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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嵌入式”监督污染防治

发布日期:2018-09-19信息来源:党的生活·反腐倡廉版字号:[ ]

宿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现场监督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排污设施运行情况

  “按季度随机抽取待查企业和执法人员,降低了检查的突击性和实效性,执法人员和被查企业之间存在权力寻租的可能,廉政风险点较大……”这是今年8月3日驻宿迁市环保局的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对市环境监察支队制发的《监察建议书》所提内容。

  今年以来,该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有关要求,聚焦监督首要职责,积极探索“嵌入式”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履职尽责。

  找问题根源,避免“亡羊补牢”

  2017年12月,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收到一份反映环保工作人员慢作为的材料。

  纪检监察组随即对这一问题展开调查发现,2017年8月5日周六晚上,宿迁市环保局应急中心接到市民拨打的12369环保热线电话,反映宿城区中扬镇朱成洼河成子湖入湖口附近的鱼塘出现大批死鱼现象。接到电话后,应急中心工作人员没有第一时间向部门领导报告,直接将这一重大信访问题转交到市环保局宿城分局;市环保局宿城分局工作人员没有第一时间赴现场核查处理,而是与举报人约定两天后即下周一赴现场核查,且没有第一时间联系市环境监测站赴现场采样取证。

  经过调查核实,并报宿迁市纪委监委批准后,对市环保局及宿城分局的5名工作人员给予不同程度党纪政务处理。

  案件处理结束了,但怎样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找出监管漏洞,尽量避免出现“亡羊”再去“补牢”情况的再次发生,该纪检监察组进行了深入思考。

  “为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强化党内监督,请局党组尽快出台《支持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并成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专职配合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今年2月,宿迁市环保局党组专题研究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组长就强化监督制度保障,形成监督合力提出了明确建议。

  3月16日,宿迁市环保局党组出台制度,确定了重要会议、重要事项、重要文件要向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备案,领导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定期交换意见,建立谈话和约谈,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等8项制度。

  6月22日,经宿迁市纪委审定,该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式印发《深化“嵌入式”监督实施办法》,明确纪检监察组实施“嵌入式”监督的6类监督事项、4种监督方式、4项保障措施,强调环保系统各单位要按要求向纪检监察组提前报备督查检查、通报信访舆情等重大事项,为创新监督方式,形成监督合力搭建了“四梁八柱”。

  抓关键环节,做到“有备无患”

  “嵌”进去,弄明白,才能更好地监督。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索实施将监督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嵌入式”监督,同时延伸监督触角、突出关键部位,强化对环保执法检查的监督。

  7月24日—27日,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到宿迁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展驻点调研监督。4天时间里,嵌入关键环节进行再监督再检查,重点关注“双随机”日常环境检查工作和用电量监测系统。

  “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支队‘双随机’检查的突击性不明显,时效性不够强,存在企业和检查人员提前联系交流的可能性。同时,没有及时向纪检监察组履行报备手续,并且少数检查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制服,影响了检查工作的严肃性。”该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介绍。

  针对驻点监督发现的问题,8月3日,该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题向宿迁市环境监察支队制发了《监察建议书》,并抄送宿迁市环保局党组,建议要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着装仪表,严禁穿便装进行现场执法;强化“双随机”检查报备程序,即“随机”即报备;完善工作制度、优化平台设计,有效规避“双随机”检查的潜在风险,办理结果及时函告派驻纪检监察组。

  今年以来,该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嵌入式”监督建立起了一系列工作清单和一整套流程图。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13次、驻点监督1次、专题调研监督2次,发现职能单位存在问题5个,现场提出意见建议3条。

  重追究问责,确保“长牙带电”

  今年6月26日上午8:20,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江苏徐州、宿迁部分群众举报问题整改不力》的通报,涉及该市沭阳县烧炭土窑问题。该派驻纪检监察组获悉后,立即与宿迁市环保局有关领导会商,第一时间安排两名纪检监察组干部参与专项工作组,及时赶赴现场,对采证勘验、拆除整改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上午9:20,该重大舆情及处置方案已向宿迁市纪委相关室报备。当日下午,沭阳县桑墟镇三台村被曝光烧炭土窑已采证勘验、拆除整改完毕。

  根据宿迁市纪委监委和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调查认定的事实,宿迁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责成沭阳县委、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沭阳县委分管常委石某某等11名责任人受到提醒谈话、党内警告等处分,并公开通报。

  今年7月26日,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宿迁市“263”办督查组前期检查发现的宿城区龙河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仍未履行相应手续,未对养殖场予以复查的督查组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截至目前,该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向宿迁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9起,上报舆情1起,追责问责83人。宿迁市环保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污染防治履责不力、工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3人。

  “我们将始终坚持边探索、边监督、边总结,继续配套完善相关制度,以切实可行的举措,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该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肃纪言 钱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