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8-27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2日至5月12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粮食局党组进行了巡视。6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粮食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省粮食局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立行立改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行动自觉。在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会议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春胜同志就对深入贯彻整改要求、坚决推进问题整改作了明确表态。会后,局党组先后6次召开党组会及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全局上下增强政治意识,树立大局观念,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动真碰硬、一着不让抓好整改,并深挖源头、举一反三,着力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成果运用,努力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坚决扛起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守土尽责,成立了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夏春胜同志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意识形态、选人用人两个专项小组和整改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夏春胜同志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61条整改问题中的30条重点难点问题既挂帅又出征,着力推动整改。

三是逐一对账过堂,全力推进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项清单”,对反馈问题进行分解细化,逐条提出规范具体可操作的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并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完成时限。各责任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着力推进责任范围内整改工作;牵头单位切实负起整改具体责任,雷厉风行、一着不让完成好整改任务;参与单位全力配合牵头单位,积极主动做好涉及范围内整改工作。局整改领导小组实施挂图作战,对照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逐条对账过堂,确保每件整改事项都有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和结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系统、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学习、研讨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省情、粮情,学用结合,指导工作,推动发展。二是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自学制度,在党组会和局务会上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三是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学习活动,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党员学习成效考核检查。

(二)关于有些领导干部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不深入,缺少行之有效的针对性措施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运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粮食工作实践,在制度设计、工作安排上做到科学合理、务实管用。二是结合夏粮收购、省长责任制检查、挂钩扶贫等重点工作任务,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并就分管领域的重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措施的调研报告。

(三)关于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思想问题了解不多,没有定期进行分析研判,思想沟通引导工作做得不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局党组和各支部注重分析研判干部思想动态。二是起草制定《省粮食局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将上下级之间谈心谈话、沟通交流作为良好的工作制度长期坚持。三是各支部做好谈心谈话专项记录,年终对谈心谈话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四)关于少数党员协作精神和大局观念弱化、对有名有利的事抢着干,对配合别人的工作不积极,出工不出力,“庸、懒、散”机关病仍未得到根治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省委“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修订完善《省粮食局“考德、考廉、考学、考绩、考勤”工作制度》。严格干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建立干部实绩档案、典型案例,对干部担当作为、团结协作、履职敬业等方面情况进行量化评价,作为奖惩任免重要依据。二是宣传正面典型,剖析反面典型,倡导“争当忠诚干净担当粮食人,建设阳光高效和谐的粮食局”,形成团结协作、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报经省政府同意,联合省人社厅开展2018年度全省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

(五)关于领导班子对上级部署的粮食工作具体内容研究较多,以系统化思维谋划推进高质量发展比较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省委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研究提出高质量推动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局领导班子及成员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长远观念,身体力行并带动全省各市县粮食部门和粮食企业系统谋划、统筹部署粮食工作。二是着力调优完善粮食仓储设施结构、功能、布局,在保持全省仓容总量前提下,逐步合并、淘汰小散弱库点,推进粮库规模化、集中化。三是修订完善科学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体现粮食产区和销区、平衡区的差异和区域特点,使考核指标更具针对性。四是建设以省级粮食质检机构为龙头、市级粮食质检机构为骨干、县级粮食质检机构为补充,覆盖全省的粮食质检体系。五是在全国率先建立超标粮处置机制,以省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江苏省超标粮食处置办法》,指导并督促各市出台实施细则,不让不合格粮食进入市场,确保人民群众口粮质量安全。

(六)关于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中,没有扎实推进粮食产业创新发展和提质增效,满足于完成相关任务,实施优粮工程、品牌引领、精深加工等措施力度不大,在实现产业富农、促进农民增收方面主动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文件要求,研究制定《粮食行业服务乡村振兴五年行动计划》,促进企业增效、农民增收。二是提请省政府出台《关于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省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2号),加大产业经济政策推动力度;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和省政府真抓实干成效考核。三是结合粮食流通安全立法工作,调研全省粮食安全保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掌握充实需由立法支持保障的内容。起草国家立项课题《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及应对措施研究》,分析国家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主要措施与政策方向,推动粮食调控与市场运行机制的有机结合。四是在全国率先制定下发优质优价收购工作通知,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实施相关考核,进一步引导促进优质粮食生产,2018年夏粮收购中,全省共优质优价收购粮食74亿斤,促进农民增收7.5亿元。

(七)关于有些领导干部做工作习惯于老办法老经验,没有先例的事不敢突破,解决新问题缺少有效办法问题的整改。

一是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加强创新知识学习,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推动全省粮食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快粮食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推进粮食优质优价收购,用粮食收储市场改革倒逼优质粮食生产。三是加快“苏米”等粮食品牌建设力度,“苏米”品牌建设被列入省政府2018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考核内容,“苏米”团体标准已通过专家评审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进一步加大“苏米”品牌宣传推介力度。

(八)关于在适应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形势、构建现代化粮食流通体系方面,抢抓机遇、应对挑战的主动性不够,谋划还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领导班子认真分析研判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形势,创新思维方式,超前谋划考虑,着力提高对行业的指导水平。二是在《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及应对措施研究》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开展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实践调研,积极应对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对粮食流通的影响。三是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粮食产业发展文件、省“十三五”粮食发展规划等,推动全省现代粮食流通体系建设。四是加强能力培训,举办市县局长研讨班、粮食企业经理研修班、青年干部提高班等培训活动。

(九)关于随着粮食流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还缺乏增强国有粮食企业竞争能力的改革举措问题的整改。

一是掌握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现状,立足问题导向,加强国企改革调研,提出深化国企改革的举措;总结推广可复制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国企发展。二是加强国企改革督查,推进现有改革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将国企改革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加大地方推进国企改革力度。三是指导地方适应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的形势变化,增强危机意识,加大企业改革力度,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发挥好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2018年,全省夏粮累计入库184亿斤,收购量稳居全国第一,其中地方国有企业收购118亿斤,占64.4%。

(十)关于一段时间党组会议研究的议题事先不沟通、不酝酿,党组成员议事仓促、讨论不充分,有的事项研究变成通报情况,部分决策事项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科学民主依法进行决策。召开局党组会议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会前及时将会议议题和讨论内容发放给参会人员,会上参会人员逐一发表明确意见,局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发言,集中形成党组决策意见。二是党组作出重大决策,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集体讨论决定。

(十一)关于党组议事与行政议事存在权责边界不清现象,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经常混开,有些重要事项研究情况未形成会议纪要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执行《省粮食局工作规则》,厘清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权责边界,“三重一大”和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重要事项一律由局党组会研究决策,局长办公会一般讨论研究具体行政业务工作。二是做好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并以会议纪要形式在局内公开。

(十二)关于部分班子成员过分强调分管工作和部门利益,缺少全局“一盘棋”思想。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缺乏界定标准,实际操作存在随意性,部分事项未经党组研究决策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省粮食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凡属省粮食局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二是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学会换位思考,考虑问题、布置工作、协调矛盾都以整体利益和粮食事业发展为基本取向,凡经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齐心协力加以贯彻落实,一抓到底。

(十三)关于对下属事业单位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人员选任指导,定期进行账务检查、账务审计,开展专项巡查、加强重点监督,指导并督促做好党建工作,全面及时掌握单位运行、目标完成及单位负责人履职情况。制定出台《省粮食局直属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直属单位聘用人员的规范管理。二是加大全省军粮危仓老库改造项目监管力度,及时掌握建设进度,严格资金管理,落实专款专用,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重点项目进行审计检查。

(十四)关于近三年来,党组传达学习中央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内容较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全国性专题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提高局党组和各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引导教育全体党员绷紧思想弦,发挥好全省粮食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头人的作用。二是制定出台《省粮食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省粮食局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对各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考核指导,建立对意识形态工作常抓不懈的有效机制。

(十五)关于贯彻意识形态工作“三个纳入”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二是局党组定期对本单位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省委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十六)关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均没有涉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问题的整改。

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重要报告内容。7月3日,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作为查摆剖析和反思整改的重要内容。

(十七)关于原派驻省粮食局纪检组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监督检查问题的整改。

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完善《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关于加强对省粮食局日常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监督。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提醒粮食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督促省粮食局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每半年对省粮食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列出清单,认真整改。四是对省粮食局党员干部使用微信、微博等网上行为提出具体要求和提醒,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员身份、党员义务,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传播正能量,发出好声音,做净化网络风气的先行者。

(十八)关于引导和应对粮食系统网络舆情的方法创新不足,没有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完善管理规定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修订完善《省粮食局机关新闻宣传工作暂行规定》、《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省粮食局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现正多方征求意见建议。二是加强新闻宣传,畅通网络和媒体渠道,正面引导舆情。完善《江苏粮网》门户网站,丰富内容,提高质量,打造江苏粮食权威发布平台。三是制定印发《省粮食局突发舆情和敏感事件应急机制和处置预案》,完善突发事件处置流程,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发布出权威准确信息,避免不实信息扩散,把突发舆情化解在基层、控制在萌芽状态。四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由1名局领导为主发言人和1名处级干部为发言人助理,每年参加省政府专题培训,提高应对突发舆情的能力。五是加强培训教育,在省粮食局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中,均将舆情管理、突发事件应对作为重要培训内容。

(十九)关于对互联网和新媒体的运用不充分,特别是对微信等新兴载体安全管控的办法不多,在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方面缺少有效措施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印发《省粮食局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管理办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网络、朋友圈等领域自觉维护良好形象,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二是调整政务微博微信和“满意苏粮”APP运营体制,内容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提高阅读和点赞率,“满意苏粮”现共有注册用户27464户,带动农民卖粮进入“指尖”时代。

(二十)关于意识形态和信息化工作的力量配备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对人员进行适当调整配备,加强网信工作力量。二是统筹新媒体采集审核力量,加强内容审核监管,保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二十一)关于对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缺乏报备登记制度,管理工作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省粮食局及下属机构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实行报备登记制度。二是抓好“金谷大讲堂”及各类培训讲座活动事前审查,对专家邀请、授课内容进行认真把关。

(二十二)关于职数预审不完备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干部调整职数预审制度,对局党组管理的处级干部提拔任用、交流轮岗等,均报告省委组织部进行职数预审。职数配备未经省委组织部审核同意的,干部调整方案不得上党组会讨论。

(二十三)关于动议酝酿不充分,不重视听取选拔职位分管领导意见问题的整改。

严格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细化明确省粮食局干部选任工作的动议酝酿环节具体工作办法,在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中认真对照执行:一是局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任工作意见。二是人事部门听取相关分管领导、处室单位意见建议,综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干部选任初步建议。三是初步建议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干部选任工作方案。

(二十四)关于组织考察不深入,有时将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谈话一并实施问题的整改。

严格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细化明确省粮食局干部选任工作的组织考察环节具体工作办法,在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中认真对照执行:一是严格区分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中的个别谈话环节,并按照不同步骤分别实施。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是针对拟任岗位提出推荐人选,并说明推荐理由。组织考察个别谈话是对考察对象是否适岗发表明确意见,并向考察组介绍考察对象政治素质、主要特点、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及缺点不足等方面情况。二是局党组确定考察对象后,采取发布考察预告、征求意见、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查核个人事项、征求纪检机关意见等方式,广泛深入进行考察了解,形成干部综合考察材料。

(二十五)关于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过于仓促问题的整改。

严格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细化明确省粮食局干部选任工作的讨论决定环节具体工作办法,在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中认真对照执行:一是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二是党组会讨论决定时,发放干部任免书面方案,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任免理由以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情况,保证参会领导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三是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程序,保证充足的酝酿和工作时间。

(二十六)关于2015-2016年提拔的中层干部,没有纪检组出具的廉政鉴定意见;讨论干部工作时,主要负责人有时没有做到末位发言;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档案资料不齐全,党组会议记录和干部工作材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贯彻落实“凡提四必”规定,确定考察对象后,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发书面征求意见函,征求廉政鉴定意见。二是局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与会成员逐一发表明确意见后,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发言,集中多数意见形成干部任免决定。三是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明确专人对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完整的记录整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环环留痕,有迹可查。

(二十七)关于干部任免手续不规范,对个别干部职务免除未与本人见面,也没有下发相应职务的任免文件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程序,干部职务任免及时印发任免文件,办理党员、行政、工资关系变动手续。二是干部发生职务任免时,由局党组书记或分管领导、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负责人与其进行任职或免职谈话,谈话内容应有专门记录。

(二十八)关于个别干部调任,存在任职资格审核不严格、调任手续不合规、干部任免不规范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对违规调任、任免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严肃责任追究,并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二十九)关于机关干部存在忙闲不均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省粮食局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职责内设岗位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设置和人员特点,统筹做好处室、单位岗位配备工作。二是个别人员配备不适合工作需要的处室,及时进行岗位调整。

(三十)关于干部交流统筹谋划不够细致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干部专长、培养方向、任职年限及廉政风险防控等,统筹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二是有计划、分批次地实施干部轮岗交流。三是交流人员应按规定开展好工作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十一)关于个别干部任职交流过于频繁问题的整改。

一是干部轮岗交流、岗位调整应着重考虑工作需要、事业发展,且避免工作岗位的频繁调整变动。二是今后原则上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应满2年,方可进行岗位调整。

(三十二)关于专项治理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干部职数、档案、兼职、出国(境)、个人事项报告等专项治理规定,对已报专项治理事项进行回头看,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无死角、无漏洞。二是严格执行干部兼职管理有关规定,清理干部兼职行为,干部职工一律不得在企业兼任职务。安排局纪检、财务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巡察,如发现存在违规兼职取酬情形,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三是严格按照编制序列使用干部,切实解决混编混岗问题,进一步规范借用、挂职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审批手续,明确借调和挂职期限。

(三十三)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对出现的日期认定存疑、归档材料不全等问题一律通过走访调查、查询取证等方式查找档案支撑材料。二是规范做好党组管理的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整理新进人员档案,并开展专项审核。

(三十四)关于党组对建立鼓励干部大胆创新、勇于担当的激励机制研究不深入,防治为官不为的措施不扎实;有些干部对工作业务研究不深,主动作为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落实省委“三项机制”,细化完善“五考”考核办法,鼓励激励干部创新进取、担当作为,严肃整治庸懒散漫行为。二是调动激发干部职工的创造力和主动性,发挥学历、专业、经历等方面的优势特长,为粮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三十五)关于有的处室之间沟通协调不畅,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导致工作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完善处室单位配合协调机制,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打破本位主义、部门利益,严格按照局党组统一部署安排和任务分工,协调一致推进工作。二是发现在工作中出现相互推诿、配合不力、沟通不畅等情形,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或调离工作岗位。三是制定印发《省粮食局财政资金项目管理流程图》,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在项目申报、审批、推进和验收等方面,严格按照职责流程,切实加强沟通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十六)关于有的领导干部遇到问题绕道走,不主动想办法解决,而是后任不理前任账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领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协调处理疑难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倡导担当作为、协作共事的工作环境。二是部门负责人带领本部门同志,树立大局意识、集体意识,学会换位思考,相互支持配合。对发现在职责范围内工作存在畏难推诿、不担当不作为、后任不理前任账等情形,对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进行问责追究。

(三十七)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领导不力、督促不严,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比较普遍。少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凝聚党员思想共识缺乏深度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二是制定《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开展党务干部集中培训和支部书记述职评价,强化党建责任考核。三是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组织《我为高质量发展献一策》活动等,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庸俗化。

(三十八)关于有的党组织负责人碍于情面,对一些牢骚怪话听之任之,坚决制止、严肃批评的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要求各党支部书记严于律己,以自身言行和良好形象,去影响和带动身边同志。二是要求各党支部书记牢固树立支部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利用与党员干部直接接触较多、情况掌握全面的优势,常态化开展与党员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动态,耐心仔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错误思想、言论第一时间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坚决约束制止,防微杜渐、防患未然。

(三十九)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起草《省粮食局机关党建工作手册》,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制度,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制定《省粮食局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三是规范做好“三会一课”记录,机关党委定期对支部组织生活台账资料进行检查,作为党风廉政考核的重要依据。四是认真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严肃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促进、相互监督,组织生活会内容及时向机关党委报告。

(四十)关于对整治“四风”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仍然存在,领导班子一定程度上存在“报喜不报忧”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梳理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动真碰硬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红脸”“出汗”。二是制定《省粮食局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具体办法》,进一步建立完善加强作风建设、执行纪律规矩、反对“四风”现象制度机制,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三是实事求是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各项工作,既总结取得的成绩,也如实报告存在的短板不足和矛盾问题,不遮不掩,自亮“家丑”,争取理解和支持。

(四十一)关于有些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调查研究次数不多,调研活动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省粮食局调查研究制度》,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2个月,处级干部不少于1个月,其他人员不少于15天。三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11月底前,向局办公室报送针对具体问题提出解决方法的调研报告1篇。

(四十二)关于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机构改革、粮食收储制度改革过程中,协调推进市级、县级粮食行政管理职能完善,着力加强对县级粮食部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研究指导。二是协调有关部门,整合多方力量,研究破解基层粮食执法监督不力的问题。

(四十三)关于对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监管不到位,部分项目启动晚、推进慢问题的整改。

加大对项目设施建设的介入监管力度,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对建设进度滞后、资金到位不及时、质量存在隐患的项目下发督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

(四十四)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完善机关、直属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公务车辆、驾驶员、公务出行管理,确保公车公用。

(四十五)关于违规补贴手机通讯费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整改通知精神,局机关、直属单位干部职工以及退休、调离、解聘人员,一律退缴应由个人承担的手机通讯费用,全部汇入指定账户。二是完善移动端办公系统和满意苏粮APP,及时发布更新“两微一端”,丰富形式内容,提高运行效率和认可度。

(四十六)关于违规支出会议费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完善《省粮食局会议培训活动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会议、培训、调研及重大活动等,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和规定标准确定各类活动的规模、会期、参会对象和日程安排。二是会议、活动产生的费用按规定及时如实进行报销。

(四十七)关于省粮食行业协会违规支出招待费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公务接待规定》,制定完善《省粮食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公务接待标准、审批和报销程序,严格控制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二是严格审核粮食行业协会支出的接待费用,如发现违规安排接待或不能提供证据证明的公务活动费用,责令进行退缴,并按照八项规定要求,依纪依规处理。

(四十八)关于清理离退休干部兼职取酬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涉及退休干部已全额退缴兼职取酬,并汇入指定账户。二是推动省粮食行业协会和省粮食经济学会脱钩改制工作,上报列入全省第三批协会脱钩试点单位。

(四十九)关于局机关财务人员在协会兼职取酬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对财务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退缴违规取酬所得,涉及人员现已全额退缴。二是财务处不再为粮食行业协会代账,切实履行好财务监管职责。

(五十)关于对上一轮巡视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反馈意见,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责任意识,局党组会每年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汇报不少于2次,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二是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坚持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是制定《省粮食局党风廉政责任制任务分解实施方案》,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五十一)关于2015年和2016年,局党组均未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也没有分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直至2017年8月才印发了《省粮食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试行)》问题的整改。

坚持每年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清单,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分级签订责任书,年终对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督查,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十二)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没有签订责任书,没有把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厘清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改变部分班子成员中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是主要领导或纪检监察机关的事的思想,改变部分业务处室中重业务、轻党建的氛围。实施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述职、考核评分,督促党支部全面履行责任制。二是班子成员在示范带头、作好表率的同时,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均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五十三)关于原派驻省粮食局纪检组主动协助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不够强,一度时间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是听汇报、看台账,对“三重一大”事项未做到全程有效监督问题的整改。

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省粮食局党组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工作重要日程,明确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协助党组推进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充分发挥派驻机构“驻”的优势和“派”的权威,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协助党组开展好政治巡察,及时发现问题,对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防微杜渐。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省粮食局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结合“嵌入式”监督,全面梳理部门单位履职清单和权力清单,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过程,将点上监督成效拓展到面上预防,实施精准监督,推进源头防范。四是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充分利用宣传栏、内网等传播渠道和阵地,及时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的有关内容,集中开展廉政教育,观看廉政警示片,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夯实立党为公、勤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

(五十四)关于对部分违规违纪行为处置不力,执纪问责没有真正落实;对一些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没有及时了解、及时提醒、及时纠正问题的整改。

一是用好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着眼预防警示,前移监督关口,常态化实施提醒、函询、诫勉等监督形式。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局机关纪委分别定期开展处级和科级以下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发现纠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5月,派驻纪检监察组完成对省粮食局处级以上干部谈心谈话,并向省粮食局党组通报谈话情况,印发《关于在省粮食局开展谈心谈话的反馈报告》。局机关纪委对局部分科级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查找甄别。三是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初核,及时纠正并依规依纪处理。

(五十五)关于对已经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没有做到动真碰硬、严肃处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违纪违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二是对上一轮巡视发现应追究责任的违纪违规问题,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调查核实,按照纪律规定和巡视整改要求进行问责处理,并按规定报告处理情况。

(五十六)关于有些信访举报问题没有按规定程序调查处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收到或上级纪检部门移交的信访举报问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受理登记,认真调查核实,形成处理结论,并按规定报告。二是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梳理历年收到的信访件,从受理、登记、审批、调查、处理、报结等方面进行规范,对调查程序不合规、调查材料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全面“回头看”,按照程序合规、调查规范、材料齐全、处置准确的要求,形成结论公正的调查处理意见。

(五十七)关于项目建设、粮食收储等环节还存在权力寻租空间,粮食行业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完善项目申报立项、资金拨付使用、基础设施建设等廉政防控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及时跟踪督查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度,确保资金流向安全。二是对行业违纪违法案件,一旦发现苗头,及时会同配合地方纪检机关进行严肃查处。开展全省粮食行业党风廉政教育和案件警示宣传活动,达到查处一例、震慑一方的效果。三是定期对全省军粮供应站点进行拉网式检查,排查风险点,进一步完善军粮差价补贴款拨付的制度手续,建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五十八)关于部分内控制度刚性约束不强,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江苏省粮食局内部控制手册》,对省粮食局经济活动和行政经费支出的全过程进行规范,确保决策科学、执行高效、资产安全、管理廉洁,使之成为刚性约束。二是责成资产管理部门迅速开展资产清查,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建立完善资产定期检查制度,今后每年3月定为资产清查月,组织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并通过局电子政务平台对固定资产的购置申请、验收、使用、调拨、报废等环节进行周密管理。三是完善调离、退休人员资产交接制度程序。四是制定《江苏省粮食局房产租赁管理办法》,规范房屋出租流程和审批手续。

(五十九)关于对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上一轮巡视整改具体措施不够、跟踪督促不力、完善落实制度不到位等问题进行回头看,把遗留问题认真整改到位。二是在本轮巡视整改中引以为鉴、举一反三,落实局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不留尾巴。三是抓好已建立制度的落实见效,严格按照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

(六十)关于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主动、不积极。有的问题形式上进行了整改,但实际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对上一轮巡视整改的遗留问题逐条进行对照,特别是整改“一般”“差”的,重新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从严从实整改到位。

(六十一)关于对问题移交时明确要求问责处理的,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现象,没有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问题的整改。

对上轮整改明确要求问责处理的:一是已经进行诫勉谈话或交流调离、暂缓提拔等处理的,补充完善相关组织处理材料。二是未及时按要求进行问责追究的,对违规违纪情况调查核实,依纪依规,按干部管理权限严肃问责处理。

三、下一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的打算

省粮食局党组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在集中整改阶段已取得了初步成果,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多数问题整改已经破局并取得显著成效,个别相对复杂、时间较久的历史遗留问题也已找准解决思路和发力点,面上整改工作正按照整改进度要求积极有序、从紧从快推进。但对照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对照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对照省委省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期盼,还存在较大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加强统筹协调,在各项工作服从服务于巡视整改工作的同时,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既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又确保粮食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着力推动持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汇总整改情况,研究落实措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不再反复,对尚未完成的问题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整改按时到位,不留尾巴。对整改落实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并在《江苏粮网》上开设巡视整改专栏,除有按规定不予公开情形的,均原原本本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二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注重从制度上研究治本之策,推动问题从根子上解决。在对现有的制度进行梳理规范的基础上,着力建立完善鼓励激励、考核评价以及监督约束各项机制,突出管用实用,搞好配套衔接。加强制度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通过整改,建立完善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长效机制。三是积极运用巡视成果。结合粮食发展实际和当前收储制度改革抓好巡视成果运用,充分放大巡视工作正能量效应,更好地用其指导工作实践。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粮食干部队伍,营造阳光高效和谐的良好政治生态,以全局带动全系统为推动粮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9667073;邮政信箱:南京市中山路338号苏粮大厦2307室;电子邮箱:18900668073@189.cn。

 

中共江苏省粮食局党组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