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8-26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 2018年3月13日至5月1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赣榆区进行了巡视。6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赣榆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区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先后召开区党政联席会、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贯彻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要求,积极召开区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的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认识到省委巡视是对赣榆工作的一次高质量“诊断”,整改意见是全区各级党组织强身健体的一剂“良药”,落实整改意见是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有力保障。

二是突出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区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并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讨论整改方案,优化、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举措,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结合省委巡视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组织区委有关部门牵头开展专项整改。期间,区委书记对问题涉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专题约谈,并两次主持召开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会,及时掌握整改进度,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序时开展。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全力推进整改。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9个方面49个问题”,区责任领导高度重视,以“钉钉子”精神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2个重点问题,区党政主要领导牵头挂帅、负责督导,多次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基层调研等方式进行督办,重点推动整改;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以汇报会、督办会、现场会等形式督促牵头单位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目前,全区巡视整改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不够”问题的整改。

全区开展“学习十九大、践行新思想”专题活动,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精心编写考试题库,开展理论测试活动,普通党员干部由各镇各单位自行组织,科级干部由区委宣传部统一组织,目前已完成两轮副科级以上干部理论知识测试。围绕“学党史比学赶超,强信念后发先至”“大数据与云计算”“强化基层规范化建设、打造幸福和谐新农村”等专题,分别举办一期初心讲坛、创新讲坛、村党支部书记讲坛,推动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其他领导干部参加培训学习15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党性修养、理论素养和服务发展的能力。依托赣榆党建智慧平台“在线学习”栏目,动态更新党的理论知识解读、知识测试题库,引导党员参加“每日答题”活动,以积分管理提升学习实效。目前,全区党员累计参加在线学习、每日答题19.5万人次。

2.关于“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区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6次,开展学习报告会2期。各级党委(党组)均配齐中心组学习秘书、骨干人员,并报区委宣传部理论科备案;开展专项督查,分两批调阅各镇各单位中心组学习情况。根据调阅情况看,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基本达到要求,但还存在不规范等现象,目前正在梳理检查情况,拟在全区中心组学习秘书、骨干人员培训班上通报,督促整改提升。

3.关于“‘两学一做’未能常态化制度化,有的单位走过场,做台账,应付检查”问题的整改。

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每月一要点制度,6-8月份以“忆党史明党情、固信念强党性”“强党性坚守初心、履责任奋勇担当”“振奋精神强堡垒、顽强拼搏谋跨越”为主题,集中开展3次党内组织生活。依托赣榆党建智慧平台,采取活动签到、上传图文资料等方式,对全区5.6万名党员参加学习教育情况实行网上记实,强化过程管理。按照“三先行动”中的“五讲助学”安排,结合纪念建党97周年,累计开展送党课进基层、民情助理党建专员进社区送学活动480余场次,以多种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4.关于“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强,环境整治力度不大,一些地方防治环境污染态度不够坚决,畜禽养殖、垃圾处理等整治不到位,有些乡镇随意倾倒垃圾问题严重”问题的整改。

坚决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墩尚镇、塔山镇、柘汪镇西棘荡村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创建范围,编制宋庄镇及沙口村、黑林镇、海头镇、赣马镇黑坡村生态文明镇村规划,通过市环保局专家评审。加强畜禽养殖治理,我区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已获国家农业农村部批准;塔山水库周边畜禽养殖问题,预计9月1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规范运行青口镇小盘村垃圾填埋场,确保全区生活垃圾有序填埋;一期日处理能力7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完成项目入库,已进入资格预审阶段。加强水环境治理,整治主干河流沿岸“三乱”1000多处,新建截污闸1座、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3处,封堵排污口35处;完成沙汪河南岸6座截污闸改造,投用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2座;建成7条主要入海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每周监测一次水质,4条河流稳定达标,3条水质明显改善。持续加强大气治理,持续整治餐饮油烟,改造金茂源等3家火电项目,基本完成10家化工企业新一轮泄漏和修复工作,完成157台10蒸吨/小时以下锅炉清零任务。截至8月12日,全区PM2.5浓度同比下降11.5%;空气优良率75.6%,同比上升17.3%。持续加强环境执法,截至8月17日,共行政处罚176件,处罚金额1553万元,依法查处案件108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起。

5.关于“扶贫工作不够精准,存在有不符合条件的户列入建档立卡”问题的整改。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对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户,按程序在国扶办系统中进行清退,并对剔除原因进行分类,对疑似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扎实开展2016年度已脱贫的建档立卡低收入户比对工作,已完成9254份授权书填写上传;对国扶办系统重复数据及时进行核减;依据民政低保备案表,核对国扶办系统中低保贫困户信息,明确新纳入及退出家庭名单,及时调整帮扶措施;完善建档立卡低收入户466人信息,核查低收入户适龄入学子女的身份证信息、在校生状态、就读学校等信息,提高建档立卡数据质量。公示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姓名、家庭人口、贫困户属性等信息,目前扶贫对象长期公示36206户,公示率达100%。

6.关于“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有的扶贫项目不真实,有的扶贫资金长期躺在账户上”问题的整改。

坚持扶真贫、真扶贫,全面梳理2016-2018年度扶贫项目。其中,2016年度项目已全部完成,资金已全部拨付;2017年度已完成项目24个,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镇财政和相关实施单位;2018年度项目正在推进实施,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镇财政。加大扶贫资金来源、规模、用途以及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内容公开公示力度,目前已公示扶贫项目158个,并将2018年度扶贫项目、资金录入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扶贫小额贷款发放3736万元,发放名单按月公示。组织开展行业政策落实、扶贫信贷、帮扶责任人走访帮扶等5次专项督查,印发政策明白纸1万份,宣传扶贫政策。

7.关于“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化解社会矛盾措施不力,有些乡村干群关系紧张,信访量居高不下”问题的整改。

坚持接访与会办相结合、定向与随机相结合、约访与带案下访相结合,持续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区委常委会听取专题汇报1次、研究信访事项2次。目前,中央和省市交办的信访案件全部包案到人。国家、省“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交办我区信访积案、区主要领导“百县千案”案件全部化解息访。各镇及各部门领导班子全天候接访,共接待群众357批次560人次,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开通网络信访端口,网上信访占比提高到25%以上。建立初信初访“三清”制度,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主体,历年信访积案全部集中交办、建档管理。强化多元融合调解机制,区政法各部门设立矛盾调解室,镇村两级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化解源头性、苗头性纠纷。今年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498起。对部分长期无理缠访的信访人,举办三方听证会3次。

8.关于“交通管理滞后,安全事故多发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

加强交通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治超治限整治、非标三四轮整治、周末夜查酒驾统一行动等专项行动,共排查重点车辆2.6万余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000余起,查扣超载等各类违法行为货车331辆,暂扣非标三四轮143辆。组建联合执法队伍,以国省干道、城区周边道路和农村道路为重点,排查问题、消除隐患。健全事故预防工作机制,强化危化品、重点运输企业车辆安全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专业运输企业18家,排除运输车辆安全隐患9辆。依托车管、违法处理等阵地, 组织开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文明交通志愿者”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举办安全宣传课4场,悬挂宣传标语900条,加大网络、媒体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力度,剖析典型事故案例,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成立网上巡查小组,开展网上巡查300余次,发布治超督察整改通报14份。

9.关于“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强,民间借贷管控不力”问题的整改。

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全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引导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企业排查,开展民间投融资中介、小贷公司等金融企业和教育、养老等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目前共排查1200余家重点企业和机构,从严从快处置非法集资风险及违规经营企业。印发《赣榆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鼓励群众参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建立信息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非法集资案件形势,确保全区非法集资案件总体可控。建立风险预警制度,及时发出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预警提示,督促相关单位及早介入、化解处置。成立非法集资资产处置工作组,加强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截至7月底,初步登记核查23家企业经营情况。8月底前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回头看”,现场检查纳入重点整治范围的企业,确保23家企业互联网金融零风险。

10.关于“对强化党的领导、规范决策行为监督检查不力。一些机关部门和乡镇普遍存在党政联席会、班子碰头会代替党委会现象,有的单位党委领导徒有虚名”问题的整改。

起草进一步规范党(工)委会、党组会会议记录的通知,规范记录内容,严格监督管理,确保痕迹化管理。督促指导各党(工)委、党组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完善相关制度。目前31家党(工)委、24家党组议事规则文件已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分组检查各党(工)委、党组会议记录,调阅台账资料,重点检查参会人员范围、议事内容及程序,15个镇党委检查实现全覆盖。

11.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集体决策流于形式,有的集体研究变异为集体通报,领导定调子,开会做样子”问题的整改。

对巡视中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压实工作责任。完成15个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对记录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具体界定“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和主要内容,指导各镇、各单位做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目前,67家单位决策制度文件已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12.关于“一些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避重就轻,很少触及思想灵魂。有的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搞形式、走过场,有的乡镇党委班子三年查摆问题、整改方向都一样”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规范区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列席联系点或下级单位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建立健全巡回督查等机制,明确督查内容、方式,坚决防止走过场、形式化。建立材料把关审核机制,加强材料撰写、程序落实等环节审核把关。对巡视发现民主生活会落实不到位的镇党委,约谈镇党委书记,限期整改到位。

13.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不认真,有些党组织评议党员没有党小组、党支部意见,甚至连党员身份职务都搞错了”问题的整改。

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细化民主评议党员要求、内容和程序,指导基层党组织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坚持区委、党(工)委两级联动,结合七一“送党课、进基层”活动,把民主评议作为党务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民主评议党员业务进行系统深入培训,督促基层党务工作者掌握流程、明确要求。目前,已开展集中培训20余场次,参训1000余人。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相关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约谈提醒支部负责人,完善民主评议党员逐级审批程序,健全相关台账资料。

14.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有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长期不参加支部活动,有的甚至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支部”问题的整改。

全面梳理74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关系,推行《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关系告知单》《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提醒单》制度,进一步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每次组织生活开始前,提前告知组织生活时间、地点、议程和准备事项,便于参加组织生活。建立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记实制度,要求各党委(党组)每半年向区委组织部报送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登记表》,各基层党组织每年12月底公示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情况,方便广大党员监督。

15.关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认为抓意识形态工作是宣传文化部门的事、上级部门的事,与己无关”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将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区委巡察监督重点,不定期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各镇各部门乃至全区意识形态工作。积极开展专项督查,分两批调阅指导各镇各相关单位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检查党委(党组)学习情况。针对调阅发现的问题,召开现场办公培训会,面对面指导整改。

16.关于“乡村文化阵地缺失,文化基础设施薄弱,对群众吸引力不强,影响力不大”问题的整改。

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完成基本情况摸底调查,进一步加快功能设施建设,开展挤占挪用基层文化阵地清退置换整改督查, 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阵地作用。组织镇村开展文艺展演,广泛开展“赣榆风情”广场文化、“最炫民俗风”、广场舞大赛等活动,深入开展广场健身舞公益培训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浓厚文化艺术氛围。持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目前累计送戏40场,送电影3400场,送图书4417册,举办“三乡”文艺展演、社区艺术节、非遗展等群众文化活动20余场,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17.关于“农村信教人数较多,有些地方宗教势力渗透较为严重”问题的整改。

7月27日,召开全区非宗教活动场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部署全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8月5日,区委统战部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督查小组,对全区15个镇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目前,全区15个镇正在进行排查摸底,专项治理工作按序时稳步推进。

1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力量不足,部分镇宣委身兼多职,工作精力不集中”问题的整改。

全面梳理镇党委宣传委员岗位空缺和兼职情况,对2个空缺的镇党委宣传委员岗位进行了配齐,同时免去1名镇党委宣传委员的兼任职务。按照“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宣传文化工作机构及人员,不断提高基层宣传文化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要求,要求各镇逐步配齐宣传干事、通讯员、文化站工作人员,不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力量。下一步将强化考核引导,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实绩考核,杜绝镇宣传委员身兼多职现象。

19.关于“干部考察工作不够细致,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执行不严格,对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重要工作和重点情况记录不全”问题的整改。

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细化“干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环节操作流程,制作干部选拔任用“1+5”流程图,规范科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制作。6月初,组织人员赴常州市天宁区学习干部选任动议环节纪实做法,实行干部选任动议专项记录,并按照干部选任流程图,制作完成《全程纪实材料清单》。严格落实区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分组包片联系点制度,严格干部日常考核,6-7月份,组织4个评估组深入15个镇开展领导班子中期评估,对镇领导班子和238名镇领导干部开展日常考核评估,考核谈话523人次,形成综合分析材料253份,全面掌握领导干部日常表现;8月初,启动区直机关领导班子半年调研工作。在8月中旬区管干部调整过程中,从严审核干部档案信息14人,对提拔重用的14名干部分别发函征求公安、检察院、法院、卫计委、纪委意见。巡视反馈指出的2名干部任免审批表制作不规范问题已整改到位。

20.关于“干部交流机制不健全,有的干部长期不交流,部分干部交流相对频繁”问题的整改。

全面梳理科级干部任职经历,建立任现职满10年干部名册。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推进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已于8月17日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并印发。结合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有计划地对部分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交流。

21.关于“有些单位提拔干部不推荐、不考察,直接任命”问题的整改。

印发通知组织各镇各部门开展违规任命股级干部问题梳理自查,自查发现存在相关问题的5家单位目前已整改完毕。针对省委巡视选人用人检查反馈及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股级干部选任方面问题,区领导对7家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进行了约谈提醒,相关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完成整改落实。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的通知》,统一编印专用会议记录簿,专项规范记录研究讨论股级干部任免事项,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任工作。

2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思考、长远谋划不够,队伍结构不合理,年轻干部少,熟悉金融管理、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的专业人才少”问题的整改。

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镇领导班子中期评估,启动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半年调研,掌握领导班子运行、班子成员表现,深入研判班子结构、专业干部配备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建议并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形成综合分析材料。根据全国和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修改完善我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222”计划,形成年轻干部培养选拔长远规划。根据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要求,建成“专业干部分布”“领导班子配备专业需求”两张清单,为优化班子结构提供参考。通过公务员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各单位编制空缺情况,了解相关专业需求情况,制定金融、规划以及专业技术人员招录计划,为我区2019年度公务员招录做好准备。区人社、教育、卫生等主要招聘单位开展专题研究,明确紧缺人才及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方向、招聘数量,完善考试考核方式,科学安排2019年度招聘计划。5月份以来,共选派31名年轻干部到镇村基层、信访一线挂职锻炼。

23.关于“‘三超两乱’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扎实开展问题专项整治,梳理党政分设、非领导职务不规范问题。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对党政分设、非领导职务名称不规范等问题一次性整改到位。制定《企业兼职清理“回头看”工作方案》,组织各镇各单位开展再排查、再清理。下发《关于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机构编制管理及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对混岗混编、自行设立机构、违规任命股级干部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要求全区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要对照“三定”方案、《赣榆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文件进行自查自纠整改。依托中编实名制管理系统和机关事业单位综合信息系统,严格执行编制职数预审制度,严禁混编混岗。相关部门已按要求逐步规范或撤销自设科室。结合机构改革,优化整合涉改部门机构编制,初步确定将9个主管部门所属25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列入经营性事业改革范围。

24.关于“一些乡镇村支书选任导向有偏差,忽视‘德’的考量”问题的整改。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书记管理提升村党组织组织力的实施办法》,严把入口关,严格选任标准,细化不得选任“10种情形”,前置资格审查管控,严把执行人选资格联审程序,实行届中调整备案管理制度,坚决防止“带病”上岗。区委书记牵头召开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对违法违纪村干部整顿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触犯刑律、违纪违规情节严重的村社书记共计17人进行整顿。

25.关于“有的村居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工作作风粗暴。有的村委成了‘家’天下,群众意见很大”问题的整改。

制定《关于赴部分村开展作风情况调研活动的方案》,及时开展作风情况调研活动。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谨防微腐败》于8月18日在村党支部书记讲坛上集中观看,随后下发各镇,组织村组干部集中观看。组织“牢记初心使命、严守党纪国法”学习贯彻监察法电视知识竞赛,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3万余人参加党纪法规知识测试,提升法纪意识。开展村社“两委”之间近姻亲属关系专项排查,重点摸排“三大员”。围绕提升能力水平,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目前区镇联动举办培训班32批次,实现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全覆盖。坚持案例每周通报形成制度,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及时约谈2个镇党委书记。目前,3个村已整改到位。

26.关于“党员管理松散,有的村多年不发展党员,有的只在家族中发展党员”问题的整改。

实施村(社区)发展党员三年全覆盖计划,今年重点解决70%多年未发展党员村(社区)问题,目前已完成发展对象研究确定工作。组织基层党组织利用主题党日,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工作,目前全区建立由2178名人员组成的入党积极分子库。制定下发《关于防止农村发展党员家族化倾向的通知》,对涉及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近亲属拟发展党员的,严格实行发展报备、关系人回避等制度,从源头防止“近亲繁殖”及家族化倾向。

27.关于“流动党员管理乏力,有的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问题的整改。

实行积分记实管理,针对流动党员制定积分项目清单,要求流动党员按时参加网上学习、定期汇报思想、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利用赣榆党建智慧平台实时积分、掌握动态。要求基层党组织按照规定程序,对经多方查找、确实无法联系的长期失联党员,进行暂停党籍处理。建立专人联系制度,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通知》,组织党(工)委利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赣榆党建智慧平台,全面梳理登记流动党员,采取“1+N”一对多方式,安排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员骨干每人联系若干名流动党员,保证联系全覆盖。

28.关于“公款送礼吃喝有禁不止,有的单位十八大后仍然用公款送礼”问题的整改。

围绕重大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正风肃纪,通过重申制度规定、廉政提醒等方式,狠抓日常教育,强化纪律红线。加大对公款送礼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巡察力度,积极开展财务抽查活动,对涉及公款送礼吃喝的问题线索,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并及时予以通报曝光。

29.关于“有的党组织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集体研究公款送礼事项”问题的整改。

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开展廉政约谈28人次。下发《关于组织学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规定的通知》,组织15个镇、75家单位开展专题学习、自查自纠;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全区62家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进行网上公开。

30.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搞变通,规避监管,有的乡镇将数百万元招待费转移到下属单位列支”问题的整改。

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三联单”和季报制度,明确公务接待财务支出报销制度和程序,组织15个镇、320多家单位(含基层单位)上报2018年度上半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加强“三公”经费使用审计。今年以来,已对人社、旅游等5家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31.关于“有些基层站所招待费居高不下”问题的整改。

组织15个镇、60余家单位修订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合理设定招待费支出总额,明确细化公务接待标准、费用支出报销流程。定期抽查基层站所落实厉行节约情况,明确对镇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中镇属站所审计全覆盖,加大检查问责力度。

32.关于“有的单位巧立名目,滥发钱物”问题的整改。

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管理的通知》,重申津贴补贴发放相关规定,进一步严明纪律,规范执行津补贴政策。发挥财政、审计监督作用,将违规发放津补贴作为重要检查内容。组织15个镇、66家单位自设项目、自定标准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20个,全部整改到位。

33.关于“会议多、文件多,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自查活动,对区级、区部门和镇级召开的会议及发文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整改思路,制定整改方案。区“两办”带头严格执行制度,统筹各类会议报批和发文审批,精简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格,严格发文程序。7月份以来,召开的全区性会议共10个(去年同期15个),同比减少33%;以区委、区政府及“两办”名义制发的红头公文共34件(去年同期41件),同比减少17%。组织区委督查室、区作风办对会风文风开展专项督查与不定期抽查,公开通报督查情况,7月份以来,共对4个全区性会议进行会风督查,及时通报发现的会风会纪问题。

34.关于“政绩观仍有偏差,有的经济数据不实。有的只愿做盆景,不愿做园林,热衷于表面文章、面子工程。有的因统计数据被问责”问题的整改。  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全面摸底全区规上工业企业,科学修订规上工业2017年同期数据;开展常规报表业务指导,明确告知企业统计方法制度、统计法律法规;随机检查10家规上工业企业数据质量,数据上报误差率为零。强化依法统计意识,利用政府常务会、全区统计工作会、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专题学习《统计法》,提高干部依法统计意识;抽取2个镇20家“五上”联网直报企业,开展统计“双随机”检查工作。落实《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进一步细化配置标准。根据省市高质发展要求,制定完善2018年度绩效考评办法,突出工业增值税等提质增效指标考核,提高生态环境考核分值。

35.关于“有的走访活动流于形式,不接地气,与群众坐不到一起,谈不到一块,难题不敢碰,群众不欢迎”问题的整改。

严格“真走实访”,“七一”期间慰问全区389名建国前老党员和233名生活困难党员,解决一批生活难题。强化联动配合,督促各镇党委做好问题的会办整改工作。坚持每周五和每月的5号、8号、10号、20号机关党员干部进村走访,察实情、解难题。7月18日,召开选派民情助理、党建专员一周年工作座谈会,考实考准民情助理、党建专员工作实绩,评比表彰一批先进典型,推动比学赶超,做优民情工作。6月份以来,全区梳理问题208个,其中即知即办119个、镇级主办88个、区级会办1个。

36.关于“少数党员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将责任上推下卸,工作消极、得过且过。有的领导干部精神状态不佳,认为干工作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问题的整改。

制定出台鼓励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以及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提高党员干部干事激情和担当魄力。制定出台区管干部提醒函询诫勉实施办法,明确适用的情形、程序和结果运用。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信访问题等方面,区委主要领导约谈提醒11个镇党委书记及3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镇、部门也有针对性进行了谈话提醒。建立干部监督信息库,按月收集干部违规违纪违法信息。6月份、8月份,结合镇领导班子届中评估、区直部门领导班子半年调研,了解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情况,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依据。

37.关于“主体责任落而不实,从严管党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建设满足于会议要求,一般号召,缺乏具体举措。有的落实责任走过场,责任书一签了之,不检查不考核,甚至为应付检查,年初不签年终补”问题的整改。

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商务局、安监局等5个单位开展巡察,重点巡察监督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组织15个镇、30家重点单位和600余个自然村、基层站所细化完善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全覆盖。制定下发《全程记实手册》,抽查14家单位、131名领导干部《全程记实手册》填写情况,逐人书面反馈,下发检查通报。加大党内问责力度,今年以来15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

38.关于“有的领导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认识不清,履行不力,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纪律作风问题过问不多,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谈话提醒不够”问题的整改。

制定下发《关于组织学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规定的通知》,组织15个镇、75家单位党委(党组)和720余名领导干部开展专题学习和个人自学,对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认识进一步清晰。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针对省委巡视指出的问题,开展廉政约谈28人次。结合《记实手册》抽查工作,定期提醒领导干部重视主体责任。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263”专项行动交办的信访件,开展约谈、提醒6人次,实施诫勉谈话3人。

39.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充分,执纪问责不够严。查处有影响案件少,对有些群众长期举报的问题查处力度不大。一些乡镇纪委书记对农村‘三资’管理和乱收费问题不敢抓”问题的整改。

制定出台《2018年度区纪委监委绩效管理考评办法》,量化区纪委机关各室、派驻机构重点工作。“一对一”约谈各镇纪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推进重点工作。1-7月份,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自办案件223件,占比71%;撰写科级干部案件剖析报告3篇。强化内部监督,成立执纪监督工作小组,制定执纪监督回访工作计划表。1-7月份,共受理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12件,运用谈话函询11人次,初步核实1人次,谈话后实施谈话提醒1人次。

 40.关于“‘四种形态’运用不到位,函询多,谈话少,有的轻描淡写、红脸出汗不够,有的以第一种形态代替其他形态”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关于规范区管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函询的办法》,加强和改进谈话函询工作。1-7月份,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召开两次会议,专题学习“四种形态”运用,强化第一种形态运用把关,加大谈话力度。针对派驻纪检组专门制定相关文书模板,增添监察室审核环节,切实增强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的可操作性。全区纪检监察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40人次。建立问题线索集中会商制度,所有问题线索经集体会商做出处置,1-7月份,共召开3次问题线索会商会议、5次问题线索汇报会,严格审核每条线索查处情况,第一种形态的运用由44.4%上升至65.4%。

41.关于“查案中深挖根源、责任追究不够”问题的整改。

针对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的薄弱环节,分层次、分类别开展精准培训,目前共开展教育培训活动15次,组织人员参加市纪委教育培训活动5次,组织跟班锻炼15人次,其中到省、市纪委专案组跟班锻炼3人次,增强捕捉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思考、组织协调落实、化解信访矛盾、谈话突破谋略等实战能力。1-7月份,采取“一案双查”案件18件,其中诫勉追责12件,立案追责6件。

42.关于“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不严。有的项目未批先建,有的边建边批,有的直接发包。有的单位2014年以来5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比例不足10%”问题的整改。

制定《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实现了交易由分散到集中、规则由分立到统一转变。规范平台交易,按照省政府“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实施方案和省政务办的要求,选用省招标办开发的新交易系统(平台),实现了交易、监管、服务“三分离”。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范交易信息发布渠道、严格开评标现场监管等,进场招标项目数量和范围明显增加。1-7月份,完成各类进场交易项目212宗,交易额46.29亿元,节约资金2.3亿元。涉改单位赣榆经济开发区对照存在问题,成立专题整改小组,明确整改要求及完成时限,扎实开展问题项目后续整改,积极补办相关立项审批、竣工验收与审计等手续。

43.关于“财经管理混乱,有的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出借财政资金,造成损失”问题的整改。

全面开展乡镇财政所大检查,目前镇级检查已经结束,正在撰写检查报告。严格执行财政借款政策,强化财政借出资金监管、财政借出资金回收。

44.关于“有的以虚假项目骗取财政资金”问题的整改。

从财政预决算执行、会计信息质量、规范财政所建设、内控制度建设、财政项目资金管理、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方面,对各镇财政所开展全面检查,确保严格项目资金监管,严把项目资金申报关。积极对接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学习了解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报送管理制度的制定办法,研究起草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制度,提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水平。目前正在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评价工作,预计8月底结束。强化信用建设,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的暂行规定》,正在走论证程序。

45.关于“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较为突出,近三年查处的案件占比高”问题的整改。

高度重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已完成2015-2017年全区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分析研判。落实农村基层治理五项监管机制,推进“一委三会”村级治理模式、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村务卡非现金结算制度、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五项监管机制落实。修订村(社区)巡察工作规划,制定新一轮巡察方案,将村(社区)列入优先巡察范围,对于整体规模较大、稳定性较差、信访问题突出的村(社区),集中优势力量开展“点穴式”巡察。

46.关于“有的在土地承包、山林开发、宅基地分配中优亲厚友。有的利用职权,雁过拔毛,私自截留惠农资金。有的在低保办理中弄虚作假,谋取私利”问题的整改。

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对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账证、账表、账实不符的进行清查,掌握资产底数、找准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加以完善。充分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作用,规范资源发包交易,做到应进必进,杜绝暗箱操作。严格落实“两图一表”“三榜公布”“三到场”制度,全面检查各镇宅基地划放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扎实推进整改;强化镇村宅基地属地管理职能,完善网格化巡查、宅基地申报审批流程。加大宅基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违法线索,查明事实后依法处理。每月一次通过财政资金比对系统对享受待遇的各类人员进行全面比对,及时发现风险点。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出台“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核查城乡低保对象,重点做好基层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的排查。1-6月份,全区新增低保386户869人,退出877户2028人。针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快查快处,今年以来共挂牌督办3批次32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已查结18件,处理20人。

47.关于“‘三资’管理混乱,贪污、挪用、侵占案件多发”问题的整改。

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及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全区产权制度改革暨清产核资工作有序开展。制定下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两大类共32张表格,邀请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家、农业农村部农干院特聘讲师王定先对镇分管领导、农经中心主任及负责清产核资工作业务人员、各自然村会计约800人进行操作实务培训,保障清产核资质量,摸清集体家底数。落实基层治理五项监管机制推进会议部署,成立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9家,加大村务卡发放力度,严格村级财务收支管理。目前,全区发放村务卡687张,覆盖率100%,非现金结算覆盖率100%。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贪污侵占挪用等突出问题查处力度,严肃问责、公开曝光。今年以来,共挂牌督办“三资”管理方面的问题线索18件,已查结7件,处理9人,通报曝光2批次9件典型案例。

48.关于“一些乡村产权交易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推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全覆盖,启动开展清产核资,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准确的交易项目情况,为交易项目“应进必进”提供保障。今年以来,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累计完成交易项目1209个,交易金额3.11亿元,实现交易溢价1798万元。实施农村基层治理五项监管机制,对农村产权交易在内的12项内容,按周通报进度,半月督查一次,要求各镇健全纸质档案,确保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一致。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台、微信等媒体宣传农村产权交易知识,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对镇农经人员进行手机APP培训,利用手机APP发布产权交易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

49.关于“有的镇巧立名目,违规收费,个别镇违规收取计划生育保证金”问题的整改。

根据涉农收费部门联席会议要求,编制《赣榆区涉农收费公示目录》,对涉农收费公示的格式、时间、内容作出明确要求。组织物价部门对各镇涉农乱收费乱摊派问题,采取“双随机”方式开展专项检查,抽查镇村涉农收费情况,重点对镇机关站所、村委会以各类押金、保证金等名义乱收费行为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制定《赣榆区计划生育保证金专项治理检查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各镇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已经完成自查自纠。下一步,将完善12358价格举报投诉热线与12345民生热线衔接机制,加强涉农收费问题举报投诉件交办衔接, 快查快办涉农收费投诉。对共性问题将下发《提醒函》,轻微问题以教育纠正为主,对个别重点问题,依规严肃查处。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我们将严格按照巡视整改要求,以“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巡视整改和标本兼治相结合”为原则,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开展“回头看”;对已形成制度、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用力、常抓不懈;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快速推进。同时,总结提炼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健全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严格执纪问责,强化过程督查,定期通报情况,确保整改到位、整改彻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赣榆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18-86230110;邮政信箱:连云港市赣榆区政法综治中心315室;电子邮箱:gyqwxcb@126.com

 

中共连云港市赣榆区委员会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