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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润州区:把握“四个增强” 坚定政治巡察问题导向

发布日期:2018-08-14信息来源:润州区纪委区监委字号:[ ]

镇江市润州区巡察工作始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在第四轮巡察中,润州区委巡察机构把握“四个增强”,坚定问题导向,始终坚持政治巡察要深,发现问题要准,分析问题要透,整改问题要实,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巡察任务。

巡察阶段增强发现问题的精准性。驻点期间,按照规划提出的“六个围绕”开展监督检查,并对前三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财务资料,做到必巡必察。充分发挥制度的优势,通过组务会、办组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听取中期汇报等方式,多重把关,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的质量。针对筛选出的重点问题,开展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延伸谈话、下沉一级走访调研了解情况以及与区级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沟通调阅有关资料,固定完善佐证材料,将查实与否、作何定性记录清楚,保证全程底稿留痕,解决报告问题支撑材料不完整、关键信息不明确、难以追溯核实的问题,使巡察发现的每一个问题拿得出证据、经得起推敲。

汇报阶段增强提炼问题的政治性。撰写巡察报告时,以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查找政治偏差,既不能隐瞒遗漏、添枝加叶,也不能主观推断、缺减捏造,注重由表及里,归纳提炼,把发现的问题挖深查细,把内在的逻辑讲清说透,使巡察报告经得起检验。撰写巡察专报时,要站位高、立意远,加强对重大问题深入研究和综合分析,就系统性、普遍性、倾向性、政策性问题进行深度挖掘,促进完善体制机制,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问题导向参考。目前,区委巡察机构已向区委提交2个巡察专报,均得到区委领导高度重视,批转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系统性整改。

反馈阶段增强移交问题的准确性。区委巡察机构总结前三轮巡察的工作经验,将问题反馈移交分为三类:反馈给被巡察单位的问题清单,移交给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的问题线索和移交给区级有关职能部门的巡察提出意见建议材料。问题清单严格对应反馈意见内容,条目式列明被巡察单位需要整改的问题,交出巡察反馈的“明白账”。问题线索是巡察工作的核心成果,严格参照《关于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理意见》标准分类线索,根据“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区分问题的性质,严谨规范移交流程,做到专人负责、台账式管理。向区级有关职能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巡察发现的问题为依据,并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推动共性问题的解决。

整改阶段增强督查问题的严肃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发现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的,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整改阶段更要充分发挥巡察机构的专责职能,进一步明确督促整改职责,协调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探索发挥纪委监委执纪监督部门的监督作用,将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抄送纪检检监察室,增强纪委监委高位监督作用和指导作用。进一步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驻”的优势,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落实情况报告抄送纪检监察组,在整改情况公开结束后,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日常监督。通过严肃督察督办,强化整改责任、整改督查、成果运用和责任追究,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马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