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8-27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于2018年3月12日至5月10日对省粮食集团党委开展了巡视。6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粮食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坚持统一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集团党委认识到开展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举措,是促进依法治企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契机,也是对集团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和道德品质的一次全面检验。收到巡视意见反馈后,6月25日,集团召开专题党委会,认真学习了省委巡视办《关于印发省委第四巡视组<关于巡视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省委第四巡视组谢国华副组长在巡视省粮食集团党委情况反馈会议上的讲话、《关于对省粮食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省粮食集团选人用人巡视检查反馈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董事长刘习东为组长,以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罗洪明为副组长的集团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和问题清单落实及整改措施制定工作小组、意识形态方面问题整改工作小组、选人用人方面问题整改工作小组、问题线索核查和整改督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相关事宜。6月29日,集团党委召开了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部署会议,对整改工作方案的起草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分工、落实任务。7月9日,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集团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习东同志代表班子认真对照检查,全面认领巡视反馈的问题,同时刘习东同志带头作了个人对照检查,认领了分管范围存在的问题,党委其他成员逐一对各自分管领域的问题进行认领,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初步整改措施。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集团党委按照省委巡视办《关于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巡视组反馈的8个方面19个问题进一步细化形成问题分解表,组织集团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分析,初步拟定整改措施,并由集团巡视整改办公室认真梳理汇总。7月18日,集团党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措施,做到逐条过、逐条改,针对19个问题,研究制订了152项具体整改措施,并于7月20日将初步整改方案及“三清单”,通过巡视整改系统上报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8月1日,根据省委巡视办下发《对省粮食集团党委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审核意见》,集团党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对重新修订的整改工作方案逐条进行再分析,再讨论、再改进,进一步强化了整改措施针对性,明确了主要责任领导、整改落实时限,整改措施由初步方案152条增加至165条,于8月13日再次上报,并经审核通过。8月14日,印发《省粮食集团党委贯彻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目前,整改工作在集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三是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责任,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求,将整改措施一条条对表落实,做到不漏项、不欠账,实行“接到整改任务立即挂号,已处理问题及时销号,问题未处理好一直留号”的对账销号制度,既明确时间要求,又确保整改质量,坚决防止整改工作流于形式。

四是层层压实责任,坚持定期督查。8月9日,集团党委召开贯彻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整改责任,通过把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切实把全集团上下都动员起来。制定《巡视整改监督办法》,由问题线索核查和整改督察工作小组进行督促检查,以责任督查落实倒逼问题纠治。坚持月报告制度,把巡视整改、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年”活动等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数、完成数、未完成数、完成率等,制定了集团和子公司整改情况进度表,实行工作小组双周例会制度,定期通报整改进度,研究推进举措,对排名靠后的单位,要求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说明原因。同时,集团党委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集团公司各部门和所属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对在整改工作中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追责必严。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前期发放十九大学习用书的基础上,为党员干部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新时代面对面》等学习教材,督促党员开展学习。按照省委部署,开展“学习新思想 砥砺新作为”专题读书调研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高质量发展论坛,进一步推动了集团公司党员干部加强政治学习,深化调查研究,为深入推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一流企业、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二是抓实抓好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定《省粮食集团党委中心组2018年专题学习安排》,排订了学习形式、内容、进度和要求,不断创新学习方法,切实增强学习实效。8月底前完成修订党委中心组学习细则,进一步明确学习内容,规范学习记录,加强督促检查。

三是结合“制度落实年”安排,对所属二、三级党支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计划制定落实情况、“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学习教育活动记录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督导,并及时向党组织负责人反馈检查意见,督促其进一步完善《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规定完成学习计划。

四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32名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等赴延安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性教育轮训。

(二)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国企党建工作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省粮食集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议事规则》要求,制定规范党委会记录范本并督导党委会记录人员加强学习,切实做到全面完整、详细真实、规范准确、专人记录。

二是结合“制度落实年”安排,对二、三级企业党支部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并及时向党组织负责人反馈检查意见,对执行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党委会议题审核把关,议题准备不充分不得上会,会议议题须提前三天提交与会人员研究,防止临时动议、加塞议题。

(三)关于“推动新一轮国企改革‘稳有余 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集团公司内部企业专业化整合开展专题研究。围绕粮油主业,构建苏三零面粉板块,继续推动苏三零集团与储运公司整合;苏粮米业板块,结合参与泗洪稻米小镇建设契机、吴中加工公司资产处置要求,加快推进大米板块整合;苏粮精品板块方面,推动所属华厦公司与苏粮联合公司精品板块对接整合。

二是由分管领导挂帅,开展专业化整合改革。对三个板块整合工作进行明确分工,集团相关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企业和部门负责人研究整改工作计划,研究改革的具体措施、具体任务。集团成立了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分工,积极稳妥推进相关改革工作。

三是加快推进集团核心企业上市工作。省江海粮油公司入选江苏第一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单位,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试点工作,制定了《江苏省江海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实施方案》,当前员工持股审计、评估工作已接近尾声,待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集团公司将所属省江海粮油公司列入上市后备企业,推进江海公司股份制改造,加快上市步伐,目前已与多家券商开展前期咨询调研,梳理上市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初步制定了上市路径安排。

四是制定《省粮食集团“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2018~2020年)(中期修编送审稿)》、《省粮食集团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暨创建一流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8-2020年)(送审稿)》,已报送省国资委审核备案。

五是集团公司入选江苏首批“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企业,五大类十七个子项的实施项目已经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确认批复,投资预算为4800万元,包括优质优价收购、加强科技支撑、建设销售渠道、做好专题宣传、承担省级层面推进工作等内容,各项工作正全面有序推进;后续两年的“中国好粮油”行动项目和“产后服务中心”项目预申报工作已经完成。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7月,集团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8月,集团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及时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集团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专职党委副书记兼任。成员单位由党委办公室牵头,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纪委监察部门共同参加。

三是进一步层层压实责任。制定并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现根据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精神作进一步修订。6月,与各直属企业党支部书记签订《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结合“制度落实年”安排,已对二级企业党支部和部分三级企业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并及时向党组织负责人反馈检查意见,督促各党支部加快建立完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五)关于“企业文化和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企业文化研究。与南京财经大学签订《员工满意度测评项目合作协议书》,推进员工满意度调研,为研究企业文化奠定基础;初步制定企业文化体系建设项目计划书。

二是与集团门户网站服务商对接,会商党建工作和法制建设工作专栏设置的内容;集团公司已落实信息化人员招聘计划,正积极开展人员招引工作。

(六)关于“学习教育不够深入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组织召开了集团党委领导班子、二级公司党支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集团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派员到会指导,切实加强了集团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下一步将按照中央要求,认真组织好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二是围绕“学习新思想,改革再出发,开放迈新步,发展高质量”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主题,结合“制度落实年”活动的贯彻落实,书面征求各部门、各支部对省粮食集团党委进一步解放思想意见建议;组织集团所属各党支部召开“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集团党委领导到会进行全程指导,确保组织生活会高质量。

三是定期梳理专题学习教育应知应会内容并组织传达。目前已面向集团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党员职工群众整理推送了两期学习教育应知应会内容,分别为《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基本知识》、《十九大报告应知应会100题》。组织各支部250余名党员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知识竞赛。

(七)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年初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印发《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下一步将征求党委委员和各支部的意见,修订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属企业党支部建设规范》,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对运用《省粮食集团基层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辅导。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党建标准化台账管理情况开展了调研检查,以党建标准化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

(八)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率先示范,带头抓好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在6月底集团所属企业党组织召开的“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上,集团党委委员到会进行全程指导。集团党委书记到分管企业省粮贸公司支部上党课,督导组织生活会,作出示范引领。

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7月9日,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集团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党委班子和成员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刻剖析和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加强对各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的督导和检查,规范各支部相关台账记录。已对二、三级企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负责人反馈检查意见,督促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九)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对集团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情况进行排查。4月,按照集团党委统一部署,党办对集团基层党组织设立情况进行统计排查,其中未成立党支部的企业中:江苏省粮食集团南京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现委托省工业公司管理,且两者地理位置相近,6名党员编入工业公司党支部进行管理;江苏宿迁天丰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为新组建合资公司,职工党员组织关系仍在沭阳县粮食购销总公司党支部,基层党组织正在筹建中。

二是加强对属地党组织的双重管理,督促二级企业按照集团党建工作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对属地管理的党组织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

三是加强党建工作业务培训。5月,党办组织各二、三级企业党组织分管领导和党务工作者开展了规范化制度化集中培训,并重点宣贯了党费收缴、党费使用、党费管理有关规定。

四是提高集团所属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水平。5月,对各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指导各党支部根据党员实际收入测算党费缴费标准。6月底,对集团所属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统计。8月,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安排,向集团全体党员印发《党费缴纳记录本》,督导各支部抓好党费收缴工作。

(十)关于“选人用人视野不够宽”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集团中层及以上亲属在下属企业任职情况进行了重新排查、登记,未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二是督促各企业严格按照《省粮食集团人才招聘管理办法》进行招聘,要求子公司人才招聘方案经集团审批同意后,在集团网站上公开岗位、程序等招聘信息,严格按照程序和条件进行必要的测试,用人企业招聘拟录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是修订并印发《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管理(试行)办法》,新增“二三级企业招录用与集团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前,须书面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报告” 的规定,动议环节规定增设集团纪委审核程序。《省粮食集团子公司中层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起草,下一步将提交集团领导审核后,向子公司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十一)关于“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上级有关规定的学习。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条例》《关于规范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若干规定》《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干部选拔和管理规定要求。

二是根据《省粮食集团党委关于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对集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粮贸公司负责人开展了提醒谈话。

三是修订的《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管理(试行)办法》,按照《条例》规定,新增了“民主推荐”章节,对组织选拔提任中层管理人员的民主推荐结果,考察小组必须向党委会汇报考察对象的民主推荐情况;在组织考察环节增加“对考察对象或重用人选的廉洁情况向集团纪委征求意见”;新增组织选拔、内部选拔、竞聘上岗、公开选拔等规定及程序;对中层管理人员交流规定和任职试用期规定进行了完善。

四是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干部任前公示应不少于五个工作日规定,要求子公司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规定。

(十二)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层管理人员在下属企业、社团兼职管理,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兼职管理的通知》。

二是督促二级企业对中层管理人员兼职进行规范,按照兼职规定,要求二级企业对中层管理人员违规兼职进行了专项清理。

三是加强中层管理人员因私出国(境)事项管理。制定新版《省粮食集团因私出国(境)审批表》,规范集团备案人员证照领取审批程序;建立集团因私出国(境)登记台账,规范证照领用、收缴程序;明确专人管理出国(境)证照,定期盘点证照收缴情况,督促证照及时归还。

四是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制定印发《省粮食集团关于贯彻落实防止“带病提拔”的五项规定的监督意见》。从严要求,抓早抓小,制定印发《省粮食集团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

(十三)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集团办公室关于车辆管理的暂行办法》《省粮食集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江苏省粮食集团公司总部管理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二是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督导下属企业抓好相关问题整改。

三是对集团财务部报销的有关存疑凭证及江海公司、粮贸公司的个别凭证消费情况合规性开展初步核查工作。就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到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结合集团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提出具体核查要求。

四是修订完善《江苏省粮食集团总部日常费用报销暂行规定》,对会议费、招待费等日常费用报销,要求事前审批,没有审批不予报销。

五是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印章管理、银行账户管理、贷款管理、资金分析管理、储备补贴、购进业务、销售业务、储备轮换、库存管理、应收款项管理等10个管理台账,制定了基建项目管理、员工收入管理、养老保险扣缴、公积金扣缴、年金扣缴、审计报告管理等8个管理台账。通过建立台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升日常财务管理水平。

(十四)关于“工作作风不够务实”问题的整改

制定“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集中调研活动工作方案,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到联系企业进行专题调研,针对企业改革发展、经营风险防范、协调与地方关系、推动科研创新等方面加强指导。

(十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于反担保问题,已采取“股权质押”、“收益权质押”等措施,正在落实各股东同比例增资和其他股东资产质押等措施。

二是对于应收款清收不力问题,根据《应收款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应收款持续跟踪管理,已发书面通知提醒业务部门及时清收往来货款。

三是定于8月下旬召开集团公司法制工作会议,学习传达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国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布置推进集团公司法治国企建设任务和措施,邀请集团公司外聘法律顾问围绕企业风险防控主题,开展法制专题讲座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强法律事务管理,组织开展了合同管理暨法律事务相关制度培训,对《省粮食集团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省粮食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省粮食集团公司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结合省国资委“制度落实年”工作要求,集团监察审计部、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党委办公室、纪委等部门对所属企业开展了联合检查督查;制定了《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对所属企业外聘律师实施审批,明确了对外聘律师年度考核的内容和要求;在为省属企业服务的律师库基础上筛选建立集团律师库。

(十六)关于“粮食收购、储备粮轮换、招投标等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储备粮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督促各企业落实省级储备粮轮换集体决策制度,共同研究确定储备粮轮换模式、购销价格、审慎选择合作客户、出入库时机等,认真做好储备粮风险防控工作。在集团公司“粮食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了“客户评价”管理模块。已制定《省级储备粮轮换销售合作客户管理制度》(初稿),强化了客户分类管理,选择优质客户进行合作,降低客户违约风险,确保合同执行到位。

二是加强合同管理。储备粮管理中心与企业管理部采取分工协作、共同审核的方式,对储备粮合作轮换合同进行审批。并对《江苏省粮食集团信息化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强化合同审批信息化管理,提高合同签订程序的合规性。

三是制定储备粮轮换合同范本。根据相关企业自主轮换和合作轮换经营合同,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条款,已形成储备粮轮换合同范本(初稿),确保合同约定内容、要素完整,责任约定均衡。

四是印发实施《关于开展2018年夏粮生产情况及市场行情调研工作的通知》,组织相关企业做好夏粮长势和市场行情调研,并形成专题材料,做好收购策略和收购各项准备工作。

五是强化收购人员廉洁纪律意识。印发《关于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和粮食收购廉洁从业培训的通知》,近期将对相关负责人和关键岗位责任人进行培训和提醒谈话,切实做好粮食收购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六是开展基层库点专题培训。依据《粮食收购业务管理制度》《收购凭证使用管理制度》《粮食出库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开展专题培训,要求相关企业和储备库,进一步规范储备粮管理流程,细化收储岗位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相互督促、相互协作的管理模式,促进粮食收储业务的规范化。

七是根据《储备库收储业务岗位职责》,设定了粮食收储系统管理员,明确了系统管理员、检验员、司磅员、保管员等岗位职责、权限,防范职务风险。

八是按照《省粮食集团储备粮油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相关规定,通过“储备粮监管系统”平台建设,结合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等工作安排,于8月下旬到9月份,对储备库进行试考核,督促和指导储备库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九是开展集团工程建设管理相关培训。组织各二级、三级公司有项目建设的单位,开展了工程建设管理若干规定、招投标办法以及档案管理的培训学习。从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到项目招投标以及施工过程进行全方面的解读培训,理清各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参建方的职责,并要求项目单位做到步步留痕,完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工程项目全部结束后,有关项目管理档案要上报集团办公室存档。

十是严格执行集团工程管理规定,要求各项目单位工程建设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周密组织实施,严格控制项目变更内容和增加投资。确需对项目规模、技术方案和子项调整的,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若干规定》。

(十七)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每年年初召开省粮食集团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会议。集团党委和纪委定期听取所属企业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二是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倒逼集团各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对二级企业党支部和部分三级企业党支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开展检查,现场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督导其按照集团规定严格落实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并做好会议相关台账管理;对尚未建立《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具体性针对性不足的,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负责人反馈检查意见,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

三是完善制度体系,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根据不同责任主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增加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内容。在集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由集团党委书记与各党委委员、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各党支部书记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印发实施《省粮食集团纪委专责监督履责责任清单(试行)》《集团纪委委员履行监督责任联系单位制度》《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及信息上报的有关规定》。

四是组织集团从事党务、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开展正确运用“四种形态”以及《省粮食集团党委企业领导人员约谈实施办法》《苏粮集团纪委书记约谈制度》等纪检监察重要制度培训。

五是组织各收储企业在6月夏粮收购期间开展廉洁提醒谈话,签订廉洁承诺书。8月,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委员强化教育,开展经常性提醒谈话,用好“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

六是实行党风廉政考核和纪检干部考核“双重”考核,并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将纪检监察干部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七是继续强化对重点领域的监督,继续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跟踪督查。印发实施《关于对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再监督再检查的通知》,开展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自查,目前正在抽查中;印发实施《省粮食集团纪委关于开展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大排查的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大排查中。

八是集团纪委成立调研督查组,结合省纪委履责记实有关工作要求、省国资委“制度落实年”活动,已对8家二级企业,4家三级企业重点就企业内控监督、廉洁风险防控、制度贯彻落实等情况进行调研督查。

九是深化权力制约,对高港粮库、海安面粉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跟踪督查。

十是巩固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成果,7月份对8个省粮食集团“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企业进行了考核验收。

(十八)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偏于‘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前几年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江海粮油(张家港)产业有限公司,由集团党委书记、集团纪委书记与其党委书记、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二是贯彻落实《省粮食集团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纪委对信访件按规定流程开展处置。

(十九)关于“对上轮巡视反馈意见跟进督促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年轻后备中层管理人员培养锻炼,印发实施“青蓝工程”活动方案。

二是加快青年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对二级企业青年中层干部选配专项预审制度。

三是将梳理排查风险点和风险隐患明确为集团公司年度重点工作。已陆续开展“制度落实年”工作检查、企业包轮换业务风险排查、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整治等,当前正按照国资委《省属企业风险管理应用指引》要求,梳理风险防控流程和具体措施。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在省委巡视办的指导下,经过2个月严肃认真的集中整改,集团党委巡视整改工作已取得初步的、阶段性成效。集团党委全体党员干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得到进一步增强,巡视反馈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制度机制得到建立健全。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集团巡视整改工作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与省委的要求、与职工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必须注重长远,举一反三,及时建章立制,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实现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

下一步,集团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省委巡视办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扎实苦干、锐意进取,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巡视整改工作与抓好解放思想大讨论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持久抓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继续抓好后续巡视整改任务落实,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集团党委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分管责任,真正把整改过程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过程,作为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省粮食集团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向省委汇报,向职工群众汇报。

二是坚持驰而不息,扎实推进后续整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整改要动真碰硬、攻坚克难,上下协力、加强联动,持续用劲、步步为营,不达目的不罢休。目前,集团还有中长期整改项目需要持续推进。集团党委将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这一指示要求,按照《省粮食集团党委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扎实做好后续整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对已经落实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做深做实做透;对整改效果不好的,帮助分析原因、改进方式方法,务求整改实效。集团党委将建立和完善整改情况通报机制和整改督查问责机制,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对在整改工作中消极对待、不担当不负责,以及对问题视而不见的部门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形成“长久立”机制。坚持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相结合,强化源头防范,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要注重从“面”上挖掘“根”上问题,从个别中发现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建立完善制度,不断细化标准、细化规定,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加强集团党委治企能力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力,为集团公司实现创建国内一流企业和健康企业的目标,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68528998;邮政信箱:南京市中山路338号苏粮国际大厦26层;电子信箱sljt@jsslsjt.cn。

 

     中共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8年8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