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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4-27信息来源:宿迁市纪委监委字号:[ ]

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沭阳县西圩乡城管环卫中心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2016年下半年,沭阳县西圩乡城管环卫中心在公务接待中未按规定填写接待通知单、报销登记单、菜单,违规报销10次就餐费用,计3210元。乡城管环卫中心主任王江、文广中心主任(党政办负责人)李玉光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10月,王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2月,李玉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泗阳县临河镇中心小学艺术幼儿园违规接受私款旅游问题

    2017年7月,泗阳县临河镇中心小学艺术幼儿园原园长孙玲霞违规组织幼儿园教师接受某公司提供的旅游服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2月,孙玲霞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三、泗洪中等专业学校原校长石峰违规设立“小金库”发放补助等问题

2013年至2016年期间,石峰安排校办公室主任王军、继续教育部主任王梅、总务处主任贾永峰虚报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通过“小金库”违规发放校教职工值班补助135150元。2017年12月,王军、王梅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贾永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石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宿豫区物价局副主任科员、价格科原科长张文一违规收受购物卡等问题

2013年至2017年春节期间,张文一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周某军、叶某红、吴某所送购物卡共计1万元,并为以上人员在农产品平价店考核中提供关照。张文一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2月,张文一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五、宿城区屠园乡敬老院副院长兼盛河村党支部书记刘启友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7年3月,刘启友安排用乡敬老院经费购买12箱价值3240元洋河青瓷酒,与敬老院其他管理人员多次违规饮用。2018年3月,刘启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违规问题均发生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少数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充分表明“四风”问题树倒根在、积习甚深,必须持之以恒予以纠正。五一、端午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宣传学习和贯彻执行,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带头纠正“四风”,带头转变作风,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结合“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专项检查,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寸步不让,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畅通举报渠道,建立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要加大通报力度,对党的十九大后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中共宿迁市纪委

宿 迁 市 监 委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