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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三举措”合力打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发布日期:2018-03-14信息来源:江宁区纪委字号:[ ]

江宁区纪委主动融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大局,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统筹谋划、群策群力、多措并举,为打赢这场攻坚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明确任务分工。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相关部门分工,分析研究具体举措和对策。建立区纪委机关、派驻机构、街道纪工委联动报告制度,畅通信访举报途径,全面深入排查黑恶势力问题线索。要求各派驻机构积极发挥监督作用,督促所监督单位强化监管;要求街道、园区、社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二是加强协调联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络,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反馈机制。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对问题线索,特别是涉及“保护伞”的问题,做到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对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可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

三是提高履职能力。由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域性、专业性较强,区纪委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了解涉黑涉恶案件特点,完善刑事司法和党纪政纪处分衔接机制,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同时,要强化自我监督约束,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以案谋私、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纪检监察干部,一经查实,从严从快处理,绝不护短遮丑,坚决清理门户。(侯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