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10-19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三巡视组于2019年3月10日至5月10日对宝应县进行了专项巡视。7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宝应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会议后,县委以实际行动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7月10日、7月11日、8月2日、8月30日,县委常委会先后四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省委巡视整改工作。7月11日上午,县委召开了落实省委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党建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点内容和依据,涉及到整改落实的22个牵头部门及其他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一一认领了整改任务。8月30日,县委常委会专题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有关巡视反馈意见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提出批评意见90条。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全面系统整改。为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8月2日,县委成立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王逍霄任组长,副书记佘俊臣、顾长荣任副组长,其他常委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六个专项小组,由相关县委常委班子成员担任小组组长,认领分管领域内的问题,召集整改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研究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形成“一个问题、一名牵头县领导、一套措施、一组班子”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成立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副书记顾长荣任主任,及时跟踪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督促整改牵头部门主要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序时推进到位、逐项销号。

三是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整改质效。县委坚持“真改实改、纠建并举、促进规范、推动工作”原则,突出整改质效,紧扣问题剖析、对照查找、调查研究、措施制定等环节,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巡视整改办加强统筹组织和督查指导,及时解决整改中的难点复杂问题,与整改涉及部门(单位)拧成整改合力。7月19日,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指导帮助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完善整改方案,增强整改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注重点面结合,力求将巡视整改工作与当前工作的质效提升、创新创优相结合,真正达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整改目标。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没有系统学习乡村振兴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精神,联系实际不够,乡村振兴主战场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明显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加强和改进县委中心组学习,在年度计划中设置“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等专题,继续在基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旁听活动。二是8月29日举办“宝应大讲坛”,组织了《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专题报告。三是9月17-20日组织全县涉农部门和各镇(区)干部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赴苏北苏南学习调研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以学促思、以思促干。

(二)关于“党员干部过多强调政策资金支持,存在‘等靠要’思想和畏难情绪”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明显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7月29日召开县委十二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动员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担当实干奋进”,克服“等靠要”思想和畏难情绪,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快乡村振兴步伐,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广泛开展乡村振兴“如何看、怎么干”大讨论活动。县委组织部牵头开展“一进三学”主题活动,组织学习李树干及全县23名优秀党员事迹,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三是聚焦“乡村振兴”主题,深入挖掘身边典型人物,在县域媒体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宣传,刺绣大师朱军成、莫元花等一批乡土人才的重点报道收到良好社会反响。

(三)关于“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关注不够,‘一把手’优先抓、抓优先的工作合力尚未形成”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完善乡村振兴组织体系,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向纵深发展。召开人居环境整治暨脱贫攻坚现场推进会,县委书记部署具体工作。二是全力推进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村集体增收化债等乡村振兴“书记项目”,增强“一把手”强基意识。今年启动建设村党群服务中心40家,目前已经开工建设35家,主体竣工2家。三是镇(区)党(工)委书记每人至少挂钩联系1个软弱后进村党组织,实行每个软弱后进村分别由1名县领导联系、1名镇(区)领导挂包、1名“第一书记”驻村、1个机关单位结对“四个一”机制。目前,全县16个软弱后进村已调整配强村书记7人,化解村级债务300多万元,兴办民生实事11件,化解各类矛盾20多件。

(四)关于“抓规划先行不力,统筹谋划乡村布局不够,村庄规划编制尚未启动”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重视规划先行与顶层设计,落实全县镇村布局优化(2019年)规划编制经费,8月26日县政府召开了规划编制会议,启动基础资料收集工作。二是初步确定在小官庄镇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试点,该镇省级“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上报省厅待批。三是全面开展县域村庄情况普查,做好相关基础保障工作。四是建立了县、镇、村三级防违控违拆违组织网络,将环境整治、日常工作绩效和年终考核相挂钩,开展“三拆三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组织拆违活动112次,面积13675.05平方米。五是统筹考虑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与建设管理,确保乡村振兴财政保障和预算安排优先投入乡村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各镇基础设施投入(含道路桥梁、绿化公园等)方面资金6.52亿元。

(五)关于“没有制定乡村振兴工作实绩考核制度,对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方案重点项目督查推进不够”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明显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针对“依然沿用农业农村条线考核,未能全覆盖;县委县政府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方案重点项目仅有一次专项督查”问题。(1)制定乡村振兴工作专项考核意见,进一步完善实绩考核意见,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待市考核文件下发后印发。(2)按照即知即改要求,已将2019年度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方案重点项目纳入下半年重点督查计划。(3)9月份对有关重点项目组织了再督查,对推进较缓的事项予以通报。

二是针对“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后,县委巡察工作没能突出相关主题和重点”问题。(1)利用巡察机构例会、支部会、组务会等时机组织学习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脱贫攻坚战等方面文件精神。(2)从县委第八轮巡察起,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内容,对照“八个聚焦、八个检查”,对泾河镇、氾水镇、望直港镇及所辖村(社区)和涉农站所开展了巡察,发现了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反馈并推动整改。

(六)关于“乡村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缺乏”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针对“乡镇农技人员队伍缺编较多”问题。2020年起将适当提高基层农技人员招聘计划数,根据宝应实际,学历要求从目前的本科为主降低至大专以上。3年前在农业院校委培的19名宝应籍大学生已毕业,目前全部分配至乡镇农服中心。

二是针对“全县14个镇(区)配备专职文化干部偏少”问题。(1)举办专职文化干部专题业务培训。截至9月底,共举办6批次文化干部骨干业务培训工作。7月份组织基层文化干部参加了培训班。(2)在《镇(区)年度文体广电考核办法》中增加了对各镇(区)文体站事业在编人员达标考核要求。(3)督查文体站事业在编人员招录到岗情况,以及在编人员借调到其他岗位情况。9月4日,县政府召开全县文化站编制人员配备督查推进会,分管副县长就落实编制工作作了部署和要求。(4)有关镇分别新配备了事业编制和镇聘文化干部。

三是针对“近几年全县辞职离岗、赴外地任教的教师人数较多,其中乡村教师比重过高”问题。(1)赴东北、湖南、安徽等师范院校招聘教育类硕士研究生,至目前已招录12人。组织3月、6月两次招聘,已招录209人(含正在递补28人),其中乡村教师75人。(2)在2019年“选树学”活动、“优秀教育工作者”评先表彰上给予5个边远乡镇分别增加1个名额作为政府表彰。(3)对乡村学校和城区学校的骨干教师分开考核,单独划分考核等次比例,同时明确考核津贴发放标准高于城区。(4)在岗位职称上给予适当照顾,用足政策。(5)拟定《宝应县教育系统进一步规范教师辞职程序的意见》(讨论稿),目前正对《意见》开展征求意见和广泛调研。(6)计划年底前制定特殊人才照顾政策。

四是针对“全县每千人口卫技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人数、执业护士人数分别低于省定标准”问题。(1)加强内涵建设,增强医疗卫生岗位吸引力。积极推进县人民医院等级医院创建等活动,创成扬州市基层特色科室10个;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14家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推荐标准6家、基本标准8家。(2)加大卫技人员招引力度。今年已招录各类卫技人员230余名;启动编外卫技人员招录工作,已合格41名。(3)强化本土卫技人员培养补充。今年已招录宝应籍定向培养医学生中专38名、大专40名、本科11名。(4)优化用人环境。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宝应县卫生人才强基工程推进方案(2019-2023)》,在高级专业技术岗比例、人员编制、卫生骨干人员工资、卫生拔尖人才服务期奖励、名医津贴补助和评先评优等方面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五是针对“2018年‘宝地英才’集聚计划实施以来,‘三农’工作各类人才流出较多”问题。推进“宝地英才集聚”计划实施,2019年正式录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46人、乡镇公务员47人。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编制2020年公务员招录计划。建立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机制,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2019年继续实施宝应籍高中生赴农业院校委培招录工作。

(七)关于“以工补农动能不足”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针对“全县工业经济体量不大,产业结构不合理”问题。(1)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大政策宣传,提高知晓率。(2)召开汽车及零部件、有机食品及大健康、电子信息等产业座谈会,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有机食品及大健康产业发展质态不断提升。

二是针对“龙头型、带动型项目较少,重大项目还没有取得突破”问题。推进荷藕节专题招商,举办2019中国·宝应荷藕节,集中签约35个项目,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2个。8月18日,6个重大项目集中开工。

三是针对“规模以上企业偏少,年产销5亿元以上的企业数量较少”问题。强化企业培育,分解落实10亿元、5亿元、1亿元和规模企业培育任务,每月进行督查通报。县领导定期深入挂钩联系企业,对相关个性问题进行会办。

四是针对“2018年工业开票销售低于扬州市平均增幅”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帮办服务、督查会办,2019年1-8月份全县实现开票销售509.1亿元、增长5.9%,高于全市平均增幅2.8个百分点;实现工业入库税收13.6亿元、增长18.7%,高于全市平均增幅18个百分点。

五是针对“以工补农动能不足”问题。发挥传统产业特色,全县荷藕食品企业实现外贸出口总额2176万美元,同比增长0.8%。动员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日本食品展、俄罗斯食品展,且运用跨境电商加大宣传,开拓境外市场。推动中众合宝应公司与荷仙集团冷链物流、冷库等基础设施深度合作,整合行业资源。促进戴氏商行与荷仙集团签订了营销代理协议,在大中型超市、饭店代销农产品。

六是针对“截止2018年末,涉农贷款余额较大,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过高”问题。(1)出台《2019年宝应县银行机构信贷投放考核评价办法》。(2)宝粮担保公司、民生担保公司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严格依照文件要求,降低担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3)加大财政支持,对接科技贷款资金池扩大事宜,以及调整单笔贷款的投放限额。

(八)关于“高效农业带动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针对“全县累计发展设施农业面积占比低于省定标准”问题。(1)县政府已将设施农业指标纳入对镇(区)的目标考核,目前全县已累计完成设施农业面积20.4万亩,占比18.1%。(2)以射阳湖镇荷藕为主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获批建设,获财政奖补资金5000万元。(3)已争取省、市现代农业发展资金540万元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建设资金590万元正在落实具体项目,共扶持16个基地,面积3600亩。

二是针对“对荷藕特色产业发展难题重视不够、化解不力”问题。(1)组织编制《宝应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总体规划》,已经县规委审议通过。(2)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已列入5个创建名额之一。(3)8月9日接待美乐集团(香港)来宝荷藕产业投资调研,8月12日召开了“荷藕产业发展座谈会”。9月25日组织赴湖北武汉等地调研荷藕产业。(4)结合“三新”工程实施,适度扩大新品种,满足市场不同用途原料需求。(5)全县新增藕田套养面积2.2万亩。(6)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推广应用荷藕专用肥及硫酸钾复合肥,减少残留农药污染。

三是针对“品牌效应集聚不够”问题。(1)加大宣传、创建力度,组织召开全县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工作会议,全国绿色食品原料(稻麦、莲藕)标准化生产基地已通过省级初验,新增4个绿色有机食品。选派2家企业于8月参加越南国际食品展,组织3家企业于9月19日-22日赴连云港参加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加大宣传力度,宝应县荷藕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内的荷藕产业示范馆已于8月下旬开馆,利用宝应荷藕节、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向境内外客商推介宝应荷藕产业。宝应湖大闸蟹协会、渔业协会已与专业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组织申报“宝应鳜鱼”“宝应黄颡鱼”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加强与扬州瑞丰等互联网公司合作,全面推进全县农产品“互联网+”进程。曹甸镇木质玩具产业园申报省级电子商务示范镇,苏民智慧农业科技产业园10月底将正式运营;建成245个村级益农信息社,实现涉村全覆盖,阿里农村淘宝1个县级中心和46个村级站运行良好,正在组织申报6个“一村一品一店”和3个省电商示范单位。

四是针对“水产养殖业产品附加值不高,全县尚无一家加工企业”问题。(1)加大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改力度,招引1家水产加工企业已投产运行。加大农产品加工技改力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已有4家农业头企业获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110万元。(2)赴高邮市水产生产加工企业考察,探索水产品养殖、加工、贮藏、销售的新路径。

五是针对“科技兴农较为薄弱,农业科技创新经费缺口大”问题。(1)进一步扩大政府农业科技资金投入。支持省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开展新型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争取省政策引导类资金22万元。(2)加大上争科技创新资金力度。近期,对2019年省以上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资金进行切块,对1159万元资金进行分配。

(九)关于“立足县情谋划发展文旅产业不到位,旅游产业发展滞后”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针对“立足县情谋划发展文旅产业不到位,旅游产业发展滞后”问题。(1)县委、县政府计划每年1-2次专题研究文旅产业发展。(2)加大旅游业考核力度,增加分值。(3)拟定1000万元奖扶意见,待下一步讨论确定。(4)创新投入运行机制,组织学习借鉴周边地区的先进做法,目前已拟定宝应县城控集团文旅公司的方案。

二是针对“宝应是扬州唯一没有‘4A’级景区的县(市、区)”问题。统筹推进“4A”级景区创建工作,加强对射阳湖镇荷荡温泉、开发区金源温泉水上乐园、安宜镇宝应湖国家湿地公园这3个景区争创“4A”的服务指导。

三是针对“没有对全县19家景区49个休闲观光旅游点进行系统规划”问题。完成全县旅游总体规划、射阳湖荷荡温泉重点项目及旅游风情小镇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先后编制了柳堡九九艳阳天、夏集桃花源、安宜渔寨村、广洋湖肖家庄园、西安丰红枫园等旅游业重点项目规划。围绕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人文旅游、美食旅游等做文章,今年着力打造四条宝应旅游特色线路,已对外宣传推广。

四是针对“截至2018年,柳堡镇乡村旅游景区累计投入资金较大,收益不佳”问题。(1)完成宝应九九艳阳天乡村旅游区发展认证,查找不足,研究制定管理制度、整改措施。(2)与扬州东山木业有限公司洽谈旅游投资建设,多头多路招引投资主体。(3)做好旅游项目跟踪,服务新凤山园工程项目建设,加强旅游区景观设施维护与管理,跟踪服务《柳堡的故事》景观园景观布展。

(十)关于“农业农村改革创新不够均衡”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明显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针对“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存在薄弱环节,土地流转不够规范,矛盾隐患较多”问题。(1)8月13日召开全县农经中心主任专题会议,布置宣传土地流转相关政策规定的要求。目前全县各村均召开了党员干部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向干部群众发放《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及产权交易问答》42428份,各村组张榜公开相关政策规定。(2)县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部门统一使用2016年省农委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标准文本,并对合同文本加盖“卡缝章”。(3)规范交易行为,目前各镇村新增土地流转交易笔数和交易面积分别达到总数的95%以上。

二是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不高”问题。(1)组织调查摸底,经过多次复查审核初步确定首批清理“空壳社”名单,确保在年底前完成首批清理工作。(2)指导农民合作社健全规章制度,为2019年农民合作社名录内的理事长、会计专题讲解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软件使用知识。(3)  举办全县示范农民合作社理事长暨辅导员培训班,建立辅导员联系点制度,实行“一社一策”精准辅导。(4)加强信贷支持。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档案,采集种养大户信息4696户,家庭农场信息846个,农民合作社信息42个,龙头企业信息40个,由县人民银行向涉农金融机构进行推介。主体不符合银行业机构发放贷款条件的,引导银行业机构向其法人代表发放贷款。

三是针对“农村财务会计核算试点改革进展不快,尚有少数村未实行村务卡制度”问题。对2018年底村务卡存在零支付的相关村逐一检查,目前村均已按要求整改,实现全县使用村务卡全覆盖。

(十一)关于“生态修复欠账多”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针对“京杭运河宝应段遗留环境问题依然突出”问题。(1)加强对沿岸砂石场、船厂和混凝土搅拌站的集中整治和提升,严控扬尘,确保2020年整治到位。(2)京杭运河宝应段生态修复2018年度工程已通过完工验收,2019年工程正抓紧按程序推进。(3)全面推进河长制,强化管理保护,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大运河保护、生态修复,全力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

二是针对“退养还湖工作开展不平衡,除宝应湖以外尚未开展”问题。截至2019年9月,全县已退养还湖面积1.96万亩,宝应湖、高邮湖(宝应范围)6000亩退养还湖面积签约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已拆除验收面积约1000亩,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十二)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针对“落实‘三清一改’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迟缓”问题。8月9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9月9日-10日组织相关部门对14个镇(区)37个村的自然村庄“四清”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9月27日,县政府再次召开人居环境督查推进会,对人居环境整治作了部署。(1)清理村庄生活垃圾。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和日常管理,生活垃圾外运村达98%,村庄生活垃圾外运率达97%。(2)清理村内沟塘,清理河塘垃圾34169立方米。(3)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至9月底,全县共关闭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204家;建立健全四级秸秆禁烧网络,争取省级项目资金2500多万元,推广应用秸秆还田机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初步组建农膜回收监督网络,全县已建立三个农膜回收利用加工点;委托扬州市隆盛无害化处理中心对辖区病死动物及其病害产品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4)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指导各镇(区)将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纳入村规民约,开展各类宣传共10991次。(5)加强统筹协调。出台《宝应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8月召开了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9月召开了全县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推进会。(6)督促指导有关镇按要求落实“三清一改”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二是针对“农村污水处理统筹建设运行不力”问题。(1)按照《宝应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运行实施方案》,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运行项目。目前已完成专家评审,将进入全面运营维护管理。(2)积极推进宝应县镇村污水处理PPP项目。目前可研(代项目建议书)初稿已完成,正在进行“一案两评”的招投标工作。(3)加大对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工程进度的督查力度,目前13个镇(区)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均已完工并交付投入使用,共接管1166户,覆盖人口4766人;14个镇(区)都已委托第三方落实运维措施;有11个镇(区)已完成竣工验收。

三是针对“黑臭水体和水环境治理不力,农村改厕不达标”问题。(1)加强城区河道保洁,同步实施绿化修复。(2)组织实施里下河洼地治理,启动对里下河地区5条骨干河道进行治理。(3)围绕实施畜禽规模养殖粪污综合治理,治理农业水源和畜牧养殖污染,加大农村改厕整改督查力度。同时,加大公路和河道两侧“旱厕”及简易厕所的拆除力度,已拆除1800余座。

(十三)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针对“2018年,镇村公交的道路与桥梁配套工程改造未完成,危桥数量在扬州市占比较高”问题。(1)加大考核督查、资金补助力度,推进农村道路建设。(2)实施2019-2020年危桥改造两年任务,改造危桥约60座,目前已完成网上招标工作,40座桥梁已开工建设。(3)要求曹甸镇对公交线路未达标桥梁涵闸尽快进行改造,已对公交线路进行了改线。(4)全县14个镇(区)均已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经费纳入镇(区)财政预算中予以保障。(5)射阳湖镇、小官庄镇、夏集镇加大对破损公路进行维修,已完成“畅返不畅”项目的整治工作。(6)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农路管养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针对“乡村教育领域存在短板。普通高中增招后,存在教师缺编、校舍紧张”问题。(1)有效解决教师缺编问题,曹甸高级中学增加6人,氾水高级中学增加7人。(2)注重加强校园建设,氾水高中体育馆内部消音已完成方案设计,今年底完成。曹甸高中新建综合体育馆工程项目已经上报市教育局,预计2020年12月底完成。(3)加大教育装备投入,今年为曹甸、氾水高中配备学生用计算机123台、教师用计算机187台,分别配备了1个创客教室、安装了多媒体教学设备等。

三是针对“村卫生室尚有少数低于省定标准,医疗服务质量与农民群众需求有差距等”问题。(1)实施村卫生室提档升级工程。目前,新(改扩建)并投入使用的3家,新(改扩建)项目完成土建在装修的3家,正在建设的14家,正在招标的5家。(2)加强村医队伍建设。今年面向村卫生室招录农村医学专业定向医学生38名,并签订了定向培养协议。同时,针对村医年龄老化问题,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3)加强村卫生室管理。开展村卫生室星级评定工作,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不断改善群众看病就医环境。对4家五星级、92家四星级申报卫生室进行抽查复审。

(十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针对“对乡村宗教疏于管理,存在非法宗教活动等”问题。(1)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宗教界人士爱国主义教育。(2)举办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班、召开全县软弱后进村整顿和农村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推进会,开展信教党员排查和转化处置,每季度书面报告情况。(3)下发省市党内关爱资金14.1万元、县级党内关爱资金10万元,加大对农村生活困难党员物质帮扶和精神激励力度。(4)建立健全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各村(社区)明确一名民宗联络员。(5)将加强宗教工作和假僧假道专项整治纳入下半年工作计划,即将启动。(6)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出版物和信息进行检查,确保我县民宗领域的意识形态安全。每季度召开宗教团体季度工作例会,明确要求三大宗教团体严把党员信教入教入口关。(7)认真落实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制度。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和备案工作,对上报认定和备案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重新修订《宝应县宗教团体考核细则》,把宗教工作纳入到对镇(区)的考核内容。

二是针对“2018年才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滞后,两项工作流于形式”问题。(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下发《2019年度镇(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2)针对我县意识形态领域有关情况,印发《意识形态工作指导手册》《宝应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19年度任务清单》。6月底前,基层党委向县委提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汇报;7月24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7月29日,县委向市委汇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压实主体责任。

三是针对“农村文化阵地建设比较薄弱,文化惠民工程没有得到落实。‘人情风’依然盛行”问题。(1)全县所有村和社区已全部建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县文化行政部门积极开展指导,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得到提升。(2)目前县淮剧团已举办送戏下乡活动72场,全县14个镇(区)利用农村大舞台开展了216场活动。(3)正在起草修改系列文化惠民政策。(4)将各镇(区)村农家书屋开放情况纳入县对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阵地建设统一管理、考核之中,保证正常开放。(5)对接补足农村公益电影补助资金。

四是针对“农村烧斗香、拜土地神现象较为普遍,多名党员参与土地庙建设”问题。(1)制定完善《全县“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推动核心价值融入、城乡文明创建、红白礼习规范、文体阵地建设、陈规陋俗整肃、社会毒瘤铲除、乡贤文化培育等“七大行动”。目前初步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文明新风。倡树文明新风,大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已基本挂牌,陆续开展活动200余场。2019年中秋节,全县燃烧斗香现象明显比往年减少。(2)通过纪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阳光村务群等平台,抓住主要时间节点发布提醒通知,规范党员干部相关行为,持续抓好落实。(3)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和文明村镇创建,将土地庙问题作为文明创建和十星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重点内容之一,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增量。

(十五)关于“村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明显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针对“农村党建工作薄弱,全县至今仍有少数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问题。(1)实地调研,7月24日、7月31日、8月7日,组织部组织人员先后到有关村调研,把准症结。(2)会议推动,8月20日在夏集镇卫星村召开全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暨农村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推进会,就下一步整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3)配强班子,调整“带头人”能力弱化的村书记7人,共安排9名软弱后进村年轻干部参加学习。发挥“第一书记”作用,兴办民生实事11件,化解各类矛盾20多件。同时,按照“六个规范化”要求,推动7个村新建或改造党群服务中心。(4)完善机制,落实每个软弱后进村分别由县领导联系、镇(区)领导挂包、“第一书记”驻村、机关单位结对,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确保年底转化到位。

二是针对“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走过场’”问题。(1)对全县所有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设立和人员构成情况进行全面摸底。7月26日,举办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就农村“三资”管理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设立、职能、运转等进行专题授课。(2)督促镇(区)制定优化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方案,逐村提出新的建议人选。9月4日,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宝应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2份文件,并分别征求了有关方面意见,即将出台。(3)督促有关镇整改违反农民负担政策规定的问题,取消相关村(社区)卡外收费。举一反三,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4)开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试点,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细化流程,确保党务村务财务常态化公开,向全县进行推广。

三是针对“村务制度、财务公开走形式”问题。(1)3月份,已免去有关村原主办会计职务,对其公款私借立案调查,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7月中旬召开农村财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县近两年来村级财务公开情况进行通报,提出规范管理要求。

四是针对“部分村向农民乱收费”问题。7月28日,宝应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镇、村按照农民负担政策规定,取消相关村(社区)卡外收费,限期整改。目前,已退款到户资金50多万元。

(十六)关于“平安乡村建设工作责任落实有缺位”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针对“近三年进京信访量逐年上升。打击地下赌档、高利贷等不法行为不够精准有力”问题。(1)每月定期开展拉网式排查,系统排查今年以来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矛盾隐患,做好事前防范。(2)分析查找原因,因人因事施策,全力压降进京访数量,依法打击缠访闹访者。及时印发《全县信访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0)》,推动有权处理机关及时规范处理群众信访诉求。(3)包案联动,1-8月份我县共梳理出63件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在县委常委会上逐一明确包案县领导。结合县党政领导接访与“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固定化接待信访群众。至9月中旬,我县县级党政领导共接待群众69批142人次,有效推动了一批疑难案件、历史积案的妥善化解。(4)全面开展“三化解一规范”专项行动,形成我县今年未有进京至非接待场所涉访的良好局面。(5)加大对越级进京访的督查考核力度,对因工作不力不当导致重大影响信访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是针对“民众反映高利贷、套路贷非法鲸吞他人财产”问题。(1)县委政法委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非法金融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开展专项治理。(2)围绕2016年以来涉及高利放贷、强行索债等涉黑涉恶警情及打击处理的涉黑涉恶人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主动挖掘涉黑涉恶线索,共收集“套路贷”线索50余条。(3)发挥职能优势,固化专案侦办模式,以“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套路贷”,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4)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定期通报警情联动制度,对工作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是针对“去年法院审判6起高利贷、套路贷案件,执行局每年都要处理大量高利贷案件”问题。(1)出台《关于在民事案件庭审中实施“要素式”审理深化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的通知》,目前已排查民间借贷案件千余件,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15件。同时,及时纠错,主动启动民间借贷案件再审复查13件,启动再审程序1件。(2)从严从快审理套路贷诈骗等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对2016年以来已审结的刑事案件实行回头看,共计排查案件124件。(3)对2016年以来涉及民间借贷、建设工程合同等执行案件进行逐案排查,发现涉套路贷、虚假诉讼的,及时移送县扫黑办。至目前已开展3次“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活动,查封汽车3辆、查封不动产1套,执行到位460多万元,执结案件14件。

四是针对“在‘三拒一防’工作中,常态化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赌博问题”问题。深入推进禁赌整治工作,要求2个月见效、年底改变面貌。(1)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禁赌整治工作,形成良好舆论氛围。(2)成立专门队伍,每天在辖区重点部位和重点小区进行不间断检查,强化行业场所阵地控制,全面开展网上巡查,严打现行的赌博等违法犯罪分子。(3)深挖源头幕后。7月份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已查处赌博案件42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治安案件41起,抓获处理涉赌人员210人,其中刑事拘留4人、治安拘留10人、罚款21人,收缴麻将机78台。(4)挂牌整治,加大打击力度,限期改变面貌。对打击整治不力或者娼赌问题没有明显改观的小区、乡镇上门督导。7月份以来,我县共接警各类涉赌警情500起(去年同期1009起),同比下降近一半,禁赌禁娼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5)严格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对发现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十七)关于“精准扶贫识别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已整改落实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全面核查。对巡视反馈的未建档立卡的520户低保户、669名分散供养五保户和184户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农户, 6月底已完成逐户核实调查工作。二是履行程序。根据全面核查结果,5户14人符合建档立卡进入条件,3户13人属于应清退对象,至6月底,相关镇(区)已按照规范要求履行完毕进入、清退程序,将在2019年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权限开放期间全部调整到位。三是共享信息。7月19日,根据要求,进一步明确“三保五助”职能部门分管及相关科室责任人,定期互换共通共享工作信息,促进脱贫攻坚工作精准有力。

(十八)关于“扶贫措施落实有盲区”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针对“退捕失水渔民上岸难,生计问题凸显,渔民反映强烈问题”。(1)落实好部省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工作要求。今年以来组织召开渔民座谈8次,征得理解支持。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镇通过对涉访渔民进行国家退捕政策宣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目前,涉访渔民群众情绪稳定,信访矛盾得到初步化解。(2)6-7月,县相关领导多次与省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同志沟通,允许宝应籍湖区作业渔民继续于湖区从事生产作业,服从渔管会三大队管理。(3)积极联系渔业企业和氾水镇,帮扶退捕渔民参与当地企业招聘。目前,已有渔民实现退捕转产再就业,长江退捕渔民生计问题一定程度得到缓解。(4)根据《江苏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我县已于6月和9月分别向市上报符合退捕要求相关情况数据。待市级实施方案出台后,我县将跟进制定渔民退捕实施方案,确保退捕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针对“部分失地农民保障不到位”问题。(1)编印《被征地农民政策文件汇编》,加强对被征地农民政策宣传。开展经办业务培训,强化宣传组织、做好被征地农民名单产生工作。(2)下发整改通知至各镇(区),要求统筹做好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3)强化征地报批管理,推进新征地块由镇(区)组织产生被征地农民名单报批用地。

(十九)关于“存在‘数字脱贫’现象”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针对“扶贫项目简单化、收益低,主要依靠财政兜底”问题。落实“开发式实施物业项目建设,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帮扶措施, 8月份组织相关镇(区)对2016年以来由财政投入的扶贫资产进行第三方绩效评价,预计在10月底完成。8月上旬,有关镇召开扶贫厂房项目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委托第三方进行效益评估。

二是针对“部分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不真实”问题。(1)已对4个涉及村存在问题完成整改并要求村会计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财务规定,规范财务核算。(2)7月底,对17家市经济薄弱村、44家县经济薄弱村2018年度经营性收入进行了核查。(3)加大考核力度,将脱贫攻坚列入重点工作成效考核内容。

(二十)关于“惠农资金滞留沉淀”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明显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针对“2017、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未按期发放,有资金滞留”的问题。截至2018年底,2017、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未成功实际金额为274.7万元。2019年以来对打卡失败人员进行了19次补发,截止到目前,2017年和2018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部分补发成功金额合计为41.91万元,拨付村集体土地部分资金合计178.12万元。下一步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进打卡发放失败工作落实。

二是针对“2017年,粮食适度经营惠农补贴资金未按期发放,仍有资金滞留”的问题。资金滞留因完善材料等原因造成,于2017年12月13日进行了批复,2018年1月10日已按县政府批复(宝政发〔2017〕299号)将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发放完毕。

三是针对“2018年省核定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至2019年4月项目仍未形成实施方案”问题。2018年省核定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为14个试点村购置涉农行业物业项目。对此,今年8月23日县农业农村局与扬州中众合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同并启动实施,预计11月份完成项目整个流程。

四是针对“2017年7月省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环境改善提升项目,至2019年2月项目仍未施工”问题。2017年省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环境改善提升项目为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己于8月13日组织对两个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开标,8月中旬开始施工,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40%。

(二十一)关于“纪检监察工作与乡村振兴联系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加强系统学习。7月下旬围绕“乡村振兴”主题召开民主生活会;8-9月召开县纪委常委会2次,紧扣“乡村振兴”专题研究部署监督工作,部署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交叉检查、镇村债权清收等工作。二是发挥“多位一体”联系制度优势,吸纳60余名专业人员,建立专项监督人才库,采取交叉监督、嵌入式监督和“巡监协作”相结合的监督模式开展6次专项督查活动。三是开展嵌入式监督。四个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分别开展责任审计备案专项督查、对联系镇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开展专项督查、“三重一大”事项专项监督检查、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情况专项监督、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不规范行为专项治理等。目前,已开展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情况专项监督、“三重一大”事项专项监督检查等6次。

(二十二)关于“聚焦主责主业不够,‘三转’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针对“有些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其它领域工作,仍然存在由纪委牵头从事非本职工作的现象,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不足”问题。(1)规范纪检干部分工职责,确保精力聚焦主责主业。8月6日,县纪委常委(扩大)会上,重申各镇纪委书记要聚焦主责主业、落实“三转”的相关规定。(2)安排部署各镇(区)上报纪委书记、纪检干部分工、联系工作情况,目前已全面整改到位。(3)通过集中培训、个人自学、参与办案、跟班训练等方式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二是针对“巡察监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成果运用不够充分”问题。(1)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未办结的线索,督促各承办部门加快调查补证核实形成结论,确保4个月内办结。(2)去年以来,全县共受理、处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信访件、问题线索21件,立案查处11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7人,对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3)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与县扫黑办、县法院、县检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并建立相关台账,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1件1人次并采取留置措施,其他腐败案件3件3人次,第一种形态处置诫勉谈话1件1人次,违纪违法问题3件3人次。(4)筹划建立镇级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目前部分乡镇已建立完成。(5)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16轮,严肃查处问责46人次,对9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对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全县200余人取消“挂证”并主动退缴取酬费用近130万元。

(二十三)关于“涉农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针对“近三年在职村干部中多人受警告以上处分,部分是村书记”问题。(1)利用5·10、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2)紧盯关键岗位和重点人群,针对“新提拔、新入职、新入党”人员开展专题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3)建成使用县廉政教育展馆,目前已接待65批次近3000人次参观。(4)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制作警示教育片,将全市财会人员警示教育片通过公文系统推送给各单位观看。(5)编印《家风》杂志宝应篇2万本发放到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基层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增强“不想腐”的自觉。(6)以相关案件为原型,组织拍摄廉政微电影,组织基层党员干部集中观看。目前,已经推送4部廉政微电影,有4部待审。(7)下发“一案一警示”文件,充分发挥以案明纪的警示作用。

二是针对“‘小官大贪’问题仍有发生问题。在全县252个村(社区)全面实现了会计委派制,组织村干部参加廉政教育逾2000人次,并对全县300多名村财会人员进行专题廉政培训。严查基层干部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今年1-9月份共查处14名村干部违规违纪问题。

三是针对“2018年涉农问题案件多发,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较为突出”问题。(1)充分发挥惠民信息公开网、惠民信息公示LED显示屏、阳光村务群的作用,全面公开涉农惠农项目资金,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围绕涉农领域腐败问题开展监督检查6次。(2)目前,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6条,立案查处31人,督促推动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涉农领域制度5项,向社会通报曝光涉农领域腐败案件1次5起。(3)主动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下乡驻点接访46次。

(二十四)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明显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针对“个别党员干部违规接受宴请”问题。(1)严肃追究有关干部违规接受宴请后1人酒后死亡案件,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人党内警告处分。(2)通过微信公众号、廉政短信提醒等方式,持续强化党纪法规的宣传教育,编发《基层党员干部常见违纪问题警示案例学习手册》2万册。(3)由党风室牵头组织开展13轮作风督查活动,责成20名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对4名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9月10日印发《关于对违规消费烟酒行为重申相关纪律的通知》,加强源头管控防范。

二是针对“2017年、2018年,一些部门单位、镇村仍存在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等情况”问题。(1)2019年9月10日宝纪通〔2019〕4号文件向社会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2)严格把控报批奖金、津补贴发放事项,不符合县委规定的不予备案。对各镇(区)、系统下属单位奖金发放工作作出规范性规定。(3)9月17日出台“清风行动”5号文件《关于对违规使用工会福利费情况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并督促工会下发福利费使用管理意见,加强监管力度。

三是针对“耕地力保护补贴滞留于村集体”问题。召开专项督查工作部署会,及时对截留补贴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督促镇(区)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三资”管理办法等。

(二十五)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针对“文风会风改进不彻底,2016年、2018年县委先后出台金融扶贫政策,至今仍未落实到户”问题。(1)进一步构建精简会议文件、规范督查督办的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倒逼整治责任落实。(2)着手制定《宝应县银行机构信贷投放考核评价方法》,解决以工促农动能不足的问题,按照国务院《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切实扶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发挥县属2家担保公司的作用,宣传好相关政策,进一步降门槛、降资费,缓解担保难的问题,引导银行加大对涉农信贷投放力度。

二是针对“重‘盆景’打造,个别村脱离实际搞建设,变为‘负债大村’问题。(1)督促各镇(区)在推进基础建设时通盘考虑,依法民主科学决策。(2)进一步完善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职能,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严查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违纪违规问题。(3)出台村级债务三年化解“行动计划”,到2019年度化解总数达90%以上,2020年底化解结束;各镇党委政府负责牵头指导债务村排实化债资金来源,制定化债方案,编制化债计划,落实化债措施。召开全县镇村债权清收工作推进会,对清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三是针对“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方面,县里出台方案后,有关镇村一级并未结合实际来解读贯彻,谋划措施”问题。(1)有关镇成立了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旅游进展工作计划等措施。(2)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检查,落实汇报、述责、评议等制度,狠抓作风建设。

四是针对“巡视期间,有关涉农信访举报”问题。(1)针对有些干部滥用职权从村民卡上取款数万元的问题,已立案处理1人。针对有关村帐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对查实的有关组级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进行立案处理1人。(2)督促由镇农经中心牵头制定完善村组财务的制度,推动“组账村管”工作。如夏集镇党委已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夏集镇村级财务管理的规定》《夏集镇组级财务管理制度》,并于8月14日专题召开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会议,对规范全镇农村财务工作进行专门部署。(3)发挥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监督“探头”作用,对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查处问责。

(二十六)关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已整改落实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压实安全责任。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所有副县长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6份;与各镇(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14份;与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32份;各镇(区)与下属村居、基层单位、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共计1757份,县各有关部门与下属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共计1538份。二是开展“三大行动”。全县“三大”行动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985人次,检查企业1702家,排查各类隐患 2516条。整改2275 条,未整改241条,整改率90.42 %;5月份整改189条,整改率97.93%;6月份整改52条,整改率100%。三是加强粉尘涉爆和藕制品安全检查。至8月底,我县粉尘涉爆企业共检查70家,排查隐患211条,整改隐患211条。藕制品有限空间企业共检查52家,排查隐患210条,整改隐患202条,剩余8条等待到期复查。累计检查羽绒家纺企业8家,排查隐患18条,整改隐患18条。四是严查危险化学品隐患。至目前,我县共检查1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隐患60条,其中已整改完成54条,6条未到整改期限。五是落实安全工作力量。至8月底,全县14个镇(区)基层安监机构配备行政编制人员18人(其中:专职11人,兼职7人),事业编制人员31人(其中:专职24人,兼职7人),安全员60人。

(二十七)关于“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有的整改没有做到举一反三”问题的整改。

已整改落实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针对“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彻底(宝应经济开发区)”问题。(1)结合县委专项巡察工程项目整改工作,强化开发区党工委班子成员对抓好工程管理的意识,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管理、监督,重要事项的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2019年2月开发区党工委与党工委各位班子成员签订责任状,对2014-2017年部分应集体研究而未研究的项目进行调查并于2019年7月31日报开发区党工委会议研究报备。(2)2017年12月底,开发区研究出台了《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项目招投标工作管理办法》,新立项的20个工程均已严格履行审批程序,2019年在建和计划新建的8个项目已作为“三重一大”事项上报到县纪委。(3)严肃问责追究,完善监管机制。2019年4月,开发区纪工委先后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的人员提醒谈话4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同时对人民路西延工程施工方违规、监理方失职的违约问题处罚1.4万元。2018年2月,对区规划建设局下属工程管理科、规划管理科、公共设施管理科及碧景园林公司等重点岗位的负责人调整岗位,并按照轮岗制度要求,对重点岗位、重点人轮岗交流。

二是针对“上轮巡视发现宝应县经济开发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没有举一反三,仍未杜绝”问题。(1)各镇区利用例会等形式组织学习相关纪律规定,树牢纪律观念。(2)清查违规津补贴,全面核实退款。开发区对2014-2016年下属单位发放节日福利、值班费、加班费、考核奖励进行清查,涉及2014-2015年7名工作人员234563元,于2018年3月15日全部退回交入财政账户;2016年违规发放的补贴21400元,已根据县财政局内部审计整改意见,于2017年8月整改到位;在县汇“就地监管”业务费中列支价值7800元的4辆电动车,已于2018年4月2日将退款缴入财政账户,电动车归个人所有,不再作为集体固定资产,并于2018年12月12日,对时任区财政所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清查出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共计2120元,已全部交回开发区管委会账户;对2014-2017年工会发放福利进行回头看,对违规超出部分予以纠正清退,共清退15564.85元;并于2018年12月24日对时任工会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3)坚持举一反三,发挥治本效应。自2017年年底以来,开发区所有员工值班费、加班费等考核奖励一律由区管委会统一把关,按照上级规定标准发放;严格按规定和程序报销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贴,个人用餐费用一律不予报销。2018年9月12日,开发区出台完善《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关于规范补助和奖金发放管理的规定》和《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关于报销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的规定》,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纠正“四风”问题、规范“三公”经费等纪律制度规定,形成长效机制,将问题整改成效转化成管用的制度和发展的保障。(4)全县其他各镇、有关部门也按照开发区的做法认真进行了对照整改。

(二十八)关于“县委督促整改不够到位,跟踪检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泰山殿项目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2019年8月16日出台了项目财务及工程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完成了泰山殿15个单位的工程初步审计、审核,以及整体项目规划未施工部分待建工程的估算工作,并完成了已结束工程的款项及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二是全面开展工程项目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同时,由县住建局牵头,安排工作人员驻点看守;县公安局安排工作人员每天不定时对资产保管的重点部位开展巡逻。所有台账资料、影像资料、值班日志等均交县纪委监委和公安局保管备查。三是开展相关资金的清退与追偿工作。对违规集资款已全部清退完毕;对于违规出借的资金已起诉至法院,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追偿。

(二十九)关于“有些问题未按既定整改期限‘平账销号’”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廉政教育基地于今年5月8日已全面正式投入使用,已发挥警示教育职能。二是3月5日转发《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正在草拟《宝应县“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运用监督管理办法》。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历3个月集中整改,县委巡视整改虽然取得了初步进展成效,但对照省委要求,还有一些问题整改中存在压力不够实、措施不够准、成效不够明显等不足。对此,县委将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不断发力,从严从实、较真碰硬,善始善终、善做善成,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向省委和全县人民交上满意答卷。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增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做到“上级有要求,宝应有行动,落实见成效”。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自觉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着力提高巡视整改的针对性、系统性。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问题导向、价值取向,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以整改的实际行动体现对党的忠诚。

二是突出重点难点,扩大整改成果。始终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突破口,严格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切实把乡村振兴工作摆在优先位置,准确把握当前“三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化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发展,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加强“三农”干部配备,精准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精准发力脱贫攻坚、农村改革、产业发展、环境整治等重点环节,持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三是压实政治责任,推进标本兼治。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把管党治党作为最大政绩牢牢抓在手中,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认真整改乡村振兴领域“四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为基层减负。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巡察“利器”作用和派驻机构“探头”作用,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纪违法案件,下大力气解决群众身边 “微腐败”问题,并着力建章立制,加强源头防范,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是坚持从严从实,实现长效巩固。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把上轮巡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与本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结合起来,坚持新老问题一起改,补差补课,严督实导,常抓不懈,确保每个问题都见底、每项整改都见效,实打实交出高质量的整改答卷。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真正通过一个问题的整改来推动一类问题的解决,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强富美高”新宝应建设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4-88290752;邮政信箱:宝应县委巡察办(宝应大道88号行政中心3328室);电子邮箱:byxwxcbgs@163.com。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2019年10月19日