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8-03-26信息来源:镇江市纪委监委字号:[ ]

  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教育和震慑作用,3月26日,镇江市纪委监委通报查处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分局食品药品监管一科副科长朱颖等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12月29日中午,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分局食品药品监管一科副科长朱颖、食品药品监管三科副科长陆良昀擅自使用本单位执法执勤车辆购买午餐,在临时停靠过程中,被网友拍摄并上网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2月,朱颖、陆良昀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丹徒区江心洲生态农业园区畜牧兽医站站长殷春广违规领取交通补贴问题。2014年1月,殷春广在丹徒区实施公车改革并领取交通补贴后,未向上级部门或领导请示汇报,仍每月违规领取车油补贴合计1.075万元。2017年11月,殷春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京口区物价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志强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2年至2017年,杨志强在担任京口区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多次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合计18万元,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及对外协调关系,多次使用公款购买香烟合计19.819万元。因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17年12月,杨志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润州区官塘桥街道平山村党总支副书记李年顺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春节期间,李年顺分两次违规收受他人烟酒合计0.15万元。2017年11月,李年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镇江市纪委监委强调,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严守纪律规矩,坚决令行禁止。

  镇江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狠抓作风建设,针对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成为习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主管职能部门落实好监管责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具体问题线索、紧盯“关键少数”,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不断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