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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条例》新亮点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19-01-09信息来源:东台市纪委市监委字号:[ ]

2018年10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成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依据。我们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条例》等党规党纪为基本准绳,聚焦职责定位,树牢“两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聚焦《条例》新亮点,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新《条例》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从修订的内容来看,新《条例》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进一步突出政治性,必须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一是狠抓理论学习,增强政治忠诚。将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宪法》《监察法》等党纪法规结合起来,坚持原原本本学、理论联系实际学,在学习中坚定“四个意识”,提防“七个有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政治定力。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核心是党的领导,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坚定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在日常工作中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每一项工作中。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督,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注重自我革新,强化政治纪律。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开展主题民主生活会,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把对党忠诚、把缺点不足摆进去,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用自我革新来强化政治自律。加强内部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及时清除“两面人”,严防“灯下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和工作氛围,建立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切实担当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

二、聚焦《条例》新亮点,强化使命担当,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纪律建设的政治性,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价值取向,体现纪律建设的时代性,坚持问题导向,体现纪律建设的针对性。一是抓住关键环节,找准工作“靶心”。围绕《条例》中突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四风”问题隐形变异、花样翻新,脱贫攻坚、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找准“靶向”精准发力,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明纪律规矩,严格执纪监督,严厉惩治腐败,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二是坚持纪严于法,推动“无缝对接”。在监督执纪问责中实践运用“四种形态”,重点在运用第一、二种上下功夫,把纪律挺在前面,层层设防,拦截阻断党员干部从“违纪”滑向“违法”,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严格按照《条例》和《监察法》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党内问责和监察问责精准有序对接,切实彰显办案的威慑效果。三是突出问题导向,扎紧制度“笼子”。新修订的《条例》聚焦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体现了《条例》与《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之间的承接关系。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注重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作用,聚合各方力量,延伸日常监督触角,不断延伸织密监督网络。要深入分析案件特点及规律,针对腐败多发行业领域,在强化日常监督、推动源头治理、完善制度机制等方面加强创新实践。

三、聚焦《条例》新亮点,增强履职本领,打造过硬纪律队伍。《条例》修改的内容可以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来概括,即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方面的查处重点、“四个意识”和“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条款、六种违纪行为从严、针对“七个有之”作出相应规定、八种典型违纪行为,需要理解把握的内容很多。《条例》的学习目的在于运用,要不断增强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坚定理想信念。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持续深化“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树立对标意识,加强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探索推行“正风肃纪看机关”系列行动,在机关比服务、比贡献、比效率、比实绩中锤炼党性。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注重能力建设,常态化分层分类分重点组织业务培训,既学好党章党规党纪,也学好宪法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执纪执法水平。坚持实践锻炼,强化纪法衔接贯通意识,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质量和效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严格监督管理,铸造纪律铁军。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才是厚爱。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指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干部要严格执行新实施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则和八小时以外交往规则,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纪委监委尤其是领导干部更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主动接受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监督。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对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决不护短遮丑,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顾萍 夏雪 崔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