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2020改版 > 一线手记

拆迁房

发布日期:2018-05-14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字号:[ ]

  今年2月,江苏省高邮市开发区杨桥村村党支部书记朱殿忠、村党支部副书记李秀英,因为一套房受到了党纪处分。这在当地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事情还要从一个举报电话说起——

  “马俊不是我们组的村民,为什么可以领到拆迁安置房?”去年11月的一天,江苏省高邮市纪委接到市开发区杨桥村12组村民的举报电话。

  马俊是谁?为什么村民要举报他?接到举报,高邮市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前往开发区拆迁办了解情况。

  在开发区拆迁办的办公室里,拆迁办主任李玉明捧出杨桥村12组房屋拆迁的《房屋初始评估表》和《拆迁协议确认评估表》。

  “为什么这两份表中,前庄10号楼1单元房主从陶文明变成了马俊?”

  “更改名字是常有的事,有的父亲改成儿子,有的母亲改成女儿。至于陶文明为何改成马俊,那得去问房屋评估公司,因为是他们报来的名单。”李玉明说。

  于是,调查人员又找到了房屋评估公司负责人钟某。“这个户主的更改是由杨桥村党支部书记朱殿忠出具证明的。”钟某从资料中找到了朱殿忠出具的证明文件。

  “马俊是杨桥村12组的村民吗?”

  当调查人员找到朱殿忠时,他还信誓旦旦:“马俊是12组的村民。”

  “请你拿出12组全体村民的花名册。”

  “这个……”拿不出花名册的朱殿忠一时语塞,红了脸。

  “既然马俊不是12组的村民,你为什么要出具假证明?”在调查人员的步步追问下,朱殿忠不得不说出实话:“马俊是我们村党支部副书记李秀英的儿子。李秀英为她儿子买下了陶文明前庄10号楼1单元的房子,这样就能得到拆迁安置房,所以我就出了这个假证明。”

  “马俊是哪里人?”

  “是杨桥村6组村民。”

  “他有宅基地吗?”

  “有的。”

  陶文明为什么要卖掉自己的房子,难道他不想拿到安置房吗?在了解基本情况后,调查人员终于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陶文明与其子陶兴东居住。陶兴东家有两排房子,第一排房屋由陶兴东夫妇居住,第二排约80多平方米的老房屋由陶文明夫妻居住。由于陶文明居住的房屋属于陶兴东宅基地的附属用房,按照拆迁政策,陶文明不能领取拆迁安置房,只能归并到陶兴东的名下,享受适当的经济补偿。

  既然有经济补偿,为什么陶文明还要把房屋归到马俊名下呢?带着疑问,调查人员找到了李秀英。

  “房子是我花13.5万元从陶文明那里买的,当然可以改成我儿子的名字咯。”李秀英振振有词。

  “请你看看这些材料。”当调查人员将相关证据摆到李秀英面前时,她的身体禁不住颤抖起来。最终,李秀英哭着交待了事情的经过。

  两年前,高邮市开发区启动了对杨桥村10组、12组、14组的拆迁工程。根据工作安排,身为村党支部副书记的李秀英负责12组的拆迁工作,其中就包括李秀英的表舅——陶文明家。

  当她得知陶文明无法申请到拆迁安置房时,就动起了歪脑筋:如果这套房屋不是陶文明居住的话,那么就可以领到拆迁安置房了。于是,经过与陶文明、陶兴东的协商,李秀英利用职权便利开具虚假证明,一手导演了套取拆迁安置房的闹剧。

  然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任何贪污腐败行为都无法逃脱惩处。2018年2月,李秀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还全部违纪所得,朱殿忠也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沈健 翟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