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体育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8-27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0日至5月1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于对省体育局党组进行了巡视,6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体育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着力深化思想认识。局党组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牢牢把握政治巡视定位,严格遵照省委娄勤俭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批示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全面查找差距,深入分析原因,推动局系统党员干部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更加自觉地把体育工作放到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中去认识和把握,大力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6月21日上午,即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省体育局党组情况反馈会议第二天,局党组书记陈刚同志就主持召开党组会,逐条对照巡视组向局党组提出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巡视指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会议强调,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体局领导和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务必从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会议决定,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选人用人2个整改专项小组,为巡视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三)全面压实整改责任。针对省委第二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一进行对照分析,逐项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详细制定了《省体育局党组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15个方面73个问题,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在整改方案的研制过程中,局党组注重把抓好巡视整改落实与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深化体育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建设新时代体育强省、实现江苏体育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压实了整改责任。

(四)狠抓整改成效提升。局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牢抓实,党组书记陈刚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亲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部署整改工作、督查整改进度,并明确要求对整改工作实行挂图作战、对帐销号,确保不留死角。7月5日,局党组召开了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和责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过程中,局领导班子每位成员按照责任分工,指导责任处室和单位进一步细化整改工作、逐条落实整改举措,定期督查工作进展。驻厅纪检监察组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并对重点整改任务进行了跟踪督查。在巡视整改过程中,局党组注重推动建章立制,深化巡视的治本作用,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结合实际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2018年中心组学习、双月报告会、党组书记陈刚同志的党课内容中突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总书记“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等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努力把握精神实质,学通弄懂做实,为深化体育改革,建设新时代体育强省提供政治保障和精神动力。

二是积极推进健康关口前移。会同省卫计委近期出台贯彻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体医融合、资源共享”的健康促进政策的实施方案。8月中旬召开全省群众体育工作会议,把促进“体医融合”相关任务作为重要内容加以推进。年底前完成江苏体育“十三五”发展中期规划目标任务调整,细化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相关措施。

三是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构建健身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今年以来已认定14个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建成600个体育公园、380公里健身步道。在十九届省运会中增设15个群众比赛项目,并以“我要上省运”为主题广泛组织全民健身活动。已向全省健身群众发放了4200万元体育消费券。与《扬子晚报》合作,继续每周推出一期纯公益的健身专版。共支持113个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二)关于工作重心偏向于竞技体育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省体育局党组关于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解放思想,更好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有关“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要求。出台《江苏体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推进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的工作导向。

二是坚持把全民健身摆在突出位置,在近期将出台的《新时代江苏省体育强省指标评价体系》中,加大全民健身相关指标所占比重。进一步细化了新时代体育强省共建协议中关于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措施,更好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按照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做好全民健身保障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体彩公益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全民健身事业。

三是加大教育引导力度,在十九届省运会组委会第一次会议、备战第十八届亚运会和第三十二届奥运会专题工作会议、全省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大会等会议上,反复强调要准确把握竞技体育的功能定位,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参赛观,坚决摒弃“唯金牌论”思想,做到堂堂正正参赛,干干净净夺牌。

(三)关于局领导班子对涉及体育改革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攻坚步伐不够快,创新举措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聚焦江苏体育改革发展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年底前全面启动新时代体育强省建设工作,力争在协会改革、跨界选材、科技助力等多领域为全国体育改革发展先试先行。

二是深入推进竞技体育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奥运会、全运会备战工作的整体规划,年底前出台《江苏竞技体育“3214工程”计划》。稳步推进新周期竞技体育项目布局调整,2018年已完成自行车、乒乓球、举重、拳击等项目的搬迁工作,高尔夫球、小轮车、皮划艇、空手道、冰球等项目的队伍组建工作正在进行中。创新办队形式,橄榄球和田径部分小项已与体育总局相关项目中心共建国家(江苏)队。

三是加快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改革。继续围绕“4+X”推进协会五类改革,继续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向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覆盖延伸。指导省属体育社团按时完成与业务主管单位的脱钩,梳理协会购买服务清单,力争在2019年对协会的参赛办赛、举办活动、开展培训全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完善业余俱乐部联赛制度,目前开展俱乐部联赛的协会达到16家。

四是推动落实《江苏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充分发挥省足球改革发展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做好《江苏省足球运动协会社会化改革推进方案》出台前的准备工作。根据中国足协要求,认真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地区相关任务。

五是严格落实省体育局《2018年十大主要任务55项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年底前完成发行体育消费券、共建体育健康特色小镇、扶持体育健身俱乐部建设等改革任务。

(四)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体育改革要求不到位,指导帮助省体育产业集团发展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拟定《省五台山体育中心划转省体育产业集团实施方案》(建议稿),7月26日局党组书记陈刚同志向分管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方案》正式出台后,将重点做好相关改革政策解读、宣传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险衔接等工作。

二是继续加大对省体育产业集团发展的行业管理和支持力度。主动加强对体育产业集团发展规划的指导,8月14日,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省体育产业集团加快发展面临问题及对策。进一步推动体育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政策扶持和各类体育竞赛资源整合,推动体育产业集团打造成“立足江苏、辐射华东、面向全国”的体育产业龙头企业。

(五)关于2014年11月国家体育总局制定了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省体育局在实施中督查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反兴奋剂责任体系。与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别签订了十九届省运会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第18届亚洲运动会反兴奋剂责任书,全面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二是不断加大反兴奋剂工作教育和督查力度。将反兴奋剂准入教育与运动员入队、教练员入职和运动队参赛挂钩,实行严格的反兴奋剂准入教育制度。目前,已对参加十九届省运会青少年部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的运动员及辅助人员和2018年进省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实施了反兴奋剂教育资格准入。针对田径、举重等重点高危项目专门举办了反兴奋剂警示教育培训班。

三是不断加大兴奋剂违规处罚力度。对省优秀运动队出现的兴奋剂违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出台《第十九届省运会兴奋剂违规处理规定》,对省运会兴奋剂违规行为的涉事单位、人员实施史上最严的处罚。

四是不断加大兴奋剂自查力度。在年初省体育局向总局反兴奋剂中心申请500例兴奋剂自查计划基础上,再申请增加了100例自查计划,进一步震慑杜绝兴奋剂违规问题。截止目前,共开展239人次赛内外检查,其中赛内129人次、赛外110人次。

五是严把运动员食品、药品和营养品安全关。每月组织专人对各训练单位肉食品进行专项抽检。定期督促各单位、各运动队开展食品、药品和营养品筛查,严禁使用不明成分的药品和营养品。转发了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关于加强食品、营养品兴奋剂风险防控有关事宜的通知》。今年以来共抽检79批次的肉食品,大大降低了肉食品克伦特罗超标的风险。

(六)关于落实新时代体育强省建设要求不到位,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市场化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省政府与国家体育总局签订新时代体育强省共建协议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即将签约。年底前我局将报请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新时代体育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是继续推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高质量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市场化程度,切实加快体育服务业发展,积极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向城乡居民提供更多样、更优质的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已出台《江苏省加快发展冰雪运动产业行动方案》、《江苏省加快发展水上运动产业行动方案》、《江苏省加快发展航空运动产业行动方案》、《江苏省加快发展山地户外运动产业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

三是8月上旬报请省政府对年度举办的国际重大赛事给予资金补助。2018年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继续支持社会力量办赛,扶持了23个赛事项目。继续与公安、广电等部门密切合作,为国际排联世界女排国家联赛总决赛等社会力量参与举办的大型国际重大赛事营造良好的办赛环境。

(七)关于工作中存在重业务指导、轻行风建设现象,少数市体育部门干部正确的政绩观、参赛观树得不牢,靠“跑”“送”“塞”等违规获取利益、完成任务的想法和苗头性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取消第十九届省运会金牌榜和奖牌榜,注重人才发现和培养,实现省运会办赛理念的根本转变。

二是狠抓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出台江苏省第十九届运动会《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兴奋剂违规处罚规定》等文件,增设省运会各项目赛事监督员。

三是加强裁判员培训和选派管理,出台江苏省第十九届运动会《裁判员选派办法》和《裁判员赛区工作管理办法》。截止2018年8月20日已对 跆拳道,羽毛球,武术套路,游泳,击剑赛艇,信鸽,钓鱼8个项目的635 名裁判员开展了培训。

四是进一步严格等级运动员确认程序,2018年要求各设区市体育局进行了自查。业务培训工作将在体育总局新政策出台后开展。

(八)关于党组对有些重大事项的研究、事前沟通酝酿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启动修订省体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并要求局办公室加强把关,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议事规定,对应提交局党组会研究的事项,须由办公室审核并报局主要领导同意。相关材料须及时送达局领导和相关部门,保证有充分时间征求意见、沟通酝酿。坚持民主集中制,党组会安排充分的时间让与会同志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并遵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出决策。

(九)关于执行党组会议纪律不严问题的整改。

7月30日在局党组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刚组织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组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江苏省体育局工作规则》中有关纪律方面要求,重申了党的纪律和党组会要求,要求党组成员和列席党组会议的同志必须严格执行党组会议纪律,不得泄露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  

(十)关于党组会议事规则不够明晰,涉及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内容都在局长办公会上进行研究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启动修订《江苏省体育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局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事项,突出党组会议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政治责任。

二是近期修订《江苏省体育局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排、具体落实的功能,聚焦重点工作,完善决策机制,规范会议制度。

三是严格党组会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上会内容会前充分酝酿,逐项把关,着力提高会议的规范化水平和议事决策效率。

四是对个别单位大额经费支出没有经过党组会研究一事已查清原因,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十一)关于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记录不完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经落实会议记录专人专本的要求,明确会议记录人员,印制了专用会议记录本。

二是局办公室进一步规范了会议记录要素、重点及要求,明确记录注意事项,确保记录完整、准确。

三是重要记录事项在会后提请会议主持人或有关领导审阅。

(十二)关于有些领导干部与分管处室和单位党员干部业务交流多、谈心谈话少,思想教育抓得不实,开展运动队政治思想工作办法措施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继续落实好《省体育局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局领导与分管处室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与分管处室和单位的副职每年不少于1次。印制《“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谈心谈话记录表》,统一格式,规范记录要求,细化谈心谈话内容和要素,保留谈心谈话书面记录。

二是近期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优秀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明确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对策措施和方法。加强对运动队开展党建工作指导。认真落实抓好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要求,研究运动队党建工作的特点、规律,将党支部建在运动队。

(十三)关于有的教练员、运动员大局意识、组织观念淡薄,职业道德下滑问题的整改。

一是启动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优秀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相关工作,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积极探索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的途径和形式,进一步强化运动员教练员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二是加强省优秀运动队反兴奋剂日常教育。7月25日省体育局召开备战第十八届亚运会和第三十二届奥运会专题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明确反兴奋剂工作要求。努力将反兴奋剂宣传教育融入运动员及辅助人员的训练、竞赛、生活和管理各个环节,在今年拟试训和进队运动员文化考试中安排运动员反兴奋剂相关知识考察内容。加强对省举重队搬迁至新址后的监管工作,针对全体教练员、运动员开展反兴奋剂培训。积极开展夏训期间反兴奋剂工作检查,督促各训练单位在运动员驻地、训练场馆等加强环境布置,营造反兴奋剂宣传教育氛围。

(十四)关于出现问题后没有在引导主动反思、查找偏差上下功夫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贯彻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体育总局《办法》、《通则》关于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推动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我省所有入选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雅加达亚运会的运动员及辅助人员全部通过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取得参加亚运会参赛资格。注重关口前移,着力提高青少年运动员反兴奋剂责任意识,所有参加省级青少年竞赛的业余运动员都递交了反兴奋剂承诺书。制定十九届省运会反兴奋剂拓展教育工作方案,定于开闭幕式期间在运动员驻地、部分场馆、代表团团部开展拓展教育系列活动。

二是加强省运会反兴奋剂专项教育。截止6月底,已完成十九届省运会反兴奋剂教育资格准入工作。此外,针对田径、自行车、举重、拳击、赛艇等重点高危项目专门举办分项目反兴奋剂警示教育培训班,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取消省运会参赛资格。

三是加强省优秀运动队反兴奋剂日常教育。充分利用省体育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宣传反兴奋剂知识,不断扩大受众群体。2018年已举办1期反兴奋剂教育讲师培训班,培养了75名合格讲师,2名同志还荣获了国家级反兴奋剂教育讲师资格。2018年以来,已在省市各运动队组织开展了9次反兴奋剂宣传教育活动。

(十五)关于党组对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落实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做好政策统筹、方案统筹、进度统筹和力量统筹,勇于承担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对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跟踪问效。明确局系统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基层党组织已指定一名同志,作为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有人落实。

二是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机制。已将“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列入2018年度重点工作第54条,今后每年都将照例列入重点工作。从今年7月起,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内容。《省体育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初稿)》已拟订完毕,即将下发。

三是狠抓意识形态工作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和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落实信息报送发布“报送单位负责人、局信息员和局信息中心主任”三重审核制度,全方位开展宣传,传播正能量。截止7月31日,省体育局已发布网站信息4235条、微信107条、微博300条。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建立新闻舆情收集分析机制。省体育局已与雪荷飞蓝(江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委托该公司负责全年365天(每天8小时)平台监控省体育局在各新闻频道的相关舆情,每季度出一份舆情报告。并协助整合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配合做好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及舆情应对。

四是充分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范。完成修订《省体育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待提交局党组审议后下发执行。已完成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开设的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及在其他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公开和服务号信息统计工作,下一步将有针对性地制定局系统干部职工使用微信、微博、QQ等新兴传播载体的管理办法。制定培训计划,对局系统网评员、志愿者队伍进行专业化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增强战斗力。做好体育系统基金会、群团组织、直属单位网站等的规范管理,分析研判体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突发事件,牢牢把握舆论导向,为体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十六)关于“党管意识形态”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8年3月24日,局党组会议明确,局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独立的内容列入领导分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志光同志为分管领导,机关党委为职能部门,办公室、人事处、竞体处、信息中心等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从2018年7月开始,局党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局党组每半年向省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省体育局党组2018年上半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已上报省委办公厅。

三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其摆上重要位置,像解决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那样,注重化解意识形态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出台全省体育事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时,同步考虑和评估意识形态和社会舆论风险,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

四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有计划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文件。

五是把履行意识形态责任情况作为局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十七)关于近3年工作要点和十大主要任务60项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中,均没有突出意识形态工作内容问题的整改。

已将“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列入2018年度重点工作第54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今后每年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列入重点工作。

(十八)关于对直属单位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考核评价体系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8年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局作风建设考核评议内容,2019年确定考核内容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局作风建设考核评议重点考核内容,对直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具体量化考核指标和相关考核要求进行完善和细化。

二是从2018年开始,直属单位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2018年上半年各直属单位的自查报告已全部报送局机关党委。

(十九)关于对训练单位缺少意识形态方面的教育指导问题的整改。

一是正在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优秀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提交局党组审议后下发执行。结合运动队管理做好训练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做好运动员、教练员、管理干部政治思想工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修养锻炼,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金牌观,正确面对个人的得与失、比赛的胜与负。

二是进一步落实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监督检查,将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十)关于省体育局系统一定程度上存在“门户之见”、师徒传承、搞“小圈子”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大监督力度,最大程度防止和纠正体育系统 “门户之见”、师徒传承、搞“小圈子”的现象。

二是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群众公认的原则,调整配备干部通盘考虑知识、年龄、学历、专业和籍贯等因素,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十一)关于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年轻干部比例偏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7月30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刚在局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了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娄书记讲话要求,重点就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局党组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实施“789”青年干部培养计划的意见》,及时梳理了省体育局系统年轻干部队伍的人员数量、年龄结构、知识层次、能力水平、思想状况,有计划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力度,做到及时“墩苗”,及时选拔,及时锻炼,为年轻干部创造上升空间与渠道,建立年轻干部后备人才梯队。

(二十二)关于年轻干部进入渠道狭窄,后备力量培养不足问题的整改。

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年轻干部选配工作,通过向社会招考、到基层体育部门选调优秀的年轻干部和选招优秀的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安置年轻军转干部等途径,拓宽年轻干部进入的渠道。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同时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到不同岗位锤炼,先后推荐2名年轻处级干部到省委党校学习培训,选拔使用1名80后处级干部主持项目中心工作。

(二十三)关于存在推荐干部不符合任职条件问题整改。

已修订出台《省体育局党组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苏体党组【2017】38号),在今后选拔推荐干部工作中,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资格条件中关于“提任调研员、副调研员,应当分别任副处级、正科级4年以上”的要求。

(二十四)关于干部考察不深入,考察材料过于简单问题的整改。

已加强干部考察组成员的业务培训,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与记录,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干部考察材料撰写要求,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廉政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二十五)关于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滞后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省纪委《关于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的意见》和《省体育局党组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苏体党组【2017】38号)第二部分第7条的要求,及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出具廉洁情况书面意见,收到对拟提拔任用人选廉洁自律情况的结论性意见后再提交党组会研究。

(二十六)关于干部推荐考察档案记录不完整问题的整改。

一是机关科级干部的职务晋升严格执行《省体育局党组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的动议、职数预审、民主推荐、考察、档案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廉洁情况审核、讨论决定、任职、全程记实等10个程序,重视干部推荐考察记录的完整性。

二是对直属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严格执行《省体育局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相关内容,督促各单位完善全程纪实工作,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

(二十七)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档案目录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认真执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委组织部干部档案管理的最新要求,7月开始已经对干部人事档案重新进行审核整理,及时更新了干部人事档案目录。

(二十八)关于有3名处级干部“三龄两历”认定存疑问题的整改。

认真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求,已对1名同志档案材料存疑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督促其尽快补充证明材料。对2名同志出生年月情况正在进行调查核实之中,将按规定进行重新认定。

(二十九)关于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8月3日局党组出台了《省体育局系统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要求对局系统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情况进行排查,从严加强管理。强调要严格控制因私出国(境)人数,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证件保管及借用手续,督促处级干部及时归还证件,并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参照上述规定对本单位科级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统一保管。

二是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所有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已经按规定收缴集中管理。

(三十)关于专项治理不到位,存在超编、超规格、超职数配干部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对局系统超编、超规格、超职数配干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整改不留死角,全面到位。

二是对4家事业单位党政分设的书记通过转岗等方式进行消化,对个别中心超规格超职数配备的干部问题进行整改,纠正过去在该中心副处干部配备时存在的“打统账”,只考虑总职数不超的不严谨问题。

三是尽快调整该中心办公室等一室四部5名副处级干部的任职(目前已调整竞赛训练部部长、后勤保障部部长2名干部的任职),并明确该中心办公室等一室四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四是今后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职数预审制度,在动议、酝酿环节后,对照省公务员局和省编办核定的职数,第一时间将《干部职数配备预审单》报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审核,并将职数审核管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 的重要内容,接受上级干部选拔任用主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三十一)关于存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局系统违规提高干部职级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确保整改不留死角,全面到位。

二是严格按照中组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相关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强化法规意识和编制意识,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现象发生。

三是印发苏体党组【2018】44号任职文件,对个别运动管理中心违反规定提高职级的1名副主任,明确为管理岗位五级职员。四是今后党组将严格按照省编办复【2015】93号、【2015】250号、【2018】32号批复核定领导职数和职务名称任用直属事业单位的局管干部。

(三十二)关于退休干部违规在社团兼职没有完全清理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局系统退休干部在社团兼职情况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二是3名退休干部违规在社团兼职情况,本人已主动递交辞职申请,正在按相关程序处理。

三是按照《省体育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处级干部社团兼职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严格规范在职及退休领导干部的社团兼职审批工作,超过70周岁不得兼任社团职务。

(三十三)关于党组未制定关于整治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相关制度规定,防治为官不为的办法不够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抓好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省委《江苏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江苏省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江苏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的学习宣传,切实扩大知晓面和认同度,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在局系统开展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活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排查领导干部能力不足、动力不足、担当不足等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加强检查督促,做到立规划线、匡正风气,促进各级党员干部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已制定出台省体育局党组《关于对局管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用制度管事管人,切实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治为官不为现象的发生。8月2日、8月14日分别对去年作风建设考核排名靠后的两家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四是加大干部担当作为考核的力度,已经把担当作为作为作风建设考核、年度述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并对敢担当、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在年度评优、立功受奖、职务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同时,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执纪问责的力度,对履行职责不力的,要进行严肃批评,对失职失责的、情节较轻的,进行谈话或诫勉;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的,进行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严重,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要追究纪律责任。

(三十四)关于攻坚克难勇气不足,对违纪违规问题缺乏动真碰硬的精神问题的整改。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江苏省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江苏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的通知》精神,把担当作为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让干得好的干部有荣誉受鼓舞、获重用得提升得实惠。对少数只愿当“二传手”,不愿当“主攻手”缺乏执行力的干部加强教育督促,情节严重的,运用“四种执纪”形态进行问责处理。

(三十五)关于一些部门之间缺乏大局意识和工作合力,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现象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能,强化领导干部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进一步深化办公室的综合协调职能,统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相关工作协调配合,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三十六)关于少数干部事业心责任心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干部的教育培训,正确认识责任与权力之间的关系,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用“任务分解表”和“落实路线图”等,狠抓责任落实,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水平和思想觉悟。

二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敢担当,善作为,完善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失责追究等制度,严肃追究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三十七)关于2016年、2017年党组没有召开研究党建工作专题会议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组织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增强抓好党建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切实落实党组研究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认真落实局党组召开研究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要求,自今年5月份至今,已召开3次局党组研究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并做好专题会议记录。

(三十八)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度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只是转发了上级文件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落实好中心组学习计划的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江苏体育改革的实际,制定2018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提前制定学习方案,明确时间,做好中心组学习会记录。

二是推动理论学习与研究实际问题的转化。把强化理论学习与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组织召开解放思想大讨论座谈会,推动献计献策活动开展,收集中心组成员对局党组在解放思想大讨论方面的意见建议共四大类15条,为局党组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是运用多种学习形式促成效。进一步丰富中心组学习会方式,在固定的中心组学习会形式上,通过党组中心扩大会、党组书记上专题党课以及党组中心组赴世业洲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 重温总书记嘱托建设江苏新体育”主题学习调研活动等。加强学习交流,推进学习转化为推动江苏体育事业发展的成效。

(三十九)关于部分党组成员忙于事务多,理论学习不深入,用创新的思维和办法解决体育高质量发展中的问题比较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推进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认真落实省委“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学习新思想 砥砺新作为”专题读书调研活动要求,全面加强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认真落实平均每月不少于1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有需要时随时召开。

二是开展个人自学。党组成员制定个人年度理论自学计划,集体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以学促意识、促思路、促提高,通过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是推进“找补改提”大走访活动。年初召开2018年省体育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建工作推进会,围绕“六个高质量”发展目标和新时代体育强省建设要求,部署推进“找补改提”大走访活动,深入基层、一线运动队,开展大走访调研活动,查找存在问题,推进调研活动成效,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

(四十)关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不清楚,对运动队党建工作和在外驻训期间的党员管理很少过问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印发《省体育局党组落实党建领导责任清单》,制定2018年省体育局党组落实党建领导责任清单分解表。局党组书记与机关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省体育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局系统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分别制定细化本单位的责任清单,细化班子成员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明确将各部门、单位的党建工作列入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建立机关党支部与运动队党支部结对交流的机制。印发了《关于建立机关党支部与运动队党组织结对交流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通知》,建立机关支部与运动队支部结对交流机制,结合开展2018年度“最佳党日”评比活动和备战参赛工作,开展具有教育意义的主题教育活动,促进相互学习交流,指导、带动运动队党支部提高党建工作能力。

三是推进各训练单位党组织帮助指导运动队建立党建工作和训练比赛的整合机制。重点关注长时间在外驻训的队伍,发挥好各项目联系人作用,既落实到抓训练、比赛,也落实到抓思想、抓队伍建设,抓学习提高。做到队伍情况及时报告,及时了解掌握在外队伍党员的思想动态情况。

(四十一)关于对基层单位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配备。机关党委在今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要点计划进行部署,明确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配备要求,指导基层党组织按规定配备党务干部。

二是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在认真做好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的基础上,增加了党务干部党建实务工作培训,提高党务干部的实际能力,支持、帮助有能力的基层党委、总支开展本单位党务干部培训学习。积极选送人员参加省委组织部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和省级机关工委的党支部书记、普通党务干部培训。

三是加强基层党务干部的培养。在组织基层党务干部培训基础上,推动党务干部的自我业务学习,注重基层党务干部培养选拔,单位党组织尽力安排合适机会走出去学习,加强党务干部相互交流,安排有责任心、想从事党建工作的年轻人到上级党组织工作学习,提升业务工作能力。

(四十二)关于少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召开省体育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建工作推进会,推动基层党组织深入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并作为长期性、经常性要坚持落实的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制落实。逐级建立和实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省体育局作风建设考评办法,并将年度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纳入作风建设考评中,于每年底进行组成专门考核小组开展考核。

三是开展定期督查调研。年中对基层党组织开展督查调研,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进行自查,对部分单位进行上门检查。对党建工作缺失、推进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及时纠正指出,明确整改要求。

四是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赴延安进行党性锻炼和学习培训。安排基层党支部书记参加省级机关工委组织的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学习培训。明确培训人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四十三)关于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学习教育内容缺乏创新,“三会一课”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过程指导。上级党组织帮助指导各基层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提前制定会议方案,做好会前准备,会后将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上报上级党组织,并根据省级机关工委要求,各党支部将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方案和报告情况报送至“江苏机关党建”党建信息化工作平台。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部署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推进各基层党支部在6月底前完成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

二是加强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的督查。按照机关作风建设考评标准,年中加强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日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对推进工作不力、流于形式的单位及时提醒。

三是加强工作质量提升。组织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相互交流学习活动,开展基层党务干部党建实务工作培训,对如何会好基层党建工作和如何培养发展党员的流程和要求进行了专题培训,安排局系统部分党支部书记参加省级机关工委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学习,开阔眼界、增强工作能力。

(四十四)关于少数干部兼任党组织书记,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业务工作上,党建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党建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强化基层党支部建设,督促书记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局系统基层党支部书记开展专题培训。突出抓好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建立党建考核机制。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局系统作风建设综合考评中,强化对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年度党建工作的考评,将党建工作纳入党员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基层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四十五)关于部分基层党务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足,缺乏创新精神,影响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务干部培养培训。举办局系统基层党支部书记赴延安党性锻炼和学习培训,组织基层党务干部党建实务工作培训,安排局系统部分党支部书记参加省级机关工委“两聚一高”先锋队优秀党支部书记培训和基层党支部书记各类培训学习,基本达到全覆盖。

二是加强激励表彰。开展纪念建党97周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七一”党日主题活动,集中表彰一批局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创新表彰活动形式,各单位党组织的代表上台推荐,受表彰优秀代表登台热情朗诵,表达对党发自肺腑的忠诚与热爱。部分党支部开展了创建“党员先锋岗”特色党建活动,亮出共产党员身份。

三是加强人文关怀。开展元旦春节慰问局系统生活困难党员和职工;积极落实做好省级机关“关爱月月送”慰问困难党员和职工的报送;继续做好对局系统生病住院人员和困难党员、职工的慰问工作,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充分体现党组织的关怀。

(四十六)关于有些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作风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改进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建立领导干部学习考核机制。7月5日召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陈刚同志带头对包括作风建设在内的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做了个人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7月18日,陈刚同志在“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专题党课上,专门强调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并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明确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安排调研内容。出台《省体育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具体办法的规定》,明确每位局领导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改进调研方式方法,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交心,全面深入了解基层一线的实情、检查决策政策的实效、探讨推动发展的实招。调研成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反映。  

三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下基层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与群众谈心制度、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运用网络服务群众制度,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坚持用制度建设推动作风转变,弘扬领导干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良好作风。

(四十七)关于有的干部下基层调研前呼后拥、走马观花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省体育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具体办法的规定》,自觉接受调研部门党员群众的监督,确保调研的时间内容不流于形式,一般调研活动不带新闻记者,不进行宣传报道。

二是减少陪同和工作人员。局领导到基层调研要坚持轻车简从,严格控制陪同和工作人员,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局主要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 陪同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 其他局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 陪同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对调研前呼后拥、走马观花,任务不落实、作风漂浮、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必要时实行责任追究、组织处理。

(四十八)关于少数干部对基层来的同志不热情,局机关门好进、脸难看的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贯彻执行《省体育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具体办法的规定》, 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对少数对待基层群众不热情的干部,敢于动真碰硬,只要发现问题,就批评教育,严肃问责。

二是继续深化“找补改提”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领导干部与群众谈心制度、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网络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三是设立局长信箱、投诉举报等网络平台广泛听取民意,推行网上审批、网上办结等便民举措。目前已在江苏体育网增设了投诉举报、网上调查、意见征集等平台,充分与群众互动交流,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十九)关于少数干部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存在偏差,不能正确看待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个别运动队在比赛中存在消极对待比赛的行为,已于2016年9月处理到位,对涉事教练员、运动员和管理人员分别予以问责。该运动队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充分发挥运动队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队的精神面貌明显改善,在今年全国锦标赛上获得冠军。

二是今后将加大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充分发挥运动队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引导运动员、教练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正确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关系。

(五十)关于2017年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对上一年度出现问题的相关责任部门没有严肃处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2017年党风廉政责任制考评中机关处室末1名,直属单位末2名,由分管领导对其主要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并责成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已于8月20日前完成了对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谈话提醒,并要求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限期整改到位。

二是修订《省体育局2018年作风建设考核评议实施办法》和《考评细则》,其中明确规定对年度作风建设考评机关处室排名末1位、直属单位排名末3位的,取消本单位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级干部的优秀等次评定资格。对连续2年(含)作风建设考评机关处室排名末2位、直属单位排名末3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三是出台了《省体育局党组关于对局管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坚决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及时预防、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

(五十一)关于少数干部自驾公车、私借公车,占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少数单位存在自驾公车、私借公车,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等违规情况,已勒令其整改到位,对于自驾公车、私借公车的相关违规人员已由派驻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根据相关规定已严肃问责。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的个别单位,已勒令其立即停止使用,责令整改到位,并对相关违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是严格执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省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严禁自驾公车、私借公车。严禁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

(五十二)关于个别单位违规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该单位存在的违规问题线索,已由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对党总支进行问责。目前已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职务调整,并拟给予其党纪处分(待报批),对经办人由机关纪委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立案调查。

二是进一步规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省体育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具体办法的规定》、《省体育局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修订稿)》、《省体育局系统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把公务接待审批和财务报销手续。

(五十三)关于少数单位公务接待存在超标准、超人数陪同和财务报销手续不完备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8月初已在全局范围启动开展2017年度公务接待情况的全面自查,要求各单位8月底上报自查自纠报告。对自查发现的违规问题将严肃整改,责令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和超陪同人数的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清退。

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教育,要求机关各处室和各直属单位认真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精神,根据《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强化财务纪律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预算控制,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坚决杜绝奢侈浪费、公款吃喝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是规范财务报销管理,要求各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报销流程和审批手续。事先要有审批,报销要有公函和接待清单,严控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不符合制度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杜绝累计结账和延期结账现象的发生。

四是强化执纪检查和审计监督,每年定期开展局系统公务接待专项审计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五十四)关于个别单位的违规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该单位存在的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已勒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并责令整改到位,并对相关违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省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严禁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加强监督监管,严格执纪问责,建立有效监管机制。

(五十五)关于个别干部持因私护照出国,因涉及洽谈竞赛转播业务,单位领导让财务部门以退票费形式报销出国费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纪检监察部门要求,对出现问题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清退有关同志持因私护照出国以退票费形式报销出国费用。目前,已由纪检监察组对相关单位主要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有关同志3.5万元出国费用已清退完毕。

二是重申体育外事工作纪律,在局系统对持因私护照出国(境)办理公务进行专项排查和整治,发现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处理。已出台《省体育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严禁并杜绝持因私护照出国(境)办理公务的现象发生。如违反因私出国(境)纪律规定,将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十六)关于党组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识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3个未与党组织负责人签订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承诺书》的单位,与其重新签订。8月13日,局党组与竞管中心、社体中心、体科所等三家单位党组织书记,重新签订了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承诺书》。

二是局党组将全面从严治党内容列入省体育局年度重点工作,每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每半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4月已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会议,3月召开了上半年党风廉政领导小组会议,拟于8月底召开下半年党风廉政领导小组会议。

三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省体育局党组落实党建领导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细化责任清单,完善工作体系,层层压实责任。

(五十七)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尤其是“一岗双责”落实还不到位,基层单位违纪现象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抓好省体育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落实,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既挂帅又出征,分管领导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自觉融入分管业务中,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针对2017年排查出的228项风险点,逐条制定制订防控措施,编绘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将廉政风险责任到岗到人。目前,已初步完成了对廉政风险点防控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出台了《省体育局党组巡察工作办法(试行)》,从2018年起用三年时间实现局系统直属单位巡察全覆盖,2018年试点巡察后勤服务中心、棋牌管理中心、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等3家单位。目前,已完成对局系统三家直属单位的巡察,对于发现问题将于9月底前对其反馈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检查和收支审计,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把公务接待审批和财务报销程序,对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问责处理。已责令训练中心对用假发票报销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如发现相关人员违规违纪情况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十八)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发现问题较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驻点办公,通过参加或列席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重要业务会议等,了解情况、熟悉业务。

二是修订《关于开展经常性谈话谈心工作的通知》,拟分期分批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状况。

三是深入开展巡察监督,参与对省体育局3个直属事业单位的巡察,在已完成的1个直属事业单位巡察中发现三大类12条问题。对2个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财务账目尤其是“三公经费”的列支情况,重在发现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共查阅记账凭证750余册,审核各类单据8000余张,发现问题46个,移交问题线索3个。

四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健全信访举报线索收集与排查机制,善于从案件查办中总结梳理、深挖细究,主动发现新的线索,拓宽线索来源。

(五十九)关于基层党风廉政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作用未能有效发挥问题的整改。

一是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挺纪在前,扎紧制度“笼子”,排查廉政风险,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前,局系统9个机关处室和19个直属单位已排查出228项风险点,已初步制定完成防控措施、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将廉政风险责任到岗到人,印发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汇编,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通过运用正反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日常教育管理。7月,组织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科以上党员干部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纪录片《坚决铲除党内政治生态“污染源”》,通过观看纪录片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在中心组学习中安排学习中纪委、省纪委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案件的通报,发挥执纪问责震慑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委建设。进一步推进纪律检查委员会履职工作试点。组织开展基层纪检委员业务培训,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的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切实提高纪检干部的执纪能力。3月,召开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职责推进会,强化纪检委员监督履职能力。委派基层纪检委员担任省运会各项目比赛的赛风赛纪监督员。

三是坚持管行业就要管行风,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更完善的防范手段、更严厉的处罚措施,进一步加强省运会等重大体育赛事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监督执纪作用。目前已成立省运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并为所有赛事委派了赛风赛纪监督员,深入一线开展监督。

(六十)关于党组对局系统内党员经常性的廉政教育抓得不紧,对纪律松弛、作风懒散的党员开展批评教育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规党纪,强化对全体干部特别是处以上关键少数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好对党员的经常性廉政教育。在中心组学习中安排学习中纪委、省纪委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案件的通报,发挥执纪问责震慑作用。

二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切实党风廉政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带头改进作风,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是组织学习剖析中纪委、省纪委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案件的通报,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执纪问责震慑作用。每年开展1次以上专题廉政教育。7月,组织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科以上党员干部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纪录片《坚决铲除党内政治生态“污染源”》,通过观看纪录片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四是对少数纪律松弛、作风懒散的干部,敢于动真碰硬,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严肃批评。对2017年作风建设考评中排名靠后的3家单位,已由分管领导对其主要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六十一)关于部分处室和单位在制度执行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宽松软”现象,对违反各种制度规定的现象缺乏刚性督促检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依据中央、省有关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结合省体育系统实际,已于8月上旬启动修改《江苏省运动营养品采购专项管理办法》。

二是已对个别单位营养品采购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认真吸取教训,强化专业知识,规范流程操作,确保采购产品不出质量问题。

(六十二)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祛病疗伤、激浊扬清,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二是出台《省体育局党组关于对局管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坚持抓早抓小,前移监督关口,扎牢制度篱笆,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违规问题,更多地运用组织谈话、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把纪律和规矩真正严起来、管到位。已于8月20日前完成了2017年作风建设考评排名靠后的竞管中心、后勤中心、青少处等3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谈话提醒。

(六十三)关于少数党员干部自身要求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督促其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

二是继续排查廉政风险点,目前,局系统9个机关处室和19个直属单位已排查出228项风险点,已初步制定完成防控措施、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将廉政风险责任到岗到人,下一步将报局党组审定后印发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汇编,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三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早纠正,杜绝少数党员干部隐性违规现象。目前,已出台《省体育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具体办法规定》、《省体育局党组巡察工作办法(试行)》,目前,已完成对局系统三家直属单位的巡察,对于发现问题将于9月底前对其反馈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是严肃财经纪律,结合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和内部审计,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对于少数自身要求不严的党员干部,依照相应规定严肃处理。

(六十四)关于政府采购招投标不规范,存在应招未招、先办后招等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局系统采购工作程序。8月上旬启动修改《江苏省体育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着重就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涉及的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和竞争性磋商等非公开招标采购,严格审批程序加强把关监督,同时将有关单位政府采购纳入省体育局监管范围。

二是已责令相关直属单位进一步规范以单一来源方式签订新广告合同,今后,户外广告采购需报省体育局审批。着手研判该单位现有的媒介架构,整合媒体资源,建立质优价廉的广告宣传投入机制。

(六十五)关于省外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于7月16日与8月6日和云南盛璟新城房产开发公司沟通联系,提出尽快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要求。开发商承诺将于10月份对房屋外墙进行整改、维修,并逐步完善相关材料,预计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房屋销售许可证的办理。

二是我局将紧密跟踪开发商相关证照的办理情况,继续保持沟通渠道,一旦条件具备,立即按相应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

(六十六)关于省体育局及直属单位投资企业多、投资效益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对局系统截止2017年底22家对外投资企业,尤其是累计出现亏损的8家企业的经营情况和作用发挥等进行深入分析,认真查找企业经营和日常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是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对省体育局系统事业单位出资企业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全面摸清企业户数、规模、人员、投资成本、投股比例、净资产、薪酬总额以及经营业务和管理等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局系统投资企业的监管和经营效益分析,对长期经营效益不好、发挥作用不明显的企业有序进行清理。

三是履行好股东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加强对扬狮体育传媒公司经营监管。已与扬狮体育传媒公司进行充分沟通,要求其按季度、半年和全年报送财务报表,并根据企业业绩进行年度分红。2017年已分红4万元。

四是严格控制新的对外投资项目,要求新设立的对外投资项目必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决策论证,首先由出资单位通过集体决策提出申请,报省体育局批准,并按相应权限要求报省财政厅审批或备案,按程序做好逐级审批事项。同时加强过程中的审计监督,确保新设立的投资项目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六十七)关于体育产业引导资金使用监管存在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江苏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省市县三级体育与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完善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协调小组职能,吸收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确保申报组织、市县初审、省级评省、实地考察、额度测评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流程规范标准执行,严格控制连续支持单位和项目数量,坚持按制度和流程操作,确保资金的规范分配和使用。

二是会同省财政厅对2011-2015年度扶持项目进行绩效检查,布置各设区市全面开展检查,委托第三方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省级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地方项目进行抽查,截至目前,12个设区市(南京市正在进行检查)及省级项目已经完成过程检查,项目绩效检查报告年底前完成。

(六十八)关于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宣传培训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对职能处室2016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宣传培训问题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二是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督促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对“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等开支严格预算执行。

三是严格会议通知、财务报销的审核把关。督促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严格按审批后的列支渠道开支,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或摊派培训费用。

(六十九)关于个别单位虚报测试人数套取财政资金问题的整改。

该单位已退还虚报体质测试人数套取的财政资金7.77万元。已对相关人员予以严肃批评教育。切实强化财经纪律教育,督促业务部门加强资金审核把关,财务部门加强资金支出监督,坚决杜绝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的违规问题。

(七十)关于合同管理存在应签未签、先签后审、先办后签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强化局系统采购和招投标规范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采购和招投标工作流程。8月初已启动《江苏省体育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二是纪检部门已对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虚假招标的问题的个别单位进行核实调查,我局将根据调查结果进行问责处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杜绝类似情况的出现。

(七十一)关于本轮巡视发现,有的问题如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定位和政治要求,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责任感,强化政治担当,扛起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巡视整改任务。6月27日局党组书记陈刚同志在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上专门强调,要高度重视上一轮巡视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切实提高整改成效,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根据本轮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作为重点整改内容逐一落实,切实提高整改成效,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并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报告整改情况。

(七十二)关于局党组在整改情况自查中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两个责任”落实、机关作风建设、基层党建等3个方面需持续整改的问题,结合本轮巡视整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取得明显整改成效。

二是对“部分下属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内部管理混乱,存在廉政风险和腐败隐患”、“机关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还存在不足”、“少数领导干部和一些单位执行八项规定不严格”、“部分下属单位违反财经纪律,执行制度规定不严格”、“ 存在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等情况”、“省举重管理中心几次发生兴奋剂问题”等5个出现反弹的问题,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另一方面强化执纪监督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七十三)关于整改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

严格依照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的《十二届省委巡视省体育局党组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评估表》,对被评估为“尚未完成”的13个问题和被评估为“基本完成”的12个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6月27日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明确,这些问题仍由上一轮巡视整改时的责任单位牵头进行整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本次巡视工作结束以后,省体育局党组将继续以巡视组反馈意见为重点,把整改要求的进一步落实与抓好当前工作、冲刺全年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将本次巡视成果真正转化为推进全省体育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全新动力。

(一)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把讲政治、守规矩、重纪律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二)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理念,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好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机制,通过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考评和巡查,加强对局机关和所有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以成立省属体育社团临时党组织为契机,全面加强对省本级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管理和规范,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三)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从严管理,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落在实处。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着力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立健全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挺纪于前、从严执纪,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防范,最大限度防范违纪违规问题发生;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问责条例》,不断增强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格依纪依规处理违纪违规问题。

(四)久久为功推动江苏体育高质量发展。着力强化巡视整改结果运用,把巡视反馈意见持续整改作为凝聚共识、推动发展的难得机遇和有力抓手,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定位,着眼于江苏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竞技体育实力,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繁荣体育竞赛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努力建设与“强富美高”新江苏相适应的新时代体育强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51889562 ;邮寄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91号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电子邮箱:54yhx@163 .com。

 

中共江苏省体育局党组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