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 2018年3月12日至5月1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泗洪县开展了巡视。6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中泗洪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县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严格按照省委整改工作要求,狠抓整改工作落实,各项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抓整改。自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进整改工作,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了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臧巧华同志、市委书记张爱军同志的讲话精神,全面部署了整改落实工作,县委常委主动认领问题,带头剖析原因,并深入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进一步凝聚了全县上下狠抓整改工作的共识。同时,县委结合市委张爱军同志在“五方联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张爱军同志莅洪调研讲话精神,在全县迅速安排部署了“污染防治、脱贫攻坚、招商引资、征地拆迁、行政审批、干部选拔任用、村庄环境提升”等七个方面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推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抓手,使整改工作重点更加突出、工作方向更加聚焦。
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压实责任抓整改。为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县政协主席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副县长为成员,统筹推进各项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专人集中办公。为深入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传导整改工作压力,针对省委高度关注的23项问题,由县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牵头挂帅,重点推动整改,其中县委书记牵头16项、县长牵头7项。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巡视整改中的引领作用,定期召开会办会、推进会,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做好整改工作,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是细化落实举措,从严从快抓整改。县委结合我县实际迅速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确定了研究部署、整改落实、总结评估“整改三个阶段”,建立了以组织领导体系、责任落实体系、督查评估体系、标本兼治体系等“四大体系”为主的整改机制,扎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在此基础上,县委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7个方面58个问题细化分解为172个具体整改事项,制定了《县委关于做好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完成时限,切实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份方案、一套台账、一抓到底”统筹推进。
四是严格督查推进,确保成效抓整改。为全面掌握全县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在问题整改期间,县委常委会把研究推进问题整改作为固定议题,先后4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动态掌握整改进度,及时研究推进整改工作,推动整改落到实处。县整改工作实行“周通报”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各单位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每周赴各牵头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等方式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程督导,对整改成效逐项检查验收、跟踪问效,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目前已印发整改工作简报8期,督查通报7期。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有的班子成员对十九大基本精神、重要观点讲不清楚,不知何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连‘四个意识’都不清楚”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及年度县委中心组学习等各项要求抓好理论学习,今年以来,已组织县委中心组学习9次,集中研讨2次,并在常委会上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再学习、再深化。二是建立健全考学制度,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案》,张贴十九大精神宣传海报1.2万张,印发《党的十九大精神关键词解读应知应会手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100问》等11万余本,利用会议、集中学习等载体,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组织十九大精神专题考试4次,对全县所有党员干部十九大精神掌握情况多次进行测学,确保人人过关。三是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部门党委(党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的开展过程和学习成果进行督查,对组织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问责,参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相关标准扣除相应分数。
(二)关于“一些部门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力问题,下发专项通报,对相关单位党组织及时任主要责任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处理。二是进一步完善原有的中心组学习巡查巡听制度,重点加强十九大精神学习巡查,今年以来,已组织4次中心组学习情况巡查。将理论学习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检查项目,作为每年意识形态工作必查项目。三是制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学习十九大迈新步,思想再解放我先行”主题活动,采取党员自学、集中组织研学、常态落实督学等形式,确保理论学习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四是建立健全了会前考学制度,利用会议、集中学习等载体,提问、抽测十九大精神相关知识,实现了逢会必问,逢学必考。分批次开展十九大精神专题考试,全县乡镇共开展考学150余场次,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全部参加考试。
(三)关于“乡镇和县直部门普遍存在理论学习方式单一,学习‘快餐式’‘碎片化’,有些学习内容针对性不强,不接地气,效果不太理想”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调查问卷和前期调研,了解干部群众学习需求,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泗洪县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二是分批次组织党员干部外出学习培训,下发《关于推进十九大精神学习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每天下午5点至6点各单位集中学习一小时,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三是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定标杆、补短板”主题调研,并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要求,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参加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研讨不少于2次。各单位围绕意识形态工作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农业等多个主题组织调研活动,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四)关于“党员干部学习自觉性不高,氛围不浓,有的党员干部对当前社会主要矛盾不了解,对‘三大攻坚战’内容不知道”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常态化督查小组,定期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学习情况督查考核,开展十九大精神在线有奖知识竞赛,全县近2万人参加。二是对全县范围内宣传栏等载体发布十九大相关内容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做好宣传载体的内容更新和修复,组织开展好十九大精神主题文化下基层、十九大精神文艺巡演等活动,各乡镇(街道)自行组织开展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文艺巡演活动不低于10场。三是利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员活动日”“周五常态化集中学习”等学习时间,在单位内部开展骨干讲学、领导领学、干部测学等多样的学习活动,并开展学习交流,实地体验红色教学,通过宿迁干部学院党员干部在线学习平台进行测学。
(五)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不少于4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形势,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已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3次。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巡查,重点单位确保每半年至少巡查1次,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巡查2次,下发督查通报2期。三是制定出台了《泗洪县政治生态监测预警与分析研判试点工作方案》,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纳入党的政治建设首位度,作为纪律监督、干部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四是完善民宗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预警机制,建立宗教场所党员联络员制度,制定《进一步加强各类讲坛讲座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全县各类讲坛、讲座、论坛等活动。
(六)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提出的高质量发展办法不多、举措不力,推进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性指标,召集发改局、环保局、财政局等牵头单位进行座谈,征求意见建议,并制定出台了《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细化列出县域发展的26项重点工作,逐一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举措、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二是定期对事关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60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一月一排名一通报,已下发6期督查通报。
(七)关于“工业经济集聚发展、转型升级慢,科技型企业数量少、层次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更大力度推进招商引资、工业突破,对全县招商引资力量进行整合,在保留19个专业招商局和22个专业招商组的基础上,抽调25名精干同志成立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和15个招商局,制定出台支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二是制定出台《开发区2018年度招商管理与考核办法》,每月定期形成《泗洪县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简报》,加强我县工业运行情况分析,开展“大干90天,冲刺绿洽会”大型招商竞赛活动,强化大项目招引,截至目前共签约项目59个,亿元以上项目40个,其中符合“2+1”主导产业的项目有51个,占比达86.4%。三是成立科技创新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制定《科技型企业三年培育计划》,组织17家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9家企业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目前已认定通过38家。四是引导企业加强与高校院所联系,组织企业赴高校参加产学研活动,已签订校企产学研合作协议15个。
(八)关于“有些乡镇‘263’专项行动等待观望,被动应付”问题的整改。
一是由县政府领导牵头会办,由县农委会同大楼街道对大楼街道境内所有养殖场进行逐户排查,就存在问题聘请专业设计院对大楼猪场设计一套污染治理方案,确保10月10日前整治到位。二是县环保局会同县农委组织各乡镇开展畜禽养殖场自查、交叉检查,对全县养殖户进行了规范治理,县农委指导各乡镇要求本辖区内的养殖户签订《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承诺书》,组织全县畜牧兽医相关技术人员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技术培训。三是制定《泗洪县“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考核办法》,已经完成对各乡镇2018年上半年考核,制定下发《关于落实省委巡视要求进一步加大“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曝光力度的通知》,加大对存在问题的曝光力度,坚持“力度不减、频次不降、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继续办好泗洪《“263”在行动》栏目,提升曝光节目质量。
(九)关于“污水处理厂重建轻管、重建轻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涉及的24个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核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到位,目前已全部投入运行使用,对存在工作推进不力和不细不实的部门、乡镇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5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下发《乡镇污水管网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对乡镇污水管网做进一步规范,目前全县130座乡镇污水处理厂(站)都已投入运行,污水收集处理率为70%。三是加快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暨城区雨污分流项目招标的前期手续办理,目前已完成前期资格预审,主体招投标工作准备实施。四是定期组织运行、操作、水质化验等关键岗位人员参加培训,已派遣骨干工作人员参加省住建厅开展的污水处理厂从业人员培训班,一期学员已培训完毕,同时开展自主培训,定期组织各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学习理论知识和操作规范;五是研究制定《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管理办法》,对乡镇(街道)及村居污水处理厂(站)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作出具体要求,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形成月督查、月检测、月通报机制,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能够长效良好运行。
(十)关于“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扶贫信息实时共享联动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部分有商品房或有车、有企业人员被列为建档立卡户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其中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已按照全省扶贫对象动态调整要求,在扶贫系统中进行删除调整;对部分因疾病、灾难造成支出性较大的农户,经调查核实,附佐证材料予以保留;对部分村干部工作不实、履职不力、把关不严的,已给予严肃问责,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4人,诫勉谈话14人,通报批评59人,并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4名时任乡镇分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二是通过信息数据平台,对全县建档立卡户情况进行比对核实,将不符合建档立卡户条件的按照退出程序予以退出,所有调查情况说明均由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扶贫专干签字确认。三是出台《泗洪县“阳光扶贫”监管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低保数据比对平台,对扶贫对象进行大数据比对,对扶贫对象进行“回头看”,深入摸底排查,进一步提高扶贫对象及基础信息的精准度。
(十一)关于“扶贫工作不扎实,有的基层干部谈不出具体扶贫措施,有的扶贫项目不落实,有的乡镇为完成任务,不切实际报项目,批准后无法实施”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省委巡视反馈的省级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未通过验收问题进行调查核实,通过到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和找相关人员和责任人谈话核实,查清6个省级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未建成验收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进行问责处理,其中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3人,提醒谈话6人。二是对全县申报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逐个梳理排查,对于未完成、未批复、批复未实施的项目加强核准,对2015年剩余的专项资金由专户盘活至县国库,供县财政统一使用。目前已经完成2015年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整改工作,共计8个,验收通过2个,整合项目资金6个。三是针对巡视指出相关资金应发未发问题,要求各乡镇(街道)限期整改到位。目前,资金已全部股份量化到位。四是针对巡视指出的未按年度及时分红到位问题,要求相关乡镇梳理排查,并限期分红到位。目前,分红资金已全部到位。同时要求县扶贫办会同县财政局定期对扶贫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结余、收益分配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形成督查通报报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泗洪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泗洪县专项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对资金拨付、资产管理等工作进行规范操作。五是强化基层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业务能力,严格执行《泗洪县专项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办法》《泗洪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完善出台《2018年脱贫致富奔小康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加强对“阳光扶贫”监管系统使用情况督查,每季度至少开展督查1次,重点督查扶贫资金结余、收益分配、带动机制等情况。
(十二)关于“扶贫资金监管不严,部分资金存在滞留、挤占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省委巡视反馈的财政供养人员违规申领小额扶贫贷款问题进行问责查处,已对违规办理小额扶贫贷款人员问责处理到位,其中,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22人,通报批评11人,提醒谈话5人。二是及时拨付闲置扶贫资金,定期对扶贫项目情况进行督查,对扶贫资金搁置情况摸底核查,于2018年3月份已将滞留账面扶贫资金全部整改到位。三是违规发放的贷款全部收回,贷款全部按照我县正常贷款进行发放管理,均不得享受到省财政贴息,且不纳入向省财政申报贴息和奖补对象。进一步建立健全贷款发放审核管理制度,下发《关于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意见》,出台《江苏农村商业银行扶贫小额信贷业务管理制度与流程》《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对不符合条件的贷款人及时予以清退,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四是利用“阳光扶贫”系统监管平台,重点把好项目编报、资金拨付、分红收益、长效增收“四关”,建立扶贫资金使用季度通报制度。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出台《泗洪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
(十三)关于“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县在校建档立卡户学生未享受助学金资助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对在发放助学金过程中失职失责的教育局相关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其中,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1人。二是针对未受到资助学生情况,对在校建档立卡户学生数字进行逐校过堂、逐人核对,摸清底数缘由,及时申请拨付资金,目前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已在陆续发放。三是对城乡居保进行数据比对分析,研究出台《泗洪县关于切实做好社保扶贫工作的通知》,通过“社保政策村村行”活动积极动员参保,常态化指导督促乡镇落实,目前已实现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保应保尽保,符合社保扶贫代缴政策困难群体共12.15万人,已将资金拨付至各乡镇财政所,由各乡镇组织退费。四是出台《泗洪县行业扶贫考核办法》,下发扶贫政策落实责任清单,督促各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加强政策培训宣讲,结合挂村包户、“三进三帮”、阳光扶贫季度走访,深入开展扶贫惠民政策宣讲活动。
(十四)关于“扶贫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制定年度脱贫计划,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情况,对已脱贫、未脱贫低收入农户进行收支分析,形成各乡镇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收支情况分析报告,围绕低收入农户脱贫情况形成《关于全县低收入人口脱贫率的情况报告》。二是加大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力度,充分发挥支书领头调结构示范带动作用,选派136名第一书记,实现所有省定经济薄弱村和两大片区行政村居“第一书记”全覆盖;设立1.5亿元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推广“合作社+扶贫”“产业+扶贫”模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完善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三是深入推进“四全工程”“家门口就业工程”,通过就业稳定低收入农户脱贫。四是深化“扶贫100”保险模式探索,严格落实各项扶贫惠民政策,县乡村三级联动,合力解决好低收入农户反映的“急难愁”事。五是开展“群”众扶贫助学活动,目前,社会各界已捐资助学474.38万元。
(十五)关于“村务公开内容不具体、更新不及时、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实和细化村居“18+X”三务公开内涵,新增了村居建档立卡低收入户收入情况、扶贫项目进展情况、村居集体经济收入公示等群众关心的公开事项。各乡镇党委普遍进行自查自纠、限时整改,7月12日至18日,对全县326个行政村居进行全覆盖专项巡查,编发巡查通报,下发23份整改交办单,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严格落实《泗洪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十项制度》《泗洪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按季度组织对村(居)集体财务和农经站代管村级资金进行审计,并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纳入县乡“双轮巡查”重要内容,及时如实公开村居财务收支,促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三是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下发《党建引领农村基层治理实施方案》,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主体职责,规范村监委运行。
(十六)关于“一度时期不顾主客观实际过度推进‘三集中’,引发大量社会矛盾和遗留问题,一些房地产开发项目成为‘半拉子’工程”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小区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形成问题小区第一手资料,约谈开发商和各债权人,要求尽快复工,加快产权证明手续办理,解决企业的销售资金回笼问题,同时,依法对资不抵债的开发商进行破产处理,对排查出来的城区11个问题小区,出台《关于城区问题小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针对其配套设施问题和房屋交付问题,制定不同的专项整改措施,目前各问题小区均取得进展,明德紫郡、卧龙湾等小区均已商谈成功,正进行水电安装;花鸟市场、首义中央公馆等小区均已完成房屋交付。针对进展较慢的项目,继续加强约谈与监督工作,力争年底完成房屋交付与配套设施建设工作。二是成立了征地拆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县征地拆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泗洪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强问题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形成针对性处置意见,迅速完成问题整改。三是排查所辖小区的建设情况,结合乡镇(街道)总体规划中人口变化情况,控制住宅小区开发数量,目前已完成摸底工作,出台《关于开展乡镇问题小区整改的工作方案》,排查存在的实际问题,约谈本乡镇问题小区的开发企业法人,督促加快建设进度。
(十七)关于“未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要求,政府办医职责缺失,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了《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设备更新、人才招引、基础设施投入、科研能力提升等方面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满足群众在当地就医需求,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二是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组建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医疗机构规范管理专项检查”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实施精准治疗,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三是科学制定县域公立医疗机构发展规划,在城区设立公立医疗机构,在乡镇选址设立2-3个公立区域卫生中心。目前,公益性妇幼保健院项目选址(红线图)已初步确定,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妇幼保健院和公立区域卫生中心建设标准以及项目规划论证,并制定计划快速推进,同步开展人才招引等各项工作。
(十八)关于“义务教育落实不够到位,公办教育资源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科学规划加大投入,每年根据生源增长情况提前制定规划建设新学校的方案,不断增加公办教育资源总量。2018年城区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五里江学校,目前正在进行收尾施工,8月底投入使用。衡山路学校、城西实验学校、泗州学校、梅花小学等城乡学校新建、扩建工程正在推进。二是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研究泗洪县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促进农村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先后选送两批次40余人到姜堰区带岗学习,引进姜堰优秀教师30余人到泗洪进行为期两年工作交流,按计划有序实施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和技术装备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农村教育教学质量。
(十九)关于“干部选拔程序不够规范,谈话推荐范围过窄,听取方方面面意见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2015年以来新提拔的干部推荐情况进行梳理和倒查,平均参加推荐谈话人数为9.28人,其中乡镇为12.7人;县直单位为7.27人。二是集中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等干部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强化对相关政策、业务、制度的熟练掌握,提升组工干部的业务能力。三是研究制定了《干部考察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个别谈话推荐主要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原则上参加谈话推荐人数不得少于10人,领导班子成员不足10人的扩大到其他中层干部,少于10人的单位可安排全体人员参加访谈。在7月份科级干部调整考察中,严格执行规定要求,所有谈话推荐人数均在10人以上。四是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整治,下发《关于开展基层“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整治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严格对照整治内容,开展选人用人自查自纠。常态化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及条例检查,督促各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规范提升。整改以来,已对界集镇、开发区等30家单位进行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整改。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范》,就动议酝酿、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文书档案整理等各环节作进一步规范。
(二十)关于“干部选任全程纪实资料不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要求,对同一批次调整的干部,分别存档考察工作方案等材料。对2015年以来新提拔的干部全程纪实材料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目前,已补齐补全材料。二是严格对照《关于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的暂行意见》相关规定,制定了《泗洪县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流程及材料清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全程纪实资料整理工作,并长期执行。
(二十一)关于“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肃,有些受过处分的干部重新使用时未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影响期满进一步使用,未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形成了分析报告,并举一反三,强化干部任用工作的规范化意识和严肃性。二是制定《需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事项清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需要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事项认真梳理,列出18种需要报告的情形,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及时如实报告。未获批准的,一律不予调整。在7月份科级干部调整中,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照清单要求,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报告了相关事项。
(二十二)关于“干部交流不规范,计划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近两年岗位、职务变动两次,一年内变动两次的人员情况进行梳理,列出具体人员名单,逐一分析调整原因,形成了《关于近两年岗位、职务变动两次及一年内变动两次情况的分析报告》。二是在干部调整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现职不满1年不调整的规定,对因机构改革、工作推进等特殊需要调整的,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未获批准的,一律不予调整。在7月份乡科级干部调整中,因街道划分等原因,任现职不满1年拟进行调整变动的干部,均书面向市委组织部请示报告,批准后实施。三是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乡科级领导干部交流的暂行办法》,明确培养性交流、轮岗性交流、结构性交流、适应性交流、考验性交流等5种交流方式、18种交流情形,对交流比例、交流条件、交流纪律等作明确规定,任现职不满1年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任现职不满3年的,原则上不进行交流。处理好交流和稳定的关系,合理安排面上交流,保持工作的延续性。
(二十三)关于“有的干部身兼多职”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县干部身兼多职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兼职原因,形成《关于领导干部身兼两个及以上职务的情况分析报告》。二是从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出发,进一步加大专业型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力度,逐步解决专业型岗位选人难问题。除上级政策要求、工作特殊需求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安排干部兼职。整改以来,已招录公务员121人,引进事业单位人员49人、市选聘生21人,其中名校优生46人、急需专业人才122人。
(二十四)关于“乡镇干部队伍不稳定,工作不安心”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干部任职意向申报,结合干部年度考核征求干部任职意向。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梳理2016年度干部任职意向情况,形成《2016年度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想回县城人员名单》。想回县城的乡镇领导干部中,长期在偏远乡镇工作或确有困难的,结合干部调整适当进行关爱激励,同时,暂时不能照顾安排的,进行谈心谈话、心理疏导。二是出台《泗洪县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对在偏远乡镇工作,连续三年干部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或副职干部考核排名靠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任职意向,优先提拔使用,逐步提高乡镇干部经济待遇,落实好交通补贴政策,树立重视和关爱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鼓励干部安心在基层工作。
(二十五)关于“县级机关单位长期借用乡镇工作人员”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县级机关单位借用乡镇(街道)干部情况进行梳理,下发《关于报送本单位干部借用情况的通知》,对被借用的乡镇干部进行分类处理,因重点工作却需借用的,完善借用手续,其余全部清理退回原单位。同时,重点对省委巡视反馈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借用人员全部清理退回原单位。二是开展专项整改,下发《关于开展基层“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整治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严格对照违规借用干部等8个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组织部联合编办、人社局等单位进行督查。三是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的规定》,对借用人员的范围条件、审批程序、借用期限、人员管理、违规借用问责等作出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借用工作,严肃了干部人事工作纪律。
(二十六)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够优”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力度,制定了《2019年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计划说明》,扩大金融财经、城建交通、生态旅游、环境保护等亟需专业人员比例。深入实施“大湖英才”集聚计划,加大“名校优生”引进力度,拿出优质全拨事业岗位,专门引进“985”“211”高校应届毕业本科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以满足泗洪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今年,已招录水利工程、电子信息、城建规划等专业技术人才19名。制定《泗洪县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从人才引进奖补、选拔使用、住房安家、家属安置等方面强化激励保障。二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制定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要点,每两月举办一期“高端论坛”或专题讲座,定期举办专题研修班,不断提升干部专业能力水平。目前,已举办“高端论坛”4期,举办专题研修班20期,开展干部讲学40余期。三是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定期举办年轻干部培训班、“成长论坛”,通过多种方式搭建年轻干部成长交流平台。整改以来,已举办研究生、选调生等不同群体年轻干部“成长论坛”3期,选派7名年轻干部到乡镇担任“扶贫助理”。加大年轻干部使用力度,对培养成熟、表现优秀、符合任职条件的,及时提拔重用。
(二十七)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软弱,‘双创双带’能力不强,少数村居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项目实施方案》,大力实施治软、治散、治乱、治穷“四治”工程建设。7月份,县委组织部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了全面检查,编发督查通报,推动整顿转化。着重加强软弱涣散村“两委”班子建设,新选配了一批党组织书记,免去了一批年龄老化、能力弱化的村干部,新配备了一批年轻副职干部,新创办了一批农业结构调整项目,产业富民效应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召开全县基层党建“书记项目”观摩推进会,开展“支书领头调结构”竞赛活动。各乡镇(街道)围绕“百园工程”建设以及稻虾共作、碧根果、软籽石榴、蚕桑等主导产业,积极引导村组干部参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目前,全县支书领头调结构比例为90%以上,形成了稻虾共作、碧根果、蚕桑、软籽石榴等88个农业“百园工程”项目,新增农业结构调整面积20.9万亩,带动了3520户贫困户入社脱贫,农村基层党组织“双创双带”能力不断增强。三是将“党支部建在合作社推动强村富民”作为县委书记抓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制定《党支部建在合作社推动强村富民实施方案》。大力实施“支书领头调结构、支部领办合作社”双领工程,推动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积极作用,实现集体增收、农民致富。目前,全县支部领办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144个,成立合作社富民党支部27个,入社党员350余人。四是按照《深化“返乡兴村千人计划”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强化“选育管用”,注重选树典型,打造作风硬、本领强的新村干队伍。举办新村干创业大赛,成立“1+3”新村干创业联合会,为新村干搭建交流经验、传播信息、观摩学习新平台,县乡联动举办创业富民培训班,提升新村干创业能力和激情。
(二十八)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支部‘三会一课’不正常,有些党员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不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组织隶属关系进行排查梳理,理顺党员领导干部组织隶属关系,下发《关于认真组织7月份“党员活动日”的通知》,督促各单位上报党员领导干部组织隶属关系,并提醒对照整改到位。各党委(党组)引导班子成员均能按要求正常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活动。二是开展党支部书记专业能力提升轮训,7月13-21日,先后举办4期党支部书记专业能力提升轮训班,围绕发展党员、开展组织生活、支部换届、基层党建信息化等基层党建基础业务进行培训,对全县1338名支部书记培训全覆盖,切实提升支部书记履职能力。三是全面检查副科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所在支部的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一并检查2018年6月“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两次会议记录,结合7月份党员活动日,常态检查8个党委14个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以检查促规范,强化了领导干部参与组织生活思想和行动自觉。
(二十九)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谈工作多、谈思想少,红脸出汗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县委常委会以上率下,高质量召开2018年度省委巡视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班子成员认真查找问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好各乡镇(街道)和部门的省委巡视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逐一对照整改。二是党员县领导到挂钩联系乡镇、分管部门现场指导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巡视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工作会议,组织部联合县纪委成立23个督导组,并下发督导工作手册,全程督导全县107家单位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了“红脸出汗”、解放思想、解决问题的目的。
(三十)关于“‘四风’问题整治不彻底,违规违纪问题频发”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关于紧盯“四风”问题新表现集中开展“四违规”问题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在全县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利用“两个责任”记实管理平台交办专项工作,收集汇总各单位“四违规”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共下发作风建设通报6期,通报曝光违规违纪问题28个,党纪政务处分49人。二是成立作风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27项作风建设“主题事项”工作,大力整治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编发《关于全县上半年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有关情况的通报》,通报存在问题,问责处理30人、问责单位3个。三是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关键节点,着力发现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大操大办、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工作日午间饮酒、迟到早退等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42个,处理83人。
(三十一)关于“有些单位商务、公务接待界限不清,接待费用支出无事由、无清单、无票据”问题的整改。
一是巡视组反馈的相关问题已查处到位,并对该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通报批评1人。二是出台了《泗洪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商务)接待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公务接待管理。三是采取“双随机”方式抽取40家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现场检查,重点对商务、公务接待进行检查,下达了39份整改通知书和1份处理决定书。
(三十二)关于“有的弄虚作假,将招待费以工程款名义报销”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针对问题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到位,党内警告处分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并在全县作风建设大会上进行通报曝光。二是对全县近270名财务人员加强财经纪律培训,提高财务人员财经纪律意识。三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三公经费”大检查活动,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三十三)关于“有些单位私设‘小金库’,乱支乱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巡视组反馈的相关单位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问题均已查实,其中,开除党籍1人、党内警告2人、警告1人、提醒谈话4人、诫勉谈话3人。二是对257家单位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和重点抽查工作。三是制定《泗洪县防治“小金库”长效治理实施方案》,定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小金库”清理专项检查。
(三十四)关于“有的单位用‘小金库’滥发奖金补贴”问题的整改。
一是巡视组反馈的相关单位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问题均已查实,其中,开除党籍1人,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4人。另已对3名责任人立案调查,拟给予党内警告2人,警告1人。二是对全县重点单位开展了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到位。三是突出常态长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奖金津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对发放奖金津补贴行为进行再规范、再明确,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主体责任、检查机制和问责机制。
(三十五)关于“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巡视组反馈的私车公养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已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党内警告处分2人,收缴违纪款5600元,对负有领导责任的2人予以诫勉谈话处理。二是今年三月份以来,对全县公车使用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对审批手续不规范等情况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涉嫌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加油卡无专人保管等问题,责令相关单位迅速整改到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对全县公务用车安装北斗定位系统和公务用车标识,并纳入全省“一张网”信息平台管理,严格按照车改政策规定的公务用车“九不准”和“十四条”使用口径使用公务用车,按规定用途使用业务用车,建立健全车辆使用审批、登记和公示制度。
(三十六)关于“有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论证不到位,征求意见不充分,群众认可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关于完善住建局为民办实事群众意见征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在小区改造实施前,通过公布征询意见电话、邮箱,设立意见箱,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征求意见表、与业主多次沟通交流、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进行两轮意见征询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应用到园林、市政、道路等相关为民办实事工程中。二是出台《为民办实事项目施工过程性监督制度》,落实甲方代表工作、施工自检工作、监督管理工作、资料送检工作、群众监督工作等相关要求,强化施工过程性监督,明确在小区改造过程中,针对业主等提出的意见进行汇总梳理,合理的积极接受,不合理的做好解释。三是制定《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为民办实事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意见征集,在为民办实事项目筛选编排、规划、实施以及竣工验收各个阶段,通过电视、网络、微信等平台,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确保规划、方案更加符合群众利益诉求。四是深入开展调研,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深入现场调研为民办实事项目征求意见工作,要求加强意见征集、提高公众参与度,严格过程管控、增强项目实用性。
(三十七)关于“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泗洪县县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泗洪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执行<泗洪县县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大对各单位执行文件情况的督查力度,严格控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确需召开的,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二是加强会议统筹管理,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制定下半年全县性大会计划,合理确定会议议程,减少不必要的程序,增强会议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出台《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收文办理流转制度和文件制发流程规范的通知》,强化发文办文管理。对近两年来召开的全县性会议情况进行了统计梳理、分析对比,今年省委巡视泗洪以来召开的全县性会议次数同比下降45%,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以来召开全县性会议次数同比下降58%。
(三十八)关于“在开展‘三进三帮’等大走访活动中,有些干部蜻蜓点水,与群众坐不到一起,谈不到一块,实际成效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三进三帮”走访帮扶工作要求的通知》,对走访要求进行再次明确,各乡镇各单位组织了专题会议,对走访对象、走访方式、走访内容、走访纪律等进行专项培训,要求党员干部在走访中自觉遵守“十个严禁”走访纪律。二是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农时农事季节特点,实行“一月一主题”走访工作机制。其中7、8月份重点围绕“抓紧抓实问题整改,全面提升走访质量”这一主题,突出关爱留守儿童、夏季送清凉、惠农政策讲解等帮扶举措,强化领导干部带头走访,通过微信平台发布县级领导和各单位“一把手”走访剪影11期,通过领导示范,引导广大走访人员真正和群众坐“同一条板凳”,说“同一种语言”,聊“同一个话题”,圆“同一个心愿”,切实解决好群众的诉求,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身边,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在“泗洪督查”微信公众号上开设“三进三帮”宣传专栏,分期展示各单位在走访中重视小事情、解决小问题的微成效,定格群众微幸福,传递走访正能量。目前,已推送“项目帮扶比武场”8期、“民生问题销号台”11期、“四全工程送岗位”62期,进一步引导各单位及走访人员真走访、真帮扶;制定并印发了《2018年度泗洪县“三进三帮”大走访工作考评办法》,组织完成一、二季度走访实绩公示工作,开展了两次季度考核,形成季度考核通报2期和专项通报1期,过程性量化走访工作实绩,点出存在问题,激励对标找差,提升走访质效;结合各单位月度走访及季度考核排名情况,推送走访先进单位光荣榜3期,对走访组织好、帮扶成效好的单位提出表扬,营造出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三十九)关于“有的党员干部精神状态不佳,进取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中央、省委、市委“三项机制”文件精神,结合泗洪实际,制定出台了《泗洪县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泗洪县新时代履职担当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泗洪县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从制度层面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倒逼干部担当作为。“七一”期间,表彰了60名勇于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同时,严肃查处并曝光反面典型。二是下发了《关于加强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的通知》,对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条件范围、工作要求、考核管理、督查问责等予以明确要求,强化单位管理责任。从身体条件允许的乡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干部中选派村居“第一书记”47名。印发了《泗洪县村居“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第一书记”管理的通知》,加强对村居“第一书记”的管理考核,明确发展集体经济、推动精准扶贫、兴办惠民实事、建强基层组织、加强基层治理等五项职责任务,发挥其应有作用。
(四十)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简政放权创业创新环境评价考核要求,明确一名县委常委专职抓,深入开展了行政权力事项流程优化“大比武”等活动,进一步压缩了开办企业、不动产交易登记、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等办理时限,在全省简政放权创业创新环境评价中,分别从原来的15天、54天、869天,缩短至2017年的1.25天、1天、15.12天,在全省新一轮简政放权创业创新环境评价中排名位列全省县(市、区)级地区第9,全市第一。二是制定印发了《泗洪县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整改实施方案》,推动全县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驻政务中心集中办理,截至8月20日,已进驻195项,进驻率97%。三是常态化推进“3550”改革,按照“四化三通两机制”要求,进一步推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专业代办”“不见面审批”等改革,优化了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压缩了办理流程和时限,减少了所需材料。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放管服”改革的长效机制。
(四十一)有些党员干部法治意识不强,程序意识差,违规越权办事,行政败诉案件多。
一是成立3个调查组,分组对巡视组反馈的行政败诉问题进行逐一核查,对相关责任进行问责,其中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5人,警告1人,诫勉谈话20人,通报批评6人,提醒谈话2人。二是梳理全县失信公职人员名单,督促生效判决的义务人在法院判定履行期限内全面履行法定义务,梳理出的19名失信公职人员,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坚决予以问责,其中留党察看一年、撤职1人,职务调整3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9人,提醒谈话3人,同时强化信用平台建设管理,按月梳理监测全县各单位以及公职人员信用情况。三是严格落实《泗洪县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形成《2018年行政败诉案件追责建议》,相关责任人已追责到位。四是组织编制全县重点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导则和典型案例选编。组织召开全县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围绕“规范全县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程序”“完善县乡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进行了研究讨论,进一步理清我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方向。五是制定《全县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培训计划》,定期举办全县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先后举办了全县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培训班和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六是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双基工程”,积极组织好普法学法活动,切实提高全县党员干部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组建泗洪县法治建设“双基工程”两级工作微信群,定期推送《读本》中的法律知识,目前已推送7期。组织全县3123名党员干部开展法律知识水平测试。七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监督和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县市场监管局、交通局等部分重点执法部门进行了抽查,同时组织19家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了行政执法卷宗互评互查活动。
(四十二)关于“部分乡镇干部依法用地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巡视反馈的违法用地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根据相关党纪法规,已对违法用地问题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到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二是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巡视反馈的5宗违法用地项目,其中4宗违法用地项目经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泗洪县2015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第八批)实施规划的批复》(苏国土资函〔2018〕296号)、《关于泗洪县2015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第七批)实施规划的批复》(苏国土资函〔2018〕112号)审批为集体建设用地;以上4宗项目用地征收及第5宗项目用地转征已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履批,安排专人负责报批整改工作,积极与省国土资源厅协调加快报件审批。三是对全县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各相关单位、村居干部等500余人进行依法用地政策及实务知识培训,普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营造依法用地管地、切实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社会氛围。印发《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手册》3000份,通过网络、媒体、报刊等多种宣传渠道加大依法用地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进一步强化理论知识学习,提高全县党员干部依法用地意识。四是构建长效机制,强化红线用地意识,严格土地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用地工作的通知》(洪政办发〔2018〕63号),围绕县政府文件,出台《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洪国土资发〔2018〕144号)、《关于进一步强化泗洪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察内部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洪国土资发〔2018〕143号),加强对各乡镇用地监管工作,落实“批前早介入、批中严把关、批后重监管”的全程监管工作。
(四十三)关于“有些党员干部忠实度不高,报告个人事项不真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少报、漏报、瞒报投资问题的干部逐一核实,对在2017年度个人有关事项中存在少报、漏报行为的干部均进行了函询,有3人被取消考察资格。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学习贯彻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县所有科级以上干部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和部分重点名词辅导问答进行了专题学习,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个人对有关事项两项法规的学习和领会,让干部从思想上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四十四)关于“有的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检查”问题的整改。
一是责令相关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立即整改,对相关单位党组织及时任责任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处理。二是组织开展2018年上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工作,根据《量化考核评估办法》有关规定,推行“四位一体”考核方式,通过单位自查自评、记实平台考核、县委常委考核、现场抽查核查等方式,对全县23个乡镇、70个县直单位、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3个园区纪工委进行检查考核,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今年以来,20名领导干部和9个党组织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三是严格执行《泗洪县关于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构建“8+1”闭环监督机制的暂行办法》,明确党委、党委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和纪委责任项62个,要求定期向县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全县23个乡镇党政正职全部上报《述责述廉报告》,并对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测评。积极组织开展“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填报工作,通过实时记实、全程留痕,不断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定期检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两个责任”记实管理平台信息填报情况,下发督查通报4期,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累计记录班子及成员履责信息3.6万条。
(四十五)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力,有的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及时,防控不力,装糊涂、视而不见”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非法采砂问题,对水利局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能和沿湖乡镇履行属地责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已对非法采砂问题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到位,开除党籍4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降低岗位等级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行政记过处分2人,行政警告处分4人,记过处分1人。二是成立打击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成立禁采办,出动巡查执法人员近万次,巡查总行程达9500余公里,县域范围内所有采砂船实行集中停靠看管,同时启动采砂船拆解工作,截止2018年1月底,拆解完停靠点内采砂船245条,拆除非法码头42座,盘查各类涉砂船只220余条,抓获各类采砂违法犯罪人员223人,率先在洪泽湖泗洪水域内实现无一条采砂船的目标。三是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县纪委对县委及常委会委员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于2018年3月、7月制定提醒函发送县委班子成员,督促县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责尽责,定期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部署安排,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四十六)关于“巡察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了《泗洪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选配方式等,今年8月,新选调人员7名,巡察机构现有正科级干部5名,副科级干部12名,办事员3名,巡察办综合服务中心15人,专职人员到位率达到上级要求。同时进一步强化巡察人才库储备,截至目前已储备巡察人才100人,年龄均在50周岁以下。二是制定出台了《中共泗洪县委巡察办内部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和学教活动,今年以来,已组织各类培训9次,开展学教活动40次,明确全县重大会议必须有巡察组人员参加,要求新任职巡察组长由县委书记或县委书记委托县纪委书记谈话。三是强化考核评比,印发《中共泗洪县委巡察组和巡察干部考核办法》,组织开展第五轮巡察“三报告”考核评比,对巡察实绩进行量化考核。
(四十七)关于“对上轮巡视反馈意见有些方面整改还不到位、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省委巡视反馈相关问题乡镇所有居住在临时过渡安置房的拆迁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安置,目前已对176户临时过渡安置房住户全部安置到位。二是出台《泗洪县乡镇征收安置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对发现安置不及时、不到位,尚居住过度安置房的情况,通过加快安置房建设、调整安置房等方式,迅速安置到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加大项目引进和企业培育力度,招引大项目和质态好的项目落户到乡镇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推进乡镇企业“521”提升工程,培育企业做大做强,开展乡镇工业集中区“创特色”工作,将标准化厂房利用率纳入“创特色”考核范围,针对性下达各乡镇的标准化厂房利用率目标,通过考核评比促进乡镇标准化厂房利用率不断提高,截至目前,乡镇标准化厂房总量320.75万平方米,已利用273.31万平方米,厂房利用率达85.21%。
(四十八)关于“有些乡镇纪委书记‘三转’明转暗不转,监督执纪问责精力不集中,仍承担大量非执纪监督工作”问题的整改。
认真组织全县所有乡镇对落实“三转”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同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查看分工文件、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专项检查,先后累计访谈80人、发放调查问卷180份,督促乡镇(街道)纪(工)委清理退出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26个,确保了所有在岗的纪(工)委书记分工全部调整到位。
(四十九)关于“有些乡镇(园区)纪委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和扶贫领域出现的问题不愿抓、不愿管,坐等群众举报和上级交办,主动排查分析问题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查办自办案件纳入考核范围,强化发现、查处问题的主动性。定期召开乡镇纪委审查调查工作会议,召开全县审查调查工作推进会3次,半年工作会1次,通报各单位案件完成情况,督促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二是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出台了《泗洪县扶贫领域三级联动监督暂行办法》,明察和暗访相结合、定期和随机相结合、全面和重点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无死角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着力发现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今年以来,已立案审查群众身边腐败案件53件,移送司法机关1人。
(五十)关于“‘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约谈函询不严肃,有的约谈轻描淡写、隔靴抓痒,运用组织处理措施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相关纪检组对违规违纪问题轻拿轻放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二是积极搭建案例综合分析中心,围绕村居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国企领域腐败、扶贫领域腐败以及行贿受贿一起查等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剖析相关单位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并形成案例剖析报告,汇编典型案例剖析报告2期,累计制发监督意见书25份、监察建议书2份。三是召开5次问题线索分析会议,督促问题线索办理工作,对调查处理不到位的问题线索及时提醒,目前已下发提醒单8次。四是严格对照考核办法对全县各纪检监察机构“四种形态”运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各纪检监察机构科学合理运用“四种形态”。制定《第一种形态模拟卷宗》,加强对第一种形态运用的审核把关,防止约谈函询流于形式。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构运用第一种形态784人次,第二种形态337人次,第三种形态19人次,第四种形态18人次。第一种形态占比67.7%。
(五十一)关于“巡察线索交办、处置不及时,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出台了《关于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理意见》,明确巡察线索在书记专题会召开后一周内集中移交,并通过月度问题线索综合分析专题会议进行催办督办,确保及时处置到位。目前,前四轮巡察共移交纪检、组织部门线索297件,已办结226件,办结率76.1%,未办结的将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处置到位。
(五十二)关于“一些村居干部存在经济上没有甜头、政治上没有奔头、工作上没有劲头想法,自我要求放松,违规违纪问题高发”问题的整改。
一是分批对全县所有镇村进行巡察,并对首轮巡察的10个村居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村级党组织和“两委”班子成员在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问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0人,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曝光典型案例17期,开展“一案三书”警示教育16次,对首批试点的100个村居政治生态开展半年综合评价,形成专项报告,并将发现的5个方面13个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乡镇,责令限期整改。二是进一步落实好《关于加强村居干部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让村干部报酬涨在绩效上。开展“支书领头调结构”好项目评比表彰活动。推行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在乡镇(街道)挂职机制,发挥标杆示范作用。
(五十三)关于“有的弄虚作假,侵占套取国家补贴”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对侵占套取国家补贴案件的查处力度,根据相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追回被骗取、套取等农业补偿款项,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党政纪处分,其中,开除党籍5人,党内警告6人。开展阳光扶贫系统、“阳光村务卡”等专项检查4次,主动排查问题线索,今年以来查处骗取、套取农资补贴和高效农业保障理赔款案件16件。二是制定了《泗洪县专项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办法》和《泗洪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资金运作,对2017年省级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情况、农机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查处上报存在问题。进一步整合项目资金,对未按规定实施的6个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资金520万元上交财政统一使用。
(五十四)关于“有的优亲厚友、徇私舞弊”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巡视组反馈问题严肃查处到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党内警告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通过走访、巡察、信访核查等方式,加大对扶贫领域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查处涉及低保类案件5件,通报曝光1人。二是坚持做好乡镇和村(居)低保公示工作,推行“互联网+监督”的模式,将低保对象姓名、居住地址、享受低保金额等信息公布在政府网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积极开展低保家庭复核工作,确保复核率达到100%。
(五十五)关于“有的‘三资’管理混乱,一些党员干部浑水摸鱼,谋取私利”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相关规定,对侵占拆迁补偿款和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的相关责任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1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1人,违纪人员均在乡镇内通报曝光。二是继续实施《泗洪县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办法》《泗洪县基层村居“阳光村务卡”管理办法(试行)》,全县23个乡镇316个涉农村居全面实行“阳光村务卡”制度,村居所有经济收支活动均通过基本账户和“阳光村务卡”。明确农经部门、财政部门、发卡银行、村居、持卡人等5个责任主体,着力保障“阳光村务卡”制度安全高效运行,每年组织乡镇(街道)按季度进行互审,实现了非现金结算,全程留痕。
(五十六)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政府投资工程强调特殊性不公开招标”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巡视组反馈的2个保障性安居工程和1个道路广场工程进行核查,已查实3个工程均存在应招标未招标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2人。二是已对近年全县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回头看”,绝大多数乡镇(街道)、部门能够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要求将招标限额以上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已责令限期整改,且已整改到位。三是加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招投标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印制发放招投标法律法规口袋书、政策问答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1000余册。四是出台《泗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联动制度》,加强制度刚性执行,强化部门联动,信息共享,10多家企业因不良行为被取消其一定期限的投标资格。五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开展,强化项目建设规划,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严禁以时间紧迫或其他特殊理由破坏招投标规则。
(五十七)关于“有些规费收缴弹性大,操作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核查,查明所欠规费仍未全部缴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4人。二是编制《城区开发项目规费统计及催缴计划》,通过下发催缴通知书、上门催缴、召开相关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统筹推进规范催缴工作,目前所有欠规费企业均已下发催缴通知单,并约谈部分相关法人,催缴欠缴规费。三是出台《关于开展城区开发项目规费清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城区开发项目规费清缴工作会议》,落实相应的催缴措施,对一些欠款数目大、拖欠时间长、有支付能力但恶意拖欠的企业启动黑名单制度,并采取一定的法律手段。四是严格落实会议讨论、民主决策等制度规范,对需要减免规费的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后上报县政府,获批后方可执行。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距离群众期盼和发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整改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和深化,泗洪县委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有力举措、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切实强化政治担当。结合此次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改革发展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行动自觉和政治自觉,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二是扎实开展后续整改。严格按照省委巡视要求和整改实施方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一个阶段才能整改到位的,对照序时进度,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逐个逐项跟踪问效,确保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放过、整改不彻底绝不松手。
三是持续推进“七大专项行动”。坚持把在“污染防治、脱贫攻坚、招商引资、征地拆迁、行政审批、干部选拔任用、村庄环境提升”等七大领域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贯彻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的重要抓手,推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在巩固前期整治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联动,全面排查存在问题,务实推进举措,严格督查问责,持续深入地抓好各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取得更好实效。
四是更加注重建章立制。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对现有制度体系进行再梳理、再优化、再完善,建立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扎实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五是有效运用整改成效。全面总结整改成效,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共享运用机制,使巡视成果落实落地,有效拉长补齐我县生态经济、工业发展、城市建设、环境治理等领域的短板和不足,成为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泗洪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7-86220126;邮政信箱:泗洪县整改办(行政服务中心1715室);电子邮箱:邮箱:shzgb2018@163.com。
中共泗洪县委员会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