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0日至12月2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开展了巡视。2018年1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学校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开展巡视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
省委第五巡视组提出的反馈意见,既肯定了南京师范大学党委近年来的工作,也中肯、严肃地指出了我校党委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三个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很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学校党委认为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完全符合我校客观实际,体现了省委对我校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关心爱护。我校党委完全接受省委第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在深刻剖析原因的基础上认真整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政治巡视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切实加强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党委常委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整改工作所涉及的29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学校党委书记胡敏强同志作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认真部署,对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都与班子成员研究讨论,形成周密方案,带头完成好自己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同时经常性督促提醒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整改要求推动整改落实。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管党治党重要职责,针对问题,认领任务、明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落实整改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举措、最有效的办法,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工作。
(二)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学校党委于1月25日、26日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巡视反馈意见,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布置相关工作。2月1日,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对学校党委巡视整改工作方案进行了专题研究。2月25日,学校党委召开新学期党委扩大会,党委书记胡敏强同志再次要求全校党员干部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分别于2月1日和2月25日,两次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学校党委巡视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努力方向,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举措。2月下旬以来,学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又先后2次下发通知,专门就整改的推进落实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对整改任务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的相关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三)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学校党委以反馈意见为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南京师范大学党委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任务分工,扎实有序推进整改任务落实。为聚焦问题、精准发力,制定《巡视整改清单》,将巡视反馈意见细化为33个问题160项整改举措,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省委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明确分管校领导、主责单位、参与单位和预期效果。为压实责任、突出实效,进一步将整改清单按牵头部门分解为22个牵头部门落实清单,要求牵头部门按照“一任务一台账”的要求,建立完备的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做到整改落实工作可检查、可监督、可考核。严格整改时限,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基本整改到位的任务进行深入总结,对需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明确具体工作举措、时间表和预计工作成效。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主动了解整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要事项,对个别进展缓慢的整改任务重点关注、及时催办,不留死角、不拖后腿,确保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具体整改举措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校党委紧盯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对我校《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整改任务分类汇总,逐一推动解决。目前,针对9个方面33个问题,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举措。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在结合实际贯彻中央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不深不透问题。一是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列为学校2018年度重点工作;将党建、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学校党代会任务分解方案和2018年度工作计划,把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二是通过党委常委会会议、新学期党委扩大会,及时传达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省委第十三届三次全会、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全省“两会”、省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在认真传达学习的同时,要求全校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学校第十六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和2018年工作安排,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学校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组织好校院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围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促进学科内涵式发展”主题,开展深入学习和研讨。三是党委书记胡敏强同志以身作则,坚持带头为师生员工上党课。继2017年12月为本科生先锋党校学员开设专题党课后,于3月14日再次为机关全体党员同志开设专题党课;通过党委常委会会议、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督促提醒班子成员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积极为分管部门、联系学院的师生员工开设党课;编印发放《十九大精神学习资料》手册,组织开展党员 “学习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活动,有效推动党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四是深度整合主页新闻、阳光地带、南师校报等学习平台载体内容,健全完善“融媒体”阵地,依托“德风园”等思政网络平台,打造“先锋专题”“德风议事厅”等师生喜闻乐见的网络思政栏目,实时更新思政教育动态,有效提升师生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质量和水平;在学校主页开辟“我与十九大”专栏,组织校内专家撰写文章近20篇,在《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发表十九大精神理论学习文章15篇;相关部门和学院共同成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青年学习社”,先后走进9所中职院校进行宣讲。五是在学校《工作周历》安排中提前拟定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保证每双周周三下午学习时间,充分利用“党委工作平台”微信群,及时推送学习内容,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把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南京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党委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办法》,已在2017年底的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施行。
2.针对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不到位问题。一是拟订《中共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党委教师工作部,明确了工作职责;召开仙林大学城5所高校思政工作质量提升座谈交流会,探索联合搭建高校思政工作创新发展平台。二是启动“最美南师”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每周一星”系列宣传报道,截止3月中旬,已推送3期,官微点击量达13000余次,网站阅读量超4000余次,发挥正面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提升思想政治教育感染力和实效性。三是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各类课程教学的德育功能,研究制订《“课程思政”建设推进方案》,初步明确了“强化课程实践教学”等6项具体举措,确立“强化工作考核”等7项保障措施,把“课程思政”建设经验交流作为期中教学检查主题之一,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四是成立江苏高校易班发展中心和南京师范大学易班建设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南师易班”网络思政平台建设,着力打造工作团队,在思想引领、教育教学、生活服务、文化娱乐等领域进行积极探索;制订大学生创业实践成果和学分认定办法,建设南京师范大学创新创业中心,完善校内创新创业中心(基地)的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践育人功能。五是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深入挖掘网络教学资源,完善“网络+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结合新媒体新技术,进一步丰富“立德微课”的课程体系,组织开展“微视频”的录制和推广。六是召开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发布《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将实践作为必修环节纳入研究生培养课程体系并给予一定的学分,把专业实践、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创新创业纳入实践考核内容;建立“全国专业学位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学校研究生工作站”多层次研究生工作站;搭建导师参与校园文化活动的平台,将参与校园文化活动情况纳入研究生评价体系。
3.针对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召开学校社科联成立大会,进一步凝聚全校的社科科研力量,推动我校社科事业发展。二是出台《文科纵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范文科纵向项目间接经费比例,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修订《南京师范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强化对教师学术研究工作的引导。三是完成省内高校大学科技园管理相关工作的调研,制定我校大学科技园管理的机构设置方案;与栖霞区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的合作协议,与仙林大学城管委会签订了共建仙林科创园协议,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深入开展校地合作;出台《南京师范大学地方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人才和科学研究的优势,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厚植江苏文化沃土,积极开展社科普及、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制定设立文化主题项目,引导和促进高水平文化科研成果与应用成果的涌现;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力争建成具有较高平台的非遗传承人研培基地;向国内有关高校征集“文化大讲堂”主题菜单,继续发挥“南师文化大讲堂”影响力。五是颁布正高级职务直评规定,出台《南京师范大学学科人才引进经费管理补充办法》《南京师范大学优秀特殊人才发展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暂行)》《南京师范大学科研项目专职科研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评价、考核、待遇等作了明确规定,突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鲜明导向。
(二)关于党委发挥领导作用不全面,议大事、管大局、保落实不够的整改情况
4.针对校党委对涉及学校长远发展的战略谋划站位不高、视野不宽问题。一是制定《南京师范大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通过强化党委中心组学习,进一步提升学校党委把方向、议大事、管大局、保落实、促改革、谋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出台《贯彻落实南京师范大学第十六次党代会〈报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方案》紧密结合学校第十六次党代会确定的战略目标和各项部署,突出创新实干、攀峰争先主题,着眼于经过三个五年的努力,把学校建成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到2030年前后,力争进入国内大学40强,世界大学500强行列。紧紧按照“一二三四五”的发展思路,谋划和引领学校改革发展,即坚持围绕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这一建设目标,全面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两大主体责任,统筹协调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三条路径,科学实施创新驱动、开放融合、高原造峰、特色发展四大战略,在优化建设布局、创新协同发展、完善治理结构、推进资源共享、增进师生福祉五个方面精准发力。《方案》在全面谋划学校未来十五年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基础上,对未来五年的战略部署作了详细布置,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目标、成效、具体举措和时间节点,并将党代会任务分解方案、“十三五”规划各项指标和深化综合改革有关工作分解到学校每年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分步推进实施。坚持承上启下,实现各项重大举措的有效衔接,把深化综合改革工作中尚未完成的部分项目纳入学校党代会任务分解方案,统筹实施。三是为确保战略规划的具体落实,提升战略执行力,学校进一步强化对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年度工作计划、党委常委会会议和校务会议决定执行情况的落实,对2017年学校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出台《南京师范大学内部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内部巡察和日常督察督办工作的主要内容、程序、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5.针对办学定位上,与建设综合性大学目标有较大差距问题。一是结合学校“十三五”规划和学校第十六次党代会战略部署,结合国家“双一流”建设要求,进一步明确学校发展战略和办学目标,确立“优化综合性大学的学科生态,坚定不移地巩固和提升人文社会学科优势,形成有重大影响力的文科发展高峰;坚定不移地寻求理科的重大突破,形成高水平理科的发展特色;坚定不移地探索工科联合发展的有效途径,形成新兴战略性工科的发展态势”的学科建设思路。二是发布《南京师范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方案》,统筹用好各类办学资源,形成资源多元筹集机制,扎实推进世界一流学科和国际知名学科建设;拟订《南京师范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学科评估结果及国内外第三方评价机构排名情况等,对学校学科进行资源分配,建立资源绩效配置机制。三是瞄准国家产业调整需求和新兴交叉学科、前沿学科发展方向,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谋划学科发展,启动海洋科学学院筹建工作;制订《南京师范大学专业设置规定》并广泛征求意见,召开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推进会。四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整合校内现有学科专业,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或者缺乏竞争力的学科专业停招或缓招;继续推进实施大类招生政策。五是把实施本科专业评估,深化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改革的相关工作列入本年度学校重点工作。
6.针对人才培养上目标内涵、质量标准不够完善问题。一是启动精英人才培养2.0版,改革强化培养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英才计划等人才培养模式,论证起草《教师教育学院改革方案》。二是制订《南京师范大学本科课程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办法》《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奖励办法》《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年度考核办法》,加强教学管理,不断提升师资队伍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三是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启动“国际伙伴计划”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等政府项目,加大与海外高校的联合培养力度,不断扩大学生海外学习规模。
7.针对党委常委会、常委(扩大)会的议事边界不清问题。一是修订出台《南京师范大学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明确学校党委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党委常委会主持学校党委经常工作,对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进一步厘清常委会会议的议事范围和议事规则,明确出席、列席人员范围,非中共党员校领导列席会议,可就议题发表意见建议,不参与表决。一般不再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将原由常委(扩大)会议决策的事项并入常委会,进一步强化常委会履职尽责意识;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拟定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和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有关事项;严格执行《南京师范大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凡“三重一大”事项由党委常委会决策;组织校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有关文件,参加了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习测试。二是学校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召开校领导行政工作例会,回顾上周工作,安排当周任务,加强沟通协调,落实重点工作,并讨论确定当周需要提交学校党委、行政决策会议的议题。
8.针对对学院工作的领导、指导不力问题。一是制定实施《南京师范大学关于落实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办法》,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列入2017年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在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中加入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要求统一使用学校印制的《南京师范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本》。二是修订下发《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2018年学院换届实施办法》,启动部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三是下发《南京师范大学发展性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院发展状况的量化评估,完成对各学院2016年办学质量的评估分析,开展2017年各学院办学质量的评估工作。
(三)关于阵地意识薄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
9.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一是深入贯彻《南京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将述意识形态与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列入2017年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和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并在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中加入相关指标;学校党委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今年以来两次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近期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强阵地建设,完善教学纪律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校、院领导干部听课和教学督导制度;推行论坛讲座报告会等学术活动网上报批系统,制定《南京师范大学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健全出版物“三审三校”和“印前审读”制度,修订《南京师范大学内部出版物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校内出版物的管理。
10.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问题。一是明确党委教师工作部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二是颁布实施《南京师范大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南京师范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典型选树活动,加大先进师德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崇尚高尚师德的校园氛围。
11.针对对宗教渗透警惕性不足、发现不及时、管控措施不到位问题。一是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教育法》等法治宣传,加强对师生的教育引导工作。二是加强研究生毕业(学位)审核工作及论文审核,为进一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建章立制。三是加强校园巡查、巡逻力度,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做好处置预案,加强信息采集工作,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动制度,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四)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组织功能弱化、组织力不强,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整改情况
12.针对政治学习氛围不浓问题。一是制定《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实施细则》,明确学习形式、学习要求,健全学习计划制度、学习档案制度、学习报送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和通报制度;把二级学院党委中心组集中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学校二级学院党委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指标,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学习效果。二是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对集中学习、集中专题研讨、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等作出明确规定;学校党委切实加强对二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的指导,加强督查考核,要求二级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规范学习活动,撰写年度学习总结,提升学习实效。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学校党委于1月、2月分别召开2017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两次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监督检查,下发《关于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制度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严禁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四是严格执行每周三组织生活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精心设计专题和内容,各二级党组织严格按照学校安排,及时组织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认真开展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
13.针对“三严三实”“两学一做”集中学习教育中,满足于一般要求,内生动力不足,基层党组织功能弱化、组织力不强,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问题。一是进一步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狠抓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调研拟订二级党组织工作标准,印制发放《南京师范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单行本。二是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将此作为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把党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内政治生活情况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起草“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员活动日制度”等文件,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引导广大党员牢记党员身份、发挥党员作用。四是按照活动记实制度要求,修订并发放党支部工作手册,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工作台账。五是提升基层支部党建工作水平,开展教工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
14.针对对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制定实施党员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方案,对全校处级以上干部开展集中培训。二是起草《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及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办法》,努力建设一支既有较高学术水平,又有较强党务工作能力的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三是在各学院加大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加入党组织的工作力度。
15.针对党员管理规范性不够问题。一是各二级党委对党员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进一步对照《南京师范大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南京师范大学发展教职工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党员发展流程。2018年1月,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二是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目前正调研党费缴纳标准和补缴党费情况,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初步制定第二轮党费补缴方案。三是强化党员信息化管理,对接启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推进智慧党建工作平台建设。
(五)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规范,在选人标准、干部管理、人才引进等方面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16.针对校党委没有结合学校发展系统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的长远规划问题。一是结合巡视整改意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新精神新理念新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严格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二是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强化标准促选任。在近期干部调整工作中,在任职资格、选用流程、干部管理等方面做了较大改革,努力形成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生态,把促进学校事业发展作为选人用人的根本出发点,确保把优秀的干部识别出来、使用起来。三是规划长远、整体优化,激发活力促发展。深入分析当前中层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能力结构和当前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集中建立各级后备干部名单,突出结构优化,强化整体质态。科学设置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从制度上保证了加快一线青年教学人员的培养,既坚持必要台阶、递进式历练,又敢于大胆使用想干事能干事和具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进一步激发和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四是加强领导干部专业化建设,在2018年度中层干部集中轮训工作中,深化旗帜鲜明讲政治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培训,明确要求干部抓好理论学习、加强政治历练、提升政治能力。五是充实干部信息库,细化数据促研判。借助学校“一卡通”信息化平台,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总体目标,加紧建设干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岗位需求以及干部能力特点的调查研究,运用“大数据”健全领导班子及干部个人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制度。
17.针对干部提拔缺少民主推荐环节问题。认真执行《南京师范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中对干部提拔的民主推荐环节作出的有关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在近期干部调整工作中,在全体中层正职以上范围进行了民主推荐,按类别集中推荐,一批干部进入了党委的视野范围,学校党委对推荐结果加以分析,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跟踪考察。
18.针对落实“凡提四必”不到位问题。在修订出台的学校干部工作相关制度文件中,进一步强化推荐和考察程序,前移资格审查关口,扩大谈话范围,并加入二次推荐环节。
19.针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不严、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人事档案室划归人力资源处,作为其内部科室设置,现有编制同步调整。二是维持人事档案室现有岗位属性,保留现聘人员专业技术岗位。
20.针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不大问题。一是制定实施《南京师范大学学科人才引进经费管理补充办法》《南京师范大学校内高端人才绩效津贴及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大人才工作经费保障和支持力度。二是出台《南京师范大学“中青年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在各学院进行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分析问题,制定措施和计划,广泛听取相关学科对于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建议和需求,做好人才服务工作。三是下发《南京师范大学关于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试行)》,对教职工公派出国(境)作出具体规定,鼓励教师出国访学进修,拓宽学术视野。四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今年以来引进“长江学者”“千人计划”高层次人才各1名;召开人才引进工作会议,审议批准引进28位人才,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10人、外籍专家1人。
(六)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得不实,党风廉政建设“牛鼻子”牵得不紧的整改情况
21.针对管党治党偏松偏软,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对学院党委主体责任虚化弱化问题缺乏有效的督促、检查问题。一是通过党委常委会会议、新学期党委扩大会,对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中层干部就新学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列入2017年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并在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中加入相关内容。二是按省纪委要求,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履责记实工作,及时上报学校党委及其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按《南京师范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项目化清单》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有关项目清单确定的任务;拟订《初信初访双向承诺制度和交办件办理工作办法》,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和案件处理的质效。
22.针对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的力度不大问题。一是深入落实“两个责任”项目清单,颁布实施《南京师范大学内部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今年开展首轮学校内部巡察,按照五年巡察一轮的要求,各二级单位一届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巡察。二是结合干部调整,进一步充实纪检干部队伍,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严格履责。三是根据学校党委相关工作安排,拟于近期组建巡察办,并将人员配备到位,按计划开展内部巡察工作。
(七)关于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没有形成有效震慑的整改情况
23.针对履行监督职责缺失问题。一是出台《南京师范大学二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及独立学院纪委书记工作办法》,加强履责记实监督。二是根据《南京师范大学关于在独立学院试点配备纪委书记的实施办法》,在独立学院配备纪委书记,同时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对学校其他二级法人单位进行纪检监督。
24.针对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力问题。出台《南京师范大学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7年底对一个问题线索进行了立案调查,查实后,给予相关工作人员行政警告处分,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结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核查,对少数违反有关规定的干部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巡视组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办结完成75%,学校党委、纪委根据核查情况,运用“四种形态”进行相应处理。
25.针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薄弱问题。一是省委巡视以来,已经选派6名同志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培训,选派1名同志参加省委巡视工作,通过培训和监督实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结合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行动,进一步提升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八)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26.针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问题。一是出台《中共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二是严格执行《南京师范大学工资外酬金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对2015年以来发放津贴补贴等情况再次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严格执行《南京师范大学关于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试行)》,成立因公出国(境)审批小组。相关职能部门对保管的因私护照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对处级领导干部因私护照的规范管理;召开独立法人单位因公出国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各独立法人单位限期制定完成管理规定,并报学校备案。
27.针对“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文山会海依然严重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共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各类全校性会议和考核、检查、评比、仪式、典礼的数量;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精简参会人员和参会时间;进一步规范校领导出席校内活动的类别和流程;对校内各类会议、活动的举行场所进行严格规范。二是对2015年以来党委发文成立的各类“领导小组”等非常设机构进行清理,共清理已完成阶段性任务的非常设机构6个,对职能部门能牵头协调完成的工作,今后不再成立校级层面的非常设机构。三是对由学院和部门组织实施的超标办公室改造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已完成11个二级单位,17间超标办公室的整改。
(九)关于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存在廉洁风险的整改情况
28.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全面梳理预付款未冲账情况,向所有涉及单位发放通知,明确冲帐期限。针对“三年以上(2万元以上)”历史遗留的未冲账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形成解决方案。二是修订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出台学校会议费管理规定,全面梳理会议费报账凭证,对缺少报账要件的凭证全面统计,进行整改。三是研究制订预算经费审批管理办法,分级授权,逐级审批;出台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实行收支全面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修订和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29.针对公务接待和会议费报销等手续不完善问题。一是出台公务接待费报销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二是全面梳理公务接待事项,对需要整改事项,已全部完善相关手续,整改到位。三是全面梳理会议费相关事项,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30.针对学校资产疏于管理问题。一是下发《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整改要求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在各二级单位开展固产资产自查自纠工作,在此基础上按学校要求完成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情况总结,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二是召开资产管理员专项培训会,就加强资产管理提出要求并布置检查任务。三是摸清长期闲置设备,建立闲置仪器设备台账,收回2个学院共38台(件)闲置设备,在校内统一调配使用。四是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的采购论证及共享管理,出台《南京师范大学科研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共享规定(修订稿)》,加强工作领导,明确规定凡申购单价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五十万元)仪器设备,均需填写《南京师范大学申购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31.针对房产管理混乱问题。一是加强房产的信息化管理,已完成南师大房产综合管理系统的前期调研、提出用户需求等工作,该系统已对外招标。二是调研拟订《南京师范大学教职工周转房管理办法》《南京师范大学公有存量住宅房管理规定》,强化学校公有房的规范管理;对人才周转房和教职工借用住房逾期未退还情况进行摸排,拟订清退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清退工作。三是自2017年起,由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管理的门面房招租税后收入已全部上缴学校财务。
32.针对合同管理不严问题。一是修订《南京师范大学关于印章管理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类印章的管理主体、相关单位的职责权限和用印程序,重点加强学校对外签署协议、合同的用印管理,并进一步制定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办法。二是就成立学校法务办公室等事项进行调研,召开筹建研讨会议,后续工作拟由相关职能部门继续推进。三是成立内控建设工作协调机构,召开全校内控工作动员大会,详细部署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控工作,提高抵御防范风险能力,加强重点环节的管控;公开招标了会计事务所协助我校内控工作。四是完成合同管理系统的线下测试工作。
33.针对校办企业缺乏有效监管,存在事企不分现象问题。一是对校办企业进行有效监管,力戒“事企不清”,严格建章立制,出台对校办企业的薪酬激励、经营管理目标和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奖惩制度。二是成立企业清理、注销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并开展工作。三是加强对学校食堂经营的规范化管理,要求各经营公司对照合同开展自查。
巡视整改以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问题线索,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分类处置,该初核的初核,该立案的立案,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开展好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巡视震慑作用。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在对违纪违规人员进行追责的同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已对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学校教学纪律等情况的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三、下一步整改落实措施
学校巡视整改虽已初见成效,但距离中央、省委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学校党委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继续着力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将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全面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强大动力。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继续紧盯问题,不断完善领导有力、责任落实、立足长远的巡视整改工作制度和工作目标。进一步扛实抓牢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改进完善分工协作、分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与考核,把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延伸下去。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完善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有效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于查证核实的违纪违规问题,坚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坚持强化问责追究,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最坚决的态度和举措保证巡视整改工作成效。学校党委继续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带动全校各二级单位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推动各项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时间和要求整改到位,对于需要一定时间去解决的,紧盯任务,倒排工期,确保成效,绝不避重就轻、敷衍应付,坚决防止走过场。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学校党委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学校事业发展。聚焦反馈问题,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表面问题与深层次问题结合起来,注重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制度建设等方面统筹谋划,不断完善内部治理体系、着力构建形成长效机制。把落实整改与深入推进实施学校“十三五”规划、深化综合改革结合起来,与落实学校第十六次党代会的各项战略部署结合起来,与建设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办学目标结合起来,以巡视整改工作推动学校事业改革发展,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通过狠抓整改落实,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发挥学校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提振广大党员干部的精气神,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十三五”事业发展的实绩来检验巡视整改工作的成效,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5891556、025-85891511;信件寄送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办公室/南京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邮编:210023);电子邮箱:dangban @njnu.edu.cn,jw@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党委
201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