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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履行主办责任 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控赃工作

发布日期:2018-06-22信息来源:苏州市纪委市监委字号:[ ]

2018年3月23日,原苏州电视机厂驻深圳天视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员李某被苏州市抓捕归案。此时,从1990年被立案侦查,先后在汤加、越南等国藏匿,再到变更身份偷渡回国,李某已因涉嫌贪污罪逃亡28年。该案也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苏州市首例成功追回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案件。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制度优势愈发凸显。”苏州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追逃追赃工作的强大合力正在形成。

2015年,为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统一领导,苏州市委成立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明确各成员单位和联络人员,确保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纪检监察、组织、审判、检察、公安、安全、金融监管单位等机构同心同向、紧密配合,凝聚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形成了全面协调推进反腐败斗争的良好局面。

在“天网2018”行动部署中,我国明确了“由国家监委牵头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监察法专设反腐败国际合作一章,明确国家监察委员会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这意味着,苏州市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主办责任由苏州市监察委员会承担。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为应对监察对象范围扩大、防逃对象大幅增加等情况,苏州市纪委市监委成立专门机构,专司办理国际反腐败追逃追赃案件,进一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针对追逃案件一般都具有存在案件时间久、经办人多、资料移交次数多的特点,苏州市纪委市监委形成了“一案一专班”“一案一方案”的工作格局。“我们每个案件的追逃方式方法和劝返政策都是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按照‘卷随人走’‘谁立案、谁负责’的原则,对在逃案件进行梳理,不放过任何的线索。”苏州市纪委市监委相关部室负责人介绍说。

苏州在不断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防逃工作的要求,以“追防并重、以防为本”为工作原则,坚持追逃防逃一起抓。市纪委市监委主要负责人多次强调做好防逃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在启动立案调查、纪律审查的同时,提前做好防逃控赃工作,及时启动防控工作预案,进一步强化防逃控赃措施,努力遏制全市职务犯罪在逃案件增量。

为了确保追逃追赃工作“一直在线”,苏州市纪委市监委还不断完善工作程序。目前,苏州市纪委市监委相关部室正在研究制订关于做好追逃追赃和防逃控赃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机制建设,努力实现长效治理,为追逃和防逃工作提供重要支撑。(张莉 褚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