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实践感悟

为官之法首唯清

发布日期:2018-08-09信息来源:党的生活·反腐倡廉版字号:[ ]

“官箴”作为历代名臣循吏为官之道的总结谏言,以一种独特的政治话语,凝聚了中国古代官吏丰富的政治智慧,表达了先贤们对后来者勤廉为官、爱国爱民的谆谆劝诫。其中尤以“清”字出现频率之高,足见先哲所重——为官者务必清廉。

  明代吕本中在其《官箴》一书开篇提出:“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他把“清”列为“为官三事”之首,突显了为官清廉的重要性。元代著名政治家张养浩在《牧令忠告》中指出:“即受命于牧斯民矣,而不能守公廉之心,是不自爱矣,宁不为世所诮也!”提醒为官者要保持廉洁,要认识到为官清廉方能不愧对国家和民众。武则天关于人臣廉洁之德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她在《臣轨》中指出:“理官莫如平,临财莫如廉。廉平之德,吏之宝也。”就是说,做官,最优秀的品质是公平;面对钱财,最优秀的品质是廉洁。

  官箴作为官吏行动指南和处世准则,大多是通过从正面议论来引导和教育官员,但也有不少是从反面警示官员贪腐后果。北宋名臣陈襄在《州县提纲》中说,“明有三尺,一陷贪墨,终身不可洗濯。故可饥、可寒、可杀、可戮,独不可一毫妄取。”强调士大夫的名节一旦受到贪的玷污,就一辈子也洗不干净。真德秀在《西山政训》中说,“凡名士大夫者,乃万分廉洁,只是小善一点,贪污便是大恶,虽有他美,莫能自赎。”意指为官者做到万分廉洁只是一点小善,而贪污受贿是大恶的表现,如果不廉洁,即使有其他优点,也无法弥补自己的罪过。

  那么为官者该如何保持廉洁?官箴中也有不少好的做法。北宋大臣张方平在《乐箴》有云:“罔淫于乐,罔游于逸。”意指不可贪图享乐,放纵欲望以免身陷囹圄。明代官吏吕坤在《吏品》中写道:“世情宜淡,立志贵刚。刚则欲不能出,淡则欲念不起。”强调克制世情、意志刚强乃是清廉为官的前提。官箴还注意到官员的个人嗜好问题。陈弘谋在《从政遗规》中告诫,“即读书赋诗,临池作画,皆为召弊之缘。”只有做到“力自禁持,能寓意于物而不凝滞于物”,方可免嗜好之累。人之天性,难免有所爱好,然而身为官员,手握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若将爱好过于显露,难免为有心人所利用。唯有如官箴中所言,戒贪止欲、克己奉公,才能使爱好更为纯粹,也更加自由。(刘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