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一线传真

海安县:别开生面的庭审“微课堂”

发布日期:2018-04-24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字号:[ ]

  “这是我第一次以纪委监委调查人员的身份出庭作证。今后纪委监委调查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情况可能还会有,我们必须熟悉流程,做足功课,才能应对自如……”4月16日,在海安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微课堂”正在火热进行中。

  站在台上开讲的是从检察院反渎局转隶来的干部陆枫。前不久受县纪委监委指派,陆枫参与了县监委成立以来的首例派员出庭作证案件。作为案件承办人,陆枫用自制的PPT课件跟台下的20名来自执纪审查一线的“学员”一起简要回顾了案情。

  “在什么样的情形下,监委需要派员出庭作证?”台下一位学员举手发问,面对“出庭作证”这一新鲜事物,原纪委的纪检干部相对还比较陌生。

  “当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对案件的情节、程序,以及办案人员的调查、讯问手段方式等的合法性提出质疑时,由承办此案的调查人员出庭作证就成为必要。在监委成立前,通常是由检察院反贪反渎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监委成立后,纪委监委的调查人员就要登上前台。”陆枫解释道。

  “在出庭作证之前,我们要做哪些准备工作?”另一位学员紧跟着发问。

  针对这个问题,陆枫带着大家对本案的卷宗和录音录像资料进行了回顾,尤其对在一审、二审中被告人及其律师提出质疑的调查时间节点和调查程序的合法性进行了认真梳理,并详细介绍了庭审作证中的注意事项,以及如何结合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的质疑,拟定庭审作证方案,有效防范诉讼风险。

  在随后进行的一对一模拟庭审抗辩中,20位学员分成10组两两上台,各自站在被告席与证人席,根据模拟案卷上设定的内容,结合自己的“角色”定位,分别提出质疑、进行辩解。几轮对抗后,再由台下的其他学员进行点评、提问。此时,现场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大家争着发表自己的观点,分析存在的不足,提出合理化建议。

  据悉,这是海安县纪委监委开展“磨尖刀,练精兵”系列监察业务“微课堂”活动的一个缩影。截至目前,已先后开设庭审作证、谈话讯问、线索调查、案件审理等监察业务“微课堂”6场次,培训百余人。今年以来,为有效提升业务能力水平,该县纪委监委重点围绕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线索处置、信访调查、巡察、纠风等职能科目,以领域内的行家里手为主讲人,其他室人员为学员,组织开展系列“微课堂”活动。通过现场问答、情景模拟、轮岗实践等互动式教学,让纪委监委干部在深度融合中迅速掌握新技能,练就新本领。(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