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8-26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2日至5月11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泰兴市委进行了巡视。6月19日,省委巡视组向泰兴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泰兴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改措施,严明整改责任,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巡视反馈会议召开以后,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学习贯彻娄勤俭书记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巡视反馈会议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和严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市委文件下发巡视反馈会议讲话,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要求上来,齐心协力做好巡视整改工作。7月2日,市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深刻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委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张育林同志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明同志、市委副书记张坤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常委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全市整改落实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先后主持召开3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2次领导小组会议、4次常委会会议,学习上级精神、研究分析问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制定《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围绕省委巡视组指出的55个问题,形成了148条整改措施;逐一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整改落实时限。各部门单位主动认领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上下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是坚持立说立行,迅速整改落实。市委常委班子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部署推进,始终把整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市委主要领导亲力亲为抓部署、全力以赴抓落实,通过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现场督查等方式,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市各责任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实实在在的行动,牵头抓好分工负责的问题整改工作,共同推动巡视反馈问题加快整改到位。坚持立行立改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突出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举一反三,放大成果,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加快整改到位。市委常委会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持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市各责任领导直接主抓、牵头整改,定期督查各责任单位整改情况,对牵头负责的整改问题逐一过堂、逐项推进,确保完成整改任务。建立“每周报告、双周督查、月度通报”工作机制,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党政督查室对照问题清单,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整改落实时限,倒排任务、明确序时,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加强整改成效评估,实行清单管理、对账销号,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推动整改措施真正落细落实,取得预期成效。截至8月19日,交办的7件问题线索,已办结2件,1人被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降为科员级,实施诫勉谈话1人;2件问责问题线索已完成,实施诫勉谈话;3件正在核查之中。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的信访件共425件,已办结355件,办结率83.5%,其中实施“第一种形态”93人、立案52人。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少数单位政治意识和看齐意识不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问题的整改。

制定下发《关于做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学习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及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强学习教育,狠抓贯彻落实。把纪律教育和规矩教育纳入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列为党校主体班次培训专题,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学习计划,通过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举办主题活动、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等方式,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结合年轻公务员成长计划班、巡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开展纪律规矩教育培训5次。以“新风行动我先行”为主题组织开展“固定主题党日”活动。随机抽查并通报了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二)关于“少数党员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对一些重要学习要点应知不知、应会不会”问题的整改。

以“管党治党高质量”为主题,举办领导干部“学思践悟”讲坛,并进行学习交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人才科技创新与园区发展”等主题,举办“书记(局长)讲堂”培训班。开展“党组织书记讲党建”活动,组织观摩主讲单位党建工作,14名党组织书记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互评打分。编印下发《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应知应会》口袋书1万余册。利用“泰兴微学习”和“延陵清风”微信公众号,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分别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应知应会五十题”答题活动和“纪法周周练”活动。举办“学习十九大、建功新时代”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开展系列活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

(三)关于“长江岸线资源集约利用效益不高。对长江大保护工作中遇到的资金不足、土地征收困难等瓶颈问题,解决办法不多,特别是市域内规划的12公里长江湿地绿色生态廊道仅建成先导段,离目标还有一定差距”问题的整改。

结合泰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将长江湿地绿色生态廊道项目列入全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大力推进滨江通用码头、虹桥公用码头建设,滨江通用码头已经完成水工部分施工,年底前将具备投产条件,虹桥公用码头桩基施工完成50%,预制构件施工完成60%;大力整治非法码头,已关停吊机1处;协调推进新浦化工码头与三木化工码头,金燕液体化工码头、太平洋液体化工码头与区内相关化工企业开展合作,提高岸线资源利用效率。沿江污水处理及生态环境提升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已列入我市中长期财政规划。沿江生态廊道项目已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及工可批复,鱼塘收回、拆迁和土地流转工作已完成,施工队伍已进场。

(四)关于“少数乡镇和园区依法依规用地意识不强,耕地红线把守不严,有时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现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的整改。

6月25日,组织开展土地日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土地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群众问题。制定出台《泰兴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

(五)关于“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重形象、轻实效,有形式主义之嫌”问题的整改。

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推进乡镇污水处理项目。截至8月份,泰兴市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已经立项,并经省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已作为全省2018年度第二批PPP入库项目。今年年底前,除古溪镇、广陵镇外,其余乡镇污水处理厂确保正常运行,到2019年6月,确保所有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六)关于“部分单位扶贫责任没有压紧压实,扶贫措施未能结合本地实际,存在官僚主义现象”问题的整改。

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对11个未按计划脱贫的经济薄弱村涉及的14个市级机关部门单位、5个园区企业,督促制定帮扶方案、压实帮扶责任、加大帮扶力度,通过帮助盘活村级资产资源、建设标准厂房、发展现代农业等方式,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完成帮扶任务。分片督查扶贫开发工作,督促乡镇(街道)及时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扶贫工作交叉检查,及时通报情况,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制定出台《2018年泰兴市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考核办法》,完善年度考评制度。

(七)关于“科技创新能力不够强,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设创新发展先导区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研发机构建设,扎实推进科技创新。截至8月份,已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32家。江苏泰兴精细化工产业研究院已经完成注册,南理工泰兴智能制造产业研究院已揭牌运行。在各开发园区设立招才办公室、人才科技服务中心,增加了全额事业编制;完成50家重点工业企业“人才科技专员”选聘工作;举办“双招双引”专题培训班,建立“双招双引”协同督查推进机制,推动“双招双引”常态长效开展;编制形成了集177个项目和342个人才的“需求清单”“项目清单”“资源清单”“政策清单”;2人增选省“333工程”第二层次、14人增选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八)关于“城乡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区域发展存在落差”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支持力度,在2019年度财政预算中优先安排新增财力投入“三农”领域,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关于推进开发园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招商选资,强化要素保障,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促进开发园区创新发展。结合泰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进一步加大乡镇工业集聚区工业用地等要素保障力度,支持非园区乡镇发展工业经济;考核拨付非园区乡镇工业集聚发展奖补资金600万元,专项用于工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以泰兴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黄桥现代农业园区为引领,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对照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创建要求,泰兴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修编了创建规划、制定了实施方案,并报省主管部门确认通过;核心区科技展馆玻璃智能温室完成前期工作、8月底前启动建设、年内建成使用;钢架大棚提档升级工程有序实施。今年以来,全市新增50亩以上设施园艺基地11个、100亩以上“水稻+N”综合种养等结构调整示范点28个,新增农民创业3556人。加快编制黄桥旅游规划和宣堡乡村旅游规划,支持黄桥镇祁巷村、江苏金辰公司申报省级休闲农业精品村和全国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农庄),支持小南湖生态园申报省五星级乡村旅游区,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珊瑚、新街、河失三个老区乡镇行政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已完成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大力实施三大省级农田基础设施项目,城黄灌区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小农水重点县和末级渠系工程项目分别完成工程量的47%、30.5%。已完成黄桥老区乡镇农村公路提档升级18.93公里,建成98座省级农桥。

(九)关于“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问题的整改。

紧扣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了《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三年推进计划》(征求意见稿)。黄桥建筑产业孵化基地二期、南理工产业研究院等6个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开工建设,阿尔贝尔液体化工码头扩建工程、黄桥电商产业园等3个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已竣工投产。居然之家、二手车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新浦40万方轻烃仓储、金燕仓储液体化工码头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加快建设,高新区电商产业园已入驻企业50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银杏旅游”主题活动策划、新四军黄桥战役纪念馆4A景区创建等工作有序推进。

(十)关于“富民增收步伐不够快”问题的整改。

大力实施富民产业发展行动,三大主导产业已新增就业岗位3442个,开展建筑业培训2546人,1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星级创建,新建了35家村级电商服务站,实现规模农产品加工产值172.63亿元。大力实施创业主体培育行动,截至7月底,已新增个体工商户5371个、私营企业3175个,较2017年年底分别增长10.1%和17.3%,兆丰、禾侬星创申报创建省级众创空间,泰兴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产业科技孵化器申报创建省科技孵化基地;已开展创业培训11217人、就业培训10925人,发放创业贷款6866万元。大力实施就业质量提升行动,已新增高技能人才1598人、城镇就业10551人,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00人,培育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等新型职业农民3342人。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行动,实行村级增收“一村一档”,强化村级增收主体责任和部门帮扶责任,扶贫工作扎实推进。已建立健全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比例分别达到80%和75%左右。城乡低保实行一体化,提高至每人每月650元。制定出台了《泰兴市重度失能低保对象、在乡优抚对象和残疾孤儿护理补贴发放工作方案》。

(十一)关于“债务总量仍然较大。落实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召开政府债务约谈会,传达上级精神,布置我市债务化解工作。制定出台泰兴市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方案、“三大攻坚战”纪律保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公共预算财力安排等八项政府债务化解措施及目标要求,做到严格控制增量、妥善化解存量,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建立新上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支出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同时,扎实做好隐性债务核实、PPP项目规范推进、新增债券规范使用、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等工作。

(十二)关于“民间借贷多发,对民间借贷苗头性问题敏感度不够,处置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

制定出台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实行齐抓共管、协同共治,推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对全市网贷机构、小贷公司、信息咨询中介等158家企业开展风险排查,未发现新的非法集资情况。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共发放张贴宣传海报5万张、宣传标语5万张、宣传折页15万册,形成了浓厚的打非氛围。制定出台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实施工作方案,召开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推进会,完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分类处置工作。全市民间借贷形势总体可控。

(十三)关于“社会矛盾仍然较多”问题的整改。

深入开展信访突出问题大化解大突破专项行动,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截至7月底,市领导共接待上访群众41批,已处理结案33件。扎实开展信访工作“无访村(居、社区)”创建活动。1-7月份,发放初访权益保障卡294件,在“阳光信访”系统登记来访294件、来信236件,信访人满意度评价达90%。

(十四)关于“扶贫对象把关不够严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未实现信息有效共享和动态调整”问题的整改。

对照建档立卡标准对低收入农户组织“回头看”、对2016年、2017年已脱贫农户组织“回头看”,对经济薄弱村组织“回头看”,对“阳光扶贫”监管平台建设组织“回头看”,全面排查建档立卡存在问题,将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低收入农户24户54人予以清退,将漏报漏录低收入人口30人进行系统补录。由市扶贫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实现信息共享,并于每年年底正常开展信息比对。

(十五)关于“帮扶手段比较单一,多为简单‘输血’,忽视自身‘造血’功能,经济薄弱村增收主要源于集体固定资产租赁、资源发包、财政补助等收入,在发展经营项目、开展服务增收方面办法不多、渠道不宽”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村级增收“双责制”,将村级增收列入乡镇和帮扶部门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实行村级增收“一村一档”,强化村级经营性收入审核确认;大力实施村级增收项目,确保完成脱贫目标。落实乡镇“三资”平台监管员职责,强化村级经营性资产利用率绩效管理考核,已盘活利用闲置资产3处,整改逾期合同20个。制定出台扶持资金补助方案,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推广新街镇鞠山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滨江镇双彭村劳务合作社的做法经验,着力拓展村级增收渠道。

(十六)关于“部分帮扶资金未能精准发挥效应”问题的整改。

研究制定2018-2020年经济薄弱村增收项目省市扶持资金补助方案,统筹使用上一轮和新一轮黄桥老区富民强村补助资金及市级扶持资金,积极引导、大力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增收项目。分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专项督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情况检查,实行扶贫资金专账管理。将有关村违规使用的帮扶专项资金全部追回。

(十七)关于“化工污染治理尚未完全到位。特别是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滨江污水处理厂违规堆放污泥问题,思想不够重视,整改落实不力,至今年6月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仍无实质性开展”问题的整改。

召开坚决向环境污染宣战动员部署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推进会,成立市向环境污染宣战指挥部,制定下发《泰兴市向环境污染宣战实施方案》,深入实施长江泰兴段环境治理、固废及污染地块治理、化工行业污染治理、“散乱污”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水体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环境信访问题治理等九大攻坚行动,扎实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严格落实清单交办、领导包案、现场督查、核减销号、月度调度、严格问责等制度,7月份已核减销号16件。扎实开展“263”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减化”工程,区外19家化工企业已整治重组8家、改造升级2家。计划关停的13家化工企业已完成设备拆除6家、正在拆除设备1家、已评估4家、1家进入司法拍卖程序;2017年关停的42家化工企业中33家已完成“两断三清”。 完成326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招标,9月底完成场地调查,同步启动污染场地修复方案编制。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曝光的滨江污水处理厂违规堆放污泥问题,建成污泥预处理设施和规范的暂存库,已于8月上旬完成了转运入库工作,目前正在进行规范处置。黄桥镇南沙社区土壤修复一标段工段已通过验收,二标段植物修复工程已完成植物种植,稳定化修复工程已完成药剂喷晒和部分植物种植。河失镇原康泰医药公司地块已委托第三方开展场地调查。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和“263”专项行动督查问题进行集中核查,共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置39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8人。

(十八)关于“河道污染整治成效不大,河长制村级‘最后一公里’尚未根本打通,监督问责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研究制定河长巡查、河长制工作问责办法、河长述职等制度,印发镇、村两级河长巡河手册1200份。16处存在问题的入河排污口已整治完成8处,其余8处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已启动设置审批。已整治农村河道367条。制定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清单,明确了各单位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建设自动监测子站,每月对古马干河及其主要支流各个断面进行人工例行监测、分析研判;滨江镇集镇副中心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已形成初步方案,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制定古马干河和各支河沿线畜禽养殖场整治计划;古马干河整治工程已启动招投标程序;封堵1处国考断面入河排污口,关停企业1家。对有关乡镇河长巡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实施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1人。

(十九)关于“农村污染治理面广量大,畜禽养殖整治任务较重”问题的整改。

制定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治理对象,实行销号管理。对未治理到位的127家规模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实,落实整改责任。对禁养区已经关闭的养殖场组织“回头看”并限期拆除转产。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坚持“一户一策”,对未治理到位的127家规模养殖场加强技术指导,加快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治理设施和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

(二十)关于“市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没有完全到位,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定期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够严肃规范”问题的整改。

成立了以市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强化全市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制定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考核方案;加强网上信息巡查,编制网络舆情日报、月度网情、重点网络舆情报告,及时调查处理。对全市农村已登记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深化工作进行考评验收,组织宗教场所管理人员和机关干部参加宗教事务条例在线测试;迅速整改乱建寺庙和大型露天宗教造像问题;扎实推进农村已登记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和私设乱建宗教活动点专项治理。围绕“防范邪教宣传月活动”举办各类活动850次;在江苏有线泰兴分公司数字频道设立《反邪教电视指南》栏目,滚动播出反邪教宣传视频;建成银杏公园反邪教文化主题公园。

(二十一)关于“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问题的整改。

新选聘16名“名校优生”,安排到11个开发园区、机关部门培养锻炼;结合党政青年人才试用期满考核等情况,动态调整乡局级后备干部库,保持在200名左右;按期举办年轻公务员成长班、书记局长讲堂,提升年轻干部综合素质;加强“五个一批”实践锻炼中青年干部、见习乡镇长(主任)跟踪培养;明确年轻干部选配目标,切实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力争2018年选配1名以上“80后”正科职干部、5名“85后”副科职干部,进一步优化市管领导班子年龄结构。

(二十二)关于“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市级机关、乡镇(街道、园区)混编混岗使用干部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混编混岗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清理工作任务。对存在事业身份人员到行政岗位任职的相关单位进行通报,并责成制定方案,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执行中层干部任前备案制度,加强中层干部选任工作方案、职数使用、任职条件审核,从源头上把好关口。

(二十三)关于“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和任职地域回避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加强分类梳理,制定调整计划,有序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结合全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综合研判相关党政正职在成长地任职情况,积极稳妥进行调整。

(二十四)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严格,有的缺少试用期考察材料,有的缺少年度公务员考核登记表”问题的整改。

举办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业务培训班,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员队伍建设的通知》,实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员持证上岗,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开展干部人事档案缺件补充专项行动;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星级评定”制度,健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长效机制。对巡视反馈指出的个别干部人事档案中存在部分材料为复印件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十五)关于“市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力度有欠缺,主动研究、创新部署党建工作不够”问题的整改。

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专题调研,进一步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和举措。建立市委常委挂钩联系“书记领题”项目制度,组织开展“书记领题”项目年中巡查,加强问题整改,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推动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二十六)关于“少数市领导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够到位,存在履职失位、岗位错位现象”问题的整改。

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规范,严格执行“三张清单”制度,扎实做好线上线下履责纪实工作,推动常委班子和党员市领导履行“一岗双责”,集中精力抓好党建工作。印发市委常委挂钩联系基层党建“书记领题”项目季度工作要点,明确项目季度指导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市委常委挂钩联系“书记领题”项目工作责任,推动项目深入实施。

(二十七)关于“部分乡镇、园区‘重经济、轻党建’,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

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三张清单”制定和记实工作的通知》,推动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规范认真执行,并按季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督促乡镇(街道)、园区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自查,组织各派驻纪检组对被监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督查,进一步压细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工)委领导成员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明确联系责任和指导任务;深入开展争做“四个合格”党员“月晒季评年考”活动,加强上半年重点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推动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十八)关于“个别单位党委集体领导观念不强,党委会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过程简单草率,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结合市管领导班子届中巡回考察,督促各基层党(工)委严格执行《泰兴市乡镇(街道、园区)和市级机关部门党(工)委会议事规则》,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过程简单草率的个别党组,对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

(二十九)关于“市委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科学指导不够有力,致使少数基层党组织一度时期没有组建到位”问题的整改。

在全市开展应建未建党组织情况调查摸底,为集中组建打好基础。结合干部调整,统筹做好党委委员、党组成员配备工作。个别未成立党支部的部门已整改到位,正常开展党内生活。

(三十)关于“个别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和换届选举制度执行不严,长期不换届”问题的整改。

对全市所有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将根据摸排结果,对应换届未换届的基层党组织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巡视反馈指出的个别未按期换届的党委,已完成换届改选。

(三十一)关于“部分村居党组织阵地建设滞后,政治功能缺失,组织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组织调研村居党组织阵地建设情况;督查“固定主题党日”活动和“月晒季评年考”工作开展情况,并下发专项督查通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对21个后进村居党组织整顿转化情况进行专项考评,调整了5名村居党组织书记。

(三十二)关于“部分党组织发展党员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对近三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回头看”,逐一审核党员发展材料,整改存在问题。分片预审2018年党员发展材料,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严格把关。督促有关乡镇整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着力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整体水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实施诫勉谈话4人、组织调整1人、提醒谈话1人。

(三十三)关于“部分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督促各地各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全市党委(党工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关于印发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计划的通知》要求,制定完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认真抓好执行。研究制定中心组巡学制度,通过巡学、述学等方式,抓严抓实中心组学习。

(三十四)关于“少数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质量不高,相互批评时讲表象问题多、剖析深层次问题少”问题的整改。

组织开展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专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严明工作要求,推动基层党委(党工委)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巡视反馈指出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有关乡镇党委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实施提醒谈话6人。

(三十五)关于“部分基层单位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活动内容和形式单一,仅满足于简单完成规定动作,存在‘走过场’现象”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计划报备、随机列席制度,组织督查组对基层支部“三会一课”进行现场督导,对基层支部“三会一课”程序和内容严格把关,真正让组织生活过程严起来、内容实起来。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提升基层党务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坚持一月一策划、每月一主题,常态化开展“固定主题党日”活动,着力解决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形式单一、内容枯燥等问题。对巡视反馈指出的个别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存在问题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实施诫勉谈话1人,并督促该党支部认真制定工作计划,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三十六)关于“从市委到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存在层层递减情况,责任和压力未能有效传导至‘神经末梢’”问题的整改。

认真落实常委班子及成员履责记实工作,及时通报记实情况,推动常委班子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规范,严格执行“三张清单”制度,按季梳理存在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各乡镇(街道)、园区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自查,组织各派驻纪检组对被监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推动主体责任压细压实。开展全程纪实手册记载情况督查,督促基层党委认真履责。对巡视反馈指出的个别乡镇党委未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实施诫勉谈话1人。

(三十七)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领域的风险漏洞未采取有效预防和监管措施,导致问题频发”问题的整改。

督促各地各部门单位党组织严格执行《泰兴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规范》和《泰兴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工作规范》,推动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细化“一岗双责”履责清单。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督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对个别乡镇2015年至2017年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并下发监督意见书,督促该乡镇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十八)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够严格深入,监督刚性不足”问题的整改。

梳理汇总、研判分析2016年至201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单位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为下一步重新细化量化责任制考核内容打好基础。对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检查考核的单位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于巡视反馈指出的具体问题,实施诫勉谈话1人。

(三十九)关于“部分镇纪委和纪检组履职不聚焦”问题的整改。

督促各乡镇(街道)进行自查自纠,对“三转”文件再学习、再领会,通过查看党委会记录、分工文件、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实地督查,推动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聚焦主责主业、履职尽责,并严格考核“三转”落实情况,树立鲜明导向。研究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事项办理;健全完善“派驻大联盟”机制,开展落实主体责任工作规范执行情况大检查,着力提升派驻整体效能;加强走访调研,动态记录各组履职实况,督促各组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水平;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月度例会制度,及时通报各组案件完成情况,加大审查调查考核权重。

(四十)关于“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不规范、不准确,有的未能抓早抓小,失之于宽,有的宽严把握不当,失之于软,甚至用‘第一种形态’代替‘第二、三种形态’”问题的整改。

每月对基层党组织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及时下发专题通报。实行“三级审核”,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市纪委党风室和市纪委分管负责人逐级审核,对表述不准确、运用不精准的及时提醒并修改完善。对2017年以来全市“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开展“回头看”,纠正2起实践运用偏轻情况,对3人立案审查。对建议不立案作问责处理或直接了结的问题线索严格审核把关,7月份以来,共审核不立案问题线索14件。对有关乡镇处理涉嫌违纪违规人员不严格的问题进行纠正,党内警告处分1人、降低岗位等级处分1人。

(四十一)关于“问责追究力度不够,监督执纪问责的震慑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召开问责专题会议,全面梳理2017年下半年以来违规违纪问题多发易发的基层党组织,下发“一书一单一表”,对相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实施谈话,严肃追究违纪违法现象背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加强问责案例梳理,通报3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以问责倒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对巡视反馈指出的个别乡镇问责追究力度不够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实施提醒谈话1人。

(四十二)关于“乱发奖金补贴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完善年度检查工作计划,坚持分类实施,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并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确保全年检查不间断、全覆盖。今年以来,已经完成第一阶段和五一、端午期间的专项检查,第二阶段的工作已经启动。对巡视反馈指出的相关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迅速进行整改清退,责令相关单位党组织作出书面检查,实施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3人。

(四十三)关于“违规购买高档酒水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禁止饮酒的相关事项,并下发通知,推动各地各部门单位严格抓好执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款购买消费白酒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对泰州市交办的关于我市19家单位公款购买消费白酒、公务接待以及商务接待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并上报核查结果。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具体问题迅速进行调查处理,责令相关单位党组织作出书面检查,实施提醒谈话2人。

(四十四)关于“部分乡镇、园区‘三公’经费居高不下”问题的整改。

印发《财经纪律监督检查法律制度汇编》,推动各地各部门单位认真学习、严格遵守。组织开展2018年乡镇财政财务互审,促进各乡镇(街道)、园区健全完善各项财务制度,严明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和财务收支行为。加强“三公”经费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季报数据分析,准确掌握“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具体问题迅速进行调查处理,实施诫勉谈话1人,并责成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四十五)关于“怕担当、慢作为现象有所抬头,少数同志‘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微笑不办事,微笑着慢办事”问题的整改。

将2018年度全市八大重点任务、十大重点工程、民生十件实事等重点中心工作逐条逐项进行任务分解,将具体任务细化到月,纳入各责任单位绩效考核管理指标体系。研究制定《泰兴市2018年度重点工作督查方案》,建立市领导带头督、党政督查室专职督、业务部门专业督的“三位一体”督查体系。今年以来,已下发综合性督查通报3期,对各责任单位警示提醒28次。制定市效能作风督查工作方案,开展基层作风整饬行动,倒逼作风效能提升。综合运用泰州市“蜗牛奖”行政效能投诉热线、12345•政风行风热线、走访作风效能建设监测点等方式,7月份共办理各级各类投诉件共9件,迅速解决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十六)关于“文件、会议数量较多,存在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现象,基层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

认真贯彻上级精神,结合泰兴实际,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和文件办理的通知》。在会议管理上,强化“明确会务职责、严格会议审批、控制会议规格、提高会议效率”四项措施,重点通过加强会议审核审批,从严控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着力控减会议总量;在文件办理上,强化“严把发文关口、提高文件质量、规范办文程序”三项措施,通过明确行文要求、加强行文审核,着力规范和控制以市委、市政府及“两办”名义印发的文件。

(四十七)关于“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问题的整改。

充分运用泰州市农村“三资”管理阳光平台,将全市16个乡镇(街道)、331个村全部纳入三资“阳光系统”,实时监管农村集体“三资”。制定出台《关于规范村级收支行为等若干规定》。实施村级财务第三方全代理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异地委派”管理模式,河失等5个乡镇已与第三方事务所签订合同,实行全代理管理;济川等11个乡镇(街道)代理中心共招录工作人员20人,招录选派村会计67人,113个村异地委派会计。所有乡镇(街道)均已使用“泰州市农村集体三资公开平台”,实时推送财务公开内容;330个村已办理村务卡进行财务结算。召开“三资”监管创新工作推进会,部署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创新工作、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先行试点的济川街道已基本完成清核工作,13个乡镇通过招投标确定了会计事务所和测绘公司。制定下发《泰兴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方案》,已有9个村完成成员界定。63个村已初步完成财务审计。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具体问题迅速进行调查处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

(四十八)关于“虚报冒领套取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

已聘请第三方机构对2012年以来省市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核查。将根据核查结果,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监管流程,严格专项资金监管。

(四十九)关于“吃拿卡要借机敛财”问题的整改。

已组织开展“微官微权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村务公开、村务监督工作督查力度,定期督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对发现的“微腐败”问题将迅速整改,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提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实效。

(五十)关于“村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少数村干部廉政意识淡薄,涉及‘三资’问题案件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创新开展“初心守廉”主题教育,常态开展“忏悔录+”警示教育,集中开展“纪法周周练”等活动,强化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今年以来,已组织43批次3000多名党员干部到展览馆接受教育、7000多名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近万名党员干部参加“纪法周周练”活动。深入开展公有资产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治理、“百村万户行”脱贫核查行动。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1-7月份,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违法问题50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问责3人,通报典型案例4例。

(五十一)关于“违规出借资金、担保贷款”问题的整改。

成立清理整改违规出借资金、违规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国有企业等单位违规出借资金、违规担保贷款问题检查工作。巡视反馈指出的两家单位违规出借资金、担保贷款问题,一家基本整改到位,一家全部整改到位。

(五十二)关于“‘小金库’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凡是开立、变更、撤销均实行财政审批、备案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从源头上防控“小金库”问题的发生。进一步提升财政收支活动透明度,将所有财政性资金收支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收入解缴和支出拨付全过程都处于有效的管理监督之下;在加强人工审核的同时,强化系统审核,实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确保资金可控可查、使用安全。已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受理“小金库”信访举报。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具体问题迅速时行调查处理,党内警告处分3人。

(五十三)关于“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制定下发2018年泰兴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全面排查,共梳理出2017年4月以来招标项目1414个标段,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对162个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全市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监督管理的意见,对限额以下项目发包程序、发包方式、预选承包商的办法和交易流程进行规范,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具体问题迅速进行调查处理、规范整改,实施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1人,并责成相关单位深刻剖析问题成因,进一步建立健全招标投标各项规章制度。

(五十四)关于“履行持续整改责任不够强,有一改了之的现象,巡视整改成果长效运用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针对巡视反馈的“上一轮巡视指出的‘产业亟需转型升级’的问题,对照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存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快、成效不够显著的情况”,深入实施创新转型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机电产业改造提升、加快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规模扩张、加快战略性新兴主导产业培育壮大、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今年以来,化工产业实施技改项目26个;机电产业实施5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62个,完成4家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11家企业申报建设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大力培育医药产业龙头企业,济川药业征收期1-7月份实现开票销售50亿元,同比增长31%;战略性新兴产业新招引项目25个,新开工项目11个,申报创建省级创新平台1个、泰州市级工程中心7个;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新开工建设6个、竣工投产3个。

针对巡视反馈的“上一轮巡视指出的‘社会矛盾凸显,信访稳定工作不容懈怠’问题,经过整改,但信访总量仍处高位”的情况,与此次巡视反馈指出的“社会矛盾仍然较多”的问题一体整改。通过深入开展信访突出问题大化解大突破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扎实开展信访工作“无访村(居、社区)”创建、全面推行权益保障卡制度等方式,推动了信访矛盾的有效化解。

(五十五)关于“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仍比较薄弱,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巡察整改报告内容较为空泛,缺少解决问题特别是疑难问题的具体举措,存在以整改报告代替整改落实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聚焦巡察整改报告审核重点,厘清“双报告”审核程序。结合整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梳理总结出“双报告”审核要点15条,规范“双报告”审批流程。明确巡察组长审核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把整改报告质量关。研究制定《关于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责任。制定出台《泰兴市委巡视巡察反馈整改督查评估问责暂行办法》,明确整改督查的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方法,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效果开展评估。制定出台《关于对被巡察单位长期坚持整改措施开展“靶向质询”的实施办法》,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推动被巡察单位真改实改、长改常改。针对省委巡视指出的个别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责成该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迅速落实,目前已整改到位,实施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2人。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虽然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巡视整改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下一步,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紧密结合泰兴实际,持续深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坚持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抓紧抓实整改工作。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作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做到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工作。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任务,层层传导整改压力,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组织“回头看”,着力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面整改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清单管理、对账销号,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坚持举一反三,突出标本兼治,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构建长效机制,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真正做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三是推进成果转化,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泰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中央巡视江苏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十三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共性问题整改落实结合起来,与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着力巩固提升风清气正劲足的政治生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落实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形成干事创业争先的工作氛围,奋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高质量上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87760280;邮政信箱:泰兴市邮政57号信箱;电子邮箱:txswxcbgs@163.com。

 

中共泰兴市委员会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