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4-01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9日至12月2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南京财经大学党委进行了巡视。2018年1月22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南京财经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南京财经大学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从严从细、抓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工作政治责任

南京财经大学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将巡视指出的3个方面11项问题,细化分解为64个具体整改问题,制定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把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最好实践,有力有序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学校党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以身作则、带头改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2个专项工作组,统筹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先后召开4次党委常委会、4次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议、2018年度工作部署大会和新学期党务工作会议,认真商讨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完善出台学校党委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期间,还召开了学校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反馈问题认真剖析、对标找差。学校各有关单位强化责任担当,组建专门整改工作班子,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构建形成了全校上下联动、环环紧扣、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同时,学校党委还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督促检查,督促各单位按序时进度高效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确保做到责任“零懈怠”、整改“零拖延”。

二是聚焦突出问题,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反馈意见逐一细化分解,形成64个具体整改问题和250多条整改措施,并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责任人、初步整改时限和整改落实时限等要素,排出整改“施工图”、“时间表”。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在出现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摸底排查,深刻剖析问题背后的思想认识差距、工作方法差距、工作力度差距和工作成效差距,深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制度上的漏洞、执行上的欠缺,结合实际细化形成本单位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台账核销机制,开展销号式整改,确保问题发现一个、解决一个。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加强建章立制。确立“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目标,坚持举一反三,将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同时,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根本,注重源头防控、标本兼治,围绕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进一步严格规范日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注重总结提炼巡视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把上级要求、师生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有机融合,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并不断加以完善,先后出台各项制度53项。

二、突出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对照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11项64个具体问题,学校党委严格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按照“施工图”、“时间表”,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任务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一)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能够短期内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1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校对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重视不够,部分领导干部对会议精神和学校出台的文件内容所知甚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采取分层分批、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校师生员工深入学习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二是组织召开了专题宣讲会,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同志对《南京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及5个配套文件的核心要义以及相关贯彻落实举措进行了阐释。三是充分利用校报、电视台、广播台等校内媒体平台加强宣传,进一步深化了全校师生员工对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理解。

2.关于“党委与行政的权责界限比较模糊,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参会人员相同”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南京财经大学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明确党委、党委书记和校长的职责,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班子成员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参会人员的范围。党委常委会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不是党委常委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视议题情况列席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3.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会前沟通不足,有些重要议题讨论不充分或议而不决”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书记校长定期沟通机制,日常工作经常沟通,重要决策事先沟通,紧急事情及时沟通,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前书记和校长之间必先沟通,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二是建立党政领导班子沟通情况和协调工作常态化机制,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经常交流思想、互通情况、交换意见,书记、校长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注意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在《南京财经大学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南京财经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南京财经大学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补充规定》,进一步强调:凡提交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的议题,相关职能部门事先需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和协商,在形成比较成熟的方案、意见或建议后,向会议提交相关材料后方可上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上级部门规定或学校章程要求,相关议题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先行提交各类领导小组会议、学术机构会议审议,在形成意见后再提请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审定。四是严明了会议准备阶段的时间节点。议题及相关材料一般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提交,除紧急事项外,逾期提交的议题延迟至下一次会议研究讨论。会议安排确定后,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将会议安排和议题相关材料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给所有参会人员,保证所有参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五是在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讨论事项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听取情况介绍后,要求每位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六是对少数暂缓决策、再行讨论的议题进行了督办,开展个案分析,找出原因,积极寻找对策,避免今后再有议题议而不决。

4.关于“部分领导班子成员缺乏担当精神,大事小事都上会”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南京财经大学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南京财经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关于南京财经大学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补充规定》,进一步明确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不在议事范围的事项坚决不予上会。二是充分发挥校长碰头会、班子成员主持召开的专题性会议、各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专项会议的作用,经审查不需要提请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审议的事项,根据相关工作权限,由相关专项会议研究解决,避免大事小事都上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三是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协调,通过日常沟通协调,解决常规性工作。四是召开了校领导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加强班子作风建设,强化班子成员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5.关于“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只发到校领导与参会部门,信息公开不够,影响决议执行效果”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学校信息门户中增加了“信息公开”栏目,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中应当公开的内容,在“信息公开”栏目中向全体党员和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公开。二是在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结束一周内,将正式会议纪要通过协同办公系统传达至相关单位负责人,充分利用电子化手段,快捷、高效地流转、督办会议决议,切实提高了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效率。

6.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肃,3名党委常委缺席‘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的整改

一是校党委书记分别与因公请假而未能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三位党委常委进行了谈话,了解了缺席情况,并进行了提醒和批评。二是出台了《南京财经大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原则、内容、流程和相关要求形成制度规范。三是全校各级党组织相继召开了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校领导班子还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上,各级党组织书记就开好民主生活会提出明确要求,积极引导大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红红脸、出出汗成为了常态。

7.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辣味不足,批评与自我批评简单应付,大多数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问题的整改

一是各级领导班子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切实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部门关于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准确把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基本要求。二是各级领导班子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查找突出问题,认真准备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三是在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要求不得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不得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按照以上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相继召开了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校领导班子还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大家敞开心扉、坦诚相见、畅所欲言,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民主生活会达到了预期目的,真正开出了效果。

8.关于“有的党员缴纳党费不足额、不及时、不主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了《南京财经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学校党费收缴工作。二是按照“党员自查、党支部核查、基层党委把关”的原则,开展了党费缴纳自查工作,责成相关党员及时、足额补缴党费。三是在自查基础上,党委组织部对全校党费缴纳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未再发现不按时、不足额交纳党费的情况。今后,如再有发现此类情况,将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对相关党员进行严肃处理。

9.关于“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干部工作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有关要求,安排专人专本记录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二是实行党委办公室和组织部“双记录”。三是对会议时间地点、人员出缺勤情况、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介绍的拟任人选情况、参会人员讨论情况、会议表决情况等进行如实记录。四是会议记录请会议主持人、会议记录人签字。

10.关于“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彻底整治”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专项督查。2017年12月7日,发布《关于开展办公用房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在全校范围开展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清查。2017年12月15日,校长办公室、监察处对全校所有正处级和副处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现场检查。2017年12月27日,再次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办公用房配备的通知》,对办公用房进行了再规范再检查。二是从严监督问责。2018年1月,对1个整改进展缓慢的单位下发了督办通知书,给予1名中层领导干部诫勉谈话。今后,如再发现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涉事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三是提高使用效率,统筹调配使用清退的办公用房,主要用于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避免闲置浪费。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題

针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持之以恒抓,坚持不懈改。截至目前,共计5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重智育轻德育、重学术轻思政工作、重科研轻课堂教学倾向,有的教师育人意识淡漠,对学生思想、行为缺乏正确引导”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把德育贯穿和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二是加强思政课程建设,落实《南京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施细则》,自建和引进思政在线教学资源,改进思政课程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发挥课堂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鼓励和引导教师在传授专业知识的过程中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行为养成。四是出台《南京财经大学校级示范课堂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以国家特色示范课堂建设为契机,积极开展校级特色示范课程建设。结合专业要求和课程特点,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课堂。五是出台《南京财经大学教学方法改革实施办法》,鼓励教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探索新型教学方法,改革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六是出台《南京财经大学教学奖励实施办法》,将教改项目和教学成果与同层次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奖励同等对待,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七是改革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引入教学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对于教学综合考核评价不达标的,在职称评定中一票否决。八是充分发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作用,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强化教师育人意识,提高教师育人水平。

2.关于“师德师风重视不够,教师评价、职称评审、人才工程中过于强化科研指标,弱化师德考核指标”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南京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二是出台《南京财经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启动了教师2017年度考核,在考核中将师德师风的评价考核单列,作为教师教书育人的基本和首要条件,将考核结果作为推荐、评优、鉴定、职称申报的重要依据。对综合评价为优秀的教师,将给予大力宣传和表彰。四是在新修订的《南京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中,明确将师德师风考核作为教师申报职称的必备条件。对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对师德师风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五是在人才工程项目申报评审中,增加对申报教师师德师风方面的审核。对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推荐上报。六是在人才工程项目验收过程中,将师德师风列入验收考核评价内容之中。对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教师,中断继续申报下一届高一级人才工程项目的资格。

3.关于“辅导员队伍整体思政理论功底偏弱,85%辅导员带班超200人,最多带班达413人,思想政治教育效果无法得到保证”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南京财经大学关于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切实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二是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逐步配齐辅导员。三是完成全校2017级本科各班兼职班主任的选聘工作。出台了《南京财经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四是在今后辅导员招聘录用时,重点考虑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背景的毕业生。五是出台了《南京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逐步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充分发挥研究生辅导员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六是将辅导员的培养纳入学校师资培训计划和管理干部培养计划。出台并实施《南京财经大学2018年辅导员培训计划》,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知识和技能提升作为辅导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七是修订《南京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在辅导员年度考核中,强化对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考核。八是着力构建辅导员队伍激励机制,打通上升渠道、拓宽上升空间,充分调动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辅导员可以参与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两个系列的职称评定。在处级职务晋升中,雇员制辅导员与在编人员享有同等的竞聘资格。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中,优先考虑有一线学生工作经验的优秀辅导员。九是筹备建立“马冰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室”和“甘诺学业职业规划工作室”,打造学校“辅导员工作室”品牌,积极推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4.关于“党委议大事、抓大事不够,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谋划学校改革发展方面,发挥‘把方向、谋大局、定决策、促改革’作用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办学治校实践。二是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议大事、谋大事、抓大事的意识,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谋划学校改革发展方面,努力发挥班子整体合力,发挥党委“把方向、谋大局、定决策、促改革”作用。三是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学校发展的总体思路: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学科建设的龙头作用、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把育人作为学校工作的中心任务,把竞争力提升作为学校的核心工作,把改革创新作为学校工作的强大动力,把强化特色作为学校工作的重大方略,把内涵发展作为学校工作的目标要求,奋力推进有特色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四是继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巩固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成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五是全面实施《南京财经大学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实施方案》,对照博士单位建设的标准,结合“十三五”规划的实施,补短板、提水平,为下一轮申报奠定坚实基础,力争学校办学层次再上新台阶。六是进一步强化党委中心组学习,深入讨论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转变办学理念,提升办学水平。召开了2018年寒假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认真总结学校参加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情况,分析问题,提振信心,明确思路,形成共识。出台了《南京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着力加强学校学科建设。

5.关于“围绕推进‘两聚一高’、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意识不强、融入度不高,充分发挥财经类高校学科优势和科研平台作用不够,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着力引导全校上下进一步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意识。二是出台了《南京财经大学论文发表期刊指导目录及说明》《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成果奖励办法》《南京财经大学学术绩效分值计算标准》《南京财经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南京财经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给予政策激励,鼓励学校科研人员围绕地方和行业发展需求开展科学研究。三是出台了《南京财经大学技术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突出科技成果转移扩散和创新激励,努力构建校地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四是进一步充分发挥学校学科优势,发挥学科带头人和科研平台作用,加强科研团队建设,努力形成更多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高融入度。

6.关于“学校至今未出台落实‘科技创新40条’文件”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紧研究制定《关于南京财经大学落实“省40条”相关政策的实施办法》。二是出台《南京财经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南京财经大学技术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南京财经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南京财经大学绩效工资方案》,落实《南京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南京财经大学关于实施“高端人才支持计划“的意见》《南京财经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办法》《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南京财经大学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作为学校落实“科技创新40条”文件的重要支撑。

7.关于“建设有特色高水平财经大学,缺少实现阶段目标的有力举措,内涵建设成效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相继召开了中国共产党南京财经大学第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寒假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和2018年工作部署大会等全校性工作会议,引导全校上下进一步增强对内涵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破除急功近利心态,树立久久为功意识。二是经过全校上下认真讨论和思考,明确了2018年学校工作的总体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大财经”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坚持内涵提升,坚持高质量发展,围绕“党的建设高质量、人才培养高质量、学科建设高质量、科学研究高质量、社会服务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国际合作与交流高质量、条件保障高质量”这几个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有特色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以新时代新作为谱写学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在江苏“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征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三是将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加强举措,提高内涵建设成效。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面实施博士单位建设方案,不断提高学科建设质量;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高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质量;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师资队伍建设质量;深化国际化办学机制改革,不断提高国际合作与交流质量。

8.关于“对复杂困难问题缺乏前瞻性思考,学校债务高达9.375亿元,化解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客观分析学校债务现状及化解情况的基础上,对学校下一步化解债务的办法进行了积极思考。二是积极推进红山学院规范发展改革,该工作已列入学校2018年工作计划,无论通过哪种方式改革,都将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学校债务。三是对学校校园规划和校区功能定位开展调研和讨论,并将此项工作与化解债务工作统筹考虑。四是从2018年起,以科技园的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后,全额用于偿还科技楼建设的贷款本息,预计每年能偿还本息2000万元到2500万元。五是在当前学校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按上级要求,每年根据财力情况,安排1000万到3000万元的资金用于偿还学校的基本建设贷款。六是积极向财政厅、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更多的财力支持,用于化解学校债务。七是进一步开源节流,坚持勤俭办学。

9.关于“校内资源整合不够,对红山学院独立发展和未来方向至今尚无明确指导意见”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了红山学院规范发展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红山学院规范发展的改革工作。二是开展红山学院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与确认工作,目前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三是积极办理红山学院相应资产的过户手续,进一步明晰红山学院的产权和责任。四是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明确了红山学院规范发展改革的三种路径,即整体出售、品牌出让迁址办学和引进投资方合作办学。下一步,将在三种路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调研、论证和沟通,最终形成红山学院规范发展改革方案。

10.关于“校党委解决人才队伍建设问题力度不够,教师总量、专任教师数量、博士学位教师总数与‘十二五’规划预定目标差距较大,师资队伍总量明显不足,部分专业生师比严重超标,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在国内外有影响的专家、学者和高层次教学、科研团队明显缺乏,人才队伍建设已成为严重制约学校内涵提升和后续发展的瓶颈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大人才队伍建设的资金投入。二是继续实施学校“卓越计划”、“攀登计划”、“培育计划”三大人才引进计划,注重高端人才的引进,注重学科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引进,注重优秀青年人才的引进。三是继续实施“高端人才支持计划”、“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弹性引进和弹性聘用管理办法”、“校聘教授、副教授聘任管理实施意见”“差异化和多样化的引进人才政策”等等,发挥好学校、学院、个人三方面在推荐、引进人才上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最大限度吸引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高水平专家、学者来校任教,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质量。四是坚持和完善人才引进工作例会制度,协助解决引进人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享引进人才过程中的经验,提高人才引进成效。五是坚持学院人才引进目标责任制,加大考核问责力度,激发学院在人才引进上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11.关于“校内人才培育机制不畅,部分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兼任一级学科带头人,首席教授、青年拔尖人才被安排在管理岗位,人才浪费现象严重,不利于培育高层次拔尖人才”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南京财经大学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引进和培育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优青”等高层次人才。二是继续实施“高端人才支持计划”,培养造就高水平学科带头人。三是继续实施“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培养造就青年拔尖人才。四是继续实施“海外访问学者支持计划”,提高教师跨文化交流能力。五是继续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制度,对不同岗位的教师实行不同的考核和激励办法,使得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六是继续实施校聘教授、副教授制度,为教学或科研业绩突出、已达到相应职称水平但资历条件不够的教师开辟新的通道。七是本着有利于学科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学科带头人遴选办法,实现学术权与行政权的分离。八是进一步明确选人用人导向,鼓励教学科研人员特别是高层次拔尖人才潜心教学科研,避免人才浪费。

12.关于“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统筹不够,近三年来因各种原因调出辞职21人,其中学院负责人3人,目前2个学院院长尚无合适人选”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梳理分析近年来人员调出辞职的情况。二是认真总结分析教师调出辞职的学校方面的原因,针对不同情况,分别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改进相关工作。三是鼓励人才合理流动,同时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稳住现有高层次人才。四是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工作氛围,提高管理服务科学化水平,积极为教师们解决生活和工作上的困难,五是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保障和助推人才成长。六是继续做好部分空缺学院院长的选拔任用工作。

1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关精神不及时,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专题研究,部分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认知,错误地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宣传部门一家之事”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论述,充分认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二是将不定期地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统筹推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党委和各部门、学院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相继召开了党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部署大会和新学期党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学校意识形态相关工作。五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机制,要求各二级党组织每年定期向学校党委汇报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六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将意识形态工作考核作为党建考核中的重要内容。七是出台了《南京财经大学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充分发挥学校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方面工作的育人功能,努力构建内容完善、标准健全、运行科学、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的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体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格局。八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知,摒弃“意识形态工作是宣传部门一家之事”等错误思想,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先锋队和主力军作用。九是将每年开展一次意识形态专题调研,坚持问题导向,根据调研结果,有针对性地做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1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未专门成立监督检查小组,未形成有效的问责制度,对有的教师在课堂上妄议国内经济形势等涉及意识形态问题,未及时调查处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南京财经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二是在新学期党务工作会议上,由校党委书记与职能部门、二级党委负责人签订了《南京财经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了具体部门、具体人头。三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问责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风廉政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四是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小组,组建了一支高素质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队伍,督查小组将定期对全校各单位进行意识形态工作督查,重点关注关键岗位、重要部位和重点人员。五是把落实中央、省委、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违反学校责任制实施细则里十三种情形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将严厉追究政治责任。六是坚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课堂教学散布政治谣言、发表不当言论等行为,对违规老师坚决处理零容忍。现已让存在问题的教师停课参加新入职教师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再次上岗。

1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机制不完善,党委部门负责意识形态工作人员较少,专职思政教师数量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管理队伍建设。高标准选配意识形态工作干部,进一步配强配齐专职工作人员,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专业队伍建设。按照不低于1:350的比例配置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岗位,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打造政治立场坚定、专业功底扎实的高水平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三是从今年起,将定期组织培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队伍能力和水平。

1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管理机制不完善,课堂教学尚未形成大思政格局,宣传媒体管理办法未及时修订,网络管理措施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管理。着力抓好教学、科研、宣传、网络等意识形态主阵地,切实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管理。二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平台管理。修订了《南京财经大学新闻媒体管理办法》。制定了《南京财经大学对外宣传和舆情应对管理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南京财经大学学术论坛、学术会议管理办法》《南京财经大学内部刊物管理办法》。三是进一步坚持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同解决学校意识形态相关问题。

17.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集中学习次数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每年年初制定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议题。二是在现有每年学习7-8次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中心组学习次数。三是分专题邀请校内外知名专家座谈授课,提高学习质量。四是定期购买最新学习资料、编辑制订学习材料,发送给党委委员学习参考,并对学习笔记、学习心得进行收集、登记、整理和归档。

18.关于“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部分校领导班子成员很少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校党委书记与每位校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要求校领导班子成员做好表率,带头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出台《南京财经大学关于建立健全组织生活会制度的若干规定》,其中一条对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其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并将是否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写进年终述职述廉报告。三是要求全校各基层党支部详细制定全年组织生活计划,对年度组织生活的内容、形式、时间安排等进行系统谋划。组织生活计划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年终要形成落实情况报告。校领导班子成员所在党支部及时将全年组织生活计划提交给相关校领导,以便校领导统筹安排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19.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校党群部门支部存在‘灯下黑’现象,长达一年未召开支部大会”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了《南京财经大学“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三会一课”的主要内容、召开时间和相关要求。二是开展了校党群部门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长期未召开支部大会的党支部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今后将每半年组织一次抽查,检查各党支部的“三会一课”是否按时召开,台账资料是否齐全,记录是否规范。四是把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学校年终党建考核体系中,纳入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将进行严肃追究问责。

20.关于“部分教工党支部未召开组织生活会,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南京财经大学关于建立健全组织生活会制度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召开组织生活会各项工作的相关要求。二是进一步明确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要求,要求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完成集中学习、谈心谈话、查找问题、召开支委会、民主评议党员、组织评定等环节。全校各教工党支部相继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将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工作的要求列为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四是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各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召开工作会议,了解组织生活进展情况,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和指导。五是把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纳入学校年终党建考核体系中,纳入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对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格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将进行严肃追究问责。

21.关于“部分支部台账资料不全、记录不规范,甚至有临时拼凑、补写、编造活动记录行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了全校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台账资料自查工作,要求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加强台账资料收集整理,规范相关记录。二是将于2018年6月,对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台账资料进行抽查,一旦发现临时拼凑、补写、编造活动记录行为,将对相关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22.关于“校党委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检查少,党建考核流于形式,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了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检查。二是成立了基层党建工作督导组,制定了《南京财经大学基层党建督导组职责清单》,明确了基层党建工作督导组的工作职责。三是将于2018年6月,组织开展全校基层党建工作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二级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和组织活动情况、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情况等,指导被督导单位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四是将在学校年终党建考核和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党建考核项目化、实体化。五是继续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努力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推进有特色、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的强大动力。

23.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有的学院党委书记将党建工作置之身外”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学校新一轮机构调整中,增设党委主体责任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合署,协助学校党委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落实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注重加强对全校各部门、各学院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二是开展了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在新学期党务工作会议上,6名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进行了2017年党建工作述职,对本单位党建工作的亮点和创新点作了交流。下一步,将根据述职评议等情况,对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并积极开展评价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将在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中,对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加大抓基层党建工作权重。综合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要进行约谈、期限改整,情况严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四是每年定期召开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结合学校年度党建工作重点、学院基层党建工作、书记项目等,开展广泛交流研讨,推广学院党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五是继续加强对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的教育培训,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展开重点培训,进一步增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

24.关于“基层党务干部党建业务知识匮乏,部分学术骨干担任支部书记积极性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于2018年6月,由校党校组织开展基层党务干部党建业务知识集中轮训,切实提高基层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积极在专业、学科组、课题组、研究中心、实验室中建立教师党支部,把党支部工作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三是结合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优秀党员教师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四是出台《南京财经大学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落实“双带头人”制度,支持教师党支部书记进修研修、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申报各级各类项目等。五是将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作为职称评聘、职级晋升、选拔任用、进修研修的重要参考。在2017年10月颁布的《南京财经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中,已将教工党支部书记任职经历作为竞聘副处级领导干部的条件之一,增强了教工党支部书记岗位的吸引力。

25.关于“教工党支部凝聚力不强,青年教师和学术骨干入党意愿不强烈,近三年发展专任教师党员仅3人”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处,对学校青年教师和学术骨干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党员发展计划,并将其具体落实到各基层党组织。二是修订完善《南京财经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若干规定》,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变“坐等上门”为“主动吸引”,通过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等,增强党组织在青年高知群体中的吸引力与向心力。三是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与青年高知谈心交友制度,加强思想政治觉悟引领,帮助高知群体解决在工作上、学习上、生活上的难题。四是鼓励和支持青年高知群体参与学校。学院重大决策和重大活动,增强主人翁意识。五是将青年教师和学术骨干入党情况纳入年终党建考核体系中,并纳入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

26.关于“部分党支部未按期换届,有的党支部46名党员未分设党小组,有6个学生党支部由一人兼任支部书记”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各二级党组织每年年初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梳理。对于任期将满的基层党组织,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确保所有党支部都能按期换届。二是结合学校年终党建考核和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开展督促检查。三是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在党员多的支部分设党小组。四是选拔优秀学生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确保每个学生党支部有一名党支部书记。

27.关于“校党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不够,近几年来对机构设置、职数多次作出调整,部分职位干部调整过于频繁,改革发展办公室主任、科研处处长职位均4年换了3任”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开展校内外调研,认真总结近年来学校近年来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本轮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坚持以系统化思维统筹全校干部队伍建设,科学设置机构和职数,努力建设精简高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二是站在全校干部队伍建设的全局通盘考虑处级岗位人选,事先认真研究、综合研判,经过充分酝酿后,再加以调整。在2017年12月开展的副处级领导干部轮岗时,综合运用了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两种形式,充分听取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确保做到人岗相适。三是严格执行《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组通字[2014]27号)第43条相关要求,在本轮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工作中,既有力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又充分考虑干部任期内岗位的相对稳定性,原则上不对未任满一个任期的干部做出岗位调整。

28.关于“履行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不规范,确定考察对象人选不严谨,有的民主推荐程序缺失,有的任职前公示时间不符合规定”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干部选任工作启动前,对干部队伍状况进行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科学设置岗位,确保充足的竞岗人员进入组织考察视野。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将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任的必备程序,综合运用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两种形式,不缺失、简化或变通有关程序,确保民主推荐的规范、民主、科学。三是认真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对于一些群众公认度不高的、有跑官、拉票行为等不宜提拔情形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四是注重及时总结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好的经验做法,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杜绝以“工作惯例”为由进行选任工作。五是对于提拔任职的处级和科级领导干部,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一律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才准予办理任职手续。

29.关于“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严格,提任干部存在‘唯年龄’‘年龄层层递减’现象,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执行不严格,有3名干部试用期未满便进行职务调整”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南京财经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和干部队伍现状,不断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换届时,严格执行换届年龄规定和退休政策,杜绝“超期服役”、“超龄服役”。平时调整干部,不以换届的年龄要求和以往习惯的任职年龄要求,作为干部选拔年龄和任职年龄界限。二是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统筹使用各年龄段干部,充分调动不同年龄层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南京财经大学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每名新提任的处级领导干部,一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在干部任职试用期内,一般不调整其工作岗位。

30.关于“未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应报未报、未如实报告等问题处理偏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督促干部如实填报。结合2017年学校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及2018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组织纳入填报范围的中层领导干部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章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2018年1月26日,专门召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写说明答疑会”,结合实例逐条逐项进行了政策讲解。二是按照《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试行)》,认真区分瞒报漏报的各类情形,综合运用批评教育、函询、诫勉、组织处理、移交纪检机关等处理办法,从严从实管理干部。2017年10月起,开展随机抽查1次、重点核实3次。2017年10月,有4名干部因存在漏报行为,被给予批评教育、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2018年1月,有1名干部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与核实结果有较大出入,被取消考察对象资格。三是根据中央及省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精神,出台了《南京财经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层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的兼职行为。四是将于2018年6月,对中层领导干部兼职情况再次进行摸底排查和限期清理。五是将依托专业企业信息调查平台,实施网络实时监督,定期对中层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工商信息查询,从严从实摸清真实情况。六是将根据中央《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关于改进和完善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有关问题的回答》精神,研究制定符合学校特点的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管理办法。

31.关于“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把关不严,部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不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作为从严从实管理干部的一项重要抓手,坚持严格要求,注重平时的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促进干部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结合2018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重申了相关纪律要求。二是加强出国(境)审批把关。严格执行《南京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修订《南京财经大学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明确在职领导干部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由二级党组织书记对所属干部加强教育并对出国(境)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由分管校领导进行审批,中层正职干部需由校党委书记进行审批。不得以干部所在基层党组织审批意见代替组织部门和分管领导的审批意见。三是加强出国(境)证件管理。建立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制度和领用登记制度。审批程序不完善者,不得领用个人因私出国(境)护照。对不按时上交出国(境)护照证件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组织处理。

32.关于“干部考察材料、干部人事档案及专项审核等文书档案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本轮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工作中,科学组建党委考察组,加强考察组成员的业务培训,规范考察工作流程,对考察材料撰写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全力收集尚未归档的干部考察材料,要求考察组成员在考察材料上签名,并及时将考察材料归入干部档案。三是在组织部设立专门的干部工作档案室,建立干部工作档案负责人制度,各项干部工作档案均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四是严格干部档案日常管理。对2005年以来的干部档案材料,认真加以收集整理。对99版干部履历表、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职称评审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关系等关键材料及时归档。对于一些往年因人才引进等历史原因导致的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情形,和干部本人一起共同努力,最大程度地补充完善档案材料。五是认真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整改工作。2018年4月底前,将全校所有处级领导干部规范的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表归入干部档案。对于档案涂改、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等情形,派出专门调查组,认真开展查核工作。对于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六是严格执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对拟选拔任用干部、交流任职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新进干部队伍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33.关于“校党委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以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为主,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相继召开了党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部署大会和新学期党务工作会议,结合高校特点和学校实际,分析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部署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思路、新举措。二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推进风险识别和防控关口向前向后延伸,强化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三是按照上级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探索开展二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督查工作。

34.关于“校党委未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明显违反规定问题查纠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了党委常委会,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到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重要性和长期性。二是严格执行2017年12月出台的《南京财经大学校级领导班子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校级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改进作风。三是全校各级党组织相继召开了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照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新华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一文,认真查摆“四风”问题,深刻剖析根源,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加以整改,防止反弹。四是紧盯节假日、开学毕业季等重要节点,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五是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巡视移交的和日常监督发现的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信访件开展调查核实,对查实问题将加大问责力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35.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不够,压得不实,未形成常态化规范化考核机制”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校党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完善校党委、二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三级责任传导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三是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诫勉、限期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顶风违纪的单位,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以刚性的问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五是落实校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制度,明确校纪委委员具体联系单位,不断加强对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指导。

3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届一签、一签多年,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待新一轮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完成后,逐层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责任体系。三是从2018年开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年一签。责任期内如有人事变动,由继任者继续履行前任责任,实现责任落实的无缝对接。四是每年年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推动全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

37.关于“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未定期对分管和联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任务布置多、监督提醒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增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年度考核述职、民主生活会等,向学校党委报告个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二是校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定期对部门和联系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监督相关工作的开展。三是出台《中共南京财经大学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履责记实管理办法(试行)》,将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纳入履责纪实范围,进一步明确履责记实的内容和具体要求。

38.关于“纪委担当意识不够,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缺乏有效监督”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内监督,切实增强纪委责任担当意识。二是出台《南京财经大学关于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的工作方案》,推动校纪委、二级学院纪委委员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三是落实省纪委履责记实工作要求和《中共南京财经大学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履责记实管理办法(试行)》,在认真做好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履责记实的同时,推动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要求开展履责记实工作。四是进一步落实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列席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制度,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39.关于“纪委‘三转’不及时、不彻底,聚焦主责主业不够,对监督的再监督缺乏力度,仍参加招投标等现场监督;主动深入基层查找发现问题不够,仍以开会、发通知、被动等待信访举报为主”问题的整改

一是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并审议通过了纪委办公室提交的《关于纪检监察部门退出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和现场监督环节的请示》,明确校纪委退出国有资产管理、招投标工作、招生录取、干部换届考察、人事招聘、科技园招商、基建维修和工程验收等议事协调机构和现场监督环节。二是深入学习贯彻省纪委新出台的《省属本科院校纪委工作规定(试行)》,积极探索改进监督方式,强化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成果利用,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校招投标中心发挥职能作用,对限额以上招标采购事项和重点项目实行事先报备制度。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南京财经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落实《省属本科院校纪委工作规定(试行)》关于学校管理的单位负责人向纪委述责述廉要求,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考核和监督。四是继续贯彻执行《南京财经大学校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校纪委委员、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和特邀监察员作用。五是出台了《南京财经大学关于鼓励和倡导署实名举报的暂行规定》,鼓励实名举报,主动发现问题。加强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置,及时将处置结果反馈实名举报人。

40.关于“执纪问责不到位,对有关问题线索轻拿轻放,动真碰硬不够,未真正挺纪于前”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省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配套制度、《省属本科院校纪委工作规定(试行)》,进一步落实好《中共南京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二是出台《南京财经大学问题线索处置规程(试行)》,规范线索处置流程,加强对监督执纪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能力水平。已选派1名同志参加省委巡视工作,近期还将安排1名同志参加中央纪委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四是认真落实省纪委七室有关问题线索处置的工作要求,将省委巡视移交涉及反映正处级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经校纪委研究提出处置意见后,报校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上报省纪委七室审定。待省纪委七室批复后,将按要求抓紧实施,严格执纪,动真碰硬,挺纪于前。五是对于省委巡视移交涉及反映副处级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以及校纪委直接受理的信访举报,经纪委办研究提出处置意见后,报校纪委书记批准后,报经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正在按规定程序开展核查处置。按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相关问题线索处置结束后将及时报省纪委七室备案。

41.关于“纪检工作基础薄弱,程序不完善,信访件核处和问题线索初核过程不严谨、不细致,运用第一种形态不规范、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理顺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加强纪委办、监察处内部工作交流和情况沟通。规范线索处置流程,明确问题线索登记、分办、报批、实施等每一个环节步骤的责任要求。二是对纪检监察业务流程开展风险排查,进一步查找风险点,明确责任人,强化监督责任,消除监督盲区。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有关工作要求,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范围,严格审批手续和程序性要求,不断提升谈话函询的纪律性和严肃性。四是适当增加人员职数,配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强化内部分工配合,加强相互间的监督制约,有效提升工作成效。

42.关于“学校目前仍违规发放通讯补贴,2015年至2017年10月共计发放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讯补贴70余万元”问题的整改

一是自巡视反馈之日起,停发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讯补贴。二是对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以后,继续发放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讯补贴进行核算,制定清退方案,全额清退到位。三是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明确除绩效工资外,不允许违规发放任何津补贴,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43.关于“有的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以咨询、评审等名义在学院领取劳务费,有的在学院报支办公用品、汽油费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召开了校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校领导班子成员仔细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对涉嫌违规领取和报销的部分进行清退。二是重申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南京财经大学校级领导班子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要求全校所有领导干部不得在校内所属单位违规领取津贴、补贴、奖金、劳务费、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参加属于领导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领取劳务报酬。三是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中涉及到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将根据调查结果作相应处理。四是从严监督问责,对重申相关纪律要求后仍发生违规领取和报销等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4.关于“部分学院巧立名目发放津补贴,按行政级别每月发放200-1500元不等的业务费或岗位补贴,参加教研活动、学院有关会议、起草文件材料、接受或参加例行的工作考核等均按次发钱”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校制定“关于学院创收基金使用情况巡视整改自查工作方案”,组织全校各学院各单位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自查自纠,在4月15日之前提交自查报告。二是明确整改要求,各部门和二级学院对实行绩效工资以后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补贴一律按要求清退到位。三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修订完善《南京财经大学二级学院与部门创收管理办法》。四是出台《南京财经大学劳务酬金管理办法》,明确加班的范围和加班费标准,杜绝乱发加班补贴的现象再发生。五是要求全校各学院对照学校相关文件,修订完善学院内部创收基金等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学院创收基金使用和管理。六是出台并实施《南京财经大学财务处加强财务监督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格会计审核,今后对于不符合学校规定的各类津补贴、加班劳务费、过节费、交通费、汽油费等,一律拒绝报销和支付。

45.关于“部分学院随意发放加班劳务费、过节费、交通费,会计学院2015年10月至2017年3月共发放教职工加班劳务费166.2万元,公共管理学院对未加班人员普发加班费,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分别于2015年、2016年发放过节费1000元、2000元,财税学院给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发放600元汽油费补贴”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相关学院按学校制定“关于学院创收基金使用情况巡视整改自查工作方案”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重点检查。二是对相关学院实行绩效工资以后发放的各类津补贴逐项核查,除了符合规定的加班费、劳务费和误餐补助等,各学院违反学校相关规定自行发放的津补贴一律按要求清退到位。三是严格执行《南京财经大学二级学院与部门创收管理办法》《南京财经大学劳务酬金管理办法》《南京财经大学财务处加强财务监督工作条例》,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46.关于“没有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存在无公函接待、无餐费清单、累计报销、延期结账、大额发票入账等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无公函接待、无餐费清单、累计报销、延期结账、大额发票入账等现象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组织全校各单位认真学习《南京财经大学公务接待管理细则(暂行)》,对公务接待的各个环节和具体要求进行说明和解读,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标准和报销程序,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报备和审批流程。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严格把控接待范围,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审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管理条例,对手续不全、资料不完备的公务接待坚决不予安排,对累计报销、延期结账、大额发票坚决不予入账。

47.关于“有的党员干部借学术交流、召开研讨会之名,无公函无会议通知外出学习考察,有的甚至带家属同行,并报支其个人应承担的费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要求全校各单位对“借学术交流、召开研讨会之名,无公函无会议通知外出学习考察”问题进行自查。二是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和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核查。对核查后确定存在这类问题的党员干部,由组织和纪检部门出面,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其全额退回违规报销的费用。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严把财务报销关口。对于学术交流、参加研讨会和外出学习考察的费用严格把关,原始凭证不全和手续不完整的不得报销。出差人员不符合规定的,其相关费用不得报销。四是进一步加大学校差旅费、会议费、科研经费使用和报销制度的宣传力度,使人人都能熟知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

48.关于“抓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够,口头表态好,切实有效措施少,落实效果不理想,存在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在全校上下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召开了2018年工作部署大会,出台《南京财经大学2018年工作要点》和《南京财经大学2018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将学校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落实到岗位、具体到个人。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对抓工作落实负有直接责任。三是强化目标管理,要求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根据学校“十三五”总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部门工作目标、个人工作目标。四是细化工作举措,要求各单位根据学校整体思路,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单位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提出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杜绝“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现象。五是抓好督办落实,严格执行《南京财经大学督办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督办、考评激励、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对敷衍塞责、拖延扯皮、屡推不动的,对重视不够、研究甚少、贯彻乏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49.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监督缺位,学院创收经费管理漏洞大,资金使用、批报程序缺乏监督,存在大量‘找票报销’”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全体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各级财经法规制度和学校有关规定,学习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业务知识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守财经纪律,充分发挥财务监督职能。二是出台并实施《南京财经大学财务处加强财务监督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格会计审核,强化财务监督。三是修订完善学校内部财经管理制度。修订《南京财经大学二级学院与部门创收管理办法》,出台《南京财经大学劳务酬金管理办法》。督促各学院根据学校文件精神,修订完善学院内部创收基金等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四是严格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对每一笔报销业务严格审核,对流程不合规、手续不完备的事项拒绝办理。五是严把票据审核关,报销的票据必须是预算项目中的业务内容,坚决杜绝“找票报销”行为。

50.关于“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了《南京财经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二是明确将学校各单位及教职工以学校名义或利用学校条件获取的各类科研经费,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三是科研经费专款专用,遵循“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的原则,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批复的经费预算、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保证科研经费用于项目研究及相关科研活动。四是建立科研经费使用风险定期评估和抽查制度。每两年开展一次科研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根据需要可实施随机检查。五是实行科研经费使用违纪查处和监督问责制。对于在科研经费使用中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1.关于“催缴借款不力,10年以上借款达1046万元”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2017年12月催缴款的基础上,对全校借款现状进行了再次梳理。二是于2018年2月26日发出欠款催收通知,要求借款期超过一年的限期还款,并暂停欠款人除了归还欠款以外的其他财务报销项目。三是对欠款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款的,暂停所在单位财务报销活动。四是对于由于特殊原因暂时无法还款的,要求相关单位详细进行书面说明,并提出明确的还款计划。

52.关于“招投标工作整改不到位,部分学生餐厅和基建工程项目投标时限不符合规定,确定评标专家不规范,部分应公开招标项目以工作需要和时间紧迫为借口直接续签协议”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在《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南京财经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包括公开招标在内的各种采购行为。二是全面梳理2015年以来学校各种招标事项,排查廉政风险点。三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24条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四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关于评标委员会人员构成的相关规定,所有公开招标项目的评委均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五是强化“无计划和预算不立项”原则,严格采购计划管理,及时提醒、协调项目使用部门和承办部门,确保包括公开招标在内的法定采购时间要求。六是审慎确定采购方式,对确因项目特殊性使公开招标成本过高或不能的情形,充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避免直接续签合同。七是将研究制定《南京财经大学采购项目需求论证与履约验收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公开招标的时间节点要求,提前做好项目实施的论证工作,在项目科学、充分论证地基础上提出合理的项目需求,避免因时间紧迫的原因而直接续签合同。

53.关于“对有关学院和社会培训机构合作举办培训班缺乏监管,对办班资质和项目收费把关不严,培训收费未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2015年以来我校各有关单位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系统了解我校非学历教育运行现状。二是重点核查了未在校继续教育管理处备案的项目、培训费用全部或部分未进入学校财务的项目、同非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联合办学的培训项目。经核查,2015年以来,全校共有11个办学单位举办146个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其中未在校继续教育管理处备案的有18个,占培训项目总数的12%;总收入未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的有3个,占总数的2%;同非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联合办学的培训项目40个,占总数的27%。三是将在全面摸底梳理与重点核查分析基础上,修订《南京财经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规定》《南京财经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对学校非学历教育的监管,加强对财务、办班资质等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

54.关于“利用学校有形和无形资产投资成立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内部控制存在漏洞,财务和审计监督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利用学校有形和无形资产投资成立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存在漏洞。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南京财经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将利用学校有形和无形资产投资成立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纳入管理,强化对独立法人科研机构的财务、审计监督。三是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南京财经大学无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南京财经大学校名、校标和机构域名管理暂行规定》《南京财经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研究制定《南京财经大学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委托外部独立审计机制。

三、坚持常态长效,持续推进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巡视整改工作任重道远,学校党委将按照整改工作方案,瞄准整改目标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巡视整改工作。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上来。

二是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节奏不缓、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严格检查验收,确保整改实效,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紧盯不放,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三是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立足长远,在做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并将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推动问题从根子上得到解决。

四是强化跟踪督促检查。完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指导督促各牵头单位紧扣整改“时间表”,倒排整改任务单,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序时进度高效完成。对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或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视情进行严肃问责,确保责任“零懈怠”、整改“零拖延”。

五是统筹兼顾促进发展。把整改落实工作与当前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落实巡视整改的过程转化为凝聚共识、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提升工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过程,助推学校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以新时代新作为谱写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总之,学校将切实提高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要求、务实的举措、有力的手段,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新的成效,以实际行动向省委和全校师生员工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6718966;邮政信箱: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行政楼1102室(邮编:210023);电子信箱9600000490@njue.edu.cn

   南京财经大学党委

  201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