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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衡”陷落的房管局长
——连云港市人社局党组书记李东阳违纪违法案剖析

发布日期:2018-04-26信息来源:连云港市纪委监委字号:[ ]

  2016年1月21日,漫天漂起了大雪,气温也降到了零下12℃,对已年满56岁即将退居二线的李东阳来说,更是异常寒冷。这一天,他被组织解除“两规”调查措施,因涉嫌犯罪被移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处理。

  2018年1月10日,李东阳因犯受贿罪被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对违法所得121.3769元及其孳息予以追缴。

  不懈奋斗,事业拾阶而上成为年轻有为干部

  李东阳,案发前任连云港市人社局党组书记,曾任原市房产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翻开他的个人履历,看得出,李东阳曾经也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有抱负的干部。

  1977年7月,高中毕业后便参加工作,从中学教师、农场干事、酿化厂厂长等基层岗位一步步干起,18年后升任东辛农场副场长、工会主席。1998年,女儿13岁,儿子5岁,孩子此时更需要父亲的教育和照顾,但当组织在全市范围内选拔援藏干部时,他毅然报名参加,后抛妻别子援藏三年多。2002年,援藏归来43岁时被提拔为正处级干部,任原市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后来十余年,其一直在房管局工作,直至2014年1月。

  当个人的政治追求按照设计路线圆满成功后,李东阳随后也陷入了彷徨期!作为正处级领导干部,政治上升的空间已然很小;个人学历上,硕士研究生学位已经基本符合干部要求。此时的他,站在高处,四处眺望,寻找和选择着未来个人发展的新目标。

  然而,这一次目标的树立却悖离了党员干部的要求,将理想重点放在了个人“私欲”上。

  心理失衡,打起了“靠房吃房”的主意

  “看到社会上不少人相继发财,觉得自己这么好条件,不捞白不捞,于是靠房吃房的念头由此而生。”李东阳在被组织调查期间曾如是说。

  2002年,援藏结束被提任正处级干部不久,2003年春节前夕,东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潘某为感谢李东阳在公司业务上的关心,送上现金2000元,李东阳欣然笑纳。从此,贪欲的闸口一旦打开,便再也收拦不住。2003年至2014年间,李东阳先后12次在其办公室等地收受潘某所送人民币3.3万元。

  关系拉近了,“礼尚往来”的事儿也多了。房管部门对东经公司大开“绿灯”,东经公司更是“投怀送抱”,对李东阳个人要求全力满足。

  2010年,李东阳提出,想购买东经公司开发的门面房,东经公司将未出售的房源拿出任其挑选,李东阳看中一套后感觉位置不佳又反悔,半年后调换成公司二期开发的一套。不仅房源随意调,而且价格上也给予了最大的优惠,李东阳从中获得财产性利益25万余元。

  来而不往非礼也。收到好处的李东阳利用手中权力积极提供帮助,该公司在商品房预售许可方面基本没遇过什么阻力,在商品房销售事项上也是多次获益。特别是2008年,受整体经济坏境不景气影响,东经公司开发的商品房滞销,回笼资金较少,公司运转困难。接到讯息的李东阳,积极帮助安排,授意房管局下属房政公司经过“考察”,从东经公司购买了490万元的门面房,并很快拨付了房款,从而及时缓解了东经公司资金紧张及资金回笼上的困难。

  李东阳“靠房吃房”的财路早在2006年便已开启,李东阳以照顾老母亲为由从云龙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买了2套商品房,并分别以其女儿、妹妹名义签订合同。李东阳说:“当时,房子实际市场价格约100万元,我出面后,开发商降到了80万元,不用多少力气,便轻松获利近20万元暴利,成为我炒房生财的第一桶金。”

  由于钱来得容易,表面上又有着冠冕堂皇的形式,李东阳利用房管局长便利,购房合同签订后往往将原件带走,没有备案,房管局网络后台中没有任何痕迹,事情本身他做得小心、隐蔽,不似传统行受贿中明显直接的金钱来往,李东阳自认为比较安全,于是借权、炒房、发财越来越多。

  经查证,此后几年间,李东阳超低价在凯捷利房地产有限公司东方之珠小区、两淮盐化公司同科汇丰国际小区、德源泰置业有限公司御景龙湾小区以连襟、妻嫂、妹婿等人名义购买商品房,这些房子户型好、位置佳,其中2套在低价买入半年后高价卖出,不仅将开发商给予的优惠“变现”,而且由于房子好,易高价出售,差价更加可观。

  李东阳称,在卸任房管局长前共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160余万元购买房屋10套,其中1套门面出租,1套以儿子名义购买准备自用,其余房子均被其转手高价卖出。

  放纵欲望,借助工程和人事权扩大敛财空间

  房子“炒得”多了,钱也“赚”得多了,这种便捷的发财渠道让其获得了极大的满足,对金钱的追求更让其欲罢不能!

  他将敛财的手段进一步延伸,将目光放到了保障房工程上,通过帮助联系工程、催要工程款等收受他人送上来的“好处”。但是,在这个“发财”的领域,他做得更加小心,首先,送钱的人必须是自己“信得过”的熟人。

  2006年,李东阳参加南京师范大学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合作举办的经济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课程,结识了“同学”某装修公司老总李某。开学不久,李某即为李东阳代付学费8万元,当年春节前,李某还到李东阳办公室送上5000元礼金。李某的“豪爽”得到了李东阳的赏识,在李某的精心公关下,同学情谊进一步“深厚”。

  当李某提出公司建筑材料质量检测业务需要协调、工程款催要有困难时,李东阳出于朋友义气和责任,毫无推辞,全力帮助解决。李某则倍是感激,据李东阳称,2006至2015年间,李东阳收受李某所送现金和购物卡14万余元,2008年,李东阳某处房屋要进行装修,李某积极联系安排工人,并为此掏出费用约5万元。

  案件中另外一个重要的行贿人,则是李东阳曾经的驾驶员徐某,2009年至2011年间,李东阳为徐某公司承揽工程、催要工程款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徐某现金5万元。

  除此以外,李东阳还利用局内部干部提拔调整之机,收受下属送上的财物,少则1000元购物卡,多到上万元现金,李东阳来者不拒。2007年至2013年,李东阳先后收受5名下属7.8万元现金和购物卡。而这些表达过心意的下属,也如愿在个人提拔、岗位调整等方面得到了李东阳的关照。

  追求错位,令本应幸福的晚年全面“沦陷”

  权钱交易给李东阳带来的快意,让其无法停下脚步,不断膨胀的私欲像毒品一样,让其深陷其中!

  组织调查发现,李东阳“破纪越法”种类齐全,包括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且违反法律法规。

  任房管局长期间,李东阳的生活作风也出现了滑坡。他与一位女下属发展为情人关系,经查证,李东阳任职期间,利用手中职权先后帮助情人联系协调相关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置房屋3套,从中谋利近50万元。

  李东阳将权力寻租的价值全面放大,对于有求于他的亲友积极帮助联系,利用房管局局长便利,为“亲友圈”敛财。李东阳悔过书中提到“我替亲朋好友和情人说情,想法设法购买低价房,以显示自己在社会上的实力。”

  李东阳的价值观已然全面扭曲。

  2015年10月16日,李东阳被组织宣布“两规”,起初他心存侥幸,百般抵赖,并叫嚣“要见市委书记、市长”。他的“底气”在于:他自认曾为援藏干部,领导会相信他“政治上可靠”;收受贿赂,都是“熟人”之间,关系“铁”不会有人出卖;低价买房,他都是精心设计操作,未留自己名字、没有网签备案,应该不会有痕迹。

  因此,组织调查伊始,李东阳并不配合,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政治思想教育后,他才放下防线,在事实证据面前低下了头。

  错入迷途悔已迟,李东阳最终迎来的还是法院一纸冰冷的判决。


  【执纪者说】

李东阳曾在忏悔时说,自己人生晚年毁于一旦,私欲贪念恶性膨胀,经不住诱惑,迷失了方向和自我,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获私利的工具,将金钱视为手中权力抓获的目标。以房敛财这笔帐自己过去从未想过,也没有认真算过,更没有认为这是一种犯罪。

  然而,当我们纵观整个案情,其实,李东阳在内心深处非常清楚地知道,低价购房、高价卖出套取优惠款的行为是违法的,否则,他不会精心设计,在他职权管控的范围内做到全程无痕。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新时代党的建设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心存敬畏,扎牢思想防线,全心全意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谭健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