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的提醒教育,回去我就跟家人说,绝对不能大摆酒席,在老家异地办酒也不行。今后我一定加强学习,提升自己,改进作风……”近日,宜兴市某单位一位工作人员被反映可能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市纪委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让该名干部及时悬崖勒马。
今年以来,宜兴市纪委市监委持续精准发力,以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为抓手,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正风气,紧抓纪律要求。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等节点,坚持预防教育在先,提前下发通知提醒;联合商务、国税、地税、财政等部门协同开展监督检查,营造良好过节风气。紧盯违规吃喝重点问题,会同市场监管局强化对餐饮行业的日常监督。围绕办公用房、公车管理、财经纪律等方面以单位自查、交叉互查、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今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起、处理1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人,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9人。
补短板,严抓细节实处。将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建设落到实处,重点关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领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和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履责不力等问题,今年以来,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15个、处理11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5人,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80人。系统梳理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出台的58项作风建设制度规定,并结合市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具体规定,强化制度执行,推动作风建设工作向标本兼治迈进。
防反弹,狠抓长效机制。市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市委领导同志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齐心协力狠抓作风建设的良好局面。切实牵好作风建设“牛鼻子”,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实施《宜兴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把作风建设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编印下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手册》,为机关干部明确纪律界限,推动八项规定入脑入心。(蒋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