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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坚持问题导向 “专责监督”靶向精准发力提升巡察工作实效

发布日期:2018-03-14信息来源:武进区纪委字号:[ ]

  “从巡察反馈情况来看,区安监局党组主要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不健全;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不严格等三方面的问题。”武进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副主任朱志伟在该区安监局开展专责监督见面会上说道,“你局党组要抓好这些问题的整改,深挖问题根源,找准问题症结,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问题无遗漏、措施见实效,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武进区纪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选择带有行业性、系统性的典型问题,重点剖析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合监督力量开展专责监督,增强巡察监督精准性。为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要求被监督单位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领导,确保责任到人,整改到位。从签收监督意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和整改任务分解表。从签收监督意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区委和区纪委。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党内监督弱化的;对监督意见落实不力,未按要求认真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

  “巡察问题的整改落实到位是巡察工作的重要任务,要整合区纪委各相关职能科室监督力量对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责监督,区纪委相关派驻纪检组、执纪监督室每月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对落实监督意见情况、完善制度规定等情况跟踪监督。对监督意见落实不力、未按要求认真整改、成效评价较差、存在问题仍然较多的,区纪委将提出问责建议,通过以上举措,形成巡察监督闭环,压紧压实基层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武进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副主任、区委巡察办主任符毅梅表示。(吕柏平、陈鹏、蒋轶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