职问题,另1名同志问题,正在积极协调解决中。
二是对确因政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涉及个人利益问题,做好解释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比较明显,认为农委是业务部门,重点是抓好业务工作,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安排少,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次数较少,多满足于完成上级布置的规定动作问题。
一是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党建工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做到党建工作和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两手抓、两手硬”,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是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通过按期进行基层党组织换届,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和战斗力。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的制度建设,对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制度,进行补充和修改完善,确保制度设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落实党委书记抓党建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意识,将《党委书记抓部门基层党建考核细则》要求落实到位;党委书记带头抓党建,亲自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切实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推进基层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党建重点工作。
五是探索党建工作新方法。强化主动创新意识,把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与农委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与淮安农业现代化工作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新方法新路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党建工作研讨分析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党建工作,了解掌握责任制与考核管理运行情况,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工作措施,以保证责任制与考核的有效运行。
12、关于对下级党组织指导管理督促不到位,虽然出台了考评办法,但检查督促不够,指出问题较少,责任传导层层递减,部分党组织在班子配备、作用发挥上有欠缺,如市农技推广中心党组织建设薄弱,党支部书记由单位中层副职担任,领导班子成员只有一名副职任支委,市农委党委作为上级党委没有履行好监督把关职责问题。
一是切实强化党建责任落实。坚持“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坚持书记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落到每个党支部;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抓好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二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健全 “三会一课”制度,明确规定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召开频次、会议内容、参加人员、组织形式,明确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切实落实“三会一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落实不到位、记录不认真的提出整改要求,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的,给予批评教育。
三是成立市农技推广中心党总支。有关手续正在履行当中;农委党委发挥把关作用,拟安排农技推广中心负责人担任党总支负责人,配齐配强农技推广中心党总支领导班子,增强农技推广中心党总支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3、关于抓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不严不实,中心组学习主题宽泛,聚焦理论学习不够,学习记录简单潦草,为应付检查突击补记问题。
一是把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二是学深悟透《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读本。
三是认真记录好每一次中心组学习情况,对记录情况进行检查,保证记录字迹端正,内容详实准确。同时对记录不规范、简单潦草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五)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正常问题
14、关于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不够深刻,领导班子开展相互批评较少,搞形式、走过场,沦为个人自我批评会问题。
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增强领导班子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认识,通过民主生活会解决好班子以及个人存在问题的自觉性和能力。
二是以增强党性修养为重点,围绕学习、思想、作风、自律等方面的问题汇报思想状况,杜绝将民主生活会开成一团和气的“变味儿会”。
三是制订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征求意见、查找问题、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步骤,确保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目标。四是坚持把民主生活会的成果和整改措施同步,通过适当的方式同干部群众“见面”,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使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从根本上得到保证。
15、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支委会召开次数少,只有在发展党员时才召开,支部会和党小组会混开,会议记录混乱,有突击补录现象,如农委机关一支部三类会议记录在同一个本子上,一支部一小组2016年11月20日会议记录只有三行字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党组织书记为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第一责任人,把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列入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中,确保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各项制度。健全“三会一课”考勤、记录等制度,确保时间、人员、内容三到位,督促指导组织生活正常有效开展。明确规定各基层党组织支部委员会议每月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1次、党课每季度至少1次。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带头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确保“三会一课”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严格考核督查。党委每季度采取查看会议记录、党课内容等基础资料、随机访谈等方法,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批评提醒,促使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16、关于党支部活动偏少,活动形式单一,创新亮点偏少,部分活动主题与党建工作不相关,干部职工普遍反映就是开个会、读个文件,活动流于形式,有的会议参会人员缺席人数较多,如农委机关三支部2016年9月29日支部会议应到18人,实到7人问题。
一是变单一为多样。设立QQ、微信等网上交流平台,共享学习资源,以网络为载体开展特色活动,增强活动的灵活度和互动性,改变传统的枯燥乏味活动状况,使组织生活更丰富多彩,不再流于形式。
二是变灌输为互动。在组织生活前将活动主题和议题告知每个党员,使之作好充分准备。活动中安排党员轮流发言、互动交流,让党员们感到每个人都是组织生活的主角,在互动中共鸣共进。
三是变封闭为开放。打破党组织界限,打破局限本支部的学习,各个党支部可联合组织学习,也可邀请结对社区、村党支部一起组织学习。
四是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请进来”即邀请相关专家或优秀人士进行党员专题辅导,交流工作经验。“走出去”即到其他兄弟单位学习考察交流,加强与其他单位的沟通和交流,学习成功经验和有效举措,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7、关于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活动少,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指导督促不够,与普通党员谈心谈话较少,干部职工普遍反映经常找不到分管领导报告工作问题。
一是发挥指导示范作用。指导各党组织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制订组织生活计划,并预先做好通知,以便党委班子成员提前安排工作,按照要求参加基层组织活动;党委班子成员自觉带好头、当好表率,对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定期讲评,充分发挥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党员义务示范作用。
二是加强督导考核。坚持把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作为考核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主动提请市纪委驻市农委纪检组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监督和指导,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对落实不力的党委班子成员及时提醒,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结合党委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将党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位党委班子成员,构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的工作格局,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互促双赢;党委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指导督促,按要求将履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并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年度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提出下年度履行党建工作目标任务。
四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严格谈心谈话方式和频率,做到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离退休时必谈,切实关心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增强谈心谈话活动实效性。
五是落实领导外出告知办法。委领导外出参加会议或活动等,要将行程安排及时告知委办公室,并以适当方式告知分管处室和单位,方便干部职工联系工作。
(六)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问题
18、关于部分党支部未按期换届选举,没有按要求配备支委,如农委机关2个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市农技推广中心2个离退休人员党支部都是2011年建立,至今时隔近6年未换届,其中市农技推广中心党支部还管理两个退休党支部,不符合组织规定问题。
一是对未按期换届选举的离退休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按照要求选优配齐支委。机关离退休党支部已经进行了改选,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委会。
二是成立市农技推广中心党总支,由党总支管理退休党支部;将农技推广中心两个退休党支部合并成一个党支部,选优配齐新的支委会班子,理顺组织关系,指导该支部正常开展组织活动。
19、关于部分党支部长期不开展活动,离退休党员和下岗失业党员管理不到位,如市多种经营试验站党支部现有6名党员,开展活动不正常问题。
一是指导长期不开展活动的党支部正常开展活动,增强支部凝聚力;针对离退休党员和下岗失业党员特点,分类指导,确保管理到位。
二是针对试验站党员多是离退休老党员和改制后自谋职业的党员现状,任命市农委组织人事处一名年富力强的同志担任试验站支部负责人,按期收缴党费,组织开展活动。
三是加大对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力度。针对党员年龄结构、能力特长等方面的差异,实行分类管理。对愿意转到社区活动的离退休党员和下岗失业党员转到所在社区进行管理,确保所有党员纳入党组织管理。
四是发挥典型激励作用。加大对离退休党员和下岗失业党员的评选表彰力度,在充分给予精神奖励的基础上,适当给予物质奖励,努力营造一种党员群众倍受关注、先进典型光荣的浓厚氛围。
五是加大党内关怀力度。对因老、因残、因病、因灾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离退休党员和下岗失业党员,给予生活上的关怀与扶助;对下岗失业导致困难的党员,提供就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联系务工点等措施给予帮助,让党员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增进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
20、关于部分党员在党意识不强,参加组织生活少,甚至不清楚自己所在的党小组,不清楚支部书记是谁问题。
一是加强党员在党意识教育。利用“三会一课”、党员培训班等学习时机,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关于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使党员不断增强在党意识,积极主动地参加组织生活。
二是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将组织生活与提高党员综合素质、与推动实际工作相结合,加强行政管理、生产业务、农业技术等方面的综合教育,突出针对性、多样性和实效性。
三是丰富组织活动载体。以支部书记讲党课、分党小组讨论的形式,抓好“三会一课”的载体设计,转变传统组织生活模式中的灌输、说教方式,变单一式为多元化,从“角色”上唤起党员的参与意识,努力营造一种民主和谐的氛围,提升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四是注重典型示范和考核推动。开展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干部、优秀党组织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先进个人评选等活动,培植典型,辐射带动;针对农委系统下属单位较多、工作地点较分散等特点,经常性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检查考核,推动各项活动任务落到实处。
21、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普遍存在半年或一年一次性缴纳党费现象,退休人员也没有按照工资标准按比例上缴党费,而是简单规定每人每月缴纳10元问题。
一是加强对党费收缴工作的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支部书记具体落实,组织人事处专人牵头实施,确保及时、足额地交纳党费。
二是严格党费收缴标准。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工资基数和比例计算和收缴党费,每个党员的党费交纳数额,按照个人核对、领导审查、结果公示程序进行。
三是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每月缴纳党费,党员人手一本,各党支部按月填写党员交纳党费记录和党费收缴登记册,严禁预交党费。
(七)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
22、关于部分被提拔人选群众认可度不高,民主测评推荐率不高,干部考察不够深入细致,2014年以来考察材料没有考察组成员签字问题。
一是对2014年以来提拔重用科级干部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对人选资格条件、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选人用人工作程序等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提拔任用时民主推荐得票相对较少的同志开展一次谈心活动,帮助其查找群众基础较弱的原因,切实纠正其自身存在的不足;今后,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综合考虑群众公认度,分析研判民主推荐得票情况,充分发挥党委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把关作用。
二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管,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完善干部考察内容,要将考察对象在单位的情况与家庭社区的表现相结合、自我总结与群众口碑相结合、民主推荐与一贯表现及其他考核测评情况相结合;认真细致地查阅年度考核、在职学习、个人档案、工作实绩等;改进干部考察方法,必要时进行延伸考察,走访信访纪检等部门了解情况;增加透明度,扩大干部职工对考察人选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将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真实情况进行深透了解,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
三是立即对2014年以来干部考察材料没有考察组成员签字问题进行整改,已经全部完善考察组成员签字手续。
23、关于“三超两乱”治理不到位问题,截至2017年7月,系统有5家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还没有整改到位。
开展了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和整改消化情况对表核查,委属事业单位2014年以前超职数配备的9名科级干部,经委党委会研究后,免除超职数配备的科级干部,转任专业技术岗和管理岗职员等,已经整改到位。
24、关于存在干部混编混岗和返聘使用情况,2名参公性质人员一直承担行政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职责,下属单位和行政机关存在人员借用混用现象,计财处等处室存在返聘已退休人员问题。
一是关于2名参公正科职干部因人员性质承担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职责而一直无法在委机关处室任职问题。目前已经通过跨部门交流1名干部到参公单位任职,另1名人员将在时机合适时尽快进行岗位调整,逐步解决机构改革遗留问题。
二是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混编混岗问题。目前正在理顺人员编制关系,厘清人员性质与工作岗位职责,逐步解决在编不在岗、行政事业人员混编混岗问题。规范借用人员管理,对混编混岗人员情况进行了摸底,原来机关和事业单位混用人员原则上各回原单位,各就各位。今后单位处室之间不得自行相互借用人员,确因重要工作需要借用人员,必须经过借入、借出单位集体研究,报农委批准,在规定的期限内临时借用。
三是关于计财处等处室存在退休人员返聘问题,将通过遴选和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合理调整人员岗位,创新后勤管理服务方式等,稳妥解决目前财务等专业人员不足问题。
25、关于干部日常管理不到位,分管领导对组织人事工作情况不明,机关中层干部年龄结构老化,轮岗交流不够,年轻干部成长进步较慢,下属单位和企业进人机制不够健全,存在说情打招呼现象,用人机制不够灵活,人才流动不畅,导致部分高层次人才流失问题。
一是加大委机关中层正职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处室主要负责人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或者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等关键岗位任职满5年的,必须交流或轮岗;在其他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要有计划地交流和轮岗,逐步建立中层正职干部轮岗交流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是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力度。在科级职务出现空缺时,要注重配备35岁左右的正科职干部和30岁左右副科级职务干部,缓解委机关中层干部队伍整体年龄老化的状况;保持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合理的梯次年龄结构。
三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各项政策,帮助解决高层次人才工作、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在职称评审、项目资金安排、岗位聘用、住房保障等方面,向高层次人才倾斜,保证高层次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四是严格按要求选人用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出现空缺时,通过市组织人事主管部门进行统一公开招考或公开遴选,特殊人才需要选调的,需经委党委会集体研究后并报市编制、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进行公开选调。
26、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严,抽查的部分档案中干部任免审批表、年度考核表等存在材料缺失问题。
一是对70名已经完成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的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和委属单位负责人的档案,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淮安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行一次“回头看”,对照标准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对委属事业单位其他人员约150份干部档案,目前已经开展审核工作。
二是对市农委成立以来选拔任用的科级干部,按照任职文件逐人进行了核对,并对15名委属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如实进行了完善。对市农委成立以前的科级干部职务任免审批表缺失问题情况,实事求是进行了说明。
三是完善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长效机制,严格干部档案日常管理,落实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责任制。
(八)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27、关于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体系不健全,农业项目申报、实施、评审、验收等重点环节风险源点一定程度存在,未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系统内发生了多例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一是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研讨、举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辅导报告会等形式,引导市农委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相关文件中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使其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
二是完善机制,有序推进。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委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委书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三是传导压力,督导追责。严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督导考核,党委会每半年对委属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1次检查,年底组织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考核落后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督促整改。
四是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从机制上杜绝项目申报、实施、评审、验收等管理环节上存在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五是修改完善《淮安市农业委员会农业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农业项目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争取好、使用好、监督好、管理好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明确责任主体,规范管理流程,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委领导集体决策、财务部门组织协调、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归口监管工作体制,真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项目管理责任制,做到全程监督,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公开公示制度,建立专家库。
28、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未落实到位,责任意识不强,对分管部门和人员管理不够,对违规现象提醒纠正不及时问题。
一是建立“一岗双责”常态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党委书记每季度主持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每半年至少审阅班子成员履责纪实手册1次并签字背书;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听取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班子成员每半年对分管处室(单位)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二是经常性开展谈话提醒活动。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开展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分管单位、处室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党委书记定期、不定期对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进行廉政提醒;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针对重点岗位、环节、节点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三是严格落实签字背书、签订责任书等制度。
29、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不到位,对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传递层层递减,监督工作没有传导到“神经末梢”,个别下属单位存在规定执行不到位、重大事项报告不及时、大额资金使用不经审批等违纪违规问题,如2015年11月市委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发现,市蔬菜所违规发放技术服务费4万元。
一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追究,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二是加大对下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力度,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甚至出现违纪现象的单位(部门),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于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是督促委属单位严格执行《市农委会廉政监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安排专人及时上报重大事项月报表,重大事项上报市农委党委会决策,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重大事项报告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五项重点权力暂行规定,大额资金使用时按委财务管理制度执行,3万元以上支出,由单位提出申请、业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执行。
五是督促蔬菜所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日常工作规范化制度》、《请销假制度》、《项目管理办法》等,加强财务管理,抓好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遵循《会计法》等财经制度,建立完整财务核算体系,杜绝出现超标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手续不规范等问题。
六是纠正违规发放技术服务费4万元问题,相关人员已在2016年1月20日前退回所领技术服务费,原所长被免去职务,并对其他有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
(九)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充分问题
30、关于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够,没有做到抓早抓小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细则》和市农委党委《关于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相关规定》,抓早抓小,把问题解决在始发阶段、萌芽状态。
二是强化廉政警示教育。继续开展“三警一线”等专题教育,用身边反面教材教育身边人,使干部职工时刻保持警醒;紧抓元旦春节等关键节点,通过群发廉政短信、纪委节日提醒等信息,在农委系统营造崇廉尚廉的浓厚氛围。
三是及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重要节点前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处室单位负责人必谈;根据相关问题线索反映及时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教育,要求其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起到警示作用。
31、关于监督检查方法不多、力度不大,基本还是以查阅台账和个别访谈为主,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水平有待提高问题。
一是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及时明确组织人事处、办公室、计财处等处室监督职责,构建党建、人事、财务管理等多方位监管体制,力求监管全方位、无死角。
二是转变工作理念思路。改进方式方法,把“四种形态”要求贯穿到监督工作各个环节,把各项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学习教育培训、业务讲坛、岗位锻炼等形式,提升干部能力素质。
四是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提醒和监督,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渠道作用,通过信访举报热线、微信公众平台、网络舆情监测等方法,多渠道掌握问题线索。
五是加强对重点部门、岗位、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紧盯重点人、重点事,认真分析排查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防控和化解廉政风险。
32、关于对部分违纪违规问题轻拿轻放,不敢动真碰硬,以约谈、诫勉谈话等形式代替责任追究,有怕得罪人心理,查处的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对案件的认识、剖析、警示教育不深入,对违纪违规行为的震慑力不够,机关党员干部反映对单位被处理案件情况了解不多问题。
一是严格监督执纪,形成“不敢腐”威慑力。对2014年以来违规违纪问题处理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进行重新核查,对案件办理中存在宽松软情况进行整改纠正。
二是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对信访核查、纪律审查、巡察、日常督查等工作中发现违规违纪的,严格实施问责,并适时公开通报曝光,倒逼责任落实。
(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仍然存在“四风”问题
33、关于接待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接待费用仍然偏高,接待申报审批手续不齐,存在接待超标,有从会议费中列支招待费现象,市农业开发局招待费用偏低、会务费明显偏高问题。
一是修订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根据规定范围、规定标准安排接待,所有省内公务接待,不提供香烟和酒水。严格控制陪陪餐人数,来客人数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来客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是严格接待费用报销手续。对手续不完备、费用超标准、票据不合规等情况,不予报销。对招商引资(智)接待客人,原则上安排工作餐,经委主要负责人同意方可安排宴请。
三是督促市农业资源开发局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的实施办法》、《淮安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完善农开局接待、会务等工作制度。杜绝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杜绝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开支,杜绝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杜绝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在会议费中列支接待费。
34、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公务接待禁止饮酒执行不严,如市农业资源开发局牵头对淮安区2015年度土地治理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时,检查组违规接受被检查单位宴请;农委机关房屋租金没有实行收支两条线,以房租费抵招待费,2016年6月相关责任人分别被问责处理;享乐主义仍然存在,车改后以没有派出车辆为理由,下基层开展工作次数减少问题。
一是严肃问责,吸取教训。农委党委对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农开局分管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问责,并通报全委系统;农开局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在下基层检查工作、验收项目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关于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等各项纪律规定,规范工作行为,管好干部队伍,坚决杜绝“四风”问题。
二是举一反三,警钟长鸣。2009年至2014年,农委(含农业局)因存在用餐费、会议费等冲抵国有房屋租金、违反财经纪律,2016年6月,两名分管领导、两名具体责任人分别被问责处理;农委进一步举一反三,在委系统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纪,警钟长鸣,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
三是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享乐观,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经常深入基层,主动服务群众;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提倡通过公共交通出行方式,无论有车无车,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在全系统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35、关于工作作风不实,在农业项目申报上,考虑大户、典型的多一点,对农村和普通农户倾斜不够,关注度不高,对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推动解决不够及时到位,如杨树飞絮扰民、电捕鱼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
一是坚持农业项目向农村和普通农户倾斜。严格区分不同类型的农业项目,按照要求分配和使用项目资金。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普惠型),将会同财政部门,核实申报信息,确保发放到位,让普通农户应享尽享;对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竞争型),只要符合国家和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公示制度,实行专家评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能够并且想申报项目的普通农户享受同等权利;对农业专项资金(任务型),要督促用好项目资金,宣传扩大项目试验示范效应。
二是逐步解决杨树飞絮扰民问题。规范推进杨树更新改造工作,优先更新改造低产低效以及成熟杨树林、通道两侧杨树林和城市及居民区周边雌性杨树林;推进杨树品种优化,引进推广不会产生飞絮的杨树新品种——雄性无性系,加强与林业科研院所合作,从南京林业大学引进不飞絮的杨树新品种雄性无性系,并进一步建立扩繁基地;新造林时实行多树种配置,近期拟出台2018年林业工作意见,继续要求在新造林时实行多树种配置,减少杨树比例,大力发展珍贵乡土、景观绿化、木本油料和经济林果等树种,进一步优化城乡绿化树种结构,实现森林资源稳定增长、资源质量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逐步解决杨树飞絮扰民问题。
三是严厉打击电力捕鱼。做好重点时段电鱼整治工作,2017年11月开始至2018年5月组织开展全市冬春季电力捕鱼集中整治,常态坚持严查快处,每年3月至5月底,开展禁渔期同步执法行动,11月至下年2月开展冬春季打击电鱼专项整治行动,以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促进全市渔政管理工作长效化;加强渔政、公安等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加大执法频次,提升执法效果,推动联合执法常态化;强化渔业法律法规宣传,做好“两法衔接”工作,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依法从重、从严打击电鱼行为;严格落实渔政执法“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市渔政机构对全市打击电鱼工作面上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将打击电鱼工作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加强渔政队伍建设,利用当前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改革契机,协助解决三个县(区)渔政机构自收自支性质和各级渔政机构经费保障问题。
(十一)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36、关于财务报销手续不全,招待费一票三单执行不到位,工资发放手续不全问题,如市农业资源开发局2014年—2016年工资发放无制单人、审核人和领导人审批。
一是完善财务报销手续,严格执行招待费“一票三单”制,控制费用支出,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明确接待原则,接待工作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统一安排;
明确接待范围、接待程序和接待标准。
二是按规范补齐农开局2014-2016年工资发放表上制单人、审核人和领导人审批手续;将工资发放审批流程作为农开局机关管理制度,工资发放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填写制单人、审核人后交由领导审批后再行发放。
37、关于财务制度不健全,物资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如水产站采购鱼苗等养鱼物资时,采购限价远远高于采购预算价,最终以预算价成交。农用物资的采购、使用、发放没有明细核算,如市农技推广中心个别农用物资没有按需领用,而是整进整出,明细核算形同虚设。
一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市水产站物资采购制度,制定物资使用及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物资采购招标规定,阳光采购鱼苗等大宗物资;加强廉政教育,加大物资验收、入出库等关键点监督,杜绝任何有违职业道德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发生。
二是市农技推广中心建立农用物资采购、使用、发放明细核算制度。按照财务制度核算规定,建立农用物资采购、领用、库存明细辅助台账;并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到人。按计划购买农用物资先验收入库登帐后再报账,使用、发放时经办人填制出库单,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才能出库,并登记账簿。定期对物质进行盘点,按月报送购、用、存报表,以保证账、物相符。严格管理制度,规范正常核算工作;同时对两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38、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有些资金处理不符合相关规定问题,如市农业资源开发局超标准报销探亲费用,新进人员工资发放没有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补发工资超范围,市农技推广中心违反规定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交通罚款。
一是严格财务审核把关。按照《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81财事字第113号》),责成农开局一职工退回超过规定报销的探亲费用,目前该职工已把超标准报销的探亲费用3060元退回单位。
二是严格执行工资发放规定。原清浦区杨庙电力排灌站一职工,2014年4月被借调到市农业综合开发规划设计与评审中心工作,9月其人事关系才转入评审中心;因清浦区农开局出具其工资发放至2014年8月31日证明单据,故市农开局补发其9月份工资。今后新进人员将严格执行工资发放规定,对需要补发工资的员工要求出具工资转移证明,对照标准发放,并提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三是责成农技推广中心查算并退交交通违章罚款。经查2014年共有3笔交通违章罚款1750元、2015年共有3笔交通违章罚款1400元,共计3150元。目前,交通违章罚款已退交到推广中心财务科,并对有关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十二)项目建设监管存在漏洞问题
39、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规范,没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部分项目未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交易,而是在本单位自行交易,个别项目存在规避招标现象,对按要求应该招标的项目进行肢解,转为零星项目采用非招标手续进行发包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淮安市农业委员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纪实留痕、违规责任、追究要求等,从制度上保障所有应当进入公共交易中心的必须进入中心集中交易,绝不容许在本单位自行交易,绝不允许规避招标、肢解项目等现象发生;违者必须受到问责追究。
二是编制年度预算时将政府采购纳入预算,对于临时任务符合政府采购事项的,须按照资金权限批准。
三是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货物和服务项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外且单项或同批次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上的货物和3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实施由政府集中采购。
40、关于项目审批管理不规范,如观光渔业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而农委批复时间为2015年2月6日,部分工程款支付没有按合同规定执行,随意变换付款方式问题。
一是开展“回头看”,针对渔业园区所有工程项目合同付款方式和进度约定,梳理尚存在的问题;并立即开展针对性整改,确保严格执行合同规定。
二是对因修理不及时而延迟付款的工程,在履行合同付款进度的前提下,厘清修理责任,严格依法办事。
三是对观光渔业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日期错误,责成相关责任人在支部大会上说明原因,并做严肃的自我检讨。
41、关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在项目实施上“自我指派”,采用“切蛋糕”的方式,将项目根据类别分别指派给机关三个处室实施,而不是按照处室职能分工分别履行综合规划、实施管理、监督检查责任,工作职责混乱,项目实施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
根据省编办《关于对省农业委员会所属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职能和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批复》(苏编〔2017〕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内设机构处室职能进一步调整。调整后四个处室职责明确:一是办公室(挂“农业开发规划指导处”牌子),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等;牵头拟订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相关政策、规章制度;牵头拟订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等。二是农业开发国家项目处,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实施和管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组织全市国家农业开发项目项目库建设和管理等。三是区域资源开发处(挂“市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处”牌子),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市丘陵山区开发项目和黄河故道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等区域资源开发项目;组织区域资源开发项目库建设和管理等。四是农业开发绩效评价处,组织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各类项目的监督、验收、绩效评价工作;监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相关招投标及监理工作等。待市编办审核批复后一个月内改革到位并严格执行,将有效防范廉政风险,杜绝腐败行为发生。
(十三)对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42、关于党委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要点,党委会专题研究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较少,只是按照上级要求完成规定动作问题。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农委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要点,党委会定期分析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二是开展党委委员和支部定期与党员谈心交流制度,了解职工在思想上、政治上的困惑及对党委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建议,通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学习会等,澄清思想认识,提高政治觉悟,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成效。
43、关于党委中心组未专题学习贯彻相关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文件要求,没有把意识形态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2016年度述职述廉除领导班子和一把手报告以外,其他班子成员均未将意识形态纳入述职述廉报告问题。
一是每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及时学习上级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文件,做到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党委在召开民主生活会中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主要内容,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对意识形态工作逐一对照检查,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委班子和全体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中撰写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44、关于没有组织单位党员干部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文件只是机械地流转传阅,不少党员干部不了解相关要求,对意识形态工作知之甚少问题。
一是党委组织单位党员干部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各支部、党总支不少于2次,在每年“七·一”委主要领导给全体党员上党课、党委班子成员给分管部门全体党员上党课的内容中重点突出意识形态内容。
二是通过农业信息网、农委工作QQ群等定期将上级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市农委党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传递给每位党员。
(十四)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45、关于党委没有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没有对本系统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党委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满足于会议上提一提、口头上喊一喊,没有站在一线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对任务分解、协调、指导不到位,满足于会议布置、文件落实,推动责任落细落实不够;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问题过问不多、督促不够问题。
一是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责任,每半年听取1次以上工作汇报,每年至少开展1次监督检查,及时全面掌控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二是党委主要领导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开展对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活动,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年底前党委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三是党委切实肩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一把手”带头抓、直接抓、具体抓,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牵头抓总、靠前指挥。“一把手”做到“三个带头”、“三个亲自”,即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四是分管领导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思想认识。按照中央、省、市委的要求和规定,督促各单位切实从思想意识上认识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打好主动仗、强化阵地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各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做到不放手、不松手、不缩手,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推动主体责任深化、细化、实化。
五是班子成员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实现业务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同步发展,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研究、分析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定期指导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
46、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没有出台系统内阵地管理办法,讲座、论坛等活动审核备案制度执行不严,新兴媒体阵地缺失,主动学网懂网用网不够,系统没有官方微信和微博,《淮安农网》网站发布业务信息多,宣传中央大政方针政策不够问题。
一是强化对各种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等活动的引导、监督和管理,建立规范各种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等活动的审批流程,在申请资金使用时一并提供审核备案表。
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宣传渠道,大力做好农业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学网用网,做好官方微博管理,及时发布农业信息,抢占新媒体阵地,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是下发《网络信息约稿制度》(淮农发〔2017〕56号),在业务宣传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进行中央大政方针政策宣传;明确网络信息报送任务的业务处室、综合处室以及委属单位,在各组别网络信息考核得分后3位的不得评为年度综合先进单位。
四是加大网络信息报送力度,并根据《2017年度市农委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淮农发〔2017〕1号)和《关于做好<淮安农网>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淮农发〔2017〕59号),要求各单位落实好本单位网络信息报送工作。
五是市农业信息中心将根据上级网络信息报送要求不定期向处室、单位约稿,要求接到约稿通知的处室、单位积极配合,高质量完成约稿稿件;开辟“十九大宣传专栏”,全面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目前,农委党委整改工作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还需要持续用力、常抓不懈、深入推进。下一步,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深化各项整改落实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更好地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动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淮安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905337;电子邮箱:hanwjcs@163.com。
中共淮安市农委委员会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