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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提拔”只会带出“毒瘤”

发布日期:2018-07-20信息来源:溧阳市纪委市监委字号:[ ]

“听说我们村的黄某被立案审查了?”多年好友老许问我。

一周以前,溧阳市纪委向别桥镇纪委下达了一份立案决定书,被立案的正是这位塘马村委主任助理黄某。

“老许,打听案情可不是一个好习惯啊。”我半开玩笑地向老许说道。

“打听案情我还不至于,我只是认为黄某在我们村干了这么多年,事事带头,任劳任怨,是群众有目共睹的,是我们村的模范干部。就拿前两年防汛的事说吧,他连续一周没有好好睡过觉,他是真能吃苦啊!”

“这和他被立案审查一事有什么关系吗?”我疑惑道。

老许心怀不满地说道:“犯了错,该处分的处分,但是曾经的成绩还是要肯定的。黄某在村里负责的工作太多,难免会犯点错,就像碗里的水,太满总会有洒漏。”

看来老许对黄某被立案一事心里颇有想法,我思忖着。

老许继续和我说,“我和你说实话,这么好的干部现在被立案审查了,我作为他的上级,内心是愧疚的。何况黄某的业务能力众所周知,今后若有能提拔他的机会,我希望你们能为他考虑考虑。”

老许走后,我很纳闷。老许就黄某的事情竟然和我聊了这么久。此时,镇组织委员来到了我办公室,交给了我一沓材料,“这是今年拟提拔的村干部名单以及干部任免审批表,请你代表镇纪委提出党风廉政回复意见。”

在我审核名单时,我愕然发现拟提拔的村干部名单中竟然有“塘马村委主任助理黄某拟担任塘马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莫非是巧合?一个念头忽然闪入脑中,原来老许今天是来替黄某说情的!

我感到难以置信,更觉得愤懑。老许这样一位光明磊落的老领导,对于自己手下犯了错的党员干部,不“刮骨疗伤”,竟“带病提拔”,这样糊涂的选人用人导向还能培养出忠诚、干净的好干部吗?

第二天早上,我直接去了老许的办公室,“老许,我有件事要和你说。一周前我们便收到了黄某被溧阳市纪委立案审查的处分决定书,《条例》有规定,未经立案机关或审查组同意,不得对被审查人进行提拔……”

老许不耐烦地打断了我的话。“你可以等这次干部选拔的风声过了,再将立案决定书给党支部,前后就相差几天,又不是什么天大的事!”

“这可不是小事啊,前几年,昆明市查处了带病提拔的县处级干部37人。”听到这里,旁边的监审室主任忍不住说了一句。

我紧接着说道:“2015年,河南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因涉嫌带病提拔问题干部被问责,老许,你可不能失察啊,带病提拔问题干部是要被倒查追责的!”

从老许办公室出来,我便立即将黄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交给了组织部门,并向镇党委提出对黄某暂缓提拔使用的建议,此建议当即被镇党委采纳。

下午,老许竟主动来找我:“你做得没错,若是黄某这次担任了村副书记,那我就成了罪人了!”老许激动地握住了我的手继续说:“我得感谢你今天做的决定,我头脑一时糊涂,可是你很清醒啊,你把我从违规违纪的悬崖拉了回来!”

“你不用谢我,这是我作为纪检干部的职责,我们纪检干部要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拟提拔人选全面、客观、公正地提出党风廉政回复意见。”我答道。

我原以为黄某被暂缓提拔之后,老许会对我心存芥蒂,然而现在看来,我和老许的情谊变得更深厚了。

领导干部应当有怎样的选人用人观?北宋政治家司马光说:“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此道理依然适用于当今的选人用人机制,在德与才的关系中,只能以德统才,不可以才胜德,“成绩突出”不应成为“党性不纯”的护身符,“带病提拔”只会带出政治生态的“毒瘤”。(虞秋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