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4-01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0日至12月28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扬州大学党委进行了巡视。2018年1月19日,省委巡视组向扬州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反馈意见中指出了我校存在3大类9个领域的23个问题,并就整改工作提出3点意见建议。学校党委认为巡视反馈的问题客观全面、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严肃中肯、精准深刻、对症下药,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学校党委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办关于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原因,靠实出台整改举措,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强化思想认识,全面提升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从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高度、加强党的建设的政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位上,充分认识到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重要性。

1.校党委班子全面提升巡视整改的政治站位。反馈会议结束后,校党委分别于1月20日召开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于1月24日、2月2日、2月9日、2月26日、3月19日召开5次常委(扩大)会,深入学习领会巡视反馈意见,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分别于1月22日、2月9日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巡视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巡视反馈意见进行专题对照检查,书记、校长带头,全体校领导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认领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

2.全校范围内统一思想认识。分别于1月4日、1月24日、3月1日召开党务工作例会、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各专项整改工作组会议和全校干部教师大会,对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反复强调整改要求,着力将全校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的思想统一到全面整改工作上来,为贯彻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全面完成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夯实了思想基础。

全校上下一致认为,这次巡视是对扬州大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次全面深入体检,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扬州大学的高度重视,是对扬州大学事业发展的有力指导和重要推动。要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学校巡视整改工作最根本的行动指南,把巡视整改与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紧密联系起来,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服务“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紧密联系起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使整改工作成为对标中央、看齐核心的过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构建巡视整改的责任体系

学校党委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提出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工作系统推进、层层到位、全面落实。

1.成立巡视整改组织机构。学校党委于1月24日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校长、校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和党委常委为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校党委副书记担任主任,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和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负责巡视整改的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学校还成立了8个专项整改工作组(校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整改工作组、内涵建设整改工作组、组织工作整改工作组、意识形态工作整改工作组、招标工作整改工作组、资产监管整改工作组、资金管理整改工作组、纪检监察工作整改工作组)和整改工作督查组,分别由分管校领导和党委常委担任组长和副组长,成立了各学院和附属医院整改工作组,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体系,系统研究、周密部署、加强督查,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为巡视整改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2.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对照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的意见,结合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对照检查情况,学校党委和行政仔细进行了梳理,校党委书记与所有领导班子成员逐一交流谈话,点明具体问题,细化任务清单,逐项逐条分析研究,制定了《扬州大学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扬州大学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明确了53项整改内容,并细化为173项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责任校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路线图、时间表,坚持看图说话、对表作战,将责任具体到事、具体到人。各学院和附属医院党委也分别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现了整改工作全校联动,上下贯通。同时,学校党委还逐条逐项梳理了见人见事整改清单,纳入整改方案一并整改落实。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关于选人用人、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分别制定了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并纳入学校的整改部署一起统筹落实。

3.建立健全整改责任体系。在整改过程中,明确了学校党委担负主体责任;校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全责、负总责;校领导和党委常委担负“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结合分管工作各领任务,各司其职;各单位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把每一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强化动态督查,全面推进巡视整改的任务落实

学校党委建立了巡视整改工作的动态督办、台账核销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可检查、可验收、可评估,确保省委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1.实行动态督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听取各专项整改工作组的进展情况报告并提出推进意见,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汇总、分析,逐条逐项动态掌握每周进展,保证整改有序推进。学校党委于3月8日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3月12-14日召开整改工作汇报会,全面梳理前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明确整改工作要求。校党委书记对巡视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多次组织召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工作组工作研讨会,指导、参与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校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了五个半天共计11场的整改落实督查会,分别听取8个专项整改工作组的汇报,与全体校领导班子成员一对一谈话,与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对照整改任务清单,逐条指导督促巡视整改工作。校长主动担责,多次深入了解、指导内涵建设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及时召开校长办公会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2.实行台账核销。学校党委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实施整改任务项目化推进,对列出的整改任务采取动态管理、对账销号,以“钉钉子”精神严肃对待,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3.实行专项督查。整改工作督查组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对各单位整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雷厉风行马上整改到位,切实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松手,问题不解决不松手,不见到成效不松手。

截至目前,对照巡视反馈的23个问题而制定的173项整改任务清单中,已有161项整改完成,还有12项正在深化整改,主要分布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没有形成高度自觉”“一些重大改革推进、重点难题破解的力度欠缺”“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党委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资产监管不善”等5个问题中。在整改过程中,校党委对40人次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其中对2人进行了函询,对2人进行了诫勉谈话。通过整改,制定、修订了70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治理体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1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教学中心地位不够凸显。部分学科专业教学经费投入不足,计算机房、实验室、语音室等基础教学设备设施陈旧”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坚持把教学工作放在各项工作首位,明确提出要实施一流人才培养工程,创新人才培养体系,造就一流本科人才。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定期研究本科教学工作,做到教学工作优先谋划,教学资源优先配置,教学问题优先解决,进一步理顺了教学与科研等关系,强化了科教合一理念。二是修订了《扬州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扬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扬州大学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扬州大学专业负责人岗位管理办法》《扬州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办法》等文件,制定《扬州大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教学工作制度。三是提高本科教学经费投入,对使用年限较长、确实无法使用的仪器进行认真核实和及时更新添置。先后对文汇路校区多媒体教室、教育科学学院实验室、商学院教学实验室计算机等进行了升级改造和更新。构建了大型仪器设备网络管理系统,制定《扬州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扬州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扬州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流程》等制度,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四是启动实施“三百一千”课程建设行动计划,加强了跨学科课程、多学科融合课程、交叉课程的开发。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创新创业教育通识课程群。五是修订了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就业状况反馈机制,把毕业生就业质量作为招生计划安排、学科专业调整、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健全专业预警、退出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学科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大力推进产教融合、科教结合和校企联合,与合作企业共建实践教育中心,增强了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

2.关于“推动创新发展不够有力。学科间化合组合、协同创新不够,‘造峰’速度偏慢,潜势学科较少。领军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不足,考核评价体系不完善,青年教师人才储备不足。在地方产业急需的互联网+、重大装备制造、新能源等产业上,没有形成高质量科研成果和高水平服务团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组织了新工科建设座谈会及“生物信息”“脑科学”“转化医学”“先进材料”“智能制造”等交叉学科论坛,遴选出16个校级交叉学科重点项目,引导推动学科间化合组合。二是实施一流学科造峰工程,制定《扬州大学学科特区建设方案》《扬州大学学科管理办法》《扬州大学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等文件,确定了优势学科的标杆学校,遴选了12个一级学科作为校级重点学科的高水平学科建设项目,夯实学科高地,加快打造学科高峰。对农业科学、计算机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等学科进行了专题分析,培育1~2个ESI潜势学科,推进学科整体水平和现有6个前1%学科排名位次不断前移。三是召开了第二次人才工作大会,修订了《扬州大学人才引进办法》《扬州大学“高端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符合各学院学科特点与发展需求的人才引进标准,调整学校人才引进待遇。举办了国际青年学者论坛,建立了常态化的海外人才招聘机制,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四是修订、制定《高层次人才考核办法》《高端人才支持计划考核暂行办法》《特聘教授考核办法》等文件,实施“33111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落实“543”考核机制,强化对各类人才的分类管理、分类考核。五是加大青年教师引培力度,每年引进和补充200名左右的青年教师。完善《扬州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扬州大学“青蓝工程”实施办法》。六是成立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领导小组,制定了《扬州大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梳理出科技服务10强团队并进行重点建设。七是完成了学校最新科技成果汇编,培育服务地方产业急需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1项成果荣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成果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成果荣获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八是对接扬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成立了“扬州大学城市规划与发展研究院”“扬州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积极推进市校共建重点实验室。将2018年确定为“平台建设年”,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对地方急需的产业和装备进行重点科研攻关,研制了秸秆还田整地新机具、行距无级可调插秧机与新型钵苗高速移栽机等。制定《扬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与扬州市共建了中国大运河研究院、党的建设研究院、反腐倡廉制度研究所等。

3.关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执行不到位。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仍沿用2010年制定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未能结合实际及时予以细化。有的投入学校管理工作精力不足”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组织全体校领导认真学习《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制定了《扬州大学关于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修订并出台了《扬州大学党委全委会议事规则》《扬州大学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扬州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出台了《扬州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二是坚持和重申了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中的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发言表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由两办做好会议记录。针对“有的投入学校管理工作精力不足”,党委常委会明确行政管理工作是校领导的主职,校领导对分管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精力要投入分管工作,加强目标管理与考核;进一步严格请假制度,由两办汇总全体校领导的每周工作安排和去向;建立校领导专题调研制度,每年就分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深度调研和交流,并在工作中运用调研成果。

4.关于“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落实不到位。有的学院重大事项未经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有的学院党政协同不够,少数学院党委书记研究涉及人事、教科研等重大事项时话语权少,抓大事、把方向能力偏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大《扬州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的实施细则》等文件贯彻执行力度,指导各学院制订修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党政共同负责制的运行机制。二是将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评体系,进一步明晰了学院党委与党委书记的职责,明确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必须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将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执行情况作为校内巡察的内容。

5.关于“责任传导层层递减。党委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重要内容,没有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部分学院‘党政同责’意识不强,对意识形态工作仅停留在一般性学习传达”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了党建工作考评体系,作为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的突出内容和干部考核重要依据。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扬州大学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清单、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等具体内容。三是进一步落实《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坚持“党政同责”。明确各学院党组织对本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院长负重要责任,分管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四是校党委书记与39个部门、28个学院、5个实体机构签订了《扬州大学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五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明确要求各学院党委每学期要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向校党委专题汇报;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六是制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方案,启动专项督查工作。

6.关于“阵地和队伍建设重视不够。报告会、讲座、论坛未按规定由宣传部门审批。学生预防网络诈骗教育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修订完善了《扬州大学关于人文社会科学报告会、讲座、论坛审批制度》,严格落实“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明确归口党委宣传部统一审批。强化部门协同,凡是未经审批的活动,不予安排场地,不予报销讲课酬金。梳理申报审批流程,开发启用“网上申报审批系统”。二是校党委针对校园非法广告问题,对相关部门和负责同志提出了明确要求,组织力量对校园非法广告进行了集中清除。实行“属地管理”,落实包干制,做到责任到人,校园内非法广告张贴现象彻底清除。三是组织全体学生学习了《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向全体学生发放了《校园贷风险告知书》,组织开展校园贷风险防范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理性消费,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摸底排查、主动干预、持续关注。四是进一步落实门卫管理制度,完善校园巡查制度,签订《校园巡查工作责任书》,强化检查和督查。公布了24小时报警电话87991110,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校园安全管理。组建了“平安志愿者总队”,积极发挥学生平安志愿者的作用,对相关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及时上报。

7.关于“维护网络安全意识不强。对公共、非官方交互平台的信息监控、处置能力不足,网络软硬件平台建设缺少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制定出台了《扬州大学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办法》,对校园新媒体实行分级管理和登记备案制度、年检制度,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二是完成了各学院官方微信平台的“实名制”登记备案工作。“每日专人值班、每周专题简报、每月专门部署”的“三节点三专式”舆情工作机制进入了常态化。三是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四是强化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配齐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岗位人员。切实加强学院和部门兼职信息化管理员队伍建设,制订完成专题培训计划,每年组织开展2次专题业务培训。五是制定了《扬州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为信息化建设与维护提供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六是成立了扬州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制定了《扬州大学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扬州大学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等安全制度,配备了防火墙、入侵检测、用户信息管理等安全设备并采购了网络安全维保服务,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防控。

8.关于“政治学习不紧不实。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深入”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出台了《扬州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扬州大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不断推进政治学习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校党委坚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制订年度学习计划,明确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具体安排、学习形式和具体要求。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明确全体校领导每人每年围绕一个专题开展调查研究。列出学习时间表,明确每次学习的主题、内容、主发言人和讨论题、思考题。三是明确要求各二级党组织,结合实际制订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报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备案,每年年底对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四是建立了严格的考勤制度和台账制度,对学习台账作出明确要求:包括学习计划、学习通知、考勤记录、讨论记录、重点发言材料和调研报告等。五是明确以“巡查巡听”的方式对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和年度党建考评。将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组织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将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各级各类评奖评优。六是建立了学习报送制度。每年3月份,向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报送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12月份,报送学习总结。要求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向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报送学习情况。七是对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普遍检查、梳理,对学习安排、学习内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排查,对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八是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督查制度的意见》,以集中督查、互学互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定点监测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了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导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党务工作例会上通报。九是统一印发了《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簿》,强调记实管理要求。发放基层党建工作自查清单,要求对照自查整改。

9.关于“组织生活不够严肃规范。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表面化,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辣味’。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党日活动缺少‘党味’,有的支部将业务活动作为专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在2018年1月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再次组织全校各级党组织进一步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扬州大学关于坚持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的规定》等,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颁布实施了《扬州大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明确民主生活会规范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深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刀真枪、见事见人,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目的。三是印发了《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指导意见》,推进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重申“三会一课”制度规范,统一印发规范化的组织生活记录簿,强化记实管理。

10.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和指导不够。党建工作考核机制不完善,学校在评定一、二、三类党支部时坚持标准不严格。有些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建工作指导较少。一些学院党委书记抓党建意识不强,有的甚至对本学院党支部情况不了解。机关各总支对所属支部的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多、督促检查少,工作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开展了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暨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二是严格执行《扬州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向各基层党组织下达了组织生活指导意见,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改进一、二、三类党支部评定机制。三是建立了校党委班子成员联系二级党组织、院级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四是下达指导意见,推行党支部书记向院党委(机关党总支)工作述职制度,加强二级党组织对所属支部工作情况的掌握和督促检查。五是进一步明晰机关各总支的工作职责,明确了3位校党委副书记分别联系校机关行政、党群、教科研3个党总支,加强指导督查,切实增强机关党组织工作的实效性。

11.关于“教师党支部建设有亮点缺亮化。学校有6个支部的工作法入围全省示范案例,但没有在校内示范推广。‘双带头人’建设工作推进迟缓。对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训培养重视不够”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开展党建工作创新奖、服务型党组织、最佳党日活动等评选活动,进一步推广了入选全省示范案例的支部工作法,2018年1月获批省级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示范点1个。二是制定了《扬州大学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办法》,统筹协调各学院有序推进“双带头人”工程,确定了年底前达到85%的目标。三是制定了党支部书记培训计划,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落实党支部书记每届任期内须参加一次校级以上集中培训任务。充分发挥党委教师工作部作用,加强对高层次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和教育。四是对全校2014年以来发展教师党员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召开教师党员发展工作专题会议,探讨在中青年教师特别是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面临的挑战,提出对策措施。各学院制订了教师党员发展规划,加强教师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对高层次人才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12.关于“党员发展欠规范,教育管理不严格。少数支部党员发展和转正程序不严格。部分学生党员入党后放松要求,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好。失联党员处理不及时”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全面启用《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手册》,组织开展了党员发展工作检查。二是进一步完善学生党建指导中心建设,强化对大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积极发挥大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通过各种渠道与失联党员进行了联系,6月底前全部处理到位。

13.关于“执行选人用人有关规定不够严格。部分干部提拔使用时民意情况缺失,或未进行谈话推荐。干部长期不交流和调整频繁情况并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对2014年至2015年新提任处级干部的推荐考察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找出了问题的症结。在提任干部进行多维度民主推荐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二是修订出台了《扬州大学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办法》,科学设置推荐谈话范围,进一步明确了程序要求:凡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组织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在2018年1月空缺岗位干部个别调整工作中,除会议推荐外,所有岗位均进行了个别谈话推荐。三是对“交流轮岗不及时”和“岗位调整过于频繁”情况进行了逐一梳理,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策。

14.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有短板。部分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违规兼职,有的处级干部未经党委批准在企业兼职,其中个别干部违规取酬。少数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数量过多、时间过长。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不到位,少数新提拔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未按规定及时登记备案。对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管理使用缺乏有效举措。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按照《关于改进和完善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有关问题的问答》要求,对全校中层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再一次全面清理。对在企业违规兼职的3名干部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和函询,均已补齐审批手续;其中,2名违规取酬的干部在规定时间内将违规所得报酬全额上缴学校。对社团兼职过多、时间过长的6名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开展批评教育,已按相关要求辞去兼任的职务。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干部出国(境)申请审批和手续办理流程,5名新提任处级干部,已向扬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登记备案,所有中层干部的因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已经全部送交党委组织部。三是已制订关于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在独立学院、民办学院兼职的若干规定,规范了退二线干部的兼职取酬行为,建立完善非领导岗位干部的管理机制。四是对干部工作实行全程纪实,及时整理和妥善保存干部推荐、考察的原始资料。开展了科级岗位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和处级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对电子档材料进行了再核对,确保归档材料真实、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补齐了一些原先只有电子档而无纸质档的材料并装订成册。

15.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不够,执纪监督能力偏弱。再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现问题不主动,对招标采购、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对信访反映的问题没有查全查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印发了《关于调整校党政领导分工和联系学院的通知》,明确纪委书记一心一意干纪检,不再分管、协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2018年3月起,校纪委全面退出招生、招录、职称评定等现场监督工作。二是出台了《中共扬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扬州大学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等制度。组织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选派6人次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和省纪委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深入开展“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项行动,向省纪委七室专题报告行动开展情况3次。三是在所有二级党组织设立了纪律检查委员,并开展了业务培训。制定《扬州大学二级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工作职责》《扬州大学纪委委员联系学院工作制度》,明确纪委委员联系学院分工。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协商会商、监督检查、函询谈话等工作机制。五是制定了《扬州大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办法》,修订出台《扬州大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坚决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六是制定《扬州大学校内巡察方案》,筹备启动校内巡察工作。七是2018年3月起,重点对招标采购、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明确对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巡视整改的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力的相关人员严肃问责。八是对信访反映的问题做到统一登记、分办督办、集中管理、明确职责,对每一件信访举报进行认真研究和严格处置,确保件件有落实,经得起上级检查和历史检验。九是修订出台《扬州大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置暂行办法》《扬州大学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合法权益的规定》,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切实保障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启用信访举报专线录音电话、更换保密档案柜,启动一般性审查谈话场所建设工作。十是修订出台《扬州大学信访监督建议书实施办法》,对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制度漏洞等,及时提出专责监督意见。严把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信访举报处置结果认真分析,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党员干部的问责。定期分析统计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并适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16.关于“‘三公经费’管控不严,超标准公务接待、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住宿等问题仍有发生。少数二级单位办公用房存在侵占不清理、整改不彻底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加班费等问题较为严重。个别部门将校内会议安排到外地召开”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下发《关于开展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和超标准住宿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各单位切实开展自查自纠,超标准报销的,一律退回相应款项。巡视过程中发现的超标准公务接待、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住宿行为,相关当事人已退回款项,学校对相关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问责谈话。二是结合科研“放管服”要求,对《扬州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出台差旅费报销补充规定。三是按照“点上问题、面上整改”的要求,下发了《关于开展省委巡视党政办公用房整改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单位已在前两轮清查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对全校办公用房进行了拉网式的核查和督查,少数二级单位办公用房存在侵占不清理、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全校办公用房均已合规使用。建立了管理人员办公用房常态化督查制度,完善对办公用房侵占不清理现象的问责机制。四是进一步优化绩效工资政策,调研完善机关行政人员绩效管理办法。对津补贴、加班费发放情况进行了梳理,出台《扬州大学劳务酬金开支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停止发放,对已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加班费进行了清退处理。五是出台《扬州大学关于规范领导干部领取评审、咨询、讲座等劳务酬金的规定》,明确支付范围和开支标准,规定领导干部不得领取与工作职责相关的咨询、评审等酬金。六是出台了《扬州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对会议召开地点、会议类型、会议费开支标准等作出规定,严格会议费管理。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教育培训,进一步重申举办各类会议的审批要求。对个别将校内会议安排到外地召开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相关人员已退还超标准款项。

17.关于“招标工作不规范、违规采购问题多。2014年至2017年10月期间一些工程和大宗物资设备未按规定进入招投标市场公开招标;有的100万以上工程项目拆分后自行招标;有的工程项目和设备采购应招标未招标;一些项目未按规定经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一些项目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有些项目未按规定采用协议供货而自行采购”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进一步理顺采购管理体制机制,采购管理办公室与审计处分设,对9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杜绝违规采购现象的再发生。二是2018年3月起,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含相关货物和服务)按扬州市相关规定,报经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批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三是加强对工程项目校内集中采购的审核和审批,尤其加强对同一预算年度、同一施工地点、同一基建维修工程或其他同一类型项目的采购管理,发现相同或类似项目,均不予审批,要求合并采购,预算达到100万元的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公开招标。四是修订出台《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对采购部门进行培训指导,在全校范围内加强宣传讲解。对于采购中出现超预算的情形,立即中止采购,待重新编制计划后再实施采购。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选择和审批。五是2018年3月起,凡是《江苏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范围内的项目,按《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省驻宁外单位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报扬州市财政局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办公类和空调类设备向扬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供应商采购;大宗图书报请扬州市财政局执行政府集中采购。

18.关于“资金管理问题较多。往来账长期不清理不核销,部分资金长期挂账不收回。资金支出存在大量报销票据不规范问题”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严格执行往来款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往来款清理,通过信息系统控制借款次数和借款期限,逾期不还的,扣发借款人工资。二是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出台了《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方案》,召开学校内部控制建设推进会;通过短信平台、QQ工作群等向全校师生员工发出通知,重申非“扬州大学”抬头的发票不予报销;通过专职稽核、岗位考核等办法,建立长效防控机制。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5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没有形成高度自觉。校院领导听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校领导以开学检查代替听课。思政课堂主渠道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课堂教学互动性、感染力不足。思政师资、专职心理教师配备不足,辅导员师生比未达到1:200要求,个别学院辅导员缺额50%”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在全委会、干部教师大会、党务工作例会等全校性会议上进行强调,在全校年度工作要点和月度工作安排中部署落实,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上来。二是出台了《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扬州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1+8”制度文件,成立了“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生党建指导中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学生资助中心”,每月召开一次党务工作例会和学工、思政工作例会,构建科学高效的“大思政”格局。三是进一步完善校领导听课制度。制订校领导学期听课计划,发放听课记录本,每学期汇总一次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予以研究解决。党委常委会重申校领导听课制度的相关要求,班子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由两办进行督查。将院领导听课纳入学院和干部年度考核体系。四是切实抓好“党委书记、校长和院党委书记、院长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贯彻落实,在学期学习宣讲计划中明确党委书记、校长宣讲内容,要求大学生形势与政策课的第一讲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完成。五是分别制定落实本科生4门思政课及形势与政策课的十九大精神“三进”工作方案,全面使用新版思政课教材。专题研究落实教育部《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7年本)》,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2018年1月获批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成立了课堂互评工作小组,定期组织开展课堂互评活动、听课评课活动和精彩教案、精彩课件评比等活动,健全思政课综合评价体系。六是邀请“扬州好人”走进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编印“扬州好人”“校园先锋”“情暖校园人物”典型事迹并在思政课课堂推广使用,形成专题案例教学方案,形成亲和力高、形式鲜活的课堂教学体系。根据每门思政课的课程特点,制定实施适合的实践教学方案,每年组织思政课实践教学考核交流,项目化、模块化推进思政课的实践教学。加大思政课投入。七是修订了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明确要求各专业将思想政治课程教学与专业课有机结合,举办骨干教师培训班,提升骨干教师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落实好从“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的拓展。出台了《关于制(修)订全日制学术学位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对培养方案中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及学分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八是成立了“扬州大学课程与教材委员会”,建立健全学校课程设置管理制度、课程标准审核制度,推出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线开放课程。组织开展“扬州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建设评选,充分发掘和运用各类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组织完成所有学术型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研究生课程设置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修订《扬州大学教材管理办法》,制定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编审、选用制度,开发建设一批新业态教材,加强对教材选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九是出台了《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修订督导工作制度文件,完善督导听课指标体系,把师德教育和课堂教学纪律要求列为教师培训的必修专题。出台《研究生教育督查与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成立了校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强化教学纪律,完善惩处机制。制订深入贯彻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相关文件,打造德才兼备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十是明确了党委教师工作部的职责,出台《2018年上半年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总体安排意见》,设立“名师厚德讲堂”,实施人才引进“双考核双评价”制度,全面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做好课程思政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实施青年教师培养“六大工程”,支持思政课教师积极参加中宣部、教育部、中央党校及省教育厅、省委党校等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培训,支持思政课教学团队申报省级以上教学团队。十一是实施辅导员“双线晋升”制度,明确辅导员的学科归属,举办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辅导员“新视野”论坛和辅导员工作坊,精心推选辅导员参加“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选派了37名辅导员参加江苏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示范培训项目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一是设立专项经费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网络教学的实施,分别启动建设本科生4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SPOC课程,引入一批效果好、实用性强的思政课网络课程资源。二是2018年计划引进思政课高层次人才6人以上,到2019年8月逐步配齐思政课教师。三是2018年计划招录专职心理咨询师3人以上,鼓励获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教师和辅导员转岗做专职心理咨询师,到2018年8月逐步配齐专职心理咨询教师。四是2018年计划招录38位专职辅导员,对个别缺额较大的学院优先补充和配备,目前已招录17位,到2019年8月逐步配齐。

2.关于“一些重大改革推进、重点难题破解的力度欠缺。学校提出的加强学院办学自主权、分类管理评价等改革未能有效推进,师生高度关注的资源配置优化、校区布局调整、学院创收分配管理等问题,未能有效彻底解决。提振干部精气神举措乏力,少数干部服务意识、发展紧迫感不强”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出台了分类考核方案,制定了学院分类考核量化指标。修订《扬州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扬州大学机构和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分别制定教师岗、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和工勤技能岗的聘任条件、基本职责和聘期任务,建立教师、管理等各支队伍协调发展机制。二是推进职称评聘制度改革,细化职称分类评聘标准,修订教师职称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分别制定实验技术系列和思政、教管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三是按时完成智慧图书馆二期工程并投入使用,持续推进数字图书馆建设和移动图书馆建设,推进特色文库和专题数据库建设。优化调整馆藏结构,面向有关学科开放特藏图书资源。四是成立了扬州大学校园总体规划编制委员会,召开校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会议,形成了《扬州大学校园总体规划方案》。编制完成《校区功能布局调整与房屋资源优化配置方案》,稳步推进实施。制定《扬州大学室内体育场馆管理办法》,加强体育场馆统筹使用与管理。五是坚持“以师生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每年推进十件民生实事,深入实施环境提升、楼宇维修提升、节能技改、学生宿舍改造、厕所维修改造、健康服务提升、幼儿园改造等工程,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六是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自2018年1月起,由学校承担各学院的课时补贴,减轻了学院负担,进一步调动了学院和教职工的积极性。七是修订出台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评工作方案,并在2018年1月岗位空缺干部个别调整中将考评成绩与选任奖惩挂钩。八是制定党校培训计划并突出作风建设内容,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的干事创业氛围。九是颁布《扬州大学关于不称职处级领导干部认定与调整的办法》《扬州大学关于处级干部免职、降职的暂行办法》并严格执行。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切实解决阻碍学校快速发展的瓶颈问题和关键难题。通过推进“放管服”改革,梳理学院权力清单,探索开展“学院办大学”试点工作,不断扩大学院办学自主权,激发基层活力。二是参与完成了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2017版的升级改造,基本完成全校土地信息数据初始化工作,分期做好瘦西湖、文汇路和扬子津校区楼宇信息初始化工作。三是瘦西湖校区教学楼工程已于2018年1月20日完成主体封顶,预计2018年9月竣工验收。现代农业科教示范园区(高邮校区)一期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7月竣工验收。文汇路校区生命科学大楼项目建议书已获得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拟于2018年3月底上报省教育厅。

3.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启动部分科级干部空缺岗位的聘任工作,在机关、学院干部岗位设置上,坚持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逐步调整岗位布局,推进管理重心下移。二是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2018年1月修订出台了《扬州大学院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办法》,探索建立年轻干部的发现储备、培养锻炼、选拔使用和管理监督的全链条机制。在继续做好学院后备干部队伍的同时,探索以机关党总支为单位遴选后备干部,建设一支以35岁~40岁为主体的后备干部队伍,扩大后备干部规模,提高后备干部质量。注重在基层一线、复杂岗位上锻炼年轻干部。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利用新一轮中层干部换届聘任的契机,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的结构,努力实现班子成员年龄层次相符、知识能力相长、经验经历相补、性格气质相容,实现“1+1>2”的选配效果。在2019年新一轮换届后,建立一支以45岁左右为主体,40岁以下占20%左右,学历职称层次较高,经历、专业、性格互补的中层干部队伍。

4.关于“党委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2015年以来审计发现的问题中,仍有22个未整改或追责;近三年没有对中层干部开展过离任审计;廉政风险点排查没有全面展开,已经开展的单位风险点排查没有涵盖所有岗位和工作流程。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虚化弱化,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督促、检查不主动不经常”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党委常委会专题讨论确定年度党建工作方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每学期至少听取一次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情况的专题汇报,支持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二是制定了《扬州大学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实施方案》等文件,完善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是开展廉政风险点全面排查,全校69个单位于2018年1月完成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累计排查出风险点1600余个,制定防控措施2900余条,实现廉政风险点排查全覆盖。已出台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青年教师周转公寓租住管理办法、自然科学类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党内关爱基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制度。四是对采购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等已开展风险点排查的单位开展“回头看”工作,进一步细化防控措施、明确责任人。以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流程为主线,对已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又逐一进行梳理,研究编制《扬州大学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构建了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制度管用的防控体系。五是成立了廉政风险点分类评议小组,对各单位查摆的廉政风险点及拟采取的防控措施进行集中评议,集体研究有关防控举措,并反馈给相关单位,以深化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六是督促编制业务(权力)运行流程图,财务处、基建处等部门已完成,组织、人事、审计、国资、采购、设备等部门正在编制。七是印发《扬州大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试行)》,进一步明确、细化了校党委主体责任、校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校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通过会议布置、履责情况记录表、短信提醒等,督促班子成员严格照单履责。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明确对2016年换届以来符合经济责任审计条件的同志,分期分批进行经济责任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全覆盖,并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学校对2015年以来审计发现的22个未整改问题,明确了整改落实的时间表和责任人,对涉及到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或问责谈话。目前,19个已落实整改,3个涉及资本调整、资产处置的问题,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及时整改到位。

5.关于“资产监管不善。有些资产清理清查不及时、不入账,导致部分债权和实物资产名存实亡。一些学校房产(住宅)被职工长期占用,目前仍有少数未收回,部分房租未征收到位,有的被占用人私自出租。经营性门面房管理不规范,租金收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制定《扬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归口分级管理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资产管理体制。下发了《关于明确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及信息系统用户的通知》,重新明确各二级单位分管资产负责人、兼职资产管理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核对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网络并明确相关管理责任。二是召开全校资产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全校专、兼职资产管理员业务培训,加强资产管理政策法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等业务指导。三是明确资产清查巡视整改重点检查单位和重点环节,组织开展实地检查整改。四是召开了全校经营性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制定《扬州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对校(院)属企业组织实地清查。启动实施了经营性资产的全面清查,对符合条件的资产及时补登记入账。五是持续推进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2015年完成4个、2016年完成7个、2017年开展了6个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已经对校内外简易用房和实验室进行了清理核对并进行了处理,估价入账资产总额达301.46万元。六是制定《扬州大学教职工周转房管理办法》,完成前期清退闲置公租房房源摸底排查工作,首批闲置房源已按“放管服”要求移交并授权资产经营公司经营。成立了公租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启动了公租房违规占用情况专项治理,调整公租房租金标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公租房管理中的作用。做好公租房欠租人员基本信息汇总,分解落实相关催收任务,已印发租金催缴或房屋清退书面通知。开通了公租房举报电话87977862和信箱gzc@yzu.edu.cn,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人士举报监督。加强对公租房转租行为的明察暗访。七是制定《扬州大学经营性用房(场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经营性用房(场地)的管理。建立了经营性门面房管理责任网络,成立了经营性门面房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优化了门面房管理人员,充实了管理力量,进一步明晰经营性门面房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八是明确了所有新增及合同到期竞争性业态经营用房,全部实行公开招标。进一步规范流程,形成招标、谈判、签约、日常管理、租金收取入账、监督的管理闭环。对现有经营性用房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逐一进行了核对,明确相关责任人对租金逾期承租户进行最后约谈,并适时启动诉讼程序。九是完成了各相关单位经营性用房(场地)的自查自纠,开展经营性用房(场地)使用情况核查督查和房屋(场地)属性认定,制定实施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案。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一是组建了公租房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完成已享受房改待遇的离退休和在职人员承租公租房情况的调查摸底,研究制定实施公租房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二是强化督查问责,对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改变房屋(场地)使用属性,将房屋(场地)租借给他人从中牟利,且拒不整改者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当事人责任。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巡视整改启动以来,我们经过2个月的整改,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省委要求相比、与师生员工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学校党委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全面落实省委的巡视整改要求,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化和巩固整改落实工作,以主动整改的政治自觉、敢于担当的政治勇气、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决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向省委交上满意的答卷。

(一)抓铁有痕,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学校党委将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收场”心态,严格按照《扬州大学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扬州大学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清单》规定的完成时限紧抓不放,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一是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二是重点抓好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快整改工作进程,确保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在2018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短期内难以解决或需要长期坚持的,在2019年底前整改到位。三是继续支持纪委认真调查处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

(二)建章立制,积极构建巡视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学校党委将坚持把整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源头治理,坚持举一反三,以《扬州大学章程》为遵循,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系统全面、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一是对已经制定和完善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形成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检查,强化追责问责,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落地生根、落实到位。二是认真梳理学校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决策程序和工作流程,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三)以改促建,大力推动巡视整改成果转化运用

学校党委将充分运用巡视成果,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学校改革发展实际紧密联系起来,以巡视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学校事业发展。一是深入查找和解决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深入查找和解决涉及师生利益、师生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二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依法治校,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突出精准发力,切实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内涵发展的动力,坚强有力地加快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4-87970218;邮政信箱: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党委办公室;邮编:225009;电子邮箱:xszg@yzu.edu.cn

 

                        扬州大学党委

                                201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