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抓好‘第一种形态’运用,着力将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置于违纪的原点,用谈话提醒等手段来阻断违纪苗头向违纪行为转变,一直是我们基层工作开展的一个困惑。现在有操作流程图,我们有了抓手,也更有利于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句容市白兔镇纪委书记杜雪美说。
近日,句容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印发了《关于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的操作流程》,以“三个明确”为精准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提供实践路径。目前,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9人,其中给予提醒谈话16人、批评教育16人、诫勉谈话17人。
明确谈话主体。根据管理权限、职责分工、问题性质确定谈话人,分类组织实施,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对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责任清单,《操作流程》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全年对分管范围内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不少于2次的要求,做了进一步明确。同时,要求做好谈话记录整理归档工作,根据不同谈话主体按规定定期向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报送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结果和相关材料。
明确谈话适用情形。《操作流程》围绕党员干部党性作风蜕变由小到大、问题从轻到重的演化规律,按照层层设防、级级阻挡的思路,区分提醒谈话或警示教育、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不同的适用情形,明确谈话内容,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实践“第一种形态”有抓手。
明确谈话程序。通过对谈话启动、谈话实施、谈话要求的精准把握,在谈话实施中要求谈话人要向谈话对象指出问题,帮助其分析问题的性质、原因以及不良后果,提出整改要求、今后努力的方向,切实起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真正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标。
“《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的操作流程》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纵深延伸的一项重要举措,将谈话提醒工作放在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始终坚持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毫不手软,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充分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句容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赵树锋强调指出。(李政、张羽、黄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