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增强人民群众生态文明建设获得感

发布日期:2018-09-19信息来源:党的生活·反腐倡廉版字号:[ ]

  今年7月上旬,为期一个月的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期间,我省约谈396人,问责291人,释放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强烈信号。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蒋卓庆表示,省纪委监委制定下发《为江苏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实施意见》,细化分解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污染防治取得重大成果。

  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目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主动谋划、找准定位、积极履责。

  一针见血指出问题 专责监督压实主体责任

  去年底,省纪委收到省环保厅报送的2016年和2017年1-9月份全省环保监管情况报告,其中灌南县、丹阳市、扬州市江都区环保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居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收到报告后,省纪委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主办,第九、第十纪检监察室分块负责,专题研究问题,深入开展督查。

  今年3月份,省纪委会同省环保厅深入研究分析,在环境问题突出的县市区中,进一步筛选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容量趋紧、环保压力增大、污染问题突出等区域性污染防治风险较大的灌南县、丹阳市、扬州市江都区3个县市区,由省纪委组织开展专责监督。

  “点问题一针见血,环保设施滞后确实是江都发展积累起来的问题,欠账多,有很多课要补。”扬州市江都区委书记张彤表示,要痛定思痛、举一反三。

  监督意见书下达后,省纪委相关执纪监督室按照监督意见书要求,加强指导督查,督促省环保厅和地方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研究制定切实可行、过硬有效的整改措施,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下大气力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回应群众关切,扬州市江都区围绕省纪委指出的乡镇垃圾失管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打出整改“组合拳”,在建好临时堆放点、全面试行易腐垃圾就地减量化处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运营与立体化管理利用。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当初面临垃圾围城窘境的江都区,如今在积极申报“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县”。“现在,周边的水又清了,草又绿了,鱼又多了,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正在该区南水北调源头公园附近遛弯的韩大爷笑着说道。

  监督关口前移 探索实施“嵌入式”监督

  “提升监督效果,必须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陈志扬表示,省纪委监委注重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在环保领域探索实施“嵌入式”监督机制,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举,及时发现问题,及早采取措施,增强监督实效。

  省纪委专门设立案例综合分析中心,通过梳理近年来查处的环保系统一系列不作为、乱作为和腐败案件发现,省环保厅党组在推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深入推进行业腐败问题源头治理、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等方面履职未能到位,存在主体责任传导督促不力、廉政风险点防控不严、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权力运行监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之前,有的环评机构与审批部门之间存在利益输送现象,环评结果没有实时上传公开,可以私下更改数据,存在寻租空间。”省环保部门纪检组负责同志表示。

  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省纪委向省环保厅党组发出监督意见书,要求厅党组对近年来环保系统被查处的系列案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健全基本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监督管理,防范环境评价等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

  “我们针对环评工作的有关要求,升级环评审批信息实时联网报送系统,通过信息化、公开化方式搭建环保‘阳光’工作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环保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4月18日,苏州港太仓港区华能煤炭码头工程项目环评批复信息正式上传江苏省环评审批信息登记系统,上传以后,不能更改。

  该系统要求,环评批复当日就要将相关环评审批信息上传系统,内容包括项目行业类别、项目性质、投资额、地址及占地面积、环评机构及环评工程师相关信息、环评文件全本、技术评估意见、项目批文等。

  “环评审批信息报送系统的建立,是‘嵌入式’监督的重要成果,既实现了上级审批部门对下级审批情况实时动态掌握,又可及时监督。”省纪委法规研究室负责同志表示。

  强化监督执纪 以追责问责推动环境治理

  2016年六、七月份,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检查中发现,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灌南县境内)存在企业违法排污现象,主要水体污染严重……

  要保障饮用水安全。我省组织联合调查组,迅速行动,开展调查。

  “你们看,这里的树、庄稼啊,都是黄的,我们喝的水都是臭的!”灌南当地的村民气愤地对调查组同志说。

  “企业违法排污对当地老百姓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调查组相关同志表示,必须严肃查处,对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开展责任追究。

  2017年8月,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省纪委对灌南县委书记李振峰、县长商振江相关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今年5月23日,中央纪委发出通报,“对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内企业违法排污查处不力,灌南县委书记李振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委副书记、县长商振江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同志表示,通过强化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解决一批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生态文明建设的获得感。

  去年以来,我省持续强化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认真受理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环保职能部门移送、群众信访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等环境问题线索,重点督办查处污染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环保领域典型案件,既坚决查处环境问题背后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乱收乱罚等违纪违法行为,又重点纠正贯彻中央环保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相关部门履职推诿扯皮、办事拖沓、敷衍塞责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铁面执纪,严肃问责。

  2017年,对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11份问题清单,省纪委4次约谈问责不力的地方和部门领导,组织实施问责,全省共问责137人,其中省管干部18人、处级干部39人,纪律处分93人,因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7人。

  碧波荡漾、青山朗润,老街雨巷、丝竹悠扬……这是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描绘的江苏实现生态文明高质量的美好图景,江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用铁的纪律守护着这份“最靓颜值”。(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