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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四轮驱动”促进监委工作稳中向好

发布日期:2018-09-05信息来源:吴中区纪委区监委字号:[ ]

  7月31日,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木渎派出所治安联防队原副中队长陆黑宝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接受监察调查。这是吴中区监委成立以来办理的职务犯罪“第一案”,打响了纪委监委融合“第一战”。自今年1月8日挂牌以来,吴中区监委紧跟新形势、适应新体制、锻造新能力,通过建制度明方向、促融合聚力量、强素质练队伍、聚主业求实效,较好实现了监委工作良好开局、稳步推进。

  建制——固根夯基定好“方向标”

  监委一成立,吴中区就紧扣改革需要,完善案件管辖、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文书式样等制度规定,制定队伍建设、纪法融合、素质提升等相关措施,复制推广国家先行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把“他山之石”用好用活,为监委工作起步提高“加速度”。

  为保证相关制度举措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该区在学习借鉴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座谈会、调研会、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各类意见建议,梳理汇总疑难问题,深入开展研讨,条分缕析、逐个突破。据了解,自去年底,区监委围绕领导体制、审查调查、常用文书、队伍建设、日常管理等相继完善制定10余项制度措施,筑牢了监委工作运行的根基,使监委工作一起步就做到有章可循。

  “一系列制度措施的出台,架起监察工作运行的‘四梁八柱’,为监委工作开局立好‘方向标’,让大家一开始就知道干什么、怎么干,缩短了改革调整‘适应期’。”该区监委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

  聚力——法纪融合拧成“一股绳”

  如何推动纪法融合“一家人”、实现全体人员“一条心”?这是区监委成立后的首要问题。为此,区纪委区监委积极推进思想、队伍、素质、感情、业务和制度“六个融合”,单位主要领导带头对转隶的13名干部进行面对面、一对一谈心谈话,明确转隶政策、听取个人想法,增强转隶干部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转隶人员到岗第一天,召开监察体制改革转隶干部见面会,区纪委区监委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主任与转隶人员谈心交流,促进感情深度融合。

  与此同时,把检察机关转隶人员与原行政监察机关人员混编,重点加强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执纪审查部门、案件审理部门人员力量,以新老搭配、交叉搭配的方式,把熟悉纪律审查和职务犯罪调查的业务骨干充实到执纪审查部门,熟悉法律文书和诉讼业务的干部充实到审理部门,充分发挥转隶人员业务特长和优势,做到人岗相宜、人尽其才。

  为推动纪法业务融合,区纪委区监委举办了为期5天的培训班,重点就从严治党形势任务、案件审理、职务犯罪证据审查等方面授课,强化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组织70余名中青年干部进行户外拓展训练,着力提升区纪委区监委凝聚力战斗力。

  强能——紧跟形势锻造“打铁人”

  新体制呼唤新作为,新作为需要新本领。为此,该区每月举办“纪检沙龙”“纪检监察干部讲坛”,打造“线下讲堂”和“线上空间”,邀请专家学者、上级领导和单位业务骨干进行授课,组织区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开展网上交流,帮助干部开拓视野、启发思维。选派区纪委监委干部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开展领导干部知识更新培训班,组织全区49名纪检监察干部赴山东大学进行集中培训,用好党校、高校等培训阵地,探索“情景式+体验式”教学模式,着力提高纪委监委干部业务素养。安排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区纪委监委机关跟班学习,建立年轻干部导师帮带机制,通过“一对一”“点对点”的帮带,加快年轻干部成长成才。

  “既要有本事,还要不出事”,区监委负责人介绍,在抓好能力培养的同时,坚持刀刃相己狠抓自身建设,确保监委干部作风过硬。

  区监委按照市纪委“3+1”制度体系对纪检监察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用好“纪检监察干部智慧监督管理系统”,经常性开展内部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底线思维。不断完善外部监督,全面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建立完善与执法机关工作协作和业务对接制度,及时公开执纪执法工作信息,确保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走“直线”、不“偏航”。

  亮剑——聚焦主业使出“硬功夫”

  “因为是监委‘第一案’,没有经验可循,如何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进行审查调查,对我们来说是个很大的挑战。”7月31,吴中区公安局木渎派出所治安联防队原副中队长陆黑宝接受监察调查,区监委在充分重视的同时也深感压力。

  为打好“第一仗”,区监委第一时间挑选精兵强将,成立由分管常委牵头的调查队伍,及早确定调查方案,稳步推进调查工作。先后采用谈话、询问、讯问、调取、鉴定等措施,由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并及时与检察院刑检部门加强沟通、衔接,对审查调查的事实、证据、程序以及取证来源是否规范等进行同步审核,提出完善意见建议,使证据链形成闭环,有效缩短了案件查办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能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打一个‘漂亮仗’,这要得益于监委成立以来聚焦主责主业的一贯工作思路。”区监委负责人说道。今年以来,他们拓宽案源线索,依托上级交办、区级自收、“寒山闻钟”等平台挖掘和拓宽案源线索,加强与公、检、法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和移送查处协调工作机制,修订出台《吴中区审查调查工作评估办法(试行)》等。同时,坚持调查办案与安全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制定带班领导、审查调查组安全员、案管室值班人员3份安全责任清单,注重做好谈话对象和办案场所的安全工作,制定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守牢调查工作安全底线。(杨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