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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江浦区:巡察工作“亮剑” 净化政治生态

发布日期:2018-04-24信息来源:新华日报字号:[ ]

  今年以来,淮安市清江浦区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围绕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目标,积极探索在巡察中引入政治生态评价体系,对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进行精准“画像”。

  评价对象“全覆盖”。该区在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中,对10个街道、20个村居和2个区直部门政治生态情况进行全面评价。通过具体的指标评估,精准研判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情况,把政治巡察抓在手上、落到实处。该区计划用三年时间对列入巡察规划的84家单位和115个村居的政治生态情况进行逐一“画像”,实现政治生态评价全覆盖。

  评价内容“可操作”。政治生态评价主要使用量化指标,由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及巡察整改情况监督检查等7个方面17项具体指标和71个观测点组成。评价指标的设置不搞“大而全”,立足于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测评、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能够了解和掌握的数据指标,不依赖其他政府部门提供的外部数据。评估结果实行百分制,其中区委巡察组评估占80%、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自评占20%,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准确性,体现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的有效结合。

  评价结果“动真格”。在每轮巡察结束前,由区委巡察组确定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综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实行“双通报”制度,在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的同时,分别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通报。对低于80分的单位,由区委巡察办向被巡察单位发出预警通知书,提请区委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评价使用干部等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周正波 刘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